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老师,我反对以“对称”来界定格律,就是因为从许多节奏合律而形式不对称的词曲的朗诵中体会到了比整齐 ...
其一、万先生的”参差对称式“就是两个”参差不齐的基准节奏“对称的”对称式“,不加”对称“二字,三分法的“参差式”和“复合式”没有任何区别,就只能是两分法〔即整齐式和参差式;而”参差式“与”长短句“是同一含义〕,决不可能是三分法。你的诗律主张实际上是赞同两分法,可你现在的帖子支持的却是三分法。
其二,万先生的三分法是建立在“对称”的基础上的,他的参差式原名就是对称式,你不赞同“对称”二字,实际上就是否定万先生的三分法。而你的帖子自始至终却是赞同万龙生先生的三分法的。
三分法和两分法谁对谁错姑且不论,你这个帖子就是自相矛盾。你自己想清楚吧。
孙逐明 发表于 2016-10-5 15:09
其一、万先生的”参差对称式“就是两个”参差不齐的基准节奏“对称的”对称式“,不加”对称“二字, ...
“参差式”或许万老师在一开始确实更多地考虑的是两阕对称复制的形式,但后来我专门拿单阕无对称形式的词曲朗朗上口的节奏感跟他探讨过,并且从我写出上面这篇归纳总结性的短文后万老师也是支持的,说明万老师已经没再强调对称复制这一回事儿了。
“复合式”也大体像是词曲里面的既有参差式节又有整齐节的格式,好像用长短句也能概括,但它毕竟跟纯粹的整齐式和纯粹的参差式是另一番完全迥异的美学和语感趣味,单列出来何尝不是一种美学进步,可以说万老师是在用睿智、严谨的态度作学问!
原来加了“对称”二字的三分法我曾经一直想推翻,曾自作主张在后面加了一个“不对称节奏合律型”,但经过深入思考,后面又把它并入去掉“对称”二字的“参差式”中间去了。强调“对称”一说是格律体新诗在实践过程中的一大败笔!
“整齐式”天然具有对称的外在形态(虽然句子内还不一定对称),加“对称”二字纯属多余;
“参差式”一阕中句与句本身不对称,难道不复制第二阕,第一阕就失去音乐性了?这是不可能的!加“对称”二字是可笑的画蛇添足。
“复合式”就不用再说了,其本身具有“对称”和“不对称”两种形式,没必要牵强地加上“对称”二字,还要再牵强地自圆其说!
综上所述,加“对称”二字,让“三分法”的创作实践难以摆脱音乐性不流畅、生硬别扭、意趣不高的困境;是让“三分法”被诗界自由派诟病的最大破绽;加“对称”俩字让“三分法”蒙羞,简直是不白之冤! 我思无邪 发表于 2016-10-5 18:56
“参差式”或许万老师在一开始确实更多地考虑的是两阕对称复制的形式,但后来我专门拿单阕无对称形式的 ...
呵呵,做学问讲究的是实事求是,不能歪曲事实。思无邪先生竟然歪曲事实,说什么“‘参差式’或许万老师在一开始确实更多地考虑的是两阕对称复制的形式……说明万老师已经没在强调对称复制这一回事儿了”。
万老师的三分法真的“已经没在强调对称复制这一回事儿了”吗?加“对称”俩字让“三分法”蒙了羞吗?真的是不白之冤吗?
口说无凭,请看万先生在东方诗风第十五期的纲领性文章《命名·分类·谱系:新时期格律体新诗理论的重大进展 》里对自己三分法的论述:
看得出,这是在邹绛分类的基础上略有变化,其突出的诗学意义正是在邹绛、吕进二位的启发下,我继续对现代格律诗的分类进行思考,还按照这样的思路创作多种体式的现代格律诗,终于形成了如今业界广泛认同的“三分法”的雏形。
所谓三分法,就是把现代格律诗分为每行顿数一致,字数相等或略有出入者,是为“整齐式”,并指出上承中国古代的五、七言等齐言诗;再把各个诗节节式相同,完全对称者称为“对称式”,并且指出了这种诗体与中国古代“词”的血缘关系。我将整齐体与对称体视为现代格律诗的两种基本类型。而整齐的部分与对称的部分在一首诗中同时存在的作品,则为“综合式”。此外,还与邹绛一样,肯定了“固定诗体”的地位,我又增加了四行体,并且指出十四行诗就相当于七言律诗,八行诗相当于五言律诗,而四行诗相当于绝句。这样现代格律诗与中国古典诗歌传统就衔接了起来。(详见《现代格律诗的无限可操作性》,《重庆社会科学》1996年第三期)考虑到不押韵的“素体诗”是英国诗歌样式,汉语却是富韵语言,中国古代诗歌向有押韵传统,我把押韵作为必要条件,在现代格律诗中没有给予素体诗一席之地。
五、格律体新诗谱系的建立
经过创作实践对三分法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构筑格律体新诗谱系的可能性已经具备。事实上,好几种诗选已经在做这样的工作,不过没有使用“谱系”名目而已。例如2005年出版的《中国新诗格律大观》(北方文艺出版社,程文、程雪峰、程峻峰编著)、《2006格律体新诗选》(名家出版社,2007)。2009年我归纳多年来格律体新诗的研究成果,制订了《格律体新诗谱系》,其大要如下:
按照音步安排的规则联行成节,组节成篇,就可以写成一首格律体新诗。把格律体新诗予以科学分类,其总体框架就得以呈现,其谱系也就可以作如下的展示了:
一、整齐式:全诗或诗中的不同单元(主要是节)由音步相等,字数也一致的诗行组成。下分:
1、主流诗体:齐言等步式:全诗各行字数和音步数都相等。
2、衍生诗体:
变言异步体:同一首诗中,各单元(主要是节,也包括节内更小的部分)内,“行式”(即字数和音步数)一致,但单元之间却有变化;
变言同步体:全诗中,各单元的“行式”变化只体现在字数上,而音步相同;
二、参差(对称)式:
1,单纯参差体:只有一种基准诗节的作品;
2,N重参差体:有一种以上基准诗节的作品;〔孙则鸣按:所谓参差(对称)式的“基准诗节”,是必须后面予以复制的,不复制,要“基准诗节”干什么,怎么可能形成参差(对称)式?〕
3,节内对称体:诗节内部对称,各节对称方式不同。
三、复合式:全诗兼有整齐、参差部分者。
学术讨论本来是通过实事求是的讨论,求得学术进步的一种手段。既然思无邪先生不愿意实事求是,不惜歪曲事实,这种讨论就毫无意义了。我老了,不愿浪费时间,讨论就此止步。
《命名·分类·谱系:新时期格律体新诗理论的重大进展 》原文链接在http://df.xlkf.cn/thread-4345-1-3.html
孙逐明 发表于 2016-10-5 20:37
呵呵,做学问讲究的是实事求是,不能歪曲事实。思无邪先生竟然歪曲事实,说什么“‘参差式’或许万老 ...
看了孙老师的介绍,我大体更清楚了当初万老师的观点:其所说的“对称式”,其实就是指的“参差式”节完全复制成两阕的“参差对称式”,与我讲的“或许万老师在一开始确实更多地考虑的是两阕对称复制的形式”没有什么出入啊?只是这“对称式”的命名确实有待商讨!我并没有歪曲事实啊?后来万老师也没在我这篇文章后面强调“对称”的概念,并完全支持我的细化,这说明万老师的理念随着创作实践的经验教训积累确实也有所改变了啊!这又有哪点不合事实的部分呢?我实在不知道孙老师为何会生这么大的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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