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东方诗风论坛广大同仁书
告东方诗风论坛广大同仁书——请中国格律新诗网晓曲站长还我公道
东方诗风论坛广大同仁们:
从2004年月起,为了追求共同的诗学主张,我们一起奋斗了一十三年,获得了一定的成效,这都是大家一起共同努力的结果。
令人愤怒的是,就在去年我家遭横祸、老伴住院开刀的两个最困难时期,中国格律新诗网晓曲站长认为程式化音步理论和音步划分具体法则并非我一人所创,方法近乎诬蔑毁谤,坚持此理论是包括晓曲站长在内的“集体贡献”,严重损害了我名誉权。
尤其令人愤慨的是,晓曲站长的两次诬蔑毁谤的时机〔去年6月和去年12月〕,恰逢老妻罹车祸,两次住院颅骨开刀,需要我日夜看护的时候。我一方面需要日夜陪护命悬一线、长时间在死亡线上挣扎的老妻,本来已经心力交瘁,另一方面还要应对晓曲站长伙同他人对我进行的围剿,给我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短短一个月下来,就令我只是斑白的须发全部变白。
去年年中我老伴第一次颅骨开刀,晓曲站长不知情,尚可理解;而我老伴去年年底第二次住院颅骨修补手术,我已经发帖约略通知了大家。晓曲站长明知我已去陪护老妻住院,根本没有精力为自己申辩,却利用他手中职权,将继续诬蔑毁谤我的四则论坛公告书《关于在格律体新诗理论专版撒销孙逐明先生专版的说明》〔此帖长期飘红〕、《揭露孙逐明先生大肆污蔑本站站长的、系列言论》、《本站与孙逐明先生重大分歧的原委》、《孙逐明先生扰乱新诗格律现有体系的真实目的》,张贴在自己主持的中国格律新诗网“文论与争鸣”版里,以网站的公告的形式对我进行长期的诬蔑和毁谤。
最荒谬的是,这四则论坛公告里,仅仅罗列我一系列罪名,而无任何具体罪证。例如《揭露孙逐明先生大肆污蔑本站站长的、系列言论》里八张帖子里的内容是:主贴:逐步添加中;二楼:关于删帖的污蔑;三楼:关于程式化音步论的污蔑;四楼:关于授奖与拒绝受奖的污蔑;五楼:关于窃取他成果的污蔑;六楼:关于限制发图的污蔑;七楼:关于限制发长文的污蔑;八楼:先做几个链接,待后来整理。 1、http://www.gltxs.com/thread-28289-1-1.html 2、http://www.gltxs.com/thread-28296-1-1.html 3、http://www.gltxs.com/thread-28304-1-1.html 4、〔按,无内容,显然是想继续增添〕
这四则只有罪名没有罪证的公告,长期高高悬挂在“文论与争鸣”的第一版,长达近四个月之久,我不出面申辩,显然是想把我长期我钉在耻辱柱上。严重伤害了我的名誉权。
老伴出院一个多月了,最近我也稍微有些精力了。晓曲站长如此大张旗鼓的当众诬蔑毁谤,我也应当予以澄清,请晓曲站长还我一个公道了。我先是整理了大量有确凿证据能证明程式化音步理论著述权的历史资料,分别发在东方诗风和中国格律新诗网上。3月17日我又则发布《请教中国格律新诗网网站》一贴,请网站解释为什么只公布我的罪名,却不公布我的具体犯罪事实。原帖内容于下:
请教中国格律新诗网网站
中国格律新诗网以管理员admin身份写了一篇《孙逐明先生扰乱新诗格律现有体系的真实目的》,还以管理员admin的身份写了另外一篇《本站与孙逐明先生重大分歧的原委》,证明管理员admin的帖子是“中国格律新诗网网站”的意见。因此我有两个问题请教中国格律新诗网网站:
一、中国格律新诗网网站的这个栏目的名称是“学术争鸣”,难道“新诗格律现有体系”不属于学术范畴不成?难道中国格律新诗网网站的版规不允许对“新诗格律现有体系”进行争鸣不成?难道中国格律新诗网网站规定对“新诗格律现有体系”进行争鸣就有罪不成?
二、中国格律新诗网网站指名道姓批判“孙逐明扰乱新诗格律现有体系的真实目的”,为什么中国格律新诗网网站不敢把孙逐明的真实目的写出来?
三、中国格律新诗网网站指名道姓声明《本站与孙逐明先生重大分歧的原委》,为什么此帖悬挂已久,却不敢把“本站与孙逐明先生重大分歧的原委”写出来。
请中国格律新诗网网站回答我孙逐明的疑惑。
晓曲站长理屈辞穷,不敢回答我的质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立即删除所有毁谤我的四则论坛公告,以此掩盖自己诬蔑毁谤的罪证,然后把我的所有申辩贴也全部删除。随即另发一则点名的论坛里新公告《敬告孙逐明先生及其他同仁!》,诬蔑我的申辩贴是“无聊内容”,而对为什么要删除自己充满诬蔑毁谤的公告却不置一词。原帖原文于下:
维护网站纯文艺交流气氛,从现在起,已发或新发的任何与纯文艺无关的发帖均转存本站【站务管理】版不予交流。我们购买网络交流平台,提供免费交流,不是用来持续纠缠一些无聊的话题。特此告知!
