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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新诗格律学绪论(丁鲁)

《新诗格律问题》

 

绪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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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 历史顺序的颠倒

二、 新诗“自由、格律两腿一长一短”的原因

三、 艰难的探索历程

四、 内容真能“决定”诗歌形式吗?

五、 自由诗和格律诗

六、 经济全球化和文化的民族化

七、 诗歌形式问题是当前诗歌建设的突破口

八、 对过去格律倡导的再认识

[附]

评艾青的格律观

 

  中国现代的白话的文学创作诗歌,不能说很发达。这句话,我不是从微观方面,而是从宏观方面说的。也就是说,我不是说的十年二十年,而是指五四以来白话诗歌的整体,并且是把它放在中国诗歌和世界诗歌的历史长河中来看的。对于中国诗歌的状况,一直有争论,这争论时断时续。不论是微观地看也好,宏观地看也好,有争论,就说明至今没有达到统一的认识。而且我以为,光是微观地研究,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的。两千多年的中国诗歌史,现代白话的新诗只占了不到一百年。光就这一点而言,说白话新诗还是相当不成熟,恐怕并不过分吧?

  自从五四文体突变(正式的书面语言由文言改为白话)以来,中国诗歌不是没有出过一些好作品,但理论上的许多根本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我在下面提到的,也并不是对有关问题的全面概括。

  比如说,诗歌的内容和形式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在这个方面,别的文学艺术部门行得通的原则,似乎一到诗歌部门就行不通。我这里说的当然包括格律问题,但首先是指处理内容与形式关系的总的原则。

  又比如说,中国的新诗界在诗歌的基本理论方面,显得相当地薄弱。许多基本概念,相当多的人不甚了了。举例来说,对“新诗”这样一个重要术语,在我们新诗界就似乎至今还没有一个大家公认的明确的定义。(我这里是假定“诗歌”的定义已经明确,用不着再加解释。)类似的大量问题,不仅相当多的人不甚了了,而且有的人甚至以为不甚了了是理所当然的。何其芳先生在《关于现代格律诗》一文中提到:有个德国诗人告诉他说,在他们那儿,写自由诗的诗人都有格律诗的素养。我想那是由于他们没有经历现代中国这种文体突变和诗歌传统的中断。在中国,情况完全相反,一些有关诗歌的基本常识,不仅普通人不熟悉,许多诗人也并不熟悉。这既不同于中国古代,也不同于西方古代,也不同于西方当代。

  又比如说,我们新诗界很多人以为西方已经“先进”到什么什么“派”的地步了,中国不紧跟就不行。他们看不到,中国过去也有自己的“派”,并不是离开了西方就没有中国的文学史和文化史了。至于“先进”,总还是有个判断的原则吧?到底什么是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这个问题已经严肃地摆在我们面前了。

  当然我们也不能复古或自我封闭。在开放的时代,各国文化,包括各国文学,彼此的关系已经非常密切,必然互相影响。但影响只是外因,不通过内因还是起不了作用的。那么,中国诗歌,中国文学,中国文化,和西洋究竟有些什么不同呢?这个问题不解决,我们就不明白什么叫做“先进”;或者说,不明白什么是我们努力的方向。我们当然应该向西方学习;但全盘接受是不行的,只能学习其中好的东西和我们能够接受的东西。(即使是好东西,有的我们也接受不了。像建基于西方语言的一些诗歌技巧,在汉语中就是无法实现的。)这些已经讲了多年的老话,在新的形势下又有重新研究的必要了。

  又比如说,我国的古典诗歌研究,这些年来很少针对当前中国诗歌界(新诗界)的实际问题。古典诗歌研究和新诗界的实际问题相结合,过去是有过的,闻一多先生就是突出的代表。可是这种情况,近来就少见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已经作为一个历史任务摆在我们面前。除了政治上已经站起来、经济上正在复兴之外,不是也要包括文化的复兴吗?不是也要包括诗歌的复兴吗?

  所有这一切都说明,如果真想推动我国诗歌的发展,真想解决我国诗歌多年积攒下来的大量问题,就必须从宏观方面对中国诗歌和世界诗歌的历史作纵向观察,对当前我国和世界政治、经济条件下文化的发展、特别是诗歌的发展作横向观察,才能据以进行讨论,并制定相应的政策。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五四思想解放运动主要是向旧传统作战,所以面对外来的影响,五四以来的诗歌理论常常缺乏分析,而以他人之是非为是非。在早期,人们思想较为解放,发表不同看法还没有什么顾虑;时至今日,由于各种可知的原因,学术界刮起各种不正之风,盲目迷信的风气深入诗歌界、包括诗歌理论界;对于如何提出有中国特色的诗歌理论,写出有中国特色的诗歌作品,不少人不是嗤之以鼻,就是视为畏途。

  现在是该跳出各种权威迷信,跳出各种人事纠纷,说点早该说的话了! 

一、 历史顺序的颠倒

  中国的白话新诗是五四时期产生的。孕育了新诗的这个时期,必然在它身上打下深刻的烙印;而观察中西诗歌的不同历史背景,也可以看出中西文化的深刻差异以及它们的发展道路是何等不同。因此在进入我们的议题之前,不能不首先对新诗诞生的时代背景作一番必要的回顾。

  五四是一场政治运动,也是一场思想文化运动。如果用西方历史作为参照物,五四这场思想文化运动,就最容易让人联想到欧洲的启蒙运动。

  欧洲的封建社会,是一个极为黑暗蒙昧的时代。后来新兴资产阶级借着对古代文明的重新发现,在文艺复兴的旗号下发动了对封建统治阶级最初的进攻。但那时资产阶级力量还弱,第一个攻势过去,后劲就不足了,不能不依附某种政治力量作为后盾。当时的宗教势力、王权和地方封建势力三者中,宗教势力是主要的统治力量,也是发展生产力的主要阻力和黑暗愚昧的根源,资产阶级的斗争矛头主要应该指向它,当然不能去依附;地方封建势力要求割据,反对建立统一的民族国家,也不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只有王权要求统一,较为符合资产阶级的利益。因此资产阶级依附于王权,而文化上也不能不迎合宫廷趣味,表现为各种古典主义的清规戒律。只有莫里哀这样的天才,才能在这些教条的束缚下(有时是冲破它们的束缚)写出他出色的作品。所以,西方古典主义精神真正的代表人物,其实并不是它最出色的作家莫里哀,而是高乃依和布瓦洛。

  后来的启蒙运动,是资产阶级对封建主义的又一次进攻,攻势就更猛烈了。这个运动在法国开展得最为轰轰烈烈。启蒙主义者强调民主(天赋人权)和科学(知识),激烈地反对旧传统。在文学上,他们往往以议论和分析说理代替对典型环境和典型性格的描写,不重视文学的特性。因此法国启蒙主义的重要作家像孟德斯鸠、伏尔泰、狄德罗等人,主要都是以思想家著称;只有卢梭在创作上有较多成果。当时的德国在政治上是最落后的;但正因为如此,文学传统却没有受到多大冲击,因此文学反而发达。特别是歌德,站在远离启蒙运动中心的地方,用自己的代表作《浮士德》对启蒙运动作出了深刻的总结。

  中西的文化及其发展史是这样地不同,往往人家在干那个,我们在干这个。——不是吗,在西方封建社会长期沦于黑暗蒙昧的时候,中国封建社会却创造了灿烂的文明。可是在欧洲工业革命的同时,中国社会的发展反而陷于长期停顿。封建阶级及其统治集团日益腐败而无所作为,没有像日本明治维新那样进行改革。于是从康乾盛世急转直下,直到1840年鸦片战争打破“中央帝国”的迷梦。这以后,维新派也好,洋务派也好,都敌不过守旧派的势力;而我们的老大帝国也就成为列强瓜分的目标。反帝反封建的五四政治运动和思想文化运动,其导火线就是反对卖国的二十一条。因此,五四时期的中国人并不需要像中世纪的西方人那样重新发现自己的文明;恰恰相反,他们正背着封建文明的沉重包袱。帝国主义的坚船利炮,使中国人引为骄傲的文明脸面扫地。这个蒙羞受辱的文明究竟出了什么问题呢?——当时的中国人选择了激烈的批判,就是经过痛苦思索的结果。

  强烈的反封建,是中国五四文化运动和西方启蒙运动的共性。但五四运动不仅是一场中国的启蒙运动,也是一场世界无产阶级革命条件下的启蒙运动;而它的领导力量,也已经不是资产阶级的思想家,而是信仰马克思主义的知识分子了。至于类似西方文艺复兴那样的历史阶段,在现代中国就始终没有单独出现过。直到五四运动八十多年之后,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文艺复兴的任务才开始摆到中国人民前面;而且由于经济问题还没有得到某种程度的解决,文化问题还不可能真正提上议事日程。和西方相比,这不是一种历史顺序的颠倒吗?

