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新诗的格律化建设(二)
三·诗歌的本质属性
“诗言志,歌永言”。严格说,人类最早的诗歌是劳动人民的口头创作的民歌,讴歌他们的生活、要求和理想;最早的出现在文字产生之前,只能靠的是口头流传。因此,一开始就奠定了精炼、大体整齐和押韵的本质属性。这些本质属性具体落实在一代代的诗歌格律形式上,还要通过音节(汉语就是“字”),音步与顿,诗行、诗句和诗节,修辞,音律(汉语是平仄),韵律以及调节性单词等多种基本格律因素,在表现社会生活抒发感情的过程中来共同完成。
精炼是诗歌的首要特点,最早的诗歌处在没有文字的时期,只能靠口头流传,因此必须精练简洁。那它拖泥带水,没有规律没有韵脚,就不好唱不好记,也就无法流传,也就没有前途了。精炼化与散文化是相对立而存在的,两者格格不入。格律诗固然也有参差体,但是与自由诗的参差有根本性的不同,关键在于格律诗的参差是经过规范的有规律的参差。
另外,只有精炼,才为诗歌的精美和升华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试想,古今汉语的四声同样清楚,古代诗歌为什么平仄律用得那么好,而新诗至今还没有实行?首先是与精炼化程度有关。跑野马的自由写法是绝对不行的,必须讲究格律;诚然,只有规范地安排了音步与顿,才会给平仄律的运用创造条件,因为律诗的平仄运用也有个“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必分明”的规律,这“二四六”指的是什么?是每个音步的尾字(“××|××‖××|×”)。如果在新诗每个音步的尾字处也这样使用会怎么样(以后专门谈)?这样就会使诗的节奏更为规范、和谐与响亮。可见在格律形式成熟的过程中,各种基本格律因素是互相配合、互相依赖的,再比如韵的使用也需要诗行句法以及平仄声的配合,非一种格律因素的单打独斗所能凑效的。
诗歌诗歌,诗与歌是紧密相连或者说藕断丝连的。因为从其诞生之日起,诗与歌(音乐)乃至舞蹈基本属于孪生的;即便后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分工具体化,各自分家了,但诗歌不仅仍然保留着音乐和舞蹈的烙印与影响,而且还总是时时处处产生各种联系。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专职诗人的产生以及不断的经营,诗歌的节奏感、旋律美、音乐美和歌唱性,不仅保留,并且与构成诗歌格律形式的各种基本格律因素紧密结合,日益诗化、歌化、舞化而成为诗歌不朽的本质属性。2500年前出现的《诗经》是我国诗歌的滥觞之作,经过孔子整理和加工,可以看出周代这部诗歌总集已经形成了其他文学形式所无法替代的本质属性和特有品牌。《史记·孔子世家》载“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墨子·公孟篇》载“儒者诵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所谓“风”(指各地的乐调)、“雅”(包括大小雅,周人所认为的正声)、“颂”(宗庙祭祀的乐歌),也是从音乐角度的分类。因此也就造就了诗歌根深蒂固的音乐性特征。
诗歌节奏感、旋律美、音乐(韵)美和歌唱性的形成,也不是孤立地单靠自己来实现的,而是要通过各种音步与顿,诗行、诗节以及格律修辞等多种基本格律因素的规范化合作来共同完成的。归纳这三百零五首诗,大体可以分为整齐体和参差体两大类。整齐体基本上就是四言二步(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的“诗经体”(“2|2”),诗节行行如此,就形成了和谐的节奏,其实这就是一种规范的二步四言诗。这种诗行的构成方式,是诗歌节奏和谐的基础。至于参差体,数量虽然不多,但总是形成了与整齐体并存且可以互相促进的诗类,值得注意的是,我们的祖先在诗行长短不齐的参差体诗节上,竟然也形成了有和谐旋律的诗节构成方式。可以看《木瓜》、《伐檀》这类参差体诗。先看前者——
