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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新诗格律化的冷思考

  转贴自武夷山诗会论文集(福建师大文学院王珂教授编)

新诗格律化的冷思考

 

毛  翰(华侨大学教授)

 

摘  要:格律诗、自由诗、散文诗是诗的三种基本体裁。中国新诗(自由诗)本来就是为冲破传统诗词的格律禁锢而创立的,不必刻意格律化。格律诗简洁精致,更适合于记忆和背诵;自由诗以其语言表达的清晰和明快,更适合于朗诵,更富于朗诵现场的感染力。各种诗歌体裁,都有自己独特的价值和魅力,应该多元并存。

关键词:格律诗;自由诗;格律化;多元并存


1、诗国三分


传统的中国诗的正宗体裁,是源于民歌的文人化了的格律诗。自汉至唐以迄清季,五、七言诗的主导地位一经确立,便始终不曾动摇。

而散文诗在中国也是有源可溯的,《庄子》的不少章节,就当得“散文诗”之称[1],此后历代的赋、铭、书、记,其中亦不乏散文诗佳作。所以,今天我们说起散文诗,大可不必数典忘祖,归宗于百余年前的法国人波德莱尔,也不必认为中国散文诗始于鲁迅的《野草》。

历史进入20世纪,中国诗坛仿佛突然诞生了自由诗。自由诗以其自由洒脱区别于格律诗,又以其分行、押韵区别于散文诗,让人耳目一新。不能说自由诗纯粹是横的移植的产物,中国文化肌体所具有的强烈排他性,使外来的植入者很难获得认同,成活下来。事实上,在中国自己的诗体系列里,从传统的格律诗到传统的散文诗的频带上,天然地预留着自由诗的频道。自由诗在20世纪初叶出现于中国诗坛并没有什么唐突。由《诗经》大致严整的四言,到《楚辞》的宽松舒展,从汉唐诗歌齐刷刷的五七言,到宋词元曲以及明代歌谣的参差错落和口语化,自由诗的基因在中国古已有之,挣脱格律束缚的冲动在中国诗史上并不鲜见。

我们不能设想诗的形式只能走极端,要么是格律诗,要么是散文诗,在格律化与散文化两极之间,没有一个折衷的过渡的形式。崇尚中庸之道的中国人,应该是最能理解自由诗的。应该说,从最舒放的散文诗到最严谨的格律诗的渐次格律化的过程中,或者从最严谨的格律诗到最舒放的散文诗的渐次散文化的过程中,任何一种诗体(散文诗……半散文诗……自由诗……半格律诗……格律诗)的存在都是合理的。概而言之,则是格律诗、自由诗、散文诗三家。

严整规范的格律诗,流丽潇洒的自由诗,和随心所欲的散文诗,其艺术品质各有千秋。作为人们抒写情思、状物叙事的三种诗的体裁,无所谓孰优孰劣。其三家鼎立既不必归于一统,也无须确认谁为正宗。有的,只是所谓代有偏胜,某一诗体在某一时代较为流行。

正如一种化学名称为H2O的物质,在物理世界里,可以凝固为晶莹剔透的冰,可以溶解为碧波荡漾的水,也可以汽化为轻舒漫卷的云。一份诗的情思,一种诗的意境,在诗的世界里,可以有格律诗、自由诗、散文诗三种不同的表现形式。每一首诗都可能有格律化、自由化、散文化三种不同的存在形式。

冰可以溶解为水,格律诗可以舒展为自由诗。将古人的格律诗今译,赢得一片喝彩的,莫过于绿原译王翰《凉州词》:“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译诗自由奔放,生动传神:


酒,酒,葡萄酒!

杯,杯,夜光杯!

杯满酒香让人饮个醉!

饮呀,饮个醉——

管它马上琵琶狂拨把人催!

要催你尽催,想醉我且醉!

醉了,醉了,我且枕戈睡。

醉睡沙场,谁解个中味?

但见铁马秋风慷慨去,[2]

古来征夫战士几个活着回?