  在五四时期,中国人也提出了西方启蒙运动曾经提出的两个口号——民主和科学(所谓“德先生”和“赛先生”),并且同样对传统进行了激烈的批判,也同样存在某种对传统的绝对否定。与此同时,洋务运动以来一直存在的全盘学习西方的思潮在这种启蒙运动中有所表现,也就不是偶然的了。

  对于五四运动,毛泽东早已作出科学总结,指出许多人用的是“形式主义的方法”,“所谓坏就是绝对的坏,一切皆坏;所谓好就是绝对的好,一切皆好”;其中特别是对全盘西化倾向作出了深刻批评。到了新时期,五四启蒙运动中绝对否定传统的偏向也进一步被提了出来。

  中国白话新诗正是五四时期的产物,带着这个时期明显的胎记。最引人注目之处,就是诗歌形式传统的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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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诗“自由、格律两腿一长一短”的原因

  产生于五四时期的中国新诗,最明显的特点之一是自由诗、格律诗“两腿一长一短”。(这里说的格律诗,指的是现代白话的、文学创作的格律诗。)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人们对它提出了各种各样的解释,而且大都伴有某种评价诗歌的标准。其中有两种说法最为典型:

  有的人认为,既然新诗产生于五四时期,而五四又是一场政治思想解放运动,新诗当然是“越解放越好”(即形式上越自由越好)。

  另外一些人认为新诗是在西洋诗影响下产生的;既然如此,西洋诗走什么路子,中国的白话新诗也应该走什么路子。

  ——这两种说法,都没有接触到问题的实质;而“捆绑”在它们身上的诗歌评价标准,也值得打一个很大的问号。

  中国的白话新诗究竟是怎样产生的呢?

  不错,新诗的确产生于五四时期。但它却并不是五四运动的直接产物,只是它的间接产物,即五四时期白话文运动的产物。五四思想政治运动要求开化民智,普及教育,推动了文体的改革,使法定的书面语言由文言改为现代白话(现代汉语);而在白话文运动的潮流推动下,白话新诗迅速从无到有,进入文学创作的主流,从而一举取代了文言诗歌的地位。

  在中华民族形成和发展的历史上,汉字是立过大功的;但书面语言和口语的长期严重脱节,又不能说和使用汉字没有关系。到了五四,就发为书面语言的突变。这种突变打乱了诗歌发展的正常顺序。所以,中国新诗的产生,成了违反文学发展一般规律的一个特例。

  短期内形成的白话新诗,在诗歌形式方面并没有做好准备。文言诗的格律在白话诗里大部分用不上了,立即形成白话的诗律又不可能。于是人们顺理成章地采用自由诗体来写作,而西洋自由诗的影响也就乘虚而入了。

  由此可见,认为五四既然是一场政治思想解放运动,新诗就“越解放越好”(即形式上越自由越好),是不对的。因为诗歌作品虽然有思想性,但作为文体和文学样式的诗歌及其诗体,本身却没有思想性,只是思想的载体。思想解放虽然有时与思想载体的解放有关,却并不总是等同于思想载体的解放。从历史上看,在社会变动时期,一种新思想、新制度采用人们熟悉和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作为宣传工具者,比比皆是。所谓“旧瓶装新酒”之类说法的提出,就证明这种现象并不是罕见的。如果说巴黎公社的诗歌运动时间太短,那么俄国十月革命至今已有八十余年,时间不短了,中间还经历过各种社会动乱和文艺流派的斗争,出过马雅可夫斯基这样在艺术上极为标新立异的诗人,却没有见过类似中国诗歌的突变。近年来自由诗在俄国的抬头,自然与社会思潮有关;但传统的格律诗体在俄罗斯仍旧实力雄厚。这些都说明各国文学的发展有它自己的特殊规律,不是简单的社会分析可以说明的。

  至于认为白话新诗完全在西洋诗歌影响下产生,所以西洋诗走什么路子,中国的白话新诗也应该走什么路子,则同样只看到了一些表面的现象。

  的确,中国白话新诗从它诞生的那天起,就受到西洋诗歌很大的影响。但从根本上来说,白话新诗自由诗发达、格律诗不发达的现状,主要是文体突变和诗歌传统中断所带来的。文体变了,老的诗律用不上了,诗却还得写,用什么形式去写?于是就不拘形式地写了起来,也就是只好采用自由诗体。值得注意的是:西洋的格律诗也已经大量介绍进来,甚至可能比西洋自由诗介绍得更多、更早;而这些西洋格律诗在形式上对中国白话新诗的影响,却常跟自由诗没多大差别;因为它们译成中文之后,形式方面往往变得和自由诗差不多。至于中国白话新诗今后是否应该走西洋诗的路子,我们将在下面进行讨论。

  由此可见,以上的两种答案,都不能说明新诗产生的原因,更不能为新诗的发展指明方向。

  因此我以为:只有文体突变,才是中国白话新诗产生的根源;只有诗歌形式传统的中断,才是新诗为什么“两腿一长一短”的答案。至于评价诗歌作品的标准,自然同样既不能光强调革命性,也不能光强调学习西方。只有立足于本民族诗歌传统,又吸收世界各民族诗歌的养料,才能建设好我们的白话新诗——这是我们探讨新诗产生根源必然会要得出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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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艰难的探索历程

  正是有鉴于新诗“两腿一长一短”,五四以来一直有诗人、学者想接上格律这条线。胡适虽然大力倡导自由诗体,但其《尝试集》中的部分作品,却恰恰包含了试验格律的意图,这是丝毫也不奇怪的。

  《尝试集》这本集子形式很杂,有不少纯用文言写的旧体诗,还有使用文言或白话翻译的外国诗。其他创作作品则可分两类:一类结构相当自由,只是大体押了韵,语言都用白话,可以归入半格律诗;一类结构整齐,或者套用古典诗歌形式,语言基本上用白话或文言、白话夹用。囿于诗歌形式,后一类作品没能彻底采用现代白话作为诗歌语言,后来被戏称为“解放体”。所谓“解放体”,实际上倒是说他解放不够,就像民国初年妇女放脚一样,放了的小脚还是半大不大。但今天我们回顾这段历史,对他的尝试还是应该给以肯定的。

  到闻一多、饶孟侃等人正式提出白话诗歌的格律问题,注意这件事情的人就多起来了。饶孟侃提出格律问题比闻一多早,但闻一多影响更大。他的《死水》一诗,成了白话格律诗的典范作品。

  可是,白话格律诗虽然在少数人手里、在有的体例和有的作品中取得了成功,却还没能形成指导全局的理论。因此白话格律诗和白话诗的格律还难以为诗人掌握,也难以为群众理解。

  格律诗的成长需要创作实践和诗律研究的长时间。激烈的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没有为它提供安定的社会条件,反而促使诗人采用自由诗作为工具,因为它能更自由、更迅速地表达思想感情。闻一多由探索格律到重新转向自由诗并大力肯定艾青和田间,就是一个生动的例子。于是格律诗的研究和实践退居次要地位,而且这种状况一直延续至今。在理论方面,也至今没有建立一套完整而科学的诗律规范。除了许多作品还保持着押韵的习惯之外,坚持格律试验的,就只有部分的诗人和诗歌翻译家了。(至于民歌,那是有格律的;歌词创作虽然没有正式提出格律要求,实际上也很注意诗歌形式。但在这两个领域,格律形式的研究和试验都还没有取得很大突破。)

  建国以来,五八年那场大论战受到非文学因素的严重干扰,不仅混淆了政治和文艺的界线,而且把许多概念搞乱了套,副作用至今可见。从根本上说,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白话格律诗之所以不见起色,还在于它的成长既需要诗律的探索,又需要大量作品的支持。因此我们在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既不能忽视白话格律诗短暂的历史(和古典诗歌比),也不能忽视它成长的难度(和自由诗比)。

  文革后期,在和四人帮斗争的天安门事件中,出现了一个短暂的诗歌高潮,作品被收集在《天安门诗抄》里。这个高潮并没有出现十分有分量的作品;但它是重大政治事件中的一个很具特色的文化现象和诗歌现象。它的主要特色之一,就是其中的作品几乎都是采用传统诗歌形式,就像是不约而同地和五四的白话诗运动唱反调似的。

  用传统形式写诗的人,现在相当多(虽然质量并不整齐)。这不仅证明了“旧诗不旧”,而且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新诗的困境。

  打倒四人帮之后,许多文化禁锢被冲破,诗歌形式的禁锢自然也不在话下。过去有的人口头上主张自由写,实际上主张的却只是自由诗;现在这种说法听不见了。不仅如此,在一段时间里,提倡格律似乎成了一种时髦。也有些人是真心真意想做这件事的,不过这件事做起来并不容易。除了像前面说的既要探索诗律又要有创作实践的积累之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必须靠语言学界鼎力相助。新诗界未必愿意求助于语言学界,因而语言学界也未必肯插手。

