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记 去年过年时,在中央大街上的新华书店给孩子买了一套国学启蒙的丛书,这一年,孩子忙课业,忙着玩儿,没怎么读,倒是我有闲心的时候,随便翻看了一些。这一读,也读出了很多新的趣味来。古人说开卷有益,诚不我欺。看来该受启蒙的,也不仅仅是孩子。 昨儿晚上临睡前,随便翻到《吕氏春秋》,看到《察微篇》里有这样一则故事:“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吕不韦讲完故事感叹说:“孔子见之矣细,观化远也。”由这事情,我们可见孔子对人性是洞察而且尊重的,并不提倡道德上的虚高。后世的儒生多有装腔作势之举,大有数典忘祖的嫌疑。 又翻到《礼记》,有个不吃嗟来之食的故事。“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履,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从而谢焉,终不食而死。”恰好这时女儿过来,把这篇故事给她看,问她怎么想。小月儿说:“人家都道歉了他为什么还不吃啊?一开始不就是因为别人不尊重他了么?道歉就表示开始尊重他了,为什么还要饿死!” 生命是重要的,尊严也并非就不重要。为了生存而放弃自己做人的尊严不足取,然而为了别人偶一的冒犯就放弃生存的机会就更加不足道。施舍者要尊重被施舍者的为人的尊严,被施舍者也要尊重施舍者的善意。这才是人与人之间真正的平等。不吃嗟来之食的人后来也被无限地放大了提高了,成了气节的象征。然而也只有标本的意义。这些事情,也许用小孩子的眼光去看,是最简单的,也是最本真的。然而能保持赤子之心的终究还是少数。 说到小孩子的眼光,忽然又想起曾经沸沸扬扬的范美忠事件。记得后来也给小月儿讲过这件事,问她怎么看。小月儿说:“去救学生的老师很值得敬佩,只顾自己逃跑的也可以原谅,不在那个环境里,谁也不知道自己会怎么做啊。不过他要是说连他自己的妈妈也不救,太自私了!” 人之初,性本善。小月儿不上网,不看电视新闻,对一切辩是论非的事情也全然不感兴趣。她的意见只是推己度人,发自本心的看法。我欣慰她的宽容。 宽容的人总是有的,前两天又传开了范美忠又在北京某校就职的消息。我赞同给范美忠一个生存的机会,但同时我也感觉这个人做教师恐怕并不适合。他也许能够很好的教授给学生专业知识,但是以他的思想和为人,恐怕难以带给学生好的影响。“教书育人”,这是我们习惯中的对老师的角色认定。虽然实际上能做到的不知有多少,但是这也该是一个起码的标准。当然,我们应该把人首先当做一个人来看,承认并允许他会有人性中的种种弱点。但是不同的职业仍然会对人有不同的要求,不具备某些素质,不能胜任是毫无疑问的事。 我个性酷爱自由,因此我也一直认同思想的自由。然而孔子说:过犹不及。范美忠无疑在某些方面是过了的,过于强调人的本性中的东西而忽略了人的社会性。郭跳跳则完全忽视人性的层面,是另外一种过犹不及。在我看来,两者都是异化了的心灵。 今儿天气很好,晴朗,不很冷,雪后的空气清新。头午去了趟超市。走在路上,忽然想起小时候每逢年关被母亲指派着一次次去街里置办年货的情景。当然只是买些零零碎碎的小东西,那时候的年节是很隆重的,要用很长很长的时间去准备,家里总是缺钱,没有什么能一次买齐,总是母亲忽然想起来什么东西还没有,就让我去跑一趟。路很远,很少的钱只能买很少的一点东西,我却并不嫌麻烦,总是欢天喜地就去了。那时候是盼着过年的,过年的快乐是一天一天累积起来的,终于到年三十的那天达到沸腾的顶点。如今是懒于逛街市买东西了,昨儿在家窝了一天,终于今天下决心出去走走。到超市买了很多食物,还给爸爸妈妈买了新年的礼物。走在路上,忽然想起小时候的欢快。然而那样的心情也只能追忆了。 200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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