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我的观点和理由应当比较清晰了。
为什么朗诵时按音步停顿间不正常,不合理呢?我一贯就是这样朗诵的,必须遵照你的规定改变吗?
我在《解铃还须系铃人》里说得清清楚楚,音步对称论是我写的,我认为自己的音步对称论错了,对大家产生了误导,所以重新写了大顿对称论来修正自己的错误,以免贻误信任我的朋友。至于朋友们愿意信任我的音步对称论还是信任大顿对称论,或是对我的两种理论全都不相信,那是每个人的权力,那是悉听尊便的。愿意批评我的文章的,我也举双手欢迎。
写文章发到“理论探讨”里,不过是在探讨而已,难道我把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别人了不成?为什么我老听到一些莫名其妙的指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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