  类似诗歌形式这样的问题,目前还在自生自灭的状态中。中国的经济建设正处于关键时期,文化建设晚一步,是正常现象。对文化中最“尖端”的诗歌暂时还顾不上管,更不足怪。

  由于这一切,中国的白话新诗就变得像现在这样,自由、格律两腿一长一短。又由于一些论者对“韵是一种格律因素”的常理视而不见,把许多有韵的作品都算做自由诗,因而格律诗这条腿就显得更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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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现代的白话的文学创作诗歌,不能说很发达。这句话,我不是从微观方面,而是从宏观方面说的。也就是说,我不是说的十年二十年,而是指五四以来白话诗歌的整体,并且是把它放在中国诗歌和世界诗歌的历史长河中来看的。对于中国诗歌的状况,一直有争论,这争论时断时续。不论是微观地看也好,宏观地看也好,有争论,就说明至今没有达到统一的认识。而且我以为,光是微观地研究,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的。两千多年的中国诗歌史,现代白话的新诗只占了不到一百年。光就这一点而言,说白话新诗还是相当不成熟,恐怕并不过分吧?

  自从五四文体突变(正式的书面语言由文言改为白话)以来,中国诗歌不是没有出过一些好作品,但理论上的许多根本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我在下面提到的,也并不是对有关问题的全面概括。

  比如说,诗歌的内容和形式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在这个方面,别的文学艺术部门行得通的原则,似乎一到诗歌部门就行不通。我这里说的当然包括格律问题,但首先是指处理内容与形式关系的总的原则。

  又比如说,中国的新诗界在诗歌的基本理论方面,显得相当地薄弱。许多基本概念,相当多的人不甚了了。举例来说,对“新诗”这样一个重要术语,在我们新诗界就似乎至今还没有一个大家公认的明确的定义。(我这里是假定“诗歌”的定义已经明确,用不着再加解释。)类似的大量问题,不仅相当多的人不甚了了,而且有的人甚至以为不甚了了是理所当然的。何其芳先生在《关于现代格律诗》一文中提到:有个德国诗人告诉他说,在他们那儿,写自由诗的诗人都有格律诗的素养。我想那是由于他们没有经历现代中国这种文体突变和诗歌传统的中断。在中国,情况完全相反,一些有关诗歌的基本常识,不仅普通人不熟悉,许多诗人也并不熟悉。这既不同于中国古代,也不同于西方古代,也不同于西方当代。

  又比如说,我们新诗界很多人以为西方已经“先进”到什么什么“派”的地步了,中国不紧跟就不行。他们看不到,中国过去也有自己的“派”,并不是离开了西方就没有中国的文学史和文化史了。至于“先进”,总还是有个判断的原则吧?到底什么是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这个问题已经严肃地摆在我们面前了。

  当然我们也不能复古或自我封闭。在开放的时代,各国文化,包括各国文学,彼此的关系已经非常密切,必然互相影响。但影响只是外因,不通过内因还是起不了作用的。那么,中国诗歌,中国文学,中国文化,和西洋究竟有些什么不同呢?这个问题不解决,我们就不明白什么叫做“先进”;或者说,不明白什么是我们努力的方向。我们当然应该向西方学习;但全盘接受是不行的,只能学习其中好的东西和我们能够接受的东西。(即使是好东西,有的我们也接受不了。像建基于西方语言的一些诗歌技巧,在汉语中就是无法实现的。)这些已经讲了多年的老话,在新的形势下又有重新研究的必要了。

  又比如说,我国的古典诗歌研究,这些年来很少针对当前中国诗歌界(新诗界)的实际问题。古典诗歌研究和新诗界的实际问题相结合,过去是有过的,闻一多先生就是突出的代表。可是这种情况,近来就少见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已经作为一个历史任务摆在我们面前。除了政治上已经站起来、经济上正在复兴之外,不是也要包括文化的复兴吗?不是也要包括诗歌的复兴吗?

  所有这一切都说明,如果真想推动我国诗歌的发展,真想解决我国诗歌多年积攒下来的大量问题,就必须从宏观方面对中国诗歌和世界诗歌的历史作纵向观察,对当前我国和世界政治、经济条件下文化的发展、特别是诗歌的发展作横向观察,才能据以进行讨论,并制定相应的政策。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五四思想解放运动主要是向旧传统作战,所以面对外来的影响,五四以来的诗歌理论常常缺乏分析,而以他人之是非为是非。在早期,人们思想较为解放,发表不同看法还没有什么顾虑;时至今日,由于各种可知的原因,学术界刮起各种不正之风,盲目迷信的风气深入诗歌界、包括诗歌理论界;对于如何提出有中国特色的诗歌理论,写出有中国特色的诗歌作品,不少人不是嗤之以鼻,就是视为畏途。

  现在是该跳出各种权威迷信,跳出各种人事纠纷,说点早该说的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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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历史顺序的颠倒

  中国的白话新诗是五四时期产生的。孕育了新诗的这个时期,必然在它身上打下深刻的烙印;而观察中西诗歌的不同历史背景,也可以看出中西文化的深刻差异以及它们的发展道路是何等不同。因此在进入我们的议题之前,不能不首先对新诗诞生的时代背景作一番必要的回顾。

  五四是一场政治运动,也是一场思想文化运动。如果用西方历史作为参照物,五四这场思想文化运动,就最容易让人联想到欧洲的启蒙运动。

  欧洲的封建社会,是一个极为黑暗蒙昧的时代。后来新兴资产阶级借着对古代文明的重新发现,在文艺复兴的旗号下发动了对封建统治阶级最初的进攻。但那时资产阶级力量还弱,第一个攻势过去,后劲就不足了,不能不依附某种政治力量作为后盾。当时的宗教势力、王权和地方封建势力三者中,宗教势力是主要的统治力量,也是发展生产力的主要阻力和黑暗愚昧的根源,资产阶级的斗争矛头主要应该指向它,当然不能去依附;地方封建势力要求割据,反对建立统一的民族国家,也不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只有王权要求统一,较为符合资产阶级的利益。因此资产阶级依附于王权,而文化上也不能不迎合宫廷趣味,表现为各种古典主义的清规戒律。只有莫里哀这样的天才,才能在这些教条的束缚下(有时是冲破它们的束缚)写出他出色的作品。所以,西方古典主义精神真正的代表人物,其实并不是它最出色的作家莫里哀,而是高乃依和布瓦洛。

  后来的启蒙运动,是资产阶级对封建主义的又一次进攻,攻势就更猛烈了。这个运动在法国开展得最为轰轰烈烈。启蒙主义者强调民主(天赋人权)和科学(知识),激烈地反对旧传统。在文学上,他们往往以议论和分析说理代替对典型环境和典型性格的描写,不重视文学的特性。因此法国启蒙主义的重要作家像孟德斯鸠、伏尔泰、狄德罗等人,主要都是以思想家著称;只有卢梭在创作上有较多成果。当时的德国在政治上是最落后的;但正因为如此,文学传统却没有受到多大冲击,因此文学反而发达。特别是歌德,站在远离启蒙运动中心的地方,用自己的代表作《浮士德》对启蒙运动作出了深刻的总结。

  中西的文化及其发展史是这样地不同,往往人家在干那个,我们在干这个。——不是吗,在西方封建社会长期沦于黑暗蒙昧的时候,中国封建社会却创造了灿烂的文明。可是在欧洲工业革命的同时,中国社会的发展反而陷于长期停顿。封建阶级及其统治集团日益腐败而无所作为,没有像日本明治维新那样进行改革。于是从康乾盛世急转直下,直到1840年鸦片战争打破“中央帝国”的迷梦。这以后,维新派也好,洋务派也好,都敌不过守旧派的势力;而我们的老大帝国也就成为列强瓜分的目标。反帝反封建的五四政治运动和思想文化运动,其导火线就是反对卖国的二十一条。因此,五四时期的中国人并不需要像中世纪的西方人那样重新发现自己的文明;恰恰相反,他们正背着封建文明的沉重包袱。帝国主义的坚船利炮,使中国人引为骄傲的文明脸面扫地。这个蒙羞受辱的文明究竟出了什么问题呢?——当时的中国人选择了激烈的批判,就是经过痛苦思索的结果。

  强烈的反封建,是中国五四文化运动和西方启蒙运动的共性。但五四运动不仅是一场中国的启蒙运动,也是一场世界无产阶级革命条件下的启蒙运动;而它的领导力量,也已经不是资产阶级的思想家,而是信仰马克思主义的知识分子了。至于类似西方文艺复兴那样的历史阶段,在现代中国就始终没有单独出现过。直到五四运动八十多年之后,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文艺复兴的任务才开始摆到中国人民前面;而且由于经济问题还没有得到某种程度的解决,文化问题还不可能真正提上议事日程。和西方相比,这不是一种历史顺序的颠倒吗?