投我│以│木瓜, 投我│以│木桃,
报之│以│琼琚。 报之│以│琼瑶,
匪报│也, 匪报│也,
永以│为好│也。 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 投我|以|木×,
报之│以│琼玖。 报之|以│琼×。
匪报│也, 匪报│也,
永以│为好│也。 永以│为好│也。
——用2个三步五言诗行夹1个二步三言诗行,配合对仗、复唱等辞格构成的重章叠句形成了“长长短长”式的诗节旋律(见上面图谱),三节如此重复就形成了一咏三叹、回环往复的音韵效果。这样构筑参差诗节的节奏不仅使节奏形成了和谐优美的旋律,改变了诗行的音数的参差不齐,最主要的是以此尽情地抒发诗人缠绵悱恻的情怀。因此《伐檀》之类也是如此重复一式地安排参差诗节的,形成了一种规律。为后来“长短句体系”(宋词元曲之类)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由此不难看出,以《关雎》和《木瓜》为代表的诗体体现了造型的整齐与规律化参差是我国诗歌的本质属性之一。参差体格律诗与自由诗的差别在于参差有律,“有律”是格律体的本质属性。任何一个参差诗节,可以使用二种、三种或六种七种长短诗行,但必须用之有律,而且讲究诗节对称讲究重章叠句,以便形成个回环往复、一咏三叹的规律和旋律,有规律便有节奏,这才形成节调,形成参差有律的音乐美和旋律美,不仅便于吟咏诵读,也便于记忆和流传。
整齐体和参差体不是孤立的绝对对立,而是相反相承、相辅相成的。只有这样,才能有力地促进诗歌的不断发展。
可见《诗经》不仅滥觞了我国民族诗歌的源头,也奠定了诗歌的本质属性:精炼、整齐或规律化参差、押韵。
四、格律诗形式的美学标准和总体框架
格律诗不能散文化,讲究音节数量的整齐或规律化是我国也是世界各国格律体诗歌形式共同的美学标准和审美追求。
纵向回顾我国古今诗歌的发展史,不难看出,“整齐化”或“规律化”是形成我国古今诗歌整体框架的基础。从宏观上说,格律体新诗的总体框架,首先可以分为讲究诗行音节数量整齐的整齐体与讲究诗行音节数量规律化的参差体这样相反相成、相辅相承的两大类。我国周代的“诗经体”、唐代五七言律诗属于前者,《木瓜》《伐檀》式诗经以及宋词、元曲则属于后者。
对于继承和发展古典诗歌的格律体新诗而言,诗体当然也分为这样两大类,拙著《中国新诗格律大观——现代格律诗鉴赏创作辞典》从宏观上就是这样划分的。里面具体涉及的基本诗体,属于整齐体的就有18种。每大类又各有自己的基本诗体及其“子诗体”。比如属于整齐体的四步九言诗已经形成,从闻一多《死水》、《夜歌》、《也许》,戴望舒《烦忧》,曹葆华两首《夜歌》,林庚《马路之歌》,闻捷《观海》,黄淮《命名》,万龙生《人去》等已有传统。拙著《中国新诗格律大观》里列举了诗例多达54首,其中又有“五四体”和“四五体”两种“子诗体”;再如四步十言诗,胡适《蝴蝶》,闻一多《黄昏》,林庚《冰河》、《北平情歌》,胡乔木《车队》,张维芳《“吹协”启事》、万龙生《人去》等也有传统。拙著《中国新诗格律大观》里列举了诗例多达36首,其中又有“五五体”、“六四体”和“四六体”三种“子诗体”……若了解全貌,整齐体成熟诗例201首。可参阅该书。
属于参差体的全诗诗节一式的参差体诗,又分别有两种长短诗行、三种长短诗行乃至六七种长短诗行构成的“子诗体”;属于参差体的全诗诗节多式的参差体诗,又分为全诗两式诗节的参差体诗和全诗多式(三种以上)诗节的参差体诗两类种。《中国新诗格律大观》一书里列举的参差体诗例多达156首,足见诗体样式之多。
——这就说明格律体新诗的整体框架已经初步形成。整齐体和参差体两大诗体是在讴歌社会生活歌唱社会主义事业的同时,也在相反相成、相辅相承地竞相发展着,促进着诗体的不断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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