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逐明 发表于 2016-11-12 06:16:54

〔转载〕谈诗歌的格律问题/卞之琳

  谈诗歌的格律问题
  作者:卞之琳

  何其芳同志的格律主张是以“顿”和“押韵”两个标准为基础的(我自己更强调顿法的决定性作用。)这种格律标准或者格律基础是由来已久的我国旧诗歌里本来就有的,因此提出这种标准或者基础来,就是承继了旧的,合乎传统的;而根据现代口语的特点、主张顿法、押韵办法上有所不同,那就是推陈出新。
  押韵是古今中西诗歌较为普遍的要求(虽然外国有不押韵的格律诗和不押韵的自由诗,“五四”以来我国也有了押韵或者不押韵的自由诗);押韵方式(或者脚韵安排)中西有所不同,一般说来,西方的较为复杂,我国的较为单纯(虽然在脚韵安排上《诗经》要比后来的五七言“古诗”和“近体诗”倒是变化较多)。更重要的顿呢,虽然和西方诗歌的“音步”这一类概念有共同的地方(那是在普遍的节奏基础或者节拍这一点上),可是不作每顿轻重音相间或者长短音相间这一类要求(五七言“近体诗”和词曲要求各顿平仄相间,可是五七言“古诗”就不这么要求或者不这么严格要求),因此把顿法放在格律上的决定性地位或者作为格律基础、也就符合民族化要求,新旧民歌的格律标准也是顿和押韵,因此讲格律、强调顿和押韵的考虑,也并不违反群众化要求。
  格律上民歌和古典诗歌(包括古代民歌)的主要基础既是顿和押韵,考虑新格律、从顿法和押韵办法出发,也没有离开这个旧基础,“坚实的基础”。
  意见分歧,实在是在五七言体这一个问题上。何其芳同志曾经说过“现代格律诗不能采取五七言体”这类话。何其芳同志的理由比较具体;我同意他认为,一般说来,字数划一的五七言体和现代口语的规律不大适应。何其芳同志说:“现代口语的基本单位是词而不是字,而且两个字以上的词最多,因此我们的格律诗不应该是每行字数整齐,而应该每行的顿数一样,而且每行的收尾应该基本上是两个字的词”(见《关于写诗和读诗》)他后来又进一步说明:“五七言诗的句法是建筑在古代文学语言即文言基础上。文言中一个字的词最多。所以五七言诗的句子可以用字数的整齐来构成顿数的整齐,并且固定地上面是两个字为一顿,最后以一个字为一顿,读时声音延长,这样来构成鲜明的节奏感觉和一种类似歌咏的调子。现代的口语却是两个字以上的词最多。要用两个字,三个字以至四个字的词写五七言诗,并且每句收尾又要一个字为一顿,那必然会写起来很别扭,而且一行诗所能表现的内容也极有限了(见《关于现代格律诗》)”我同意他这种论点的基本意义(我倾向于把五七言收尾看做三字一顿,而不看作一字一顿,可是不管怎样,总不是二字一顿)。我认为新旧格律应有区别的主要理由,大致就在这里。
  我在这里得补充一下:五七言体是从汉朝以后才在诗歌格式中占支配地位的,以前呢,例如《诗经》和《楚辞》都以四六言(“兮”字不算)亦即每句收尾二字一顿作为一行收尾,不是要复古。我这个补充只是想提醒五七言体也不是从古就一直占统治地位的,每行主要以二字一顿收尾的要求也不是没有来历。
  在对于诗歌格律的看法上,我和何其芳同志出发点相同,着重点有些不同。我特别着重了从顿法分出五七言调子和非五七言调子。我在《几点意见》一文第三段说过:“照我们今日的民族语言看来,五七言一路韵语调子便于信口哼唱(有别于按谱歌唱),四六言一路韵语调子倒接近说话方式,便于照说话方式来念(包括戏剧性的朗读)……”我不着重分现代格律诗和非现代格律诗,我着重分哼唱式调子和说话式调子。只要摆脱了以字数为单位的束缚,突出了以顿数作为单位的意识,两种调子都可以适应现代口语的特点,都可以做到符合新的格律要求。而只是突出顿数标准、不受字数限制、由此出发照旧要求分行分节和安排脚韵上整齐匀称、进一步要求在整齐匀称里自由变化、随意翻新——这样得到了写诗读诗论诗的各方面的共同了解,就自然形成了新格律或者一种新格律(一种格律不等于一种格式或者体式,因为主要以顿数为单位的这一种格律可以如上面所说的容许各样的格式;而我们不想排斥可能从别的标准出发而形成别种格律体系)。所以所谓新格律即没有什么神秘莫测的地方,也不是一大套清规戒律,既是新也是从旧而出。李季、田间等同志的诗作有些是符合这种格律的。
  至于在以顿为格律基础的前题之下,在吟咏式和说话式两路调子之间,我过去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偏重了说话式的调子。可是解放以后,我也在实践中试用了一点吟咏式调子。我的抗美援朝诗就有不少整节都用这种调子的地方(例如“我们|合作了|开好渠,‖我们|合作了|筑好堤,‖我们|加入了|合作社‖,我们|参观了|拖拉机!”)我在1953年十月间写的歌唱农业合作化的五首诗(见1954年1月号《人民文学》和2月号《文艺月报》)有四首都是以顿为格律标准的吟咏式调子,其中有的几乎通篇在字数上碰巧都是七言(例如用这样的行和节组成的“采桂花”——‖开的少|也|收得多,‖金桂|银桂|满筐箩‖;一个村|添|一捆“金”‖,一个乡|加|百担“银”‖;而且有些地方在风格上,表现方式上,语言上也接近民歌的格局(例如这样的句子——‖桂花|四瓣|向四方,‖人民|翻身(了)|出路广‖)。《十三陵水库工地杂诗》(见《诗刊》1956年3月号)是用以顿为格律标准的说话式调子的,可是用这一路调子有时也可以接近旧诗词以至民歌的风格,(例如:‖叫山山|有树|树树青‖,叫稻香|飞过|江南!‖——前一句接近旧诗词和民歌常用叠字的风格,后一句接近旧词的格调。)
  (节录自一九五九年第二期《文学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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