  在五四时期,中国人也提出了西方启蒙运动曾经提出的两个口号——民主和科学(所谓“德先生”和“赛先生”),并且同样对传统进行了激烈的批判,也同样存在某种对传统的绝对否定。与此同时,洋务运动以来一直存在的全盘学习西方的思潮在这种启蒙运动中有所表现,也就不是偶然的了。

  对于五四运动,毛泽东早已作出科学总结,指出许多人用的是“形式主义的方法”,“所谓坏就是绝对的坏,一切皆坏;所谓好就是绝对的好,一切皆好”;其中特别是对全盘西化倾向作出了深刻批评。到了新时期,五四启蒙运动中绝对否定传统的偏向也进一步被提了出来。

  中国白话新诗正是五四时期的产物,带着这个时期明显的胎记。最引人注目之处,就是诗歌形式传统的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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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新诗“自由、格律两腿一长一短”的原因

  产生于五四时期的中国新诗,最明显的特点之一是自由诗、格律诗“两腿一长一短”。(这里说的格律诗,指的是现代白话的、文学创作的格律诗。)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人们对它提出了各种各样的解释,而且大都伴有某种评价诗歌的标准。其中有两种说法最为典型:

  有的人认为,既然新诗产生于五四时期,而五四又是一场政治思想解放运动,新诗当然是“越解放越好”(即形式上越自由越好)。

  另外一些人认为新诗是在西洋诗影响下产生的;既然如此,西洋诗走什么路子,中国的白话新诗也应该走什么路子。

  ——这两种说法,都没有接触到问题的实质;而“捆绑”在它们身上的诗歌评价标准,也值得打一个很大的问号。

  中国的白话新诗究竟是怎样产生的呢?

  不错,新诗的确产生于五四时期。但它却并不是五四运动的直接产物,只是它的间接产物,即五四时期白话文运动的产物。五四思想政治运动要求开化民智,普及教育,推动了文体的改革,使法定的书面语言由文言改为现代白话(现代汉语);而在白话文运动的潮流推动下,白话新诗迅速从无到有,进入文学创作的主流,从而一举取代了文言诗歌的地位。

  在中华民族形成和发展的历史上,汉字是立过大功的;但书面语言和口语的长期严重脱节,又不能说和使用汉字没有关系。到了五四,就发为书面语言的突变。这种突变打乱了诗歌发展的正常顺序。所以,中国新诗的产生,成了违反文学发展一般规律的一个特例。

  短期内形成的白话新诗,在诗歌形式方面并没有做好准备。文言诗的格律在白话诗里大部分用不上了,立即形成白话的诗律又不可能。于是人们顺理成章地采用自由诗体来写作,而西洋自由诗的影响也就乘虚而入了。

  由此可见,认为五四既然是一场政治思想解放运动,新诗就“越解放越好”(即形式上越自由越好),是不对的。因为诗歌作品虽然有思想性,但作为文体和文学样式的诗歌及其诗体,本身却没有思想性,只是思想的载体。思想解放虽然有时与思想载体的解放有关,却并不总是等同于思想载体的解放。从历史上看,在社会变动时期,一种新思想、新制度采用人们熟悉和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作为宣传工具者,比比皆是。所谓“旧瓶装新酒”之类说法的提出,就证明这种现象并不是罕见的。如果说巴黎公社的诗歌运动时间太短,那么俄国十月革命至今已有八十余年,时间不短了,中间还经历过各种社会动乱和文艺流派的斗争,出过马雅可夫斯基这样在艺术上极为标新立异的诗人,却没有见过类似中国诗歌的突变。近年来自由诗在俄国的抬头,自然与社会思潮有关;但传统的格律诗体在俄罗斯仍旧实力雄厚。这些都说明各国文学的发展有它自己的特殊规律,不是简单的社会分析可以说明的。

  至于认为白话新诗完全在西洋诗歌影响下产生,所以西洋诗走什么路子,中国的白话新诗也应该走什么路子,则同样只看到了一些表面的现象。

  的确,中国白话新诗从它诞生的那天起,就受到西洋诗歌很大的影响。但从根本上来说,白话新诗自由诗发达、格律诗不发达的现状,主要是文体突变和诗歌传统中断所带来的。文体变了,老的诗律用不上了,诗却还得写,用什么形式去写?于是就不拘形式地写了起来,也就是只好采用自由诗体。值得注意的是:西洋的格律诗也已经大量介绍进来,甚至可能比西洋自由诗介绍得更多、更早;而这些西洋格律诗在形式上对中国白话新诗的影响,却常跟自由诗没多大差别;因为它们译成中文之后,形式方面往往变得和自由诗差不多。至于中国白话新诗今后是否应该走西洋诗的路子,我们将在下面进行讨论。

  由此可见,以上的两种答案,都不能说明新诗产生的原因,更不能为新诗的发展指明方向。

  因此我以为:只有文体突变,才是中国白话新诗产生的根源;只有诗歌形式传统的中断,才是新诗为什么“两腿一长一短”的答案。至于评价诗歌作品的标准,自然同样既不能光强调革命性,也不能光强调学习西方。只有立足于本民族诗歌传统,又吸收世界各民族诗歌的养料,才能建设好我们的白话新诗——这是我们探讨新诗产生根源必然会要得出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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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艰难的探索历程

  正是有鉴于新诗“两腿一长一短”,五四以来一直有诗人、学者想接上格律这条线。胡适虽然大力倡导自由诗体,但其《尝试集》中的部分作品,却恰恰包含了试验格律的意图,这是丝毫也不奇怪的。

  《尝试集》这本集子形式很杂,有不少纯用文言写的旧体诗,还有使用文言或白话翻译的外国诗。其他创作作品则可分两类:一类结构相当自由,只是大体押了韵,语言都用白话,可以归入半格律诗;一类结构整齐,或者套用古典诗歌形式,语言基本上用白话或文言、白话夹用。囿于诗歌形式,后一类作品没能彻底采用现代白话作为诗歌语言,后来被戏称为“解放体”。所谓“解放体”,实际上倒是说他解放不够,就像民国初年妇女放脚一样,放了的小脚还是半大不大。但今天我们回顾这段历史,对他的尝试还是应该给以肯定的。

  到闻一多、饶孟侃等人正式提出白话诗歌的格律问题,注意这件事情的人就多起来了。饶孟侃提出格律问题比闻一多早,但闻一多影响更大。他的《死水》一诗,成了白话格律诗的典范作品。

  可是,白话格律诗虽然在少数人手里、在有的体例和有的作品中取得了成功,却还没能形成指导全局的理论。因此白话格律诗和白话诗的格律还难以为诗人掌握,也难以为群众理解。

  格律诗的成长需要创作实践和诗律研究的长时间。激烈的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没有为它提供安定的社会条件,反而促使诗人采用自由诗作为工具,因为它能更自由、更迅速地表达思想感情。闻一多由探索格律到重新转向自由诗并大力肯定艾青和田间,就是一个生动的例子。于是格律诗的研究和实践退居次要地位,而且这种状况一直延续至今。在理论方面,也至今没有建立一套完整而科学的诗律规范。除了许多作品还保持着押韵的习惯之外,坚持格律试验的,就只有部分的诗人和诗歌翻译家了。(至于民歌,那是有格律的;歌词创作虽然没有正式提出格律要求,实际上也很注意诗歌形式。但在这两个领域,格律形式的研究和试验都还没有取得很大突破。)

  建国以来,五八年那场大论战受到非文学因素的严重干扰,不仅混淆了政治和文艺的界线,而且把许多概念搞乱了套,副作用至今可见。从根本上说,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白话格律诗之所以不见起色,还在于它的成长既需要诗律的探索,又需要大量作品的支持。因此我们在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既不能忽视白话格律诗短暂的历史(和古典诗歌比),也不能忽视它成长的难度(和自由诗比)。

  文革后期,在和四人帮斗争的天安门事件中,出现了一个短暂的诗歌高潮,作品被收集在《天安门诗抄》里。这个高潮并没有出现十分有分量的作品;但它是重大政治事件中的一个很具特色的文化现象和诗歌现象。它的主要特色之一,就是其中的作品几乎都是采用传统诗歌形式,就像是不约而同地和五四的白话诗运动唱反调似的。

  用传统形式写诗的人,现在相当多(虽然质量并不整齐)。这不仅证明了“旧诗不旧”,而且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新诗的困境。

  打倒四人帮之后,许多文化禁锢被冲破,诗歌形式的禁锢自然也不在话下。过去有的人口头上主张自由写,实际上主张的却只是自由诗;现在这种说法听不见了。不仅如此,在一段时间里,提倡格律似乎成了一种时髦。也有些人是真心真意想做这件事的,不过这件事做起来并不容易。除了像前面说的既要探索诗律又要有创作实践的积累之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必须靠语言学界鼎力相助。新诗界未必愿意求助于语言学界,因而语言学界也未必肯插手。

  类似诗歌形式这样的问题,目前还在自生自灭的状态中。中国的经济建设正处于关键时期,文化建设晚一步,是正常现象。对文化中最“尖端”的诗歌暂时还顾不上管,更不足怪。

  由于这一切,中国的白话新诗就变得像现在这样,自由、格律两腿一长一短。又由于一些论者对“韵是一种格律因素”的常理视而不见,把许多有韵的作品都算做自由诗,因而格律诗这条腿就显得更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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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内容真能“决定”诗歌形式吗?

