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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感性写诗”与“理性作诗”

浅谈“感性写诗”与“理性作诗”
文/木依秋


孔庆东教授在他的著作《国文国史三十年1》(中华书局2011年11月版)中说到新月派以及相关人物时,谈及闻一多对“写”与“做”诗的区分:“写是自然的,但闻一多认为诗得作,要制作,要加工。闻一多认为诗是艺术品,必须制造。”现在,笔者先把孔教授在书中的一些对新月派诗人诗歌写作观点的主要论述摘拣一二列于此:

一是,“闻一多先生提出一个口号叫‘理性、节制、情感’。”
二是,“在创作上,闻一多有一种客观抒情诗,把主观情感客观化,拉开与描写对象的距离,情感正浓时不宜作诗,灵感来的时候不作诗,因为这个时候你跟对象拉不开距离。拉开距离后可以把对象变成一个可感的、具体的形象。他同时主张要在诗歌中加强叙事的成分,为此新月派做了很多的探索。从胡适开始破坏,到郭沫若打碎了古代诗歌的格律,可是到了新月派这里,要往回拉一下,诗歌必须和谐,在内容上要节制,在形式上要均齐,从此中国新诗走上了两条道路,一种是格律化的新诗,一种是非格律化的或者叫散文化的新诗,这是大体的区分。”
三是,“徐志摩的诗给人的感觉是更加依靠灵感,所以在当时被看成是天才诗人。徐志摩的确是天才,他自己也说,他写诗是靠灵魂深处来的一股暖意,这没法用道理来解释。”      
四是,“格律没有束缚人,相反刺激人们去提高自己的创作能力。”


我们从“写”与“作”、从“自由”与“格律”、从灵感类写作与客观性写作等角度,来比较“感性写作”与“理性写作”的优劣,我想这不管是对诗歌还是对其他文体的创作都是很有重要意义的。

很多人写诗是抓住灵感来时的那一丝“暖意”,合乎“由感而发”,跟着感觉和感情走,想到哪写到哪,带动相关意象,有机组合,这种诗歌更类似于散文,它不让形式拘束意境和思想的扩散,跳跃性非常强,所以部分作品朦胧感也尤其强烈,有时候会给人不知所云、不知所想的感觉,这就是如今的自由诗。自由诗,对格律、押韵都不太讲究,更无迹可寻,甚至一些所谓的名诗、佳作更给读者一种印象:口语化或口水化句子,恣意的断句、断行,就成了诗。诗歌的美,似乎已经不是那么强烈于人们的印象中了。这也就是孔教授前面谈到的中国新诗所走的其中一条路,“非格律化的或者叫散文化的新诗”。这类诗歌创作者很多,在现今的中国诗歌界影响很广,观念很深。

“格律化的新诗”,以闻一多、徐志摩等为代表的“新月派”诗人为主要创作群体,可惜遗憾的是,因为“新月派”主要代表诗人夭折得很早,它的影响力相对紧缩,导致了今天中国诗界“自由诗派”的一家独大。可想而知,一种文化在思想上的垄断有多可怕,甚至比一种商品的在市场上的垄断更加可怕!

我们从历史的经验里总结教训:中国的文化从古至今都不是单一的,不能重蹈覆辙像“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一样让文化成为政治的牺牲品。“百家争鸣”才是一个文化兴盛、政治经济繁荣的国度应该具有的品质。因此,今天中国诗歌界的“新诗”不应该仅有“自由诗”,“格律”的以及其他的都应该发展。纵观中国古今,从“古诗”,到“律诗”,再到“词”、“曲”;新文化运动后,破而后立,为适合现当代白话文的发展,从“新月派”的“格律”诗歌,到今天中国诗歌界一些重建诗体格律的诗人、理论家们提倡的“格律体新诗”,他们都是提倡韵律美、节奏美的建筑美学集合体。“律诗”与“词”“曲”增加了“平仄”,从过去的“古诗”的“写”,上升到了“创作”的高度。“平仄”增添了诗词吟咏时抑扬顿挫的节奏美。一位中国历史上伟大的或者说卓有成就的诗人、词人、曲家,无论派别,“田园”“豪放”还是“婉约”等等,推敲字句的平仄押韵、用字的恰当与否都是必要的工作。不然,也不会出现在当时非常考究的《中原音韵》(元-周德清著)、《诗韵合璧》(清-汤文璐著)、《词林正韵》(清-戈载著)等专为规范汉字用韵的著作了。可见,严格的平仄用韵审美规范是贯穿古代中国诗界、词林的主流思想潮流。