反过来,水也可以凝固为冰,自由诗也可以译为格律诗。余光中那首著名的《乡愁》就曾被台湾作家陈鼎环改写为格律诗。只是改变了“小小的邮票”、“窄窄的船票”、“矮矮的坟墓”、“浅浅的海峡”这四个意象赖以并出、赖以醒目的自由诗的句式,原诗的艺术资质已有所损失:


人生多怅失,岁岁是乡愁。

少小离家去,亲情信里求。

华年思怨妇,万里卜行舟。

未老慈母失,哀思冢外浮。

而今横海峡,故国梦悠悠。


只要有一怀崇高的情思,只要有一腔隽美的诗意,无论用格律诗、自由诗还是散文诗,都是可以表达的。不仅格律诗与自由诗可以对译,散文诗也是可以与之互译的。


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


《古今中外散文诗鉴赏辞典》[3]列在卷首的这篇《庄周梦蝶》,真不愧为中国散文诗的千古垂范之作。庄子有暇入梦,幻化为蝶,感悟到的,是一种别样深邃的关于生命存在、关于世界本源的哲理,别样美妙的诗意。笔者不揣浅陋,试以格律诗译之:


庄周曾有梦,梦中化为蝶。

蝶出红尘外,烦恼都抛却。

美梦不长久,尘网千千结。

百年蝶梦周,一夕周梦蝶。

天地有大道,物化为世界。

同在梦中游,蝶与周有别。


格律不工,难入近体,只能以“古诗”视之,见笑。再以自由诗译之:


庄周我梦见了一只蝴蝶

庄周就是那梦中的蝶

世俗的烦恼解脱后

生命真是一份好感觉

蝶儿翩舞在梦境中

已记不起庄周为何方的客


可惜美梦不长久

尘网依旧千千结

我不知道我是谁了

谁正躺在这个黑夜

究竟是蝴蝶梦庄周

还是庄周梦蝴蝶


庄周与蝴蝶应有缘

蝴蝶与庄周也有别

大道化育了天和地

万物都在其中相约

这亦真亦幻的存在里

你分不清你流落在哪个世界


至于将自由诗改译散文诗,如果原作较为格律化,或近于歌谣者,需要作散文化的变换。如果原作本来就是散文化程度较高的,则可能完全不用译,只须将分行排列的诗句,加上标点,连排就是了。

从一种诗体,译为另一种诗体,难免要损失一些诗意和诗美,包括外在的形式美,和借助这种形式美得以曲尽其妙的内在的情思美。要想弥补这份损失,就需要借助于再创造,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应该说,作为诗的三种不同的存在形式,格律诗、自由诗、散文诗各有封疆。或许是某一诗体更适于表达某一情思,或许是由于先入为主,诗还是具有相当程度的“拒译性”,并不总是能随意地译来译去的。某些天造地设般的诗句,如当代诗人李汝伦的七言诗“满江红泪将军岳,正气歌悲丞相文”、“工农兵学商人热,天地君亲师道凉”,简直是不可作任何译易的。


2、新诗格律化献疑


中国新诗(自由诗)本来就是为反叛旧诗,冲破传统诗词的格律禁锢而引进而创造的,其自由散漫,无格律规范的形式特征与生俱来,原是五四那一代新诗人追求的目标。胡适提出:“文当废骈,诗当废律。”[4]郭沫若就说,“诗的本职专在抒情。抒情的文字便不采诗形,也不失其为诗。”“自由诗、散文诗的建设也正是近代诗人不愿受一切的束缚,破除一切已成的形式,而专挹诗的神髓以便于其自然流露的一种表示。”[5]

在守旧的人们眼里,这横空出世的新诗无疑是一个异类,一个怪胎,他们从来就不承认新诗存在的合法性,恨不能将其扼杀于摇篮之中。继而,新诗阵营内部也开始有人反省新诗的前途和命运。鉴于新诗一直未能像古典诗歌那样广泛赢得读者,成为中国人精神文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至今还有人怀疑,新诗这一形式的创立,是不是从根本上就错了?一个世纪几代诗人披荆斩棘的探索前行,是不是从一开始就误入了歧途?1997年元月号《星星诗刊》转发的引起争鸣的周涛那篇《新诗十三问》,其中首要的就是这一诘问。

然而,从根本上否定新诗,这在逻辑上就是说不通的。诗的发展,就其形式而言,实际上只有格律化、自由化、散文化这三个方向,三条道路。如果说新诗的探索前行是一个方向性的错误,那么,请问正确的方向是什么?是坚持传统的五七言格律诗的方向吗?是转而奉散文诗为正宗吗?在格律诗与散文诗之间,自由诗缺席已久,她的问世,有着天然的合理性,是诗史发展的必然。让我们设想一下:如果五四时代的人们没有创造出自由诗,还像明清两代那样沿袭汉唐诗风,一味模拟复古,或者止步于黄遵宪式的旧瓶装新酒,20世纪的中国诗坛又会有怎样的收获呢?可能避免明诗清诗式的低迷沉闷吗?