  一部分要求注意诗歌语音美的人被扣上“形式主义”的帽子,这已经是一种长期现象。我说“一部分”人,指的是那些提倡格律形式的人。另一些人同样提倡诗歌的语音美,却从来没有被扣过“形式主义”的帽子,因为他们提倡的是诗歌的“散文美”。但所谓诗歌的“散文美”,其实也是一种诗歌的语音美,不过它是另外一种诗歌语音美,即自由诗的语音美。有的人自己提倡自由诗的语音美,却用“反形式主义”去反对别人提倡格律诗的语音美。这种双重标准,本身就不科学,叫人难以信服。

  文学艺术的各个部门都有形式问题。许多技术问题,都和文艺的形式有关。各行各业都在研究形式,在中国,像电影研究蒙太奇之类,舞台艺术研究三个体系之类,小说研究意识流之类,都没有人批判;唯独诗歌这个最重视艺术性的部门却偏偏不断地批判“形式主义”。这岂非怪事?

  为了反“形式主义”,中国新诗界一些人长期在诗歌理论中大力宣传所谓“内容决定形式”的机械论公式。恰恰就是这种“理论”,极大地阻碍了中国现代诗歌艺术的发展,但至今未能得到有效的澄清。

  内容真的能够决定形式吗?这本是辩证法早已解决的问题,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也早有说法。我们这里还是看看文学艺术中常见的一些事实吧。比如同样一件事情,诗人看了写成诗,小说家看了写成小说。内容在这里为什么不能决定形式呢?又比如小说《红楼梦》可以改编为影视,形式在这里为什么没有受到内容的决定呢?——所谓“内容决定形式”的理论,回答不了这类简单的问题。

  应该说,决定作品形式的其实并不是内容,而是作家的“头脑”,或者说是作家的创作习惯,也就是他惯于采用什么文学艺术样式;当然有时也会有社会的客观要求。

  因此,诗歌部门和其他艺术部门一样,需要研究的并不是什么“内容决定形式”,而是“形式怎样更好地表现作品的内容”。这么说,把内容也摆到了合适的位置上,对它并没有亏待。

  内容真的能决定形式吗?——这不光是一个文学命题,首先也是一个哲学命题。

  内容和形式,作为矛盾中的两个方面,是相互依存的;作为主要矛盾方面和次要矛盾方面,又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人们往往容易强调内容代表事物的本质,而忽视了形式的作用。

  从哲学上说,每个概念要和其他概念区别,就都有它自己涵盖的范围。这表现为事物的外部形式。在一定意义上,没有形式,就没有事物本身。没有两腿直立行走的外形,人怎么能区别于其他动物?拿格律诗来说,没有格律形式,和自由诗又有什么区别?自由诗刚好相反,如果不是绝对排除任何格律形式,它又怎么有别于格律诗和半格律诗呢?因此,如果没有一定的形式,事物本身就没有了外部形态,变得不可捉摸;它的内容也就没有了载体。

  内容和形式二者,又是无法分开的。形式并不是内容的“衣服”,可以一会儿穿上,一会儿脱下。因此,诗歌形式也不是诗歌的“衣服”,而是它的“皮肤”,它的“骨骼”。把一首优秀的自由诗改为格律诗,或者把一首优秀的格律诗改为自由诗,看看效果如何,就知道了。

  在一定的条件下,形式并非没有可能成为主要的矛盾方面。如果诗还没有和乐、舞分家,或者还是像《诗经·周颂》中某些连韵脚也没有的类似金石铭文的短句,我们难道能在内容上对它提出多少要求吗?可见当一种事物正在转变为另一种事物、或者分化为两种或多种事物的时候,对于还没有定型的新事物来说,确定其外部形态,就具有重要的意义。这时主要的矛盾方面,很可能就是它的形式。

  拿中国的白话诗歌的发展来说,我以为目前的突破口,恰恰就是诗歌形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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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自由诗和格律诗

  自由诗和格律诗问题看起来只是一个有关诗歌形式的小问题;但是如果把它放到宏观背景上来观察,事情就不是那么简单了。

  诗歌起源于具有鲜明格律因素的半格律诗、准格律诗。汉语诗歌特别重视诗歌形式和诗歌的音乐性;这种重视使格律在文人手里发展到极致,变得繁琐而束缚思想。所以历史上常有人提到诗体的解放。

  五四运动一开始,诗体大解放的机会终于到了。由于白话诗歌成了新思想的载体,而且它所使用的现代白话和自由的诗歌形式也令人耳目一新,所以拥护的人们对它给以很高评价,寄予很高期望,以至将它命名为“新诗”。这股清新的诗风刮起之后不久,很有可能形成自由诗、格律诗同时繁荣的可喜局面。但是社会的巨大变动,使自由诗成为斗争的号角,而尚未成熟的白话格律诗却发展缓慢;到了今天,在新形势下,这种一花独秀的状况就成了诗歌本身发展的阻力了。

  各民族的早期民间诗歌一般都有某些朴素的格律因素,并非像某些论者想象中的“自由诗”。不论中外,自由诗都是后起的。但也应该承认,自由诗本身,也已经成为一种传统。作为一种新兴的传统,它常常处于很矛盾的地位。在西方,自由诗、格律诗各干各的,关系还比较好处理。在中国,由于格律诗传统深厚,格律意识深入人心,文体的突变和社会的动荡又妨碍了格律诗的成长,导致自由诗、格律诗的界线混淆不清,格律诗的成长困难,而该由不同诗体负担的任务,就都由目前这样一种有时很自由、有时又多少有些韵脚甚至节奏安排也比较整齐的诗歌形式去负担。所以,大部分群众的欣赏趣味,就时常和诗歌的现状相抵触。

  我对自由诗、格律诗的关系,多年采取“大路朝天,各走半边”的态度。自由诗和格律诗,总是各有优缺点的。自由诗有“散文美”(不是指作为缺点的“散文化”),格律诗有“音乐美”(不是等同于音乐的旋律);至于缺点,则前者易流于散漫,而后者易流于做作。诗人扬长避短,用它们都能写出优秀的诗篇。所以,一种诗歌形式站不站得住脚,靠的是诗歌实践和研究成果能否深入人心,其他办法都解决不了问题。而从指导思想看,只有鼓励百花齐放,才能处理好它们的关系。

  不过,我国诗坛的现状,使我也不能不多说上几句了。

  当前诗歌界(包括诗歌创作界和诗歌理论界)问题很多。学术上的死气沉沉,已经成为推动诗歌发展的严重阻力。从五四时期至今,一些绝对推崇自由诗的意见因袭多年,被许多人奉为金科玉律,而不顾它们产生的时代特点。这些当年能推动诗歌前进的意见由于不能及时得到更新,已经走向它的反面。现在是该像五四时期一样吹一点新风了!人云亦云是最容易的事情,即使说的是些很“革命”的词句。我们要学习五四的勇气,不要被一些堂而皇之的“理论”吓倒。即使说了一点过头话,又有什么大罪?——怕什么呢!