自由新诗,它的由来受西方诗歌影响较深,然而西方的诗歌也不全是现如今中国自由诗这样的,很多外国诗歌都是讲格律、讲押韵的,典型如西方的十四行体。只是不知,出现“自由诗”,是因为两种文字、语言之间的差别太大对翻译造成困难太甚,不能完美展现原有诗歌的精神面貌,译者因此从简了;还是因为翻译者手段太粗糙,学艺不精,不负责任,贻害后世;又或是因为这本来就是某些人的长远阴谋呢!但是,那个时代对人权和思想的“自由”的渴望,断不能把中国五千年文化积淀,一并否定和摧毁了!我知道,胡适之先生是提倡“自由”的,但是对人权和思想自由的争取不能以牺牲一个民族赖以存在的文化精髓为代价,没有自己的历史、文化和思想的国度,是文明的幼儿,是会被其他民族看不起的。

我们知道,翻译诗歌,对一个翻译家来说要求非常苛刻。翻译者不但要熟悉国外的文化、说话方式、习俗等,还要对其文学有深入的研究,尤其是对诗歌的翻译,要对所译诗歌和作者都有所深刻认知。翻译者也必须对本土文化、本土创作理念和规范深入了解。翻译,是枯燥和寂寞的行业。所谓“枯燥和寂寞”,是要求翻译者沉浸在文学的研究里“不能自拔”,学无止尽,学以致用。然而,翻译者不能做到这一点就不能算作称职的翻译家。最初的把外国的格律诗歌翻译成无押韵、无格律、不尊重原作者最初创作意志的翻译者,都是不负责任的。这种不负责任,不但是对原作者极不尊重的行为,也是只为己私,标榜自我,贻害后世文化发展的行为。可谓罪孽深重!

作为文学的一种体裁形式,诗歌是自古圣贤皆咏的。纵览国外与国内诗歌的发展和审美,在诗歌的探索上,格律是占有重要地位的,并且一直是主导。我不甚懂外国文化,但我知道“十四行诗”这样的定体诗歌一定是在无数创作探索、辩论、研究的思想碰撞中诞生的。它是符合国外诗歌语言审美的。无论“莎士比亚式十四行”,还是“彼得拉克式十四行”,他们的变换也只是在押韵的处理上。中国的律绝词曲所讲究的格律平仄是古人们挖掘自己的智慧,在无数的创作和探索中总结出来的,符合汉字和当时上流社会语言的审美。诗歌是高贵的,因为诗歌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创作的,没有听说过,民间的小调能真正被称为诗的,至少古代没有,今天也没有,因是诗歌的高贵还在于它是站在局外、清醒地认知并反映世界的。高贵的诗,可以清新脱俗、超脱三界外,可以反映世间疾苦、记录历史,可以讽刺现实、发人深思……

自由应是有约束的,没有约束的自由很容易造成错误。就像各国的宪法、法律所规定,公民的自由都是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情况下的自由,超出或凌驾之上就是犯罪。不管是国外的“十四行体”还是国内的“格律诗”(包括律绝词曲和格律体新诗),他们只是一种存在形式,你在这种形式下创作仍然有你的自由,你可以千变万化,任你发挥想象,“格律没有束缚人,相反刺激人们去提高自己的创作能力”,就算是一种束缚,也是在塑造一种规范。没听有人说,道德规范是错误的。自由诗的发展到一定程度也应该是有他的规范的,但是中国的自由诗尚没有统一的创作规范,是不成系统的。这样很容易流于驳杂且不精神,中国诗歌界的现状是最好的例子。可否有人真正地去好好思考一下,为什么中国现在十三亿多人口,写诗的那么多,但是有名的没几个,就算是有名的也是被炒作的缘故?一个诗人出本诗集需要自付昂贵的出版费,并且还卖不出去,没有什么读者,这是为什么!办个刊物吧,经费很成问题,没有人愿意赞助,这是为什么!我曾和网友们说过,现在的诗人们要想出名只有三种方式:一是,耐得住寂寞,踏实地写诗,不浮躁、不盲从,有自己的坚持,让后世去认可。这个方式的结果,诗人作者本身一般是无从看到了。二是,做个大刊的主编、总编,自会留名。但是前提是你要有丰厚的家底,或者有能力有关系搞来巨额并且稳定的资金来源。三是,可以借鉴某些明星“不要脸”的成名方式,自我炒作,或许会有一些无聊的小报、狗仔甚缺素材,帮你报道宣传了。当然也可以借助网络。