与新诗(自由诗)相比,旧体诗(五七言格律诗)以其简洁和精致,更适合于记忆和背诵;可是,与旧体诗相比,新诗以其语言表达的清晰和明快,更适合于朗诵和表演,更富于朗诵现场的感染力。但是,新诗未能在中国文化的土壤里深深扎根,未能获得广大读者的认同,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对于中国人,如果说传统诗词像是母乳,新诗则只不过像是牛奶。

如何完善新诗(自由诗)?一种建设性的主张,就是限制其自由,约束其散漫,就是倡导新诗格律化。从20年代初到世纪末,这种倡导代不乏人。例如,闻一多就提出了“三美论”:“新诗的实力不独包括音乐的美(音节),绘画的美(辞藻),并且还有建筑的美(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6]何其芳相信,“一个国家,如果没有适合它的现代语言的规律的格律诗……是一种不健全的现象,偏枯的现象。”[7]吕进认为,“严格地说,自由诗只能充当一种变体,成熟的格律诗才是诗坛的主要诗体。”[8]

如果新诗是一片自由生长的冬青树,格律化就是想按自己的理想设计,对它进行大规模的修剪;如果新诗是一位“裸体美人”[9],格律化就是要给她穿上规范的制服。

格律化的倡导者们所设计的“现代格律诗”是什么样子呢?分行,已是共识;押韵,除了“素体诗”的嗜好者,也没有问题,自由诗大多已是这样。现代格律诗的特征主要体现在行与节的建构上,一般认为,行要均齐,节要匀称。

行的建构,有两种基本意见。闻一多的格律理想是“建筑美”,强调视觉效果,兼顾听觉效果。其建行要领是“字”的整齐,兼顾音节调和。例如,其《死水》每一行都是九个字、四个“音尺”[10],每个音尺为两个字或三个字:


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

清风‖吹不起‖半点‖漪沦。

不如‖多丢些‖破铜‖烂铁,

爽性‖泼你的‖剩菜‖残羹 。

……

何其芳的格律理想是节奏感,强调听觉效果,其建行着眼于“顿”的统一。每行须有一定的顿数,可分三顿、四顿、五顿几种不同的句式。在长诗中,如有必要,顿数可以变化。例如,其《听歌》每一行都是四顿,字数有参差,每一顿的字数也从一字到三字不等:


我‖听见了‖迷人的‖歌声,

它那样‖快活,‖那样‖年轻,

就像‖我们‖年轻的‖共和国

在歌唱‖它的‖不朽的‖青春;

……


节的构成,可能是受民歌和古诗绝句的影响,无须更多的提倡,不少人已倾向于四行一节,也有实验两行、三行、六行、八行等一节的。至于一首诗应该有多少节构成,则没有一定之规。外来的十四行诗(商籁体)的四四四二、四四三三等分节方式,也不时地被一些诗人采用着。

每一行多少顿?每一节多少行?每一首多少节?以及押韵方式,这是现代格律诗的格律要素。可是,要形成诗人和读者公认的格律谈何容易!新诗格律化宽也不是,严也不是,格式多也不是,少也不是,处处都是悖论。

闻一多主张“新诗的格式是相体裁衣”,即“根据内容的精神”,“由我们自己的意匠来随时构造”,因而“新诗的格式是层出不穷的”[11]。可是,这样“相体裁衣”,即一人一款,一诗一式,层出不穷的格式,或“诗体的无限多样性”(吕进语),实际上就是否定了格律诗,认同了自由诗。有无限多的款式,就等于没有款式,有无限多的格律,就等于没有格律。试想,唐人的近体诗如果不是只有五七言律诗、绝句等有限的几种格式,而有着无限多样的格式,那诗歌早就自由化了,还用得着千年以后再来破旧立新吗?

