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式化音步法则的提出与确立,是新时期格律体新诗理论家在前人关于“的(地)”字后靠的探讨基础上得到的重大收获。这种方式使长期以来令人困扰的四字音步得以化解,从而使格律体新诗保持二、三字音步的绝对优势,正如中国古典诗词是二、一字音步的一统天下一样。所谓程式化音步,就是在必要的时候,为了保持音步的整齐,有时不仅限于“的”字后靠,改变以往的念诵惯性,(例如“在中国的北方”不是如传统的那样念成“在中国的/北方”,而是划分为“在中国/的北方”),甚至不惜打破词语的意义结构而做强制性的切割,不过这样极端的例子极少。 有人硬说音步是舶来品,中国古典诗词没有音步。这一观点是错误的,音步是客观存在的,只不过有其实而无其名罢了。正如我们现在使用的标点符号确实是从国外引进的,但是“句读”不也是古已有之吗?又如诗的分行排列也是来自国外,但是实际上一句就相当于一行,也可以说是一种隐性的分行。
我曾在唐诗中找到了一个运用“程式化音步”理论分析的典型例句,若是按语义划分音步,就应该这样:
管城子/无/食肉相,
孔方兄/有/绝交书。
很明显,这样念起来就失去了诗的节奏感,成了散文。只有强行照“二二二一”节奏这样划分音步,照此吟诵,才是诗句:
管城/子无/食肉/相,
孔方/兄有/绝交/书。
这简直是化腐朽为神奇啊!就在昨天,收到一条手机短信,原来是陈仁德发来他一首赠友的七律新作。读到颈联,我不觉莞尔一笑。原来他又为诗词的程式化音步提供了一个最新的例句,它与上引唐诗例句内部结构又有不同,是
留/一段情/传/永远,
隔/千重岭/太/迢遥。
也必须超越语义划分音步吟咏起来才有诗的韵味:
留一/段情/传永/远,
隔千/重岭/太迢/遥。
语义的割裂是反对格律体新诗中程式化音步的“钢鞭”,一些人怎么也想不通。从古诗的例句返观格律体新诗,程式化音步的道理就迎刃而解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