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逐明 发表于 2017-3-11 08:10:38

诗酒自娱 发表于 2017-3-11 07:56
精通音步的诗人也大都不按音步朗读

——好!总算加上了“大多”二字。这样,我就不再是“孤家寡人”了。
主张按音步读的学者当然有一些。但是必须严格按照程式化音步朗读的学者,即使破坏语义自然分割也在所不计的人,据我所知,似乎就诗酒兄一人而已了。

诗酒自娱 发表于 2017-3-11 08:14:05

好在还有“据我所知”,还有“似乎”。

孙逐明 发表于 2017-3-11 08:16:32

诗酒兄语录:

有人硬说音步是舶来品,中国古典诗词没有音步。这一观点是错误的,音步是客观存在的,只不过有其实而无其名罢了。正如我们现在使用的标点符号确实是从国外引进的,但是“句读”不也是古已有之吗?又如诗的分行排列也是来自国外,但是实际上一句就相当于一行,也可以说是一种隐性的分行。


诗酒自娱“《再谈程式化音步 》http://df.xlwx.cn/thread-7079-1-1.html

诗酒自娱
音步乃是外来概念,沈约、刘熙载肯定不懂!

http://df.xlwx.cn/thread-9593-2-1.html

晓曲 发表于 2017-3-11 10:46:55

本帖最后由 晓曲 于 2017-3-11 10:50 编辑

      本不想再次卷入这样无意义的争论(已经不是正常的辩论了),不过孙先生反复制造我与诗酒和两网两刊无中生有的过节,仅做以下声明:
一、孙先生抓住我曾经在与他的正常辩论格律体新诗按音步写而不是完全按音步读,是转移话题,断章取义。当时的特定场景,仅仅是讨论诗歌的朗诵,而非格律体新诗的构建。
二、孙先生研究自己的音顿诗是自己的权利,我不认同仅仅以朗诵为基础的任何诗歌格律研究是我的权利。本人不参与涉及仅仅以朗诵为导向的新诗格律研究的任何讨论,也请不要把我个人的认知强扭到别人身上去。
三、两网两刊有着坚实的交流情谊,目标相同,思想一致,概不因个人好恶论之。
四、两网两刊现阶段的格律体新诗规范与谱系是共同的阶段性成果,是经若干诗人、上万首诗歌创作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指导方案,任何个人想抹杀其影响都无济于事。
五、中国格律体新诗网并《格律体新诗》诗刊坚持以音步为基础的新诗格律建设方向,吸收一切有益的深入研究与发展完善,推动新诗格律的健康成长。
六、各种诗歌形态在中国格律体新诗网共融共生,也共荣共生,包容才能繁荣,但也不可替代我们提倡与追求的新诗格律目标与理想。

存次共勉!

孙逐明 发表于 2017-3-11 13:04:18

  本帖我与诗酒兄的争论完全局限于音步的停顿与朗诵的关系。前几年许霆教授指出朗诵家们根本不按音步停顿,而是根据意群停顿,为此建立意顿说,晓曲站长发布帖子,指出他曾经组织人马朗诵格律诗体,也发现大家也不是按照音步停顿的。我正是在许霆教授意顿说以及晓曲站长反映的实际朗诵情况这才开始从自己的音步对称论到音顿体系音节诗体的转型,这是有网上的资料为证的。
  去年我与诗酒兄争论音步的停顿问题时,诗酒兄一直顽强地坚持非得按照程式化音步朗诵,晓曲先生公开声明“我们只按音步写作,不按音步朗诵”,晓曲先生所说的“我们”应当包括中国格律新诗网的部分诗友,这是有铁的事实为证的,针对这个专题,我在中国格律新诗网上曾经与大刀李征版主作过公开的辩论,大刀李征版主根本不承认朗诵节奏与诗歌格律节奏相关,这也是有争论帖为证的;我与马上版主在音步对称体和大顿对称体的私下交流时间更长,已经有三年多了,我与马上版主的格律观点更加相同,他这几年的诗歌创作全都是大顿对称体,根本不是音步对称体,他还把自己早年的大部分音步对称体诗歌修改成了大顿对称体,我们俩还曾经在中国格律新诗网上共同开辟了“音顿体格律新诗”创作的板块,我们两人曾经是这个板块的版主,林海雪狐版主最近已经明确开始写作大顿对称论诗歌,这都是有事实为证。

  显而易见,上述争论纯粹是围绕音步的朗读问题的纯学术研究上的争鸣。现在诗酒兄和晓曲站长把上述纯学术研究的正常争鸣上升为两网两刊的交流情谊问题上去,这种无限上纲的作法,是不是应当,上述情况是不是事实,大家自有公论。

孙逐明 发表于 2017-3-11 17:40:12

晓曲 发表于 2017-3-11 10:46
本不想再次卷入这样无意义的争论(已经不是正常的辩论了),不过孙先生反复制造我与诗酒和两网两刊 ...

晓曲先生与诗酒兄对于音步的朗读问题有严重分歧,这是客观的铁的事实,客观的铁的事实,就不能指出?指出就是“无中生有”?就是“反复制造我〔晓曲〕与诗酒和两网两刊无中生有的过节”?指出就是“转移话题,断章取义”?指出就是“抹杀两网两刊现阶段的格律体新诗规范与谱系是共同的阶段性成果的影响”,你们的“新诗规范与谱系”就那么脆弱?真笑死人了。

诗酒自娱 发表于 2017-3-11 19:04:30

现在诗酒兄和晓曲站长把上述纯学术研究的正常争鸣上升为两网两刊的交流情谊问题上去,这种无限上纲的作法,······

——到底是谁在把我同许多诗友对立起来,试图把我孤立起来,有目共睹,岂容倒打一耙?
是你一再抓住我按音步朗诵进行嘲弄,又怎能“服众”?我为什么就不能自己辩解呢?何可笑之有呢?

诗酒自娱 发表于 2017-3-11 19:12:28

意欲抹杀与能否抹杀,这是两回事!现有的格律体新诗规范与谱系有什么“脆弱”可言呢?十余年来,那么多诗友在应用,产生了那么多作品,出版了那么多刊物、诗集,难道是谁想抹杀就能抹杀的吗?
倒是有人千方百计把这样的作品苦心孤诣纳入自己的“体系”,用以证明自己的正确,实在可怜得很。

诗酒自娱 发表于 2017-3-11 19:18:36

音步乃是外来概念,沈约、刘熙载肯定不懂!此言不错!音步在古诗中是客观存在,这也是事实。
不懂,是说他们没有认识到罢了。所谓“43”、“23”的划分就相当于运用“半逗律”,没有再细分为音步,就说明他们不懂。

孙逐明 发表于 2017-3-11 20:00:38

  呵呵,扣大帽子作诛心之论,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我早就有免疫能力了,大帽子尽管继续来扣就是。真理是在辩论中逐步走向成熟的,历史将证明一切。音步对称论是我自己建立的理论,我对自己建立的理论进行了深刻的反省,诸位要是认为我的自我反省不正确,尽管有理有据地批评反驳就是,不能有理有据驳倒我的自我反省论文,只能说明无理和无能,岂有他哉!
页: 1 2 [3] 4
查看完整版本: 常熟理工学院中国新诗格律研究栏目【主持人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