作为新诗格律化成就的一次检阅,邹绛(1921-1996)编《中国现代格律诗选》[12]即体现着“多样性”精神。这本诗选分为五辑:第一、二辑所收作品的格律已不甚严谨,何其芳的《花环》诗句参差不齐,即在其中;第三辑,只要是两节形式相同就算作格律诗;第四、五辑更为宽泛,艾青的《盼望》也被选入,可能是因为这首诗中有两节的形式相同,即算作一种随机创造的格律吧:


一个海员说,

他最喜欢的是起锚所激起的

那一片洁白的浪花……


一个海员说,

最使他高兴的是抛锚所发出的

那一阵铁链的喧哗……


一个盼望出发

一个盼望到达


如果“裸体美人”是自由诗,美人着装便是格律诗,那么,着装渐次减少,减少到泳装,减少到三点式比基尼,还算是格律诗吗?这个世纪,人们倡议和实验过的“现代格律诗”式样繁多,难以计数,但着装严整的少,“短、透、露”的多,这各式各样的“现代格律诗”,与其说是格律诗,不如说是半格律半自由诗,其中相当多的干脆就是自由诗,是自由诗的各种形式。

何其芳想必是看到了相体裁衣、一人一款的不大可行,他的《话说新诗》期待着:“将来也许会发展到有几种主要的形式,也可能发展到有一种支配的形式。”可是,要诗的内容和形式脱节,情感律动与格律脱节,不管身高、三围、雅俗、文野,要给天下所有的美人都穿上一套或几套统一的制服,这行吗?五四先驱们正是想要解放格律对思想情感的束缚,才毅然弃旧图新——抛弃旧的格律诗、创造新的自由诗的呀!真要“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吗?

人们看到了,新诗格律化处于两难境地,“过于严密,容易限制流动的诗思诗情,过于宽泛,纵然建立一大堆诗体也失去意义。”[13]

时至今日,新诗格律化应者寥寥,成绩远不乐观,闻一多式的“相体裁衣”的结果是新诗的继续自由化,何其芳期待的一种或几种主导的新诗格律并未兴起。倡导者自己拿出的现代格律诗的样板作品,如闻一多的得意之作《死水》和何其芳精心打造的《听歌》,也都缺少垂范的魅力。

九言诗在现代格律诗的倡导者那里曾经备受青睐。《死水》就是一首九言诗,尽管闻一多自我感觉良好[14],它在形式上却未免失之于“死”。林庚这位九言诗的热心倡导者认为,中国诗的句式,从四言到五言到七言,再到九言,是合乎逻辑的发展。他甚至设计了九言诗的“五四体”,把一个九言的诗句分为上五下四,如“未来在等待‖谁的记载”,认为这样最符合民族传统和口语特点[15]。但九言诗的设计仿佛也是曲高和寡,与各种式样的“现代格律诗”的实验一样成绩欠佳。九言诗并非20世纪的新生事物,宋、元、明代就不断有人实验,九言诗却始终走不出实验室。元代天目山僧人明本的《梅花诗》[16]就是九言诗实验室里的一个标本:


昨夜东风吹折中林梢

渡口小艇滚入沙滩坳

野树古梅独卧寒屋角

疏影横斜暗上书窗敲

半枯半活几个恹蓓蕾

欲开未开数点含香苞

纵使画工善画也缩手

我爱新诗故把新诗嘲


车前子(1963~)的《红烛──读闻一多诗后》也是这么一个标本(其韵式亦为“抱韵”)。其最后一行不知是故意还是不得已留下的破绽,仿佛寓示着诗人对这种格律追求的放弃:


远古时代有一位匠人

一生制了无数支蜡烛

有次手指被生活割破

那天就是红烛的诞辰


黑暗糊起茅屋的苦涩

红烛宛如竖着的手指

血滴在敲打他的桌子

匠人死了,还没燃尽夜色


严谨的格律论证和完美的格律设计,还不如几首典范之作更有号召力。缺少垂范之作,再好的论证和设计都是劳而无功的。

格律化的尴尬,使人们不禁要怀疑,新诗的出路真的在于背离自由化的初衷,对自由的语言形式重新加以约束,建立新的格律诗吗?


