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网上诗话(48)闻、何格律思想管窥

 

网上诗话(48)闻、何格律思想管窥


      闻一多作为诗人和诗歌理论家,总是将新格律诗创作与格律理论研究紧密结合起来。如果我们分析他的新格律诗集《死水》,不难看到他的基本格律思想也同样有个发展和变化的过程。一般地说,诗人的格律诗创作总要受其当时格律思想的影响和左右的。

      闻一多写《静夜》时,格律思想明显地还受着当时流行的单纯限字说的影响。《静夜》是首28行的十二言诗。每行12个字,但是各行步数并不相同:五步(顿)诗行是20行,六步(顿)以及四步(顿)诗行各是4行。从整体看,音步安排并不统一,不规范,也无规律。正如邹绛所说:各行“只是字数整齐,顿数却不整齐。所谓‘豆腐干诗’,就是指的这种作品”。这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是比较流行和普遍的,闻一多也不止此一首。因为诗的节奏与音乐效果并不理想,所以受到了人们的反对和讥讽;长期以来“豆腐干”成了反对或攻击格律诗的口实。请看《静夜》中的四行:

            谁希罕│你这│墙内│尺方的│和

            我的│世界│还有│更辽阔的│边

            这四墙│既隔不断│战争的│喧

            你有│什么│方法│禁止│我的│心

      而创作《死水》一诗时,他已经提出了音尺说,因此在整个操作过程中,他以“音尺”(音步)为组织诗行、形成节奏的基本单位,一方面限定每行四步,另一方面又限定3个“二字尺”(两音音步)与1个“三字尺”(三音音步)的有机结合,从而解决了诗行步数与字数的矛盾,构成了诗节造型与节奏旋律的和谐,促进了诗歌形式与内容的完美统一。这就是闻氏的“新的音节方式”,也就是现代的完全限步说的操作途径。于是《死水》就成了第一首在明确格律理论指导下创作的“四步九言诗”(请看首节):

            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

            清风│吹不起‖半点│漪

            不如│多扔些‖破铜│烂铁,

            爽性│泼你的‖剩菜│残

     平心而论,《静夜》的意境与主题以及语言的凝练、生动,与《死水》属于伯仲之间,并非有天渊之别。形式上的主要差异则是构建格律诗形式的着眼点和具体途径不同,导致了效果的不同。具体说,两者的根本区别:其一、在于组步建行、形成节奏的基本单位,一个是字,一个是音步(即音尺);其二、在于具体途径,一个是单纯限字凑字,一个是既限步数又限步种,实行全面限步;其三、在于两个结果,前者“诗行字数整齐步数乱”,后者“诗行步数与字数同步整齐”。由此可见,十二言诗《静夜》与四步九言诗《死水》是单纯限字说与完全限步说两种不同格律思想的产物。

     如众周知,何其芳在上世纪50年代连续发表多篇论文,明确提出了“限顿说”,大力倡导现代格律诗。因此,他的作品在格律形式上多是像《回答》以及《听歌》那样单纯追求诗行“顿”数整齐而不管长短音步如何使用,不管诗行字数多少。两诗比较,《听歌》要比《回答》更为精炼一些,是首每行四顿的新格律诗,全诗6节24行,但是每行的字数却杂乱无章了:其中四步九言诗行8个,四步十言诗行12个,四步十一言诗行2个,四步八言诗行1个,四步七言诗行1个。诗行字数长短差(音数差)最大竟达4个,难免给诗歌节奏的和谐造成危害,汉字毕竟是一字一个音节。应该注意,讲究诗行音节数量整齐或规律化,是世界格律诗共同的美学追求,不独汉诗民族传统如此。请看《听歌》的尾节:

             呵,│它是│这样│迷

             这不是│音乐,│这是│生命

             这│该不是│梦中│听见,

             而是│青春的│血液│在奔腾

      至于《回答》各行字数的参差不齐就严重得多了。因此,后来何其芳终于产生了怀疑,有所觉醒。《再谈诗歌形式问题》里说过:“比如这个格律诗的节奏究竟应该怎样构成就可以讨论。在我的设想中,好像只有两个办法,一个是以字为节奏的单位,一个是以顿为节奏的单位。我是肯定后一个办法的。因为我们的语言里面很多‘的’、‘里’、‘子’这一类的轻音字,不好以它们为节奏的单位。但以顿为单位,每顿字数不定,从一字到四个字(指有轻音字的四个字,如‘长征过的’、‘在农场的’、‘恶梦似的’等短语)都可以,又好像读起来有些参差不齐,节奏不大鲜明。是不是在这两种办法以外,还有别的构成节奏的办法呢?”

      应该说,何其芳是个清醒的学者,是个诗学修养相当广博相当雄厚的诗人和理论家,单纯限步与完全限步只差一步,如果时间和条件允许的话,他会弥补这个不足的。应当看到的是,早在1931年他就已经写出了符合完全限步说理论的四步九言诗《我要》:

             我要│唱一支‖婉转的│歌,

             把我的│过去‖送入│坟墓;

             我要│织一个‖美丽的│梦,

             把我的│未来‖睡在│当中。


             我要歌|像梦‖一样|沉默,

             免得|惊醒‖昔日的|悲咽;

             我要梦|像歌‖一样|有声,

             声声|跳着‖期待的|欢欣。

——这时虽然他没有全面认识音尺说,然而凭着他的诗学修养和驾御汉语新诗语言的功夫,仍然写出了既限定诗行步数,又兼顾了长短音步有机配合的四步九言诗。这种现象不是偶然的,作为成熟诗例入选《中国新诗格律大观》的154位诗人的357首新格律诗之中,属于这种情况的为数一定可观。因为创作实践是有超前性的,而理论总是产生在一段实践之后;而那些有一定诗学修养和驾御汉诗语言规律的诗人都有这种可能。

另外,还应当看到:这首诗所使用的诗行构成方式已经不再像《死水》那样单一,而是综合使用两种诗行构成方式共同构成了四步九言诗。此诗共2节8行:其中首节二、四行以及整个尾节,都是用《死水》式诗行构成方式(用3个两音音步和1个三音音步构成的四步九言诗行);而首节一、三行则是用1个两音音步、2个三音音步和1个单音音步构成的辅助性诗行构成方式。两种诗行一起构成了4个音步9个字的四步九言诗。应该说此诗节奏比《死水》灵活复杂,与闻一多《也许(葬歌)》一样也使用了两种构成方式的诗行(请看《也许》尾节):

             那么丨你先把‖眼皮丨闭紧,

             我就丨让你睡,‖我让丨你

             我把丨黄土‖轻轻丨盖着你,

             我叫丨纸钱儿‖缓缓的丨

     可惜何其芳对《我要》的成功,当时缺乏应有的重视,后来也没有进行深入分析和总结,因而没有上升为理论;从另一个角度说,何其芳也发现音步有四种,可惜没有意识到长短音步相互配合的作用;其三,闻一多提出“音尺说”,何其芳对此却没有引起足够的关注或产生相应的联想,也没有进行深入地挖掘,致使其格律思想从反对单纯限字说这个极端,又走上单纯限顿说另一个极端。比及他有所怀疑或者觉察时,奈何为时已晚,没有机会了!

      论理,《我要》和《也许》都是使用两种诗行构成方式的四步九言诗,要比单纯使用一种诗行构成方式的《死水》和《夜歌》灵活而复杂得多。可是不仅没有引起何其芳的重视,闻一多也没有给予应有的关注!直到今天,也不见哪人提起!这两首诗在格律上的贡献和对新格律诗发展的促进作用,与《死水》《夜歌》一样,也是有开创与强化之功的。

                                  2008??1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2-3 11:53:01编辑过]

卓 韦blog:http://cwzw21439.blog.163.com/ 腾讯: 360892990 信箱:cwzw21439@163.com

网上诗话(48)闻、何格律思想管窥

 

