首届“短歌行诗歌奖”征稿启事
首届“短歌行诗歌奖”征稿启事为传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中国诗体建设,《短歌行》诗刊决定设立“短歌行诗歌奖”。首届“短歌行诗歌奖”即日起面向社会征稿,欢迎有识之士共襄盛举。具体明细如下:
一、机构组织:主办单位:贵州省诗人协会 《短歌行》诗刊联办单位: 贵阳诗词学会 纳雍县诗词楹联学会 中国格律体新诗创作研究会媒体支持: 中国格律体新诗网 东方诗风网 中国唯美诗歌网
初评名单:任雨玲 李盈汐 杨丽芳 彭右平 宋 波 余忠奎 陈再雄 汪常终评评委:杨厚楣 秦应康 丁垂赋 曾晓鹰 吴若海 万龙生 余小曲 马德荣 伊 凡 刘功明 郭思思
二、征稿对象:不限年龄,不限国籍。
三、征稿主题:不限。
四、稿件要求:1、单首诗不超过30行;组诗不超过5首;诗评可以从几十字到两千字左右;理论可以从几百字到两千字左右;2、评奖之前未在其他刊物、网站公开发表过;3、传统诗词与格律体新诗采用新声韵,传统诗词要求为近体诗词曲,严格按照格律;4、附上详细通联、作者简介;社团组稿附上社团简介;5、作品内容健康向上;6、禁止抄袭,抄袭者名单将在各大网站公布并取消获奖资格。
六、奖项说明: 大赛设“格律体新诗组”、“传统诗词组”、“微型诗组”、“诗评组”、“理论组”五个组,各组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六名,另设优秀组织奖五名。作品选登《短歌行》诗刊、《格律体新诗》、《东方诗风》、《纳雍诗词》、《贵阳诗词》、《贵州诗人》等。
七、评奖规则(百分制): 初评阶段:按照要求去除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由初评评委共同评选,按照平均得分高低,留下30%的作品,交给顾问专家进行终评; 终评阶段:由终评评委打分,并选评部分作品。组委会按照得分高低,留下30%的作品; 终评作品达到80分以上,90分以下,按照高低评选二三等奖;终评作品达到90分以上,按照高低评选一二三等奖。若参赛作品达不到奖次要求,则该奖次空缺。 优秀组织奖以(组织获奖作者数/组织参赛作者数)100*%计算,按高低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参赛组织在5个以下,则组织奖减为0-2个。
八、大赛殷勤期待商家赞助。
九、大赛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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