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酒自娱 发表于 2017-3-31 09:05:10

从诗与散文的区别谈起

从诗与散文的区别谈起          ——重读朱光潜《诗学》(一)朱光潜先生的名著《诗学》初版于1942年1947年增订,1984年、1997年分别由三联书店、安徽教育出版社重版。此书堪称中国现代诗歌理论的经典性巨著,至今也不曾过时。王光明教授认为:朱光潜的《诗论》深入考察了构成诗歌“宇宙”的基本元素及其相互关系,抓住语言这一关键因素,梳理诗歌与其他文学类型的区别,并从其音与义关系的历史演变中总结诗歌发展的规律,为我们构建了一个较完整的诗学体系.这个诗歌体系,不仅具有理论的自洽性,而且有相当的历史感,其中西汇通的研究方法和开阔的历史视野,堪称诗学研究的一个典范.朱光潜的诗学超越了 “局内人”的视野,从学理上回应了中国新诗变革中许多迫切需要澄清的问题。我过去也读过此书,但是未曾深入,领会不够。这次重读,颇有心得,兹就我最感兴趣的几点约略记之,以飨同调诸君。                        一诗与散文有不有区别?如果有么区别在哪里?朱先生对于二者的异同阐述得很明白,条分缕析,佐之以例,娓娓道来,令人心服:区别在于有无音律吗?他引用亚里斯多德的话说:“诗不必尽有音律,有音律的也不尽是诗。”一个例子就足以证明:有音律的《百家姓》《三字经》《千字文》是诗吗?否!那么,区别在于风格不同吗?否!布封有言:“风格即人格。”每件成为艺术品的好作品,无论诗或散文,都可以做到“实质与形式的融贯混化”,成为佳作。“诗和散文的风格不同,也正犹如这首诗与那首诗的风格不同。”可见从形式上不能明确划分诗与散文的界限。那么,二者到底有不有不同?若有,不同之处又在哪里呢?                     二朱先生进一步在实质上考虑,看能否回答上述问题。一是题材,各有偏重;二是心理,也不尽然。似乎都有一定的道理,但是经不起严格的推敲。于是面对似乎几乎无法解决的难题,便有人采取了逃避之策,干脆眉毛胡子一把抓,不承认二者的区别。雪莱就说“诗与散文的分别是一个庸俗的错误”,克罗齐也主张以“诗与非诗”的区别来替代诗与散文的区别。诚然,不能否认,“一切艺术到精妙处都必有诗的境界”,“诗和诸艺术,诗和诸文学,都有共同的要素”,但是它们仍有同中之异,这是不能无视的。否则诗就没有了自己的个性,失去了独立的价值。所以朱先生就来破解这一古往今来的谜团。                   三什么是诗?定义多多,叫人莫衷一是,所以被称为诗学领域的“哥德巴赫猜想”。我们看朱先生怎样破解这一难题呢?他从研究诗与散文的不同入手,得出了自己的答案:“诗为有声律的纯文学。”这样,就在形式与实质统一的基础上给诗与散文、与徒具诗形的种种文字划出了一条明显的界限:诗与散文同属纯文学,诗有声律,散文没有;《百家姓》、中医汤头歌诀之类一样有声律,但是它们不是“纯文学”。这样,诗就是那些“在形式和实质两个方面都不愧为诗”的作品,显出了自己独特的身价。                         四新诗产生到如今,刚好一百年,但是其现状很不令人乐观。虽然一些诗坛“掌门人”兀自志得意满,借此机会为其评功摆好,涂脂抹粉,把一些连通顺的散文都说不上的分行文字捧上了天,甚至不惜给予动辄上万元的大奖,但是批评甚至恶评不绝于耳。这样的声音是目前诗坛那些自我感觉十分良好的大人先生们最不愿听到的,但是我们并不陌生:最著者当属毛泽东的“迄无成功”之断言,继之有新边塞诗人周涛弃诗从文前的《新诗十三问》,季羡林在上世纪末提出的“失败”论,以及流沙河的“佳作寥寥”说。诗人已经褪去头上的光环,被戏称“湿人”则是流行的网语,实在令人唏嘘不已。可悲的是,如今的新诗在朱先生所说实质与形式两个方面都没有过关,大量分行的作品徒具诗形而已,根本不足以言诗。在实质上,许多作品要么口水话充斥,一地鸡毛,要么鸟语连篇,不知所云;在形式上,是自由到极点,毫无音律可言。真正的好诗可望而不可求,以凤毛麟角喻之绝不过分。也就是说,可叹在咱数千年诗国,“诗已不诗”常态化了。救诗图存,已经成为一切爱诗之士的艰巨任务。                     四诗质问题的解决,牵涉到社会、政治、人文、风习等诸多方面,相当复杂。