网上诗话(48)闻、何格律思想管窥


      闻一多作为诗人和诗歌理论家,总是将新格律诗创作与格律理论研究紧密结合起来。如果我们分析他的新格律诗集《死水》,不难看到他的基本格律思想也同样有个发展和变化的过程。一般地说,诗人的格律诗创作总要受其当时格律思想的影响和左右的。

      闻一多写《静夜》时,格律思想明显地还受着当时流行的单纯限字说的影响。《静夜》是首28行的十二言诗。每行12个字,但是各行步数并不相同:五步(顿)诗行是20行,六步(顿)以及四步(顿)诗行各是4行。从整体看,音步安排并不统一,不规范,也无规律。正如邹绛所说:各行“只是字数整齐,顿数却不整齐。所谓‘豆腐干诗’,就是指的这种作品”。这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是比较流行和普遍的,闻一多也不止此一首。因为诗的节奏与音乐效果并不理想,所以受到了人们的反对和讥讽;长期以来“豆腐干”成了反对或攻击格律诗的口实。请看《静夜》中的四行:

            谁希罕│你这│墙内│尺方的│和

            我的│世界│还有│更辽阔的│边

            这四墙│既隔不断│战争的│喧

            你有│什么│方法│禁止│我的│心

      而创作《死水》一诗时,他已经提出了音尺说,因此在整个操作过程中,他以“音尺”(音步)为组织诗行、形成节奏的基本单位,一方面限定每行四步,另一方面又限定3个“二字尺”(两音音步)与1个“三字尺”(三音音步)的有机结合,从而解决了诗行步数与字数的矛盾,构成了诗节造型与节奏旋律的和谐,促进了诗歌形式与内容的完美统一。这就是闻氏的“新的音节方式”,也就是现代的完全限步说的操作途径。于是《死水》就成了第一首在明确格律理论指导下创作的“四步九言诗”(请看首节):

            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

            清风│吹不起‖半点│漪

            不如│多扔些‖破铜│烂铁,

            爽性│泼你的‖剩菜│残

     平心而论,《静夜》的意境与主题以及语言的凝练、生动,与《死水》属于伯仲之间,并非有天渊之别。形式上的主要差异则是构建格律诗形式的着眼点和具体途径不同,导致了效果的不同。具体说,两者的根本区别:其一、在于组步建行、形成节奏的基本单位,一个是字,一个是音步(即音尺);其二、在于具体途径,一个是单纯限字凑字,一个是既限步数又限步种,实行全面限步;其三、在于两个结果,前者“诗行字数整齐步数乱”,后者“诗行步数与字数同步整齐”。由此可见,十二言诗《静夜》与四步九言诗《死水》是单纯限字说与完全限步说两种不同格律思想的产物。

     如众周知,何其芳在上世纪50年代连续发表多篇论文,明确提出了“限顿说”,大力倡导现代格律诗。因此,他的作品在格律形式上多是像《回答》以及《听歌》那样单纯追求诗行“顿”数整齐而不管长短音步如何使用,不管诗行字数多少。两诗比较,《听歌》要比《回答》更为精炼一些,是首每行四顿的新格律诗,全诗6节24行,但是每行的字数却杂乱无章了:其中四步九言诗行8个,四步十言诗行12个,四步十一言诗行2个,四步八言诗行1个,四步七言诗行1个。诗行字数长短差(音数差)最大竟达4个,难免给诗歌节奏的和谐造成危害,汉字毕竟是一字一个音节。应该注意,讲究诗行音节数量整齐或规律化,是世界格律诗共同的美学追求,不独汉诗民族传统如此。请看《听歌》的尾节:

