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酒自娱
发表于 2016-12-15 11:16:27
把建筑美当成格律体诗歌的法度,根本就是画蛇添足。——谁“把建筑美当成格律体诗歌的法度”了?这不是无中生有吗?
现在看来,毫无疑义,建筑美是(中国)格律诗写成后立马产生的视觉美感,第一印象,令人赏心悦目,引领读者进入诗的境界,功莫大焉!
此美为汉诗所独具,是咱们可以引以自豪的羙质,岂容弃之如敝履?
什么“副作用”?不过是强加的罪名!
孙逐明
发表于 2016-12-15 11:23:49
诗酒自娱 发表于 2016-12-15 11:16
把建筑美当成格律体诗歌的法度,根本就是画蛇添足。——谁“把建筑美当成格律体诗歌的法度”了?这不是无中 ...
是我的措辞不当。修改一下。
起房子当然要按图纸设计起房子。写格律诗就大不相同,可除了图形诗之外,我们根本无法单纯根据建筑美来写格律体诗歌,而只能单纯根据音步对称论或大顿对称论来写格律体诗歌,只要按照这两种法则写出来的诗歌一定是有所谓建筑美的。此外,除了图形诗之外,建筑美理论无法帮助音步对称论或大顿对称论的诗歌写得更好。因此,把建筑美当成格律体诗歌的追求目标,根本就是画蛇添足。
此外,建筑美理论若果只是一种无益也无害的画蛇添足式的理论倒也罢了,问题是建筑美理论也可能导致不少只有视觉美而无节奏美的所谓格律体诗歌出现,这在我们的格律体新诗选里并不少见,前面齐云兄所举的小草就是一例。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还能抓住这种有害无益的理论不放手吗?
诗酒自娱
发表于 2016-12-15 11:43:09
起房子当然要按图纸设计起房子。写格律诗就大不相同,可除了图形诗之外,我们根本无法单纯根据建筑美来写格律体诗歌,而只能单纯根据音步对称论或大顿对称论来写格律体诗歌,只要按照这两种法则写出来的诗歌一定是有所谓建筑美的。此外,除了图形诗之外,建筑美理论无法帮助音步对称论或大顿对称论的诗歌写得更好。因此,把建筑美当成格律体诗歌的追求目标,根本就是画蛇添足。——根本无法单纯根据建筑美来写格律体诗歌。是的。问题在于,没有谁在这样做。建筑美是自然形成的已有效果而已。
只能单纯根据音步对称论或大顿对称论来写格律体诗歌,只要按照这两种法则写出来的诗歌一定是有所谓建筑美的。
——是呀!不过那本“所谓”可以删去。
把建筑美当成格律体诗歌的追求目标,根本就是画蛇添足。
——如所指出,压根儿就没有谁“把建筑美当成格律体诗歌的追求目标”,而只是肯定这是中国格律诗的一种羙质,应该引起注意,引以为自豪,不宜否定,更不能抛弃。所以,这句话本身就是“画蛇添足”。
孙逐明
发表于 2016-12-15 11:58:19
诗酒自娱 发表于 2016-12-15 11:43
起房子当然要按图纸设计起房子。写格律诗就大不相同,可除了图形诗之外,我们根本无法单纯根据建筑美来写格 ...
呵呵,诗酒兄和我其实已经在原则上的问题达成一致了,只是措辞不同而已。求同存异吧。
这个问题的讨论暂时到此为止。
诗酒自娱
发表于 2016-12-15 14:10:28
我也赞成就此“休战”。
还有一句话说一说,算是一个附带的收获:
“建筑丑”的帽子给胡搭乱建的自由诗戴上,那是稳稳当当的!
孙逐明
发表于 2016-12-15 14:58:21
诗酒自娱 发表于 2016-12-15 14:10
我也赞成就此“休战”。
还有一句话说一说,算是一个附带的收获:
“建筑丑”的帽子给胡搭乱建的自由诗戴 ...
诗酒兄可能没有看懂我的文章,我并不认为“建筑丑”,那文章题目只是一个切入论题的话头而已。我的文章里对齐言诗的的方正造型的评价是,这也是一种建筑造型之一,当然不是建筑丑,但并不那么美,因为它太呆板,缺少必要的装饰,在齐言诗集里〔在诗歌集里通常是按体裁归类的〕显得千篇一律,自然缺乏美感,而且,没有方法可以消除这一不足。唯有参差对称式的对称美感强一些。从整体看,齐言诗是主体,长短句次要,因此整体看,还够不上“建筑美”的称号。当然,情人眼里出西施,喜欢格律体的朋友会觉得是整齐美,不喜欢格律体的人会觉得是豆腐干。我是比较客观的人,我觉得建筑美谈不上,建筑丑也绝对不是。由于美丑的主观意识太强,所以放弃这场争论为最好。
很高兴大家能够比较冷静地探讨我们共同热爱的新诗格律。双方的见解的距离正在逐渐缩小,这是一个十分可喜的局面。随着讨论的进一步深入,相信会在主要方面逐渐形成共识的。
比如建筑美,大家都同意它是格律诗体里存在的有一定美感的形式,这是客观存在的现实,谁也不会去否认它。但它不过是格律体诗歌音节对称美的连带效应,除了在图形诗里具备格律功能之外,在声律格律理论里面并不具备格律功能。双方的分歧仅仅在于如何给这种形式美现象作出合理的定位和评价而已。此外,建筑美理论的积极作用是什么?有没有负面效应?双方还有一些分歧。好在大前提已经达成共识,随着进一步研究,还会有一些新问题会逐步露出水面,一旦时机成熟,相信大家应当能够逐步达成共识的。让我们共同努力吧。
诗酒自娱
发表于 2016-12-15 15:03:21
我并不认为“建筑丑”,那文章题目只是一个切入论题的话头而已。——文章的标题是很重要的。既然如此,这个标题也得改一改才好。
孙逐明
发表于 2016-12-15 16:49:49
诗酒自娱 发表于 2016-12-15 15:03
我并不认为“建筑丑”,那文章题目只是一个切入论题的话头而已。——文章的标题是很重要的。既然如此,这个 ...
好,接受诗酒兄的意见。
孙逐明
发表于 2016-12-15 16:49:54
诗酒自娱 发表于 2016-12-15 15:03
我并不认为“建筑丑”,那文章题目只是一个切入论题的话头而已。——文章的标题是很重要的。既然如此,这个 ...
好,接受诗酒兄的意见。
晓曲
发表于 2016-12-15 23:14:41
格律体新诗中根本就不存在什么“豆腐干“体,只有不懂诗歌格律,硬奏字的“豆腐干”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