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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格律诗学会打的是研究与创作新格律诗的旗帜。
——说“现代格律诗学会打的是研究与创作新格律诗的旗帜”,这话不错。但是半截题目“诗人巨笔举律旗”显然就不对了。不是一个意思嘛。现代格律诗学会的名称就决定了,打的当然是现代格律诗的旗帜;但是这个题目却把这个正确的意思偷换为个别“诗人”以他的“巨笔”举起了现代格律诗的大旗。说实话,那个时候,任何诗人也没有闻一多、何其芳那样的资格,可以成为引领一个诗潮,从而担当起棋手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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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诗酒自娱 于 2012-8-17 17:04 编辑

关于学会理事在新时期迈出的新步子,做出的新贡献,是否能够作为学会的成就,此文还解决不了这样的问题,但对于学会理事在新时期的创新与突破,本文是应该予以专门篇幅记述的。
——我就可以明确地回答这个问题:学会理事做出的成绩,是不能算作学会的成就的。这是因为:250名理事的名单,实在是惊人的庞大,冗杂,罕有其匹。其中挂名者居多,是不争的事实。把有些诗坛并不关心更不支持现代格律诗的诗界名人拉进来,说难听一点,疑似拉大旗作虎皮。理事们开过会没有?没有;分过工没有?也没有。众多理事中,谁真正理了事,理了什么事,只有天晓得。就算其中少数在现代格律诗领域做出了或多或少的贡献,也大多与学会无关。他们是在学会的领导、组织之外独立完成其著述与创作的。我自己就是这样。就说常熟会议,有好些个理事参加吧,他们也并非受学会委派,而是得到三家主办单位(学会位居其末)共同邀请,以专家身份、个人名义参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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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诗酒自娱 于 2012-8-18 11:08 编辑

由于现阶段资料不足,文中仅提及了学会理事万龙生等新时期在东方诗风的发展,五个学会理事新时期在上海新声研究小组的发展,以及由学会理事江锡铨任会长、许霆任副会长,其他学会理事丁芒、屠岸、骆寒超、王一桃、周仲器为顾问,新时期在江苏省中华诗学研究会的发展,且因资料不足,极其简略,容以后弥补。
——新声研究小组研究的主要方向可以说是“诗词解放体”,兼容格律体新诗,与“现代格律诗”稍有交叉。虽然也有多达5位的理事,但是他们的做出的成绩,我以为也与学会没有多大关系。否则,可以作为学会的“上海分会”了。至于江苏省中华诗学研究会,二0一二年五月才成立,究竟在现代格律诗研究方面做出了多大的贡献,尚待观察;哪怕假定真有很大功劳,而且会长、副会长以及一大批顾问都是理事,我看也未见得可以将其成就纳入学会囊中。几位理事当了顾问,恐怕也大多顾而不问吧。把许霆、丁芒、屠岸、骆寒超这些卓有成就的大家算作学会的金字招牌,归于旗手麾下,还得问一问他们自己是否愿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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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格律诗学会打的是研究与创作新格律诗的旗帜。
——说“现代格律诗学会打的是研究与创作新格律诗的旗帜 ...
诗酒自娱 发表于 2012-8-17 15:31



    没错,除了闻一多、何其芳,任何诗论家都不可能有这种旗手的能力。何况是充满糊涂观念的诗人和“诗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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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据我的理解,何其芳的现代格律诗理论提出以后,因为遭受批评,并没有大范围推广普及。现代格律诗学会成立之初把它作为现代格律诗的特征加以倡导,其意义重在于推广普及。
——何其芳的现代格律诗理论,一开始引起了几乎吸引了全国诗坛主要人士的重视,由中国作家协会出面召开了三次大规模的讨论会,得到了普遍的认同;后来虽然横遭批判(不仅是批评),强行打压,但是其影响持续直至今日(详见本人纪念何氏诞生100周年文章)。死水吧如此贬低何其芳并借此抬高学会身价,完全不符合历史真相。它“重在推广普及”有何成果可言呢?无非把理事们的劳绩拿将过来据为己有罢了。何况,那个“最低纲领”并不可能真正起到甚么指导作用,相反,是混淆了自由诗与格律诗的界限,模糊了自己的形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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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自寻烦恼,写的是史,最重要的是真实。从楼主介绍看,现代格律诗会,成立时就有了二百多个会员,把当代名家几乎一网打尽,明显绝大多数是挂名,甚至可能挂名都未征求本人意见的,很明显,不然这么多名声显著的成员会选出名气不大的人当协会领导吗?
一个建议:分析协会的核心成员(核心成员凭常识也知道怎么判断),这些核心成员做的事,自然属于协会的功劳;不是核心成员的,就不要硬戴帽子了,把本坛万、孙老师创立的理论硬算在根本不承认“三分法”、“对称原则”的黄、周身上,是两边都不讨好,两边都抗议你史论真实性的事。
手握灵珠,心开天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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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派诗人群体总体上是反格律的,其公认的领袖都在那期间发表过明确的反格律论文,只是这个群体中有部分“成员”(仅仅在《现代》杂志上发过诗而已,根本就不能算“现代派”)研究和主张格律。

所以对楼主那篇现代派诗人对格律理论的贡献论文表述的准确性,也不以为然。
手握灵珠,心开天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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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周是不会抗议的,他们是巴不得往自己身上贴金的。周黄都转载了此文,对于这些往自己身上贴金的不实之词,一声不吭,喜之不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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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周的一贯做法是,对于为他们歌功颂德的文章,一字不漏地收到自己的博客里面,交口称赞,对于澄清事实的的反批评文章,就怕得要命,不但不敢在自己的博客里面转载,甚至连一个给出文章链接的回帖要删去〔指周〕。

这是光明磊落的学者风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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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齐云所说:

现代格律诗会,成立时就有了二百多个会员,把当代名家几乎一网打尽,明显绝大多数是挂名,甚至可能挂名都未征求本人意见的,很明显,不然这么多名声显著的成员会选出名气不大的人当协会领导吗?

这些知名诗人,大都是写自由诗的,而且很多已经作古,已经无法核实了。要证明他们是真正赞同现代格律诗学会的主张,必须是他们自己写的文章。如果拿不出任何文字证据,他们自己又不写格律诗,有什么证据证明他们是名副其实的学会会员呢?正如齐云所说,究竟是不是征求了本人的同意,还是一个历史的谜团。

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名单,有什么价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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