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律学漫谈:前言
最近在qq里讨论新诗格律时,齐云对我说: 你所提倡律式新诗并不难写,只要在写作或修改时有意识地稍加注意,成为自觉行为就可以了。 我对你的格律理论中,最不敢肯定的是律式新诗部分,因为感觉所谓的律句未必就比几个拗句声韵和谐。我有粗浅的感觉,同是仄声,上声和去声分别置于音步尾,就能和谐了。只有那种连着好几个步尾都是同一种声调的,才特别难听;但现在律句只分平仄,平与仄内部就没有继续分了。你的论文里,对于上去交替往往标示了,而阴平阳平就不曾理睬。上去交替可以,为什么阴平阳平就不可以? 这些所谓和谐,只是感觉,还是声波学上有道理? 现在,要用声学分析才能说服人,你最早的论文里有过四声的声波图,也可能是我看得不够细,我当时读后感觉说服力还不够,阴平/阳平,上声/去声,前一组结束音不低于开始声,后一组则低于开始声,这是我归纳的把四个声调分成两组的唯一道理。如果这个问题说透,律式句子也就能站住脚。 齐云的意见和疑虑很有代表性。在所谓“律式新诗”的理论不曾成熟之前,当然很难有诗人愿意对这种不成熟的理论付诸实践的。 为此,我准备写一系列的短文,将运用语言学和音乐理论,尽量用通俗的语言,介绍一些声律理论中的常识和我的研究成果,既有古典格律的常识〔包括近体诗,词律和曲律〕和我的一些新见,更多的是现代汉语中的声律常识。我希望这些短文能为新诗格律化运动作一些普及和铺垫工作。大家有什么希望和疑惑或是反对意见,请直爽地提出来,我将作认真的回答。
沈约归纳的“四声八病”导致近体律诗的诞生,但所谓平仄交错、相对、相粘这些近体律诗的要求,只是结果,为什么需要这样安排字句,声音才和谐,道理未说清。记得逐明兄的论文对此有过分析,认为符合对称美学的要求,也运用现代声学理论分析过四声的特点。但感觉还说得不透。拭目以待逐明兄的深入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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