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酒自娱 发表于 2017-3-20 16:20:12

还探讨什么?无语,不等于默认。

孙逐明 发表于 2017-3-20 16:24:59

诗酒自娱 发表于 2017-3-20 16:20
还探讨什么?无语,不等于默认。
诗酒兄是当年参与音步分割讨论的当事人之一,最有发言权,既然诗酒兄现在认为无语不等于默认,那就更好,就请诗酒兄用事实说明当年我创作的程式化音步理论一条条法则,还有哪些人的功劳?

诗酒自娱 发表于 2017-3-20 17:09:44

可以参看我的两篇有关文章。

晓曲 发表于 2017-3-20 17:12:52

请齐云兄明真相,我从未否定孙逐明的程式化音步论归属问题,我仅仅多次申明程式化音步有过大家讨论!注意,程式化音步与程式化音步论,多一字少一字是本质问题!孙逐明为了污蔑攻击我,东拼两凑,挠乱视听!希望无关者不要被其利用!

凤舞 发表于 2017-3-20 17:16:48

勿动肝火,勿伤和气,有事说事,人品的问题留给上天和良心裁决吧。

我个人对理论不太感兴趣,早期的很多理论文章也记忆不清了,什么音步程式至今也不太懂。有兴趣的诗友可以翻翻旧贴找找看,如果能找到就最好了。

我记得,刚写格律体新诗的时候孙老师对我指教颇多。虽然现在很少写格律体,不过还是很感谢当初的学习过程。


希望在我们论坛还是保持文明友好的交流气氛。

晓曲 发表于 2017-3-20 17:22:47

中国格律体新诗网规范不是孙逐明独有理论,凡引用均有标注,本人公开发表的文论设及孙的都有引用说明,等其对我攻击停止,会对其行为进行总结,不明真相者不要节外生枝!

孙逐明 发表于 2017-3-20 17:32:24

诗酒自娱 发表于 2017-3-20 17:09
可以参看我的两篇有关文章。

请问诗酒兄,哪两篇文章?请教

诗酒自娱 发表于 2017-3-20 17:34:52

不是提起或新贴了吗?那就是我的发言。

孙逐明 发表于 2017-3-20 17:51:21

凤舞 发表于 2017-3-20 17:16
勿动肝火,勿伤和气,有事说事,人品的问题留给上天和良心裁决吧。

我个人对理论不太感兴趣,早期的很 ...

人品的问题留给上天和良心裁决吧。

举双手赞同。:handshake:hug:

晓曲 发表于 2017-3-20 17:51:48

本帖最后由 晓曲 于 2017-3-20 19:42 编辑

孙逐明为了其音节诗论,否定音步论与程式化音步,中国格律体新诗网当然不会为自己都说错误的理论保留特权专栏,撤销其专栏(注意,不是删贴〉后,孙逐明自觉将失去市场,转而又极力维护其否定的东西,变本加利,东拼西凑所谓“事实“对本人大肆污蔑,这些我都记录在案,待其停止攻击后再祥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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