我不否认自由诗里没有好的诗歌,任何诗歌形式里都有优劣作品,即便是一些名家们,也不都是首首佳作。但是,一种诗歌形式没有自己的统一规范终是不行的。我们可以这样看古代的诗词曲,诗要求工整对称,适合朗诵但是不太适合唱。因此逐渐出现了词和曲。我们可以如此想象,词曲对当时来说是不是也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律诗的束缚?词曲在当时也是“自由”的。但是对于那时比较新潮、自由的词曲来说,自由也是要有规范的,于是出现了词牌、曲牌并有相关格律要求,为了满足不同创作人群的需要,一个词牌有时候还有很多变体。不难看出,这些都是建立在格律理念之内的自由,并且也不乏惊世名篇。就算有些作品在今天都是耳熟能详,很多人甚至能吟咏几篇。

中国的诗文化特点是什么?我们现代人该不该承认这些优秀的文化?对待自己民族的文化,你是要继承和发展呢,还是要打破了重新创造?

中国的诗文化是格律,押韵、平仄、对称。我们的诗人,你是打算继承、发展,还是破坏了再造?


“感性写诗”和“理性作诗”,我说今人不管选哪种方式都没有关系。重要的是,我们要清楚的区分它们的特点,在不同写作环境下取用哪种方式。

“感性写诗”,就是抓住灵感,被某些事物感动、触动时,来自心底的那丝暖意,但是这丝暖意并非是弥久的,你需要抓住它最佳出现的时机,立刻写作,不然以后会失去,因而主观性强烈些。而“感性作诗”,是你来了灵感,可以用纸笔记录下来也可不记,但是这个灵感是令你意犹未尽的,很难甚至不能忘却的,你要用客观实际规范主观灵感,使感性上升到理性。古代那些哲理诗和讽喻诗便是这样的。闻一多先生的《死水》也是这样的。

“感性写诗”,一般情况下,不拘泥于形式上,讲究随心所欲,不节制,想到哪写到哪。诗,由意象而生,由情感而发。很多自由诗、散文诗、微型诗,就是这样的。而“理性作诗”,在创作中一般比较注重节制,用形式约束情感,意象和情感为诗歌创作本身服务,不反客为主驾驭诗歌和作者。一般比较成熟的格律体新诗诗人是属于“理性作诗”的。有时候迫于环境的影响,他们并没有那么多突发的灵感,叙事诗、哲理诗就作的多一些。

“感性写诗”,作者通常是比较年轻的,浪漫主义和理想主义强烈些,他们很容易被生活中的“落差”所影响。他们对生活的敏锐洞察力,往往被从小培养而成的道德观念所驾驭,并和真正社会的现实性形成强烈的冲击。他们的爱情诗多一些;“愤青”的诗人多一些。而“理性作诗”,作者一般都是比较有生活阅历和感悟的,他们观尽世间百态。即使偶尔间来了灵感,也很容易把感性认知拉回到理性上去。因此这类诗人的作品耐品,很有生活的质感。他们关注生活,品味生活,作品反映现实多一些。


“自由”不能抛开约束谈自由,否则会形成目空一切、自以为是的局面,甚至造成混乱的后果。约束不是束缚。格律只是一种工具,一种方式,正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有所恃”的人作诗必是讲究美学的。难道作诗不应该讲究些审美吗?

庆幸在“自由诗”一家独大的中国诗界,还有一群真正为诗歌谋传承、谋发展、谋未来的人士,在不断进行着“格律”的探索。他们是以“东方诗风论坛”、“中国格律体新诗网”为主要创作、研究基地,以万龙生、余小曲为两站站长,以孙逐明等为主要理论家的“格律体新诗”创作群体。他们积极探索中国新诗的格律化之路,为传承、发扬和发展中国诗歌的“格律”精神,正不懈努力着。《东方诗风》杂志和《格律体新诗》杂志,作为两站刊物,每年定期出刊,并不断培养新人,关注新人作品。同时,一本新的《新月》诗刊,将由80后三位诗人刘贵宝(木依秋)、李盈汐(剑舞疏狂)和薛原(砚颎)担任三大主编,定于2013年上半年重新创刊!新《新月》主要刊登两种诗歌作品,一种是格律体新诗,一种是押韵的非格律新诗,着重关注80后、90后创作群体,发现00后优秀小诗人,引导诗歌的未来,使中国诗歌逐渐重新回到“格律化”的道路上来。


2012年10月6日 天津

看到木依秋的贴子,总是感觉格律体新诗后继有人。呵呵。
手握灵珠,心开天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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