而形式问题比较起来要单纯一些。早在1920年代,新诗的幼年时期,有识之士如刘梦苇、闻一多等就开始关注新诗的形式问题,也就是认识到在破除旧诗格律之后,必须白手起家,从无到有,为以白话为载体的新诗建立自己的格律体系。惜乎由于种种原因,虽经几代格律诗人、理论家艰苦卓绝的努力,大多数时间是在颠踬前行,处境不利。而背离中国诗歌的民族传统,脱离诗的正确轨道的,不讲任何规则的自由诗则肆意泛滥,大行其道,占居了诗的主流地位。可喜的是,在几起几落之后,及至1980年代,中国诗坛终于出现了“诗词复兴”与“现代格律诗再起”两种诗文化现象(见《20世纪中国现代诗学手册》,巴蜀书社,2010),新诗格律建设再一次成为议题,引起关注。然而好景不长,那股“现代”、“后现代”的狂潮又使其几乎归于沉寂。好在本世纪初以来,凭借网络的神奇力量,“现代格律诗”又以“格律体新诗”之名再次兴起,理论研究与创作实践双轮驱动,论坛与纸刊同时并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重大进展。以至黄中模教授在赴台交流时称之为“三分天下有其一”,意即在诗坛与自由诗、诗词并立也。诚然,不容讳言,其在“三分”中尚处于弱势,不足以构成鼎立之势,但是已经不可忽视,不可小觑。所以屠岸先生在为丁鲁的诗集《风之歌》所作序言中说:“新格律诗的创作与发展,已经不可阻挡。如今,在新诗的领域中,自由诗仍占着大半壁河山,可是,新格律诗的小半壁河山也是不可动摇的。何况,它还在不断发展。”我在《闻一多:格律体新诗之父》一文中进一步指出:“在进入21世纪10年代的今天,格律体新诗所面临的形势,所拥有的条件,所具备的基础,的确好过历史上任何时期。有中国古典诗歌优秀深厚的传统,有近百年沉淀下来的丰厚积累,有了现今持续发展的大好趋势,有中国读者对诗歌阅读习性的格律基因,更根本的是有诗歌自身与生俱来的文体特性,只要我们坚定信念,不懈努力,不断在研究、评论,尤其是在创作上拿出更多更好的成绩,她的前途一定是无比辉煌的!一个无愧于我们前人,与中国悠久的诗歌传统相适应的,符合诗歌艺术歌行的格律体新诗在诗坛占据其应有地位的崭新时代一定会到来。”此文系为2016闻一多国际学术研讨会所作,将载入论文集,《中外诗歌研究》已于去年第四期刊载。那么,我们完全可以宣称:在当今诗坛,一个远承“新月派”前贤余绪的新诗格律派业已形成,且将日益发展壮大。期以时日,她在诗坛“三分”中所占份额不断拓展的前景完全是可以预期的。当此之际,坚定不移地从事新诗格律建设朋友们理应同心戮力,进一步增强信心,为共同理想而奋斗。在格律体新诗的理论体系已经基本确立,并将日益完善的大好情势下,必须张扬我们的理念,扩大我们的队伍,增强我们的影响,更加注重诗质的探寻、诗境的营造,诗语的锤炼,创作出更多足以立世传人的佳作,让格律体新诗的靓丽旗帜在中国的诗空高高地飘扬!庶几乎,我们与前人的辛劳就不会白费。届时,朱先生一定能够在天国会心地微笑。                                 2017·3·31凌晨写毕,渝州悠见斋

我思无邪 发表于 2017-3-31 10:00:50

《诗学》一书曾让我受益匪浅,将我指引到了一条正确的道路上!

诗酒自娱 发表于 2017-4-1 08:59:06

在格律体新诗的理论体系已经基本确立,并将日益完善的大好情势下,必须张扬我们的理念,扩大我们的队伍,增强我们的影响,更加注重诗质的探寻、诗境的营造,诗语的锤炼,创作出更多足以立世传人的佳作,让格律体新诗的靓丽旗帜在中国的诗空高高地飘扬!

柳渡 发表于 2017-4-1 11:40:40

这本书我也看得不仔细,尤其是您强调得很好的几方面:诗质的探寻、诗境的营造,诗语的锤炼。这些比形式应该更重要。

晓曲 发表于 2017-4-1 12:02:46

诗酒自娱 发表于 2017-4-1 08:59
在格律体新诗的理论体系已经基本确立,并将日益完善的大好情势下,必须张扬我们的理念,扩大我们的队伍,增 ...

这毫无疑问是十分正确的!: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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