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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自由体和格律体之间还有中间地带,格律体、半格律体和自由体无非是对于“对称原理”遵守的情况不同而已。

对称原理对于诗歌格律有制约作用是有其深刻的原因的,世界万物,大至宇宙、小至夸克,都受对称原理制约;几乎所有的科学理论都受对称原理的制约。诗歌格律偏重于形式规律,自然会受它的制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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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先生的上述解说,仍然无法解释在格律诗体内的词曲里面的长短句中的参差不齐的问题。有很多词曲,除了句子、音步不对称之外,各句的平仄,因句式不同而不对称,根本不能把它们纳入你的对称说的框架内。敬请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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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先生的上述解说,仍然无法解释在格律诗体内的词曲里面的长短句中的参差不齐的问题。有很多词曲,除了句子、音步不对称之外,各句的平仄,因句式不同而不对称,根本不能把它们纳入你的对称说的框架内。敬请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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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金谷在2007-7-10 21:28:37的发言:
孙先生的上述解说,仍然无法解释在格律诗体内的词曲里面的长短句中的参差不齐的问题。有很多词曲,除了句子、音步不对称之外,各句的平仄,因句式不同而不对称,根本不能把它们纳入你的对称说的框架内。敬请三思。

只要诗句入律,必然平仄递换,在句子内部它的平仄就对称了。

如果平仄不能严格递换,它就是旋律半格律体;若全然不递换,就是自由体。

是不是格律体,得由它自己的内秉结构决定。内秉结构无对称现象,就不是格律体,哪怕大家都照它的格式写;内秉结构有对称现象,就是格律体,哪怕是全新创作的。

也请先生思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7-10 21:52:5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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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金谷在2007-7-10 21:28:51的发言:
孙先生的上述解说,仍然无法解释在格律诗体内的词曲里面的长短句中的参差不齐的问题。有很多词曲,除了句子、音步不对称之外,各句的平仄,因句式不同而不对称,根本不能把它们纳入你的对称说的框架内。敬请三思。

先生不能对“长短句中的参差不齐的问题”泛泛而谈什么“无法解释”,要作具体分析。先生可以引用具体的实例。我们再讨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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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己经举过姓李的词人的作品了。词曲是入乐唱的,是符合音律的,至于是否是孙先生说的全是对称,甚至是半格律或自由体,我还没有听到著名的词曲理论专家说过。先生可坚持你的看法。我认为不然是我的看法。对则听之,不对则当耳边风。不必再论了。因为在外渡暑假和旅游,手边只有一支笔,一个手机,更没有多的时间。恕不奉陪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7-11 23:16:0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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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先生旅游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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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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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0 21:4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孙先生在上述文中云:
“我主张对称是诗歌格律的基本原则的,但是从来没有把它推到“至高无上”的地位,而且多次提到,对称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无对称则无和谐,对称过度则缺乏生机。美总是在对称和对称破缺之间寻求平衡点。”我国古代诗词曲给我们作出了榜样,我们应当不断从它们身上汲取营养。”
而本人认为:
“对称是美学的基本原则之一,与对称(或曰匀称)美相对的还有错综美。说对称是诗歌格律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对的。但孙先生云:“对称说”是“最根本最完备的诗歌格律法度”,就是含有“至高无上”的意味。因为两个最字之后是根本与完备,其它就不能再有什么了吧!

    至于将以长短句为主的词曲,也要把它们纳入“对称”的框架之内,恐有“削足适履”之嫌。如李珣的《河传》,在同一阙内及上下阙的句子及音步就是不对称的。这又作何解释?难道它们不是格律诗?”




金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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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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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4 05:5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先生所说的音步不对称而平仄入律且押韵的诗体〔如李珣的《河传》〕就是“旋律格律体”“韵式格律体”和“节奏自由体”的交叉。

[ 本帖最后由 孙逐明 于 2007-7-14 05: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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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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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4 06:0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的确与对称(或曰匀称)美相对的还有错综美。

但是错综美的诗歌是自由诗,而不是格律诗。

李珣的《河传》在节奏上是自由体。它仅仅在韵式和旋律〔平仄〕上是格律体,而它的韵式和旋律却是受对称原理制约了的。

先生对于“对称原理”的“最根本最完备“两个定语反感,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首先,因为大至宇宙,小至夸克,万事万物都受对称原理的制约,几乎所有科学理论都受”对称原理“的制约,”对称原理“是宇宙和一切科学理论的根本原理之一,这可不是我的一己之见,先生可以参阅美国阿·热的《可怕的对称》和威尔的《对称》。

诗歌格律偏重于形式,所以对称原理当然是它最根本的原理之一。

我说“对称原理”“最根本最完备“,是有”对称性自发破缺“作为补充的,没有后者作为补充,就不可能”完备“。先生可以参阅哥德尔不完备定律,可能有新的看法。

另外,所谓根本和完备,只是针对”格律“而言,不是针对所有的诗歌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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