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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丝

英文“fans”意为“疯狂爱好者”,汉语中最常见的译法是音译,“粉丝”。

今天我们已经司空见惯了各种粉。“粉”这种行为,是一种有意的迷狂,大概各种粉丝们,隐隐意识到胡闹解无聊,发疯不是罪,所以常会肆无忌惮地做出各种莫名其妙匪夷所思的行动来。

对于所粉的对象,他们愿意是像狗一样的忠诚。我以前就见过有人的网名叫“王小波门下走狗”或“余秋雨门下走狗”的,其它更有各种果粉凉皮玉米钢丝等等等等,奇葩怒放,目不暇接。

狗很擅长看家护院,有时也不免跑出去狂吠甚至咬人。这样的事情,我们早已屡见不鲜。
独立、平等和自由,原本是天赋人权,有人自愿放弃这种权利,真叫人替他可惜。

人群喜欢造神,捏了偶像,又不时把他忘记、废弃甚或砸碎。

把身心托付给虚假的偶像固然是愚昧,无谓。做偶像也不免各种麻烦和可悲。

有人读了我的诗歌文章,就跑来自称是我的粉丝,这样的人我一向敬而远之。我的虚荣心还没有伟大到甘愿为此忍受各种麻烦和打扰的程度。
我也没有无私到好为人师的程度,没兴趣开各种讲堂。

喜欢一个人的歌,就去听;喜欢一个人的书籍电影,就去看;倾慕一个人的品行,就努力去成为那样的人,这是真喜欢。对作品没有什么领会和心得,只拼命地塑造偶像,追随贴近偶像,这只是孱弱的灵魂寻求依附,爬藤一样的生存,于人于己,都成负担。而那些一味关心偶像的私事八卦一类的,更是浅陋和庸俗,既可厌,也可怜。


2014-04-26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回复 1# 凤舞
说得太好了!“喜欢一个人的歌,就去听;喜欢一个人的书籍电影,就去看;倾慕一个人的品行,就努力去成为那样的人,这是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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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独立,是狗格的一个显著特点,无需惋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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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独立,是狗格的一个显著特点,无需惋惜呢。
徐树爱 发表于 2014-4-26 18:02



    嗯,我们但望人都堂堂正正做人。 :)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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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一个人的歌,就去听;喜欢一个人的书籍电影,就去看;倾慕一个人的品行,就努力去成为那样的人,这是真喜欢。
——
深以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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