  我在绪论后面特地收了一篇文章,想让大家看看我们有的大诗人是怎么对待有关理论问题的。这并不是为了闹意气。看看大人物的信口开河,也不光是为了开眼界,主要还是为了提高我们的理论勇气和信心。但我们不仅要敢于独立思考、敢于提出问题,还要有踏实的理论准备。

  从世界范围来观察,自由诗这股诗风,在相当程度上打着美国的印记,打着美国南北战争的印记,打着惠特曼的印记。在社会大变动时期,这种诗体容易为人接受,是很自然的。到了社会稳定的时期,国家建设的时期,人们就不会满足于清一色的自由诗了。对于中国这样格律传统深厚的国家,更是如此。

  “诗意”和“诗艺”(包括“诗律”)这两方面,自由诗是强调前者而在相当程度上忽视后者的。对于已经发展到过于重视诗律的格律诗,这是一种匡正。但是如果任其毫无节制地发展下去,它又会走向另一面,又需要格律诗来匡正了。否定之否定,本来是事物发展的规律嘛!如果在客观条件改变之后,还是一味拘泥于某种固定形式,那就会越来越偏离群众的要求,越来越对诗歌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我是就诗歌的整体来说的,并不是说每个诗人的创作都必须符合这样的标准。)

  有人以为自由诗没有局限性。这样想,是太一相情愿了。自由诗容易下笔,可是难写好。因为这种诗体,特别是它的节奏形式,实际上很难掌握。而从效果来看,即使是写得很好的自由诗,也总是不如格律诗好念、好记。尤其是长诗,采用自由诗体而广为流传者,鲜矣。这不是局限性又是什么?

  这里也不能不着重提到闻一多先生从国外引进的“戴着镣铐跳舞”的说法。应该说,在这种“戴镣之舞”的思想指导下进行创作的人,中外诗歌史上都有,但只能代表诗歌创作中的一极。诗人用它来指导自己的创作,那是他的自由;可是将它作为整个格律诗创作的指导思想,就是另一回事了。这种说法用极端观点来概括格律诗创作,夸大了它的难度,使人们对格律诗望而生畏。从中国新诗的历史事实来看,这种片面的口号并没有起到好作用,至今为人诟病,给格律诗的研究和实践增添了阻力。

  我还想顺便对现代派诗歌说上几句。现代派主要属于诗歌的内容方面,所以在这本研究诗歌形式的小册子里没有多提。不过新诗界有的人的确把“现代派”和“自由诗”混为一谈,不明白它们有什么区别。现代派诗人其实也有许多是采用传统诗歌形式的。比如俄国的帕斯捷尔纳克,就是一个例子。国外有些现代派诗人把诗歌变成了文字游戏或语音游戏,这是人们熟知的。另一件事许多人却不一定注意——这就是汉语缺乏形态变化,比印欧语更容易玩出许多花样。像名词当动词用、动词当形容词用之类的办法,在一些有丰富形态变化的西方语言里,是难以做到的;可是汉语却很容易做到,因为汉语的不同词类没有词尾的区别。于是有些中国诗人就越来越热中于这种小花样,在这方面跑得比西方远得多多了。

  文化的问题,不是“现代化”几个字所能简单概括的;而“现代化”和“现代派”又不是一回事。这些讨论在本书里都无法深入展开,只能简单提上一句。

  总之,我以为当前在诗歌理论上应该有大的突破,才能推动中国诗歌的发展。对于权威的意见,不应奉为金科玉律,也不应一律推翻,而要实事求是地仔细从头审视。为了做到这点,学习,首先是学习的愿望,是必不可少的。“老子大老粗”的豪言壮语,目前在各行各业都不行时了,唯独在新诗界还很有市场。除了吃老本者,还有年轻诗人认为没有文化也可以写诗,认为写诗这一行不需要什么业务知识,甚至认为有文化对于写诗是一种累赘。——我只能说,这样的想法是看得太近了。我想,这句话是很快会被飞速发展的形势所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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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经济全球化和文化的民族化

  在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各民族的文化是趋同,还是保持和发展各自的特色?——这也是经常困扰我们的一个问题。

  抽象地说,文化当然以百花齐放为好。但在实际上,经济全球化的形势正使各民族文化经受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一种民族文化能否继续生存和发展,既有赖于政治的多极化,也取决于它们自身的力量。这种力量不光体现在使用该语文的人数多少,而且要看该民族的政治经济实力,要看该民族文化的传统和现状。

  英语文化本来就以强大的政治、经济和科学技术力量作为后盾,流行于世界广大地区;近来美国文化更挟着信息技术的优势,进一步向全世界扩展。许多大语种,在信息世界也变成了小语种,甚至有消亡的趋势。英语在全世界流行的地区和部门最广,尤其是通行于高科技部门;汉语目前的影响力,还远不如英语。但是,世界上以汉语为母语的人口最多,而中国在政治上坚定地主张多极化,经济又正在迅猛发展,科技和文化水平也在大力提高,我国文化还有着极为深厚的传统——这些都使汉语具有和英语抗衡的巨大潜力。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新生事物。人们对它的观察难免带上一时的片面性,对它在成长中逐步走向成熟和完善的进程估计不足。经济上,容易看到它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共同点,忽视它们的不同点;政治上,容易看到它成长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忽视它自我更新的能力。至于文化方面,有些人虽然提倡中华文化,但一涉及文学艺术,就有意无意地把西方资本主义文艺的发展道路当作普遍规律。这不完全是讲道理所能解决的问题。如果我们的目的不明确,工作出了毛病,不论是政治、经济还是文化,也的确有可能走向另一面的。但体制上的一致,力量上的一极,文化上的一律,并非世界人民之福。

  建国以来,曾经多次讨论文学艺术的民族化问题。在今天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我们的讨论就有了全新的意义和紧迫感。

  改革开放为我国文化和世界文化的交流克服了阻碍,这种交流今后必然范围越来越扩大,层次越来越深化。我们不应该、也不可能反对这种交流。但另一方面,文化上绝对地和别的民族趋同,也不是我们要走的道路。

  我们的文化要有大气派。要敢于学习别人的好东西,也要敢于保持自己的特色。当前的情况,是这两方面都不够。不是没有做,而是常常带有盲目性,缺乏分析。不论是继承和发扬自己的东西还是学习人家的东西,如果分不清什么是好的,什么是不好的,做得再多也没有多大作用。而为了分清是非好坏,首先就要踏踏实实地学习,把传统的东西和外国的东西真正学到手。可是现在新诗界有些人虽然提倡学习西方,却并没有把西方许多好东西学到手,也不愿下功夫去学,表现出自五四以来就有的一种浮躁心态。

  世界各民族文化的发展走着曲折的路。物极必反,是常有的事情。中国古典诗歌是最重视格律形式的,谁能想到白话诗歌会突然变得那样不重视形式?反之,不重视形式的中国现代诗歌已经到了读者不多的地步,谁又能保证它会继续沿着老路走下去呢?

  有些人对诗歌提出一种奇怪的标准,说是应该求新。在他们心目中,新,就等于好。其实新并不一定就是好;而旧形式也能产生好作品,不应加以排斥。这道理无须细说。问题在于所谓“新”究竟是什么。在他们看来,传统的,我们熟悉的,似乎都是“旧”的;外国人已经有了而我们没有的,就是“新”的。因为在他们眼里,外国人总是走在前头。他们不明白,科学技术和文化是两码事。先进的科学技术,当然有许多方面会体现在文化上;但是文化毕竟还有它自己的许多标准。而民族化,就是最重要的标准之一。把不要民族化当做“新”,只能在文化上被人家同化。

  他们认为继承传统的作品就不“新”。但是历史却有另外的标准:没有用过或者用得不多的形式,没有用滥的形式,才是新的。白话新诗的格律体还不发达,正是成长中的新事物。我们要相信,诗人总是愿意有更多读者的,也总是愿意在诗歌技巧上精益求精和创新的。只要去掉了思想障碍,他们一定会对格律问题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兴趣来。

  值得我们深思的是,在我们唯恐追不上外国人的时候,在我们视祖先的遗产如敝屣的时候,外国人却对中国的传统诗歌非常重视,并且在努力学习它;而中国的现代诗歌作品却未必能获得这样的青睐。这不是很滑稽吗?

  能不能设想我们的白话诗歌有一天也会像我们的古典诗歌一样领先世界诗歌,对外国诗歌施加应有的影响呢?有人会以为这是天方夜谈。我想只要立足于踏踏实实的工作,我们就不必害怕别人会说我们是在讲假大空的“豪言壮语”。

  目前虽然自然科学和技术发达,人文科学相对式微,可是国外却常有报道说,在物欲横流的社会条件下,许多人都在寻找精神的家园。科学技术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谁又能保证不会出现世界范围的新的文艺复兴?如果出现这样一种历史潮流,中国的文化,中国的文学,中国的诗歌,又该起到什么作用呢?

  不论是在整个文学部门还是在诗歌部门,中国人历来就有自己的传统,自己的理论,自己的流派,自己的作家和作品。我们是跟在人家的屁股后面追赶?还是在新的起点上去建设我们中国人自己的诗歌?把自己的思想完全纳入古人的思路,当然不会有创新;完全纳入外国人的思路,就会有创新么?