             呵,│它是│这样│迷

             这不是│音乐,│这是│生命

             这│该不是│梦中│听见,

             而是│青春的│血液│在奔腾

      至于《回答》各行字数的参差不齐就严重得多了。因此,后来何其芳终于产生了怀疑,有所觉醒。《再谈诗歌形式问题》里说过:“比如这个格律诗的节奏究竟应该怎样构成就可以讨论。在我的设想中,好像只有两个办法,一个是以字为节奏的单位,一个是以顿为节奏的单位。我是肯定后一个办法的。因为我们的语言里面很多‘的’、‘里’、‘子’这一类的轻音字,不好以它们为节奏的单位。但以顿为单位,每顿字数不定,从一字到四个字(指有轻音字的四个字,如‘长征过的’、‘在农场的’、‘恶梦似的’等短语)都可以,又好像读起来有些参差不齐,节奏不大鲜明。是不是在这两种办法以外,还有别的构成节奏的办法呢?”

      应该说,何其芳是个清醒的学者,是个诗学修养相当广博相当雄厚的诗人和理论家,单纯限步与完全限步只差一步,如果时间和条件允许的话,他会弥补这个不足的。应当看到的是,早在1931年他就已经写出了符合完全限步说理论的四步九言诗《我要》:

             我要│唱一支‖婉转的│歌,

             把我的│过去‖送入│坟墓;

             我要│织一个‖美丽的│梦,

             把我的│未来‖睡在│当中。


             我要歌|像梦‖一样|沉默,

             免得|惊醒‖昔日的|悲咽;

             我要梦|像歌‖一样|有声,

             声声|跳着‖期待的|欢欣。

——这时虽然他没有全面认识音尺说,然而凭着他的诗学修养和驾御汉语新诗语言的功夫,仍然写出了既限定诗行步数,又兼顾了长短音步有机配合的四步九言诗。这种现象不是偶然的,作为成熟诗例入选《中国新诗格律大观》的154位诗人的357首新格律诗之中,属于这种情况的为数一定可观。因为创作实践是有超前性的,而理论总是产生在一段实践之后;而那些有一定诗学修养和驾御汉诗语言规律的诗人都有这种可能。

另外,还应当看到:这首诗所使用的诗行构成方式已经不再像《死水》那样单一,而是综合使用两种诗行构成方式共同构成了四步九言诗。此诗共2节8行:其中首节二、四行以及整个尾节,都是用《死水》式诗行构成方式(用3个两音音步和1个三音音步构成的四步九言诗行);而首节一、三行则是用1个两音音步、2个三音音步和1个单音音步构成的辅助性诗行构成方式。两种诗行一起构成了4个音步9个字的四步九言诗。应该说此诗节奏比《死水》灵活复杂,与闻一多《也许(葬歌)》一样也使用了两种构成方式的诗行(请看《也许》尾节):

             那么丨你先把‖眼皮丨闭紧,

             我就丨让你睡,‖我让丨你

             我把丨黄土‖轻轻丨盖着你,

             我叫丨纸钱儿‖缓缓的丨

     可惜何其芳对《我要》的成功,当时缺乏应有的重视,后来也没有进行深入分析和总结,因而没有上升为理论;从另一个角度说,何其芳也发现音步有四种,可惜没有意识到长短音步相互配合的作用;其三,闻一多提出“音尺说”,何其芳对此却没有引起足够的关注或产生相应的联想,也没有进行深入地挖掘,致使其格律思想从反对单纯限字说这个极端,又走上单纯限顿说另一个极端。比及他有所怀疑或者觉察时,奈何为时已晚,没有机会了!

      论理,《我要》和《也许》都是使用两种诗行构成方式的四步九言诗,要比单纯使用一种诗行构成方式的《死水》和《夜歌》灵活而复杂得多。可是不仅没有引起何其芳的重视,闻一多也没有给予应有的关注!直到今天,也不见哪人提起!这两首诗在格律上的贡献和对新格律诗发展的促进作用,与《死水》《夜歌》一样,也是有开创与强化之功的。

                                  2008??1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2-3 11:53:01编辑过]

卓 韦blog:http://cwzw21439.blog.163.com/ 腾讯: 360892990 信箱:cwzw21439@163.com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