3、多元时代,和谐共存

 

各种诗歌体裁,都有自己独特的价值和魅力。今日诗坛格局应该是多元并存的。首先是在新旧之间,新诗与旧诗应该并存。然后是在新诗内部,自由诗与现代格律诗应该并存。还有,以入乐与否分野,是诗与歌的并存,以书面文学与口头文学区别,是诗与民谣的并存。羿射九日,大可不必。

作为介于格律诗和散文诗之间的一种诗体,自由诗的存在价值,就在于它在形式上既有别于格律诗,也有别于散文诗。不要说自由诗没有形式规范,在格律化与散文化之间,“自由化”本身就是一种规范。其规范就在于分行排列,行止自如,从容舒展,流丽畅达,参差错落,意象的自由敷设,情思的自由抒发,诗美的自由展现。一首经典的自由诗,对其进行任何削足适履的格律化都是多余的,格律化的结果只能是对天足的摧残,对自然天籁的扼杀。

自由诗拒绝格律化或深度格律化的动因,源于自由诗对自身内在美的自信:天体就是至美,美不拒绝点缀,却不需要更多的包装。正如女性与时装,对于天生丽质、魔鬼身材的少女,时装的意义仅仅在于点缀,在于如何合法地展示天体,只有对于先天不足或年老色衰者,才需要衣物的掩饰和矫正。

根据格式塔心理学,人的视觉有一种追求图形完美的趋向,当某种不够完美、尚有缺憾的图形出现于我们眼前,我们的视觉会按照完整、对称、和谐的审美理想,自动地对其进行修补、整形。那么,这能成为新诗格律化的理论根据吗?如果闻一多、何其芳的格律设计可能是人们的视觉(以及听觉)追求的“完形”,那么,传统的五言诗、七言诗更应是“完形”。如果说,完形不止一种,简单而静止的图形(如圆形、矩形)是完形,那复杂的、动态的图形(如波浪形、蝶翼形、飞天形)又何尝不是完形?人们绞尽脑汁要为维纳斯复原残臂,不就是在追求一种复杂的完形吗?而自由诗可能就是这样一种完形,一种复杂的动态的完形。如果说在自由诗草创时期,人们对此还不以为然,在经历了近一个世纪的潜移默化之后,人们应该是趋于认同了。如今,许多人写自由诗的时候,往往会不自觉地追求诗行的参差错落、舒展自如,而不是整齐划一,中规中矩。

如果格律诗是冰,自由诗是水,散文诗是云,不要期望自由诗的流动的水,都凝成格律诗的沉静的冰。不妨你溜你的冰,我戏我的水,他腾他的云。我们可以相信,自由诗这高山流水,自会遇到越来越多的知音。

然而,新诗格律化的倡导和实验也是应该受到尊重的,正如我们尊重新诗自由化的坚持和探索一样。格律化的新诗与自由化的新诗同属新诗,二者在艺术上各有千秋,不妨长期并存,在竞争中各自发展。毕竟这是一个艺术民主和多元的时代。

尽管迄今为止,新诗格律化的成就欠佳,我们却不能因此否定新诗格律化的努力。完善的格律化新诗的出现,想必还需要时间,就像自由诗的完善和自由诗精品的积累还需要时间一样。假以时日,现代格律诗应该会有上佳的表现。我们说自由舒展的诗句不可削足适履,改为格律诗句,我们当然也不难找到反证,证明格律严谨的诗句也是不可改为自由散漫的诗句的。

参考文献:

[1] 闻一多《诗的格律》,原载《北京晨报肥浴返?号,1926年5月13日。

[2] 林  庚《九言诗的五四体》,原载《光明日报》1950年7月12日。

[3] 何其芳《关于现代格律诗》,原载《中国青年》1954年第10期。

[4] 吕  进《新诗文体学》,花城出版社1990年3月版。

[5] 许  霆  鲁德俊《新格律诗研究》,宁夏人民出版社1991年5月版。

[6] 陈仲义《世纪之交:走出新诗形式建设的困惑》,《诗刊》2000年1月号。

[7] 万龙生《格律体新诗论纲》,东方诗风网站。

[8] 孙则鸣《汉语新诗格律概论》,东方诗风网站。

地址:362021 福建泉州华侨大学文学院电话:0595-22690102    1360078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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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在何方?