  毫无疑问,如果不以创新作为出发点,那就既没有真正的借鉴,也没有真正的继承。

  从国内情况来说,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一个已经展现的前景。但具体到文化,具体到文学、到诗歌,我们要议、要做的事还多得很呢。

  如果将既成事实当做亘古不变的真理,我们就什么也不必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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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诗歌形式问题是当前诗歌建设的突破口

  经济全球化与文化多样性是否矛盾,文学能不能忽视广大群众的要求,是些大题目;但就诗歌而言,离开了具体的诗歌形式问题,它们都无法落到实处。而诗歌形式的研究,又有赖于诗歌基本理论问题的解决。

  我们忽视诗歌形式已经多年。片面发展自由诗,以及将“内容决定形式”的公式搬用于诗歌,不仅使新诗界许多人视诗歌形式和诗歌格律为末技,为束缚,而且导致中国的新诗界普遍对基本理论不感兴趣。五八年论战中,民间格律诗的拥护者围攻文学创作的格律诗,俨若不同营垒,原因之一就是基本概念上的糊涂;而以何其芳、卞之琳先生为代表的一些诗人学者的功劳,实际上在于他们保卫了文学诗歌的独立性。但何其芳先生提出的“现代格律诗”一直成为争议的话题,就因为没有提到“白话”,所以基本概念也是不清楚的。这种基本概念上的模糊,和中国诗歌形式传统的中断有着密切的关系。

  从中国诗歌的发展来说,诗歌形式问题在当前是一个涉及全局的问题。凡和诗歌有关的部门,无不受到它的影响。

  让我们看看客观的事实吧!——这里先不谈创作,只讲其他方面:

  首先是作家作品研究。无论我国古代还是西方,一提诗人和诗歌作品,没有完全不谈诗歌形式的;唯独我国现代是个例外。新诗大量是自由诗,白话的格律又没有公认的一套,所以评论很少涉及诗歌形式。一些诗人在这方面所作的努力,不是完全被忽视,就是评论得不准确(包括过褒或过贬)。特别是由于“诗体”概念不清,关于某某作品属于某某“体”的说法,更是五花八门,叫人压根儿弄不明白。

  我们的民歌研究,是很有成绩的。民歌格律的研究,近年来也出了许多成果;可是同样遇到格律研究者遇到的老问题、特别是节奏问题,没有取得突破。这本来应该得到新诗界的关心,可是新诗界自己还落在后面,而且新诗创作界有些人对民歌是一贯轻视的。

  我们的歌词创作,成绩相当不小。相比之下,歌词的研究,特别是基本理论方面的研究,包括歌词形式的研究,还显得有距离。至于新诗界对歌词的轻视态度,也和对民歌的态度类似。还有一件怪事:中国当代的“诗界”和“歌词界”是分了家的。前者有《诗刊》,后者有《词刊》,各有各的摊子,各干各的事儿。这种怪现象的产生,责任主要不在歌词界。

  我们的诗歌翻译不能说没有成绩,但也存在很大的问题。由于缺乏公认的格律规范做工具,所以面对大量外国格律诗,译者处于相当困难的地位。

  可是每当格律潮流低落的时候,总是有一些致力于以白话格律诗来翻译外国格律诗的诗歌翻译家,继续在这块园地里艰苦地耕作,有时是只有他们在这样艰苦地耕作!

  这里不能不再次提及中国文化界、尤其是新诗界的一种心态,那就是浮躁。我们对待外国诗歌,常带有这样一种心态。远远地站在那里看上一眼,就开始提倡或开始议论,这种情况不是很多吗?拿马雅可夫斯基做例子吧:中国人所说的“马雅可夫斯基自由体”、“马雅可夫斯基散文美”、“马雅可夫斯基不押韵”以及把“楼梯”误认为马雅可夫斯基诗体等等,不是都与事实相去甚远吗?如果说这在战争年代可以理解,那么建国这么多年之后仍旧不能很好澄清,又该怎么解释呢?

  崇拜外国诗歌而又轻视诗歌翻译(某些人还要再加上缺乏外文和外国文化的知识),这成了中国新诗界的一种怪现象。这种现象之所以产生,既有五四以来许多因素的影响,又和多年闭关锁国有关系。

  至于古典文学界,好像和新诗界分了家,不大关心新诗界的事情了。在国外,研究歌德能不关心当代德国诗歌?研究普希金能不关心当代俄国诗歌?中国之所以出现这种隔阂,同样和文体突变及诗歌传统的中断有关。但如果不了解白话诗,不了解白话诗的格律问题,古典文学界的诗歌研究又怎样和中国诗歌的现实发生联系呢?

  总之,无论是和我国古代相比,还是和西方相比,我国新诗的现状在所有这些方面都显得相当奇特。这种奇特并非领先于各国诗歌,而是相反。

  这里还要说说语言学界。没有语言学界掌舵,诗律是很难定型的——古代和西方的历史事实都说明了这一点。但自王力先生之后,语言学界关心白话格律诗建设的就不多了。诗律问题真的不是语言学界的事情吗?拿节奏来说:不把格律诗节奏研究透,散文节奏就缺少比照的对象,同样没法研究透。所以,在现代汉语的研究中,语言的节律问题,至今仍旧是一个薄弱环节。更奇怪的是,诗歌界某些不准确的说法,本来是需要语言学界加以匡正的,现在却反而被语言学界接了过去。比如“音步”这个术语,在西洋只存在于某些诗体中,虽然作品数量很大,但术语本身在理论上使用范围有限;又比如“顿”这个术语,还值得我们认真讨论。可是有的现代汉语教科书不仅把它们移植过来,而且扩大使用到散文节奏,混淆了两种节奏的界线,就真叫人难以理解。

  把以上所说的情况加到一起来看,中国诗歌的现状,难道还不令人触目惊心?与诗歌有关的一些部门,难道不都受到新诗界这种现状的严重影响?这些问题难道不是都和诗歌基本理论有密切关系,都和诗歌形式有密切关系?要推进我国诗歌的发展,当前的突破口,难道不正是诗歌形式问题?

  诗歌的建设,特别是格律诗的建设,现在是破多立少,提倡多研究少。批评人家写得“散”批得多,提倡继承传统或者提倡形式美也提得多,缺的是扎扎实实的建设。如果不了解诗歌形式,怎么能具体解决继承传统的问题呢?如果不掌握语言学、特别是语音学,怎么能了解什么是诗歌形式呢?这件事是批评和提倡所替代不了的,而它却恰恰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对于中国诗歌的这种状况,新诗界和群众的看法差距极大。老百姓宁可读《唐诗三百首》,宁可唱歌、听戏曲,不爱读现在这种新诗,这是新诗界不愿承认而最终不得不承认的事实。至于和群众的要求距离有多大,症结在哪里,怎样才能解决,却始终没能展开充分的讨论。——不能不说,诗歌形式能否受读者喜爱,正是问题的症结。这件事是无法回避的。

  我们不可能要求所有的诗人都来写格律诗。但即使是自由诗人,我看也需要知道一点格律诗的常识,否则对自由诗也是难以吃透的。试看所谓诗歌的“散文美”,倡导的时间已经不短了,至今给人的概念却极为模糊,始终不过是一种对作品的抽象评价,不能量化,也缺乏可操作性。其原因,在于没有吃透自由诗的节奏;而所以没能吃透自由诗的节奏,重要原因之一正在于没能和白话格律诗的节奏进行对比。了解格律诗,包括古典格律诗和白话格律诗,这是一个现代诗人的基本素养。我们不可能要求诗人学了这些以后再写作;可是既然成了诗人,补上这一课总是应该的吧?

  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在知识方面抱残守缺,是不行的。我们是该下决心承认自己的不足了。踏踏实实地提高学术水平,是空洞的革命口号所无法代替的,也是抽象的艺术褒贬所无法代替的。以为努力提高学术水平就和诗歌的革命性相矛盾或者和诗人的创作自主性相矛盾,这只是一种表面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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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对过去格律倡导的再认识

  白话格律诗曾经作过许多倡导,诗歌界对这种倡导又有过许多批评。今天很有必要对此进行一番再认识。

  格律是从创作中总结出来、又用以指导创作的。这是一个“实践——理论——实践”的过程,其核心是诗歌的实践。格律的成熟有赖于大量实例,而实例的出现又有赖于大家公认的格律——在这样一个“鸡生蛋、蛋生鸡”的反复循环过程中,古典格律诗及其诗律的发展和定型经历了漫长的岁月。

  我们今天有古典诗歌丰富的格律遗产可以继承,有五四以来许多具有格律因素的作品可以总结,有民间诗歌朴素优美的格律形式可以吸收,有各国格律诗作品及其诗律可以作为借鉴,还有现代的语言学、特别是语音学知识作为工具,是完全可能缩短这个过程的。但我们的方法如果不合适,就不能达到目的。

  五四以来的白话格律诗倡导,功不可没。缺点主要在于倡导者过分强调把自己的格律主张马上用于指导创作。这恰恰是过去诗歌形式研究的误区,因为它并不符合文学发展的规律。

  这里有许多值得提出的问题:

  第一、格律倡导者的主张在没有经过充分讨论和创作实践的检验之前,究竟合适不合适?科学不科学?