此帖被设置长期飘红。
中国格律新诗网里,晓曲站长大权在手,我无法讨回公道,我只得回到东方诗风,在“诗友沙龙”里发了一则《抗议晓曲站长的这种贼喊捉贼的无耻行径》的帖子,摆事实讲道理地申述了我的抗议理由。晓曲站长理屈辞穷,根本无法反驳我申述的铁的事实,只是重施故技,连续发帖继续对我展开谩骂和威胁。原帖俱在,大家可以前去参看。
下面我想向诗风论坛广大同仁声明我的态度:
希望晓曲能对我在《抗议晓曲站长的这种贼喊捉贼的无耻行径》所申述的所有质疑和抗议,作出实事求是的合情合理的解释。
也敬请知情的同仁们发表公正的评论。
孙则鸣 2017年3月19日
勿动肝火,勿伤和气,有事说事,人品的问题留给上天和良心裁决吧。
我个人对理论不太感兴趣,早期的很多理论文章也记忆不清了,什么音步程式至今也不太懂。有兴趣的诗友可以翻翻旧贴找找看,如果能找到就最好了。
我记得,刚写格律体新诗的时候孙老师对我指教颇多。虽然现在很少写格律体,不过还是很感谢当初的学习过程。
希望在我们论坛还是保持文明友好的交流气氛。
晓曲 发表于 2017-3-20 14:15
鉴于孙逐明持续不断的恶意攻击,在责令其停止恶意捏造事实后仍继续断章取义,恶意拼凑所谓“事实”继续攻击 ...
难道晓曲站长是东方诗风网和中国格律新诗网的总负责人不成?为什么我在东方诗风发言,晓曲站长却有权利在中国格律新诗网上禁我的言?
请同仁们发表高见。
诗酒自娱 发表于 2017-3-20 16:20
还探讨什么?无语,不等于默认。
诗酒兄是当年参与音步分割讨论的当事人之一,最有发言权,既然诗酒兄现在认为无语不等于默认,那就更好,就请诗酒兄用事实说明当年我创作的程式化音步理论一条条法则,还有哪些人的功劳?
孙兄,此类文章不属理论争鸣范畴,能否个人交流,不再在论坛上发?请兄酌斟。 为维护东方诗风网正常交流气氛,建议站长将这段时间来所有与正常交流无关的帖子转存站务版,孙要较量就和我单独较量,不要扰乱网站视听! 因为没有时间对其铺天盖地,恶意拼凑的污蔑一一回复,只能等其表演完了再彻底揭穿! 秋水涟滟 发表于 2017-3-20 12:54
孙兄,此类文章不属理论争鸣范畴,能否个人交流,不再在论坛上发?请兄酌斟。
秋水兄,去年6月,由晓曲先生首先发难,指控程式化音步理论并非我一人所有,而是“经过东方诗风论坛同仁的共同讨论,如果能找出原贴,应该能找到孙老师、诗兄、齐云、晓曲、秋水等的参与,应该是以孙老师和诗兄为主一个集体的贡献”,是在本论坛;此后还多次在本论坛继续对我指控,指控帖子全部在本论坛。
诗酒兄紧随晓曲之后,也认为程式化音步理论决非我一人,并在多个帖子里坚持此议,所有争议贴,也全部在本论坛。
也就是说,我被指控侵占了大家“集体的贡献”的争议贴和当事人,都在本论坛。我的名誉公开受到侵犯,
晓曲先生和诗酒兄都拿不出能证明我的确侵占了“诗兄、齐云、晓曲、秋水”等人的集体贡献的原始资料。
我已经根据二位的指控,把所有的原始资料全部发到了本论坛,它们是《《诗歌音步新论〔修订稿〕》〔重要历史文献〕》和《[讨论]怎样划分音步〔重要历史文献〕》,里面有全部程式化音步理论创建全过程的铁证。
因此,个人认为,本论坛是澄清事实的最合理的地方。,
秋水兄希望个人交流,兄的苦心我能理解。但我的名誉公开受到侵犯,个人交流是不可能挽回我的名誉损失的。不知秋水兄意见如何?
孙逐明 发表于 2017-3-20 14:04
秋水兄,去年6月,由晓曲先生首先发难,指控程式化音步理论并非我一人所有,而是“经过东方诗风论坛 ...
此贴是你继续无休止污蔑的新证据,转存备用! 本帖最后由 晓曲 于 2017-3-20 14:16 编辑
鉴于孙逐明持续不断的恶意攻击,在责令其停止恶意捏造事实后仍继续断章取义,恶意拼凑所谓“事实”继续攻击,扰乱视听,中国格律体新诗网已对其禁言处理,如果不公开道歉,不再对其开放发言! 关于诗酒兄,我在诗友沙龙贴已经指出:
后经齐云兄调解说明,晓曲站长已经亲口承认了“程式化音步论属于孙逐明先生总结归纳,我们没有任何异议,我的文论也是这样替他宣传的”,诗酒兄也不再提起此事,应当是默认了。
所以本帖的争论与诗酒兄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