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新格律诗选(集)及其相关问题(3)
三、邹绛两个《诗选》的启示
上世纪邹绛编选的《中国现代格律诗选·1919——1984》(重庆出版社·1985)和他自己的《现代格律诗选·1942——1992》(香港天马图书有限公司·1993),不仅有一定社会影响,而且也颇有启示意义和研究价值。
前者在“代序”里准确地抓住了“顿数整齐和字数整齐”这个关键所在与核心问题,而且科学地概括出三种情况:一是“顿数整齐,字数也整齐”;二是 “顿数整齐,但字数不整齐”;三是“有些诗只是字数整齐,顿数却不整齐”,即“所谓‘豆腐干诗’,就是指的这种作品”。应当看到,这三种情况就是音尺说——完全限步说、以何其芳为代表的限顿说和以新月诗派为代表的单纯限字说等三种基本格律思想的表征,贯穿于我国现代格律诗的整个成长历程。其中完全限步说是程文1987年提出的,发表于《淮阴师专学报》1987年7月第三期的《从〈死水〉和〈诗的格律〉略谈闻一多实验新格律的得失》)。棕而言之,传统限字说(实质即原始而机械的完全限步说)——单纯限字说——限顿说(单纯限步说)——现代的完全限步说,就是我国古今格律诗歌格律思想的整个体系。应该说邹绛为此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尽管该选本入选的诗篇没有按此三类分辑。
后者虽然将自己选定的诗篇按时间分辑排列,但是筛选十分严格,读者如果逐一进行了格律分析之后就会看到,在这114首诗里,属于现代完全限步说的多达102首,占总数的89.5%;属于限顿说(单纯限步说)的,只是保留了早期创作的12首,占总数的10.5%;属于单纯限字说的,则一首也没有。
在他选出的体征为“顿数整齐,字数也整齐”的102首诗中,又可以分出诗节造型整齐的整齐体和诗节造型规律参差的参差体,前者都是单用同一种诗行组成诗节的诗体,后者则是分别用两种或两种以上长短诗行构建诗节的诗体;前者91首,包括四步十言诗35首,四步九言诗1首,五步十二言诗10首,五步十三言诗1首,三步七言诗10首,三步八言诗5首,二步五言诗29首;后者11首,包括全诗只用一种诗节格式的9首,全诗使用两种诗节格式的2首。
由此可见,邹绛虽然没有明确提出这些诗体的名字,然而却创作出了这些诗篇;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完全限步说”的概念,却在创作实践和理论研究中充分体现了完全限步说这种基本格律思想的表征、内容和精神。他不仅已经彻底摆脱了单纯限字说的影响,而且已经为完全限步说的进一步成熟与普及创造了条件,做实了注脚,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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