  第二、诗人愿不愿意写格律诗?按格律倡导者的这一套又能不能写好?

  第三、除了指导创作,格律难道就没有别的用途?

  古典诗歌和民歌的格律形式还有待我们在白话的文学创作诗歌中加以消化吸收;外国诗歌由于语言的不同,和中国的白话诗歌更存在很大的差距;至于五四以来的新诗,其作品中的格律因素主要表现于韵,节奏却不一定整齐,理论上也没有建立起关于节奏的规范。我们的客观条件既然不是很成熟,主观认识就难以马上达到一致。格律倡导者们所提倡的格律形式,也就带有各人的不同看法,甚至在很重要的问题上带有各人的不同看法,必然有一个讨论的过程。这是毫不足怪的。

  诗人愿意采用什么诗歌形式,谁也不能勉强。即使他想用,如果掌握得不纯熟,也没法用好。闻一多先生倡导的白话格律诗在模仿者手中成了“豆腐干体”,就是一例。所以我们要相信诗人自己,不能越俎代庖。对这件事情,只能采取水到渠成的态度,急不得。一旦主客观条件成熟,格律意识普及了,想叫他们不写格律诗也不可能。我们又何必着急呢!

  其实,格律工具本来就不光是指导诗歌创作的。除了用于帮助读者欣赏诗歌之外,还它可以用于许多方面,比如作家、作品研究,民歌研究,歌词的创作和研究,诗歌翻译和译法研究,诵读方法研究,等等。最后,在以现代语言学理论对古典诗律进行再认识的时候,它还可以起到有力的作用。

  下面我们就具体谈谈格律工具的各种用途吧。

  1)用于分析作家作品:

  用格律来分析作家作品,可以使这种分析变得很具体,有根有据,得出的结论也就让人信服。

  例如王力先生1962年在《略论语言形式美》这篇文章里提到诗人贺敬之的《桂林山水歌》开头四行:

    云中的神啊,雾中的仙,     神姿仙态桂林的山!

    情一样深啊,梦一样美,     如情似梦漓江的水!

  他说:“除了衬字(‘的’字)不算,‘神姿仙态桂林山’和‘如情似梦漓江水’十足地是两个七言律句。”——这样的分析虽然只有简单一句话,但对于揭示诗人学习古典诗歌传统所形成的个人风格,却显得很有说服力。即使对此还有不同看法,讨论起来也有更具体的依据了。

  2)用于研究民间诗歌:

  民间诗歌包括民歌,还包括各种戏曲、曲艺的唱词。它们属于民间格律诗,都有一定的格律形式。这里重点谈谈民歌。

  民歌是一条河。我们在哪个码头看见它是什么模样,到下个码头一看,它又变了。——不是吗?哪年哪月你把一首民歌记录下来,过个时候再记录,它已经不是原来的模样了。这和一次成型、他人不得修改的创作是何等不同啊!

  中国的民歌极为丰富。除汉族外,少数民族也有多种民歌。在民族聚居区,常常能见到各民族民歌的相互影响,包括少数民族民歌对汉族民歌的影响。我们这里研究的,自然主要是民歌的歌词。而格律分析无论对于研究民歌的歌词还是民歌的曲调,都很有必要。

  3)用于研究创作歌曲的歌词:

  一首好歌,词和曲自然应该配合得很好。这就涉及歌词的格律形式。因为歌词一般带有一定的格律因素,像《大刀进行曲》那样以自由诗入歌的并不多。歌词研究以及歌词的创作和译配,也需要语音和格律知识。

  4)用于诗歌翻译:

  诗歌翻译不光指翻译外国诗歌;也包括将文言诗歌译为白话。不过我们接触多的还是翻译外国诗。而要真正做到借鉴外国,不能不做长期的、深入细致的具体工作、包括诗歌翻译工作;其中首先要做的,就是了解外国诗歌的真实情况,把它吃透。我们现在译的主要是西方诗歌,其中主要的又是格律诗。这就用得上格律这个工具。因此我们不仅要了解外国诗歌的格律,也要了解中国白话诗歌的格律,因为用于翻译的语言工具是现代汉语。

  5)用于诵读研究:

  诵读前,除了要对作品的内容进行分析之外,还要弄清作品的形式,并且考虑怎样使之在语音上得到表达。

  诵读材料是各种各样的。我们这里谈的是诗而不是散文,是格律诗而不是自由诗,是白话格律诗而不是文言格律诗。这就决定了我们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语言的节奏包括散文节奏和格律诗节奏两类。自由诗一般是使用散文节奏(这里说的是语音的节奏形式,不涉及文体和词句内容);至于格律诗,文言的古典诗歌和白话格律诗也有不同的诵读方法。

  白话格律诗的诵读,当然不能像古典诗歌那样吟诵,但是和自由诗也不会完全相同。自由诗没有诗歌形式的规范,人们可以根据文字内容直接考虑它在语音上的表达;白话格律诗的文字却是根据格律形式来组织的,语音表达就不能不在一定程度上照顾作品的格律形式。所以,了解一点白话诗歌的格律,特别是了解一点它的节奏形式,对于研究白话格律诗的诵读是有好处的。即使是研究散文和自由诗的诵读,也有必要了解格律问题,用来进行对比。

  6)用于古典诗律的再认识:

  古典诗律体现了当时的语言学知识水平,有的说法不够明确,需要进行一番再认识。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古典诗律习惯于全句、全诗平仄句式等规范的整体确定,不长于分析性研究。像节奏单位这样极为重要的问题,在古典诗律中就被句式的整体模式所掩盖。因此,采用现代语言学成果,引入分析方法来重新解释古典诗律的一些问题,是非常必要的。

  语言的历史,是无法割断的,白话诗律的制定也必须考虑和古典诗律如何接轨。比如五、七言句,既是传统句式,又是白话诗中、特别是民歌中常见的句式。因此白话诗律的解释既要和古典诗律保持一致,又要体现出新的进展和诗律理论的现代化。

  这样一来,白话诗律术语、定义的制定,就应该考虑怎样将它们同时用来作为对古典诗律进行再认识的工具。

  这里强调将格律用于研究工作。这种对待格律问题的态度,看来好像离题太远,其实却是更实际的。

  第一、以上说的都是一些非常实际的用途,这些研究都必须用诗律做工具。把处理这些问题作为当前的目的,白话诗律不仅马上能派上用场,而且它的用途是别的东西代替不了的,因此它的使用就有百分之百的理由。

  第二、我们所制定的格律标准究竟是否合适,是否科学,光凭倡导者的自我感觉或者自我评价,总是不够客观的。只有把它用于以上这些用途,才能对它进行检验。

  第三、我们经常说可以用于分析的作品太少。但这是就文学创作诗歌而言;如果把眼界放开一点,可以利用的材料就非常丰富了。拿民歌来说,就是大量的白话格律诗作品,而且是十分优美的作品。它们一般经过长期口耳流传,节奏韵律变得非常流畅,不像一次性创作的文学诗歌可能在形式上留下个别缺点。有了民歌这样在形式上很完美的作品,格律分析就有了用武之地。

  想要让诗律理论经受考验吗?那就请用它来指导以上这些研究和实践吧!解决得好的,就立得住;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群众也熟悉和掌握这一套了。

  通过这样一些努力,诗人和广大群众更多得到作品熏陶,对诗律也更熟悉,就有可能渐渐进入创作过程。“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吟”,到了一定时候,写白话格律诗的人自然会多起来的。——这样做,难道不比单纯提倡自己的一套更好些?

  全球化必然大大加强各国文化的交流,我们的文化当然会接受更多的外来影响。但这些影响总是第二位的。中国诗歌历来走着自己的路。我们难道不能有自己的观点,而要永远通过别人的头脑去思考吗?

  过去中国社会长期处于战争环境,建国以后又有非文学因素的干扰,不可能塌下心来研究诗歌艺术和诗歌形式。现在条件好了,是该坐下来搞点研究,在我们这一代为子孙后代的诗歌发展留下一点遗产了!

  这里也要对学术和文艺领导部门说几句话。我们常说唐诗的繁荣,可是这种繁荣是与一系列行政措施分不开的。我们现在并非没有繁荣文艺的措施,但表层的居多,深度还不够。要想把文学艺术的繁荣引向深入,是该开始做些深层的工作了。

  基础理论的研究,就是一种最重要的深层工作。

  认真学习、研究和讨论,为诗歌创作今后的大发展打下稳固的基础,是历史交给当代中国诗歌界的重大任务。

  我们一定要交好这份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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