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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程式化音步

程式化音步法则的提出与确立,是新时期格律体新诗理论家在前人关于“的(地)”字后靠的探讨基础上得到的重大收获。这种方式使长期以来令人困扰的四字音步得以化解,从而使格律体新诗保持二、三字音步的绝对优势,正如中国古典诗词是二、一字音步的一统天下一样。所谓程式化音步,就是在必要的时候,为了保持音步的整齐,有时不仅限于“的”字后靠,改变以往的念诵惯性,(例如“在中国的北方”不是如传统的那样念成“在中国的/北方”,而是划分为“在中国/的北方”),甚至不惜打破词语的意义结构而做强制性的切割,不过这样极端的例子极少。    有人硬说音步是舶来品,中国古典诗词没有音步。这一观点是错误的,音步是客观存在的,只不过有其实而无其名罢了。正如我们现在使用的标点符号确实是从国外引进的,但是“句读”不也是古已有之吗?又如诗的分行排列也是来自国外,但是实际上一句就相当于一行,也可以说是一种隐性的分行。
    我曾在唐诗中找到了一个运用“程式化音步”理论分析的典型例句,若是按语义划分音步,就应该这样:
        管城子/无/食肉相,
        孔方兄/有/绝交书。
    很明显,这样念起来就失去了诗的节奏感,成了散文。只有强行照“二二二一”节奏这样划分音步,照此吟诵,才是诗句:
        管城/子无/食肉/相,
        孔方/兄有/绝交/书。
这简直是化腐朽为神奇啊!就在昨天,收到一条手机短信,原来是陈仁德发来他一首赠友的七律新作。读到颈联,我不觉莞尔一笑。原来他又为诗词的程式化音步提供了一个最新的例句,它与上引唐诗例句内部结构又有不同,是     
        留/一段情/传/永远,
        隔/千重岭/太/迢遥。
    也必须超越语义划分音步吟咏起来才有诗的韵味:
        留一/段情/传永/远,
        隔千/重岭/太迢/遥。
    语义的割裂是反对格律体新诗中程式化音步的“钢鞭”,一些人怎么也想不通。从古诗的例句返观格律体新诗,程式化音步的道理就迎刃而解了。

诗兄,程式化音步有一个天条不可违反——程式化分割意义词组只能是同一大顿之内,不可分列大顿两边。也即:连读的可以,割裂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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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新诗, "管城子无//食肉相,孔方兄有//绝交书。"、 "管城子//无食肉相,孔方兄//有绝交书。"两种停顿皆可;“留一段情//传永远,隔千重岭//太迢遥。”只有这一种大顿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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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字拍节奏上来说,三字词组跟四字词组的节奏都是两拍,因为当一字吊单的时候,它也是一拍。这也就是七言律诗四三划分节奏合拍的原因。词里就经常会有这种三字和四字交替出现共组大句的安排。延长和停顿在元曲里也都可以用来调节节奏,并且都可以在这里加字补空(无论是虚字还是实字),这样并不影响音乐节奏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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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 思无邪

——如果不存在。因为这不是新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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