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唐刚诗歌奖征集诗集启事
首届唐刚诗歌奖征集诗集启事根据《夔州新诗研究会章程》和《唐刚诗歌奖评选办法》规定,经“唐刚诗歌基金理事会”研究决定:首届“唐刚诗歌奖”自2017年元旦起开始面向海内外华语诗人征集诗集,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宗旨
“三不、三面向”。三不:不迷信权威,不搞门户圈子,不讲关系人情;三面向:面向民间诗人,面向安静写诗人,面向真正的好诗。
二、作品标准
在传统与现代的融汇中,具有创新意识、思想与艺术水乳交融,现代与传统完美结合的诗歌作品。其作品既是诗的,有诗的语言,诗的意境,诗的韵味,又是能让人读懂,给人以美的享受,回味无穷的中国现代优秀新诗(尤其欢迎描写“三峡”题材的新诗作品)。
三、评奖对象
全球所有用华语写作的诗人。诗集必须2015—2017年三年间出版的新诗集(无论国内或港、台书号),之前出版的不得参评;凡获过奖的诗集不得再次参评。 四、奖项设置
(一)、终身荣誉奖一人。奖励诗歌成就卓著、为中国新诗无私奉献、关心扶持发现新人、国内许多诗歌奖项始终轮不到、但依然默默写作的70岁以上的诗人;要求报送评奖前五年内(2013—2017)由国内出版社(含港、台书号)出版的新诗集一部。
(二)、优秀诗人奖一人。奖励评奖前三年内由国内出版社(含港、台书号)出版的优秀新诗集一部。
(三)、探索诗人奖一人。奖励评奖前三年内由国内出版社(含港、台)出版的富有探索、创新精神的新诗集一部。
(四)、新星诗人奖一人。奖励评奖前三年内由国内出版社(含港、台)出版的有写作潜质、有较大影响的新、老诗人新诗集一部。在条件同等情况下,向奉节本土诗人倾斜。
(五)、优秀评论奖一人。奖励评奖前三年内由国内出版社(含港、台书号)出版的有较大影响、有真知灼见的诗歌评论集或诗人传集一部(首届暂不评选)。
五、奖励金额
每个奖项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评委组成
评奖委员会定为五至七人,由具有高度责任心、无私心的诗人和诗评家组成;首届评委本县三人,重庆市内二人,重庆市外二人(评委名单待定)。
七、征稿方法
(一)、参赛者将参赛诗集3册寄往指定地点,并请诗人精选诗集中的代表作十首,发到专用邮箱(两者缺一视为弃权)。此十首诗作将在新浪网“唐刚诗歌奖”专用博客展示。
(二)、所有参赛诗集均由评委会进行初选,并结合网络读者或诗人提名,由评委会从提名中产生12名入围候选诗人(每个奖项3名)。
(三)、本届如有政府单位或企业单位赞助评审和颁奖费用,评委会可集中在诗城奉节进行评审,由评委会集中评出最终获奖诗人。
(四)、本届如无政府单位或企业单位支持评审和颁奖费用,各地评委可在其居住地、各自确定入围诗人二人,在网上公示投票后,由评委会按照得票多少(严禁刷票)决定最终获奖者。
(五)、获奖者确立后,必须报基金监管委员会,由基金监管委员会严格按照评奖办法,审定获奖者是否具有获奖资质,并在网上公布无异议后,直接将奖金汇入获奖者银行账户。
八、征稿时间
从2017年元旦开始接收参赛诗集,截止时间:2018年8月31日。
九、颁奖时间
“首届唐刚诗歌奖”定于2018年四季度择日颁发(地点:中国白帝城,4A风景名胜区,前提是达到征稿方法(三)的条件)。
十、邮寄地址
(一)诗集邮寄地址:
404600,重庆市奉节县邮政局“唐刚诗歌奖专用信箱”(请从邮政局挂号投寄或邮政局物流公司投寄,请勿从其他快递公司快递,以免造成丢失)。
(二)、代表作投稿邮箱
参赛诗集代表作十首唯一投稿邮箱2518304090@qq.com。 (三)联系电话
唐刚手机:15084347388,熊林清手机:13320314586。
(四)注意事项
请参赛者在诗集代表作品10首后面附150字简介,真实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邮箱地址,联系手机等。
十一、后续事宜
评奖结束后,所有参赛诗集统一编号由“唐刚诗歌收藏馆”永久收藏,并发收藏证书。
十二、解释权限
本启事最终解释权属“唐刚诗歌基金理事会”。
唐刚诗歌基金理事会
2016年12月31日 大好事,理应支持!
诗城奉节有此盛事,乃继其辉煌之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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