作者简介:毛 翰(1955~),湖北广水人,现任华侨大学文学院教授,西南大学中国诗学研究中心客座教授。

[1] 王国维《屈子文学之精神》:“《庄》《列》书中之某部分,即谓之散文诗,无不可也。”《王国维遗书》[M]第五册,上海古籍书店印行,1983年版。

[2] 这一衬句,系笔者所加。

[3] 张俊山主编,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4年6月第1版。

[4] 胡适《寄陈独秀》,《胡适书信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9月版上册第69页。

[5] 郭沫若《论诗三札啡?致宗白华)》,1920年2月16日夜。

[6] 闻一多《律诗底研究》,1922。

[7] 何其芳《关于现代格律诗》,1954。

[8] 吕  进《论新诗的诗体重建》,原载《诗刊》1997年10月号。

[9] 郭沫若《论诗三札芬弧罚骸白苤蘼坌戮桑灰钦嬲拿廊舜┘裁匆律讯己茫淮┮律训穆闾甯茫 ?/p>

[10] 节奏的单位,有“音组”、“音尺”、“音步”、“顿”等不同的称谓。

[11] 闻一多《诗的格律》,原载1926年5月13日《晨报副刊肥浴?号。

[12] 重庆出版社1985年版。

[13] 陈仲义《世纪之交:走出新诗形式建设的困惑》,载《诗刊》2000年1月号。

[14] 闻一多《诗的格律》:“我觉得这首诗是我第一次在音节上最满意的实验。……这种音节的方式发现以后,我断言新诗不久定要走进一个新的建设的时期了。”

[15] 林庚《九言诗的五四体》,原载《光明日报》1950年7月12日。参见许霆、鲁德俊《新格律诗研究》,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16] [明]汪珂玉《珊瑚纲》载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8-10 10:47:33编辑过]

文中不少观点值得商榷。先不论三种诗体各自界定的正确与否,就其三种诗体的界定及其转化,我想,依毛教授之言顺推,任何文体都可以转化为诗歌,诗歌也可以转化为任何文体,而且不少同仁已这样做过。事实上,新诗的格律很有必要,而且与新的自由诗几乎同时产生,近百年也未停止其发展的步伐,尤其今天,此路渐宽,我们已阻碍不了这条诗路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8-10 10:46:3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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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么论证,只要别把诗歌的音乐性论证没了,那一切都还可以讨论!诗歌之所以为诗歌,音乐性应该放在第一位,诗意应该紧接其后成为同等重要的诗歌元素。也即,我们必须先确认其写的是“诗”,然后才可论其优劣,失去音乐性的“诗”就不能称其为“诗”。格律诗、自由诗、散文诗是现阶段客观存在的几种诗体,历史上也确实有其根源,但诗歌的音乐性和诗意两点要求,无论古今中外都是胡乱不得的,否则你还是自己给自己安一个文体名称吧,那样的诗是没人认可的。诗歌确实有形式大于内容的趋势,但这个形式不在于严格的限制,而在于其音乐性。陆游的《示儿》就是一首典型的非诗情画意见长,而是形式使其成为诗歌的例子,其近乎大白话的内容借助五言绝句的形式而流传千古。另外一种例子,离骚、楚辞、汉赋其形式看似重诗意而轻形式,但其骨子里的音乐性却是十足的,且深受诗人重视,否则就不用加那么多的衬字了。后面的宋词、元曲更是对律诗在形式上的解放,但其骨子里的音乐性比之律诗、乐府更强!诗意是个什么?一种情趣。它需要一种形式把它表达、表现出来。什么才能表达和表现那种骚动的情趣呢?“言之不足,歌之咏之;歌咏之不足,舞之蹈之。”没有什么比这更能抒发情感的了,我们把这种带有强烈原始激情的、音乐性十足的文体称之为“诗歌”。不重视这个,那你写的就不是“诗”!这与狭义的形式,关系真还不大!诗歌的音乐性是其美学本质,也是其形式的本质;诗意是其意义和精髓,非文体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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