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陈树德先生的大作《王力在对仗理论上的卓越贡献》〔下面简称《王力的贡献》〕在“中国楹联论坛”上发表之后,许多网友陆续跟帖,纷纷批评其中的主要观点,特别是许多常识性错误格外令人瞩目。
人的知识是有限的,任何人〔当然包括区区在下〕难免有这样那样的个别疏漏和不足,这是可以理解的,也无可厚非。但是《王力的卓越》里的错谬多得简直令人不敢相信;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只要是陈先生发表自己的新见之处,几乎都要出错,而且大都是最基本的常识性错误。
陈树德先生身为江苏省楹联研究会副会长,这样的专家所所写的楹联论文,常识性错误竟然如此之多,如不予以澄清,恐怕会贻误广大读者。在下不揣冒昧,准备把《王力的贡献》一文里的常识性错误,逐段一一评点,以就正与陈树德教授和各方高明;本人若有错误,也请大家毫不客气的批评指正。
本文姑且只点评文中的常识性错误,对于全文的立论,则拟另文专论。
一、《王力的贡献》第一段原文: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是中国语言文字领域的大进步时期。第一是国家颁布了“汉语语法”;第二是编制了“汉语拼音”;第三是统一了“简化汉字”。这三项变革,意义都十分重大。“汉语语法”结束了中国几千年“说文解字”的历史;“汉语拼音”统一了“国语”(普通话),打破了“南腔北调”的格局;“简化汉字”的意义,也不亚于秦始皇统一文字的功绩。
点评:
1、第一是国家颁布了“汉语语法”
——网友海若对此提出质疑:第一是国家颁布了“汉语语法”——不知何指。
逐明按:陈先生此话说得很外行。汉语语法有两个含义,一是汉语本身客观存在的语法规律,二是学者写的语法学著作对语法规律的研究。若是前者,汉语语法是一直存在的,用不着谁来颁布;陈先生应当是指后者,应当是指教育部颁发了适用于教学〔主要是中学教学〕的《暂拟语法教学系统》。
作为讨论语法的专论,陈先生应当采用准确的语法术语才对。
2、二十世纪五十年代……颁布了“汉语语法”……结束了中国几千年“说文解字”的历史。
——此语语义又十分含糊。似乎是说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汉语语法〔暂拟语法教学系统〕”的颁布,结束了汉语几千年缺乏系统的语法研究的历史。如果是这种含义,这又最普通的常识性错误。因为早在1898年,马建忠就撰写了我国第一部系统的语法著作《马氏文通》,从那时候起就已经结束了汉语几千年缺乏系统的语法研究的历史。
如果陈教授的原意不是这样,又是何所指呢?
3、“汉语拼音”统一了“国语”(普通话),打破了“南腔北调”的格局。
——“‘汉语拼音’统一了国语〔普通话〕”一语又有多处语病。
其一:国语〔普通话〕只可能是“推广”,不存在什么“统一”——难道当时还流行好几种“普通话”,需要政府颁布一套用来“统一”这几种普通话不成?
其二:“汉语拼音打破了南腔北调的格局”一语,又是常识性错误。因为拼音文字只不过是推广普通话的工具而已;“打破南腔北调格局”的功劳主要应当属于“推广普通话”,汉语拼音不过起了辅助作用而已。要知道,如果不采用汉语拼音,而采用注音字母或者国际音标,同样可以达到“推广普通话”的目的——采用拼音文字也许是更加方便一些吧?
4、第三是统一了“简化汉字”
——“统一了简化汉字”一语又有语病。此语好像当时简化汉字非常普遍流行,而且有多套简化汉字,得由政府颁布一套来把这些简化汉字统一才行。实际情况是,当时汉字的主流仍然是繁体字,民间虽然也有使用简化字的现象,但是不成气候,根本达不到需要政府出面来颁布一套能起“统一”作用的简化汉字。
原文正确的提法应当是:颁布推行了简化汉字。
5、“简化汉字”的意义,也不亚于秦始皇统一文字的功绩。
——“简化汉字”有利有弊,一直是学术界有争议的问题。除了大陆,台湾香港澳门和许多国家的华人,一直坚持沿用繁体字。说“简化汉字的意义不亚于秦始皇统一文字的功绩”,还不能作为确论,至少可以说是言过其实。
二、《王力贡献》第二段原文:
这三项变革,都与对联格律关系密切。“语法”的出现,“主语”、“谓语”、“宾语”……“名词”、“动词”、“形容词”……等专业术语,开始进入汉字舞台(在此之前《辞源》中并没有这些词条)。以语法新概念为基础的“词性一致”和“结构相应”,必然取代传统的“同门类相对”。“汉语拼音”昭示汉语声调的统一,“新四声”取代“旧四声”也只是迟早的事情。“简化汉字”虽然与对联格律关系不大,但书法作为楹联的载体,和文字的标准化仍然有直接的联系。关于《对联格律的时代性》,本人已有专题文章发表在《北京楹联》2006年第2期。
点评:
1、以语法新概念为基础的“词性一致”和“结构相应”,必然取代传统的“同门类相对”。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重要标准之一。陈教授似乎忘记了,我国灿烂古代文学史中,只要是采用了对仗手法的文体以及优秀作品,绝大部分都都是采用传统的“同门类相对”方法创作的;直到现在,大部分律诗和对联作者,也并没有严格按照“词性一致”和“结构相应”来进行写作。陈先生自己写作的对联,同样没有全部符合“词性一致”和“结构相应”。
以对联为例,自古以来就有宽严之分;超脱“词性一致”和“结构相应”乃至“同门类相对”的更宽松的对联,一直是民间对联文化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说“以语法新概念为基础的‘词性一致’和‘结构相应’,必然取代传统的“同门类相对”,只不过是陈教授的一厢情愿而已。
2、“汉语拼音”昭示汉语声调的统一。
——这又是常识性错误。自古以来,汉语从来是多种方言并存〔其它国家也无不如此〕。历朝历代官方都推行“官话”〔普通话〕,而官话〔包括普通话〕只不过是与多种方言并行不悖的一种公共语言而已。没有那个政府机构会愚蠢地去试图统一各种方言的。不同的方言最大的差别在于声调,因此说,“汉语的声调”是绝不可能统一的。
3、“新四声”取代“旧四声”也只是迟早的事情。
——网友海若的点评很精到:说不定双轨个上百年,到那时新四声也旧了。
我在这里的批评决不是什么咬文嚼字。因为陈教授为了论证他的主要观点——“联律通则”对于“统一”对联法度的重要作用,竟然不顾客观事实,胡乱编造许多所谓起了“统一作用”的历史事实;而陈教授例举的几项政府举措,大都无此作用和功劳。
陈教授在这段文章里,不仅仅犯有多处常识性错误,还有歪曲历史为我所用的嫌疑——若是这样,就不是实事求是的治学之道。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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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陈树德先生的大作《王力在对仗理论上的卓越贡献》〔下面简称《王力的贡献》〕在“中国楹联论坛”上发表之后,许多网友陆续跟帖,纷纷批评其中的主要观点,特别是许多常识性错误格外令人瞩目。
人的知识是有限的,任何人〔当然包括区区在下〕难免有这样那样的个别疏漏和不足,这是可以理解的,也无可厚非。但是《王力的卓越》里的错谬多得简直令人不敢相信;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只要是陈先生发表自己的新见之处,几乎都要出错,而且大都是最基本的常识性错误。
陈树德先生身为江苏省楹联研究会副会长,这样的专家所所写的楹联论文,常识性错误竟然如此之多,如不予以澄清,恐怕会贻误广大读者。在下不揣冒昧,准备把《王力的贡献》一文里的常识性错误,逐段一一评点,以就正与陈树德教授和各方高明;本人若有错误,也请大家毫不客气的批评指正。
本文姑且只点评文中的常识性错误,对于全文的立论,则拟另文专论。
一、《王力的贡献》第一段原文: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是中国语言文字领域的大进步时期。第一是国家颁布了“汉语语法”;第二是编制了“汉语拼音”;第三是统一了“简化汉字”。这三项变革,意义都十分重大。“汉语语法”结束了中国几千年“说文解字”的历史;“汉语拼音”统一了“国语”(普通话),打破了“南腔北调”的格局;“简化汉字”的意义,也不亚于秦始皇统一文字的功绩。
点评:
1、第一是国家颁布了“汉语语法”
——网友海若对此提出质疑:第一是国家颁布了“汉语语法”——不知何指。
逐明按:陈先生此话说得很外行。汉语语法有两个含义,一是汉语本身客观存在的语法规律,二是学者写的语法学著作对语法规律的研究。若是前者,汉语语法是一直存在的,用不着谁来颁布;陈先生应当是指后者,应当是指教育部颁发了适用于教学〔主要是中学教学〕的《暂拟语法教学系统》。
作为讨论语法的专论,陈先生应当采用准确的语法术语才对。
2、二十世纪五十年代……颁布了“汉语语法”……结束了中国几千年“说文解字”的历史。
——此语语义又十分含糊。似乎是说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汉语语法〔暂拟语法教学系统〕”的颁布,结束了汉语几千年缺乏系统的语法研究的历史。如果是这种含义,这又最普通的常识性错误。因为早在1898年,马建忠就撰写了我国第一部系统的语法著作《马氏文通》,从那时候起就已经结束了汉语几千年缺乏系统的语法研究的历史。
如果陈教授的原意不是这样,又是何所指呢?
3、“汉语拼音”统一了“国语”(普通话),打破了“南腔北调”的格局。
——“‘汉语拼音’统一了国语〔普通话〕”一语又有多处语病。
其一:国语〔普通话〕只可能是“推广”,不存在什么“统一”——难道当时还流行好几种“普通话”,需要政府颁布一套用来“统一”这几种普通话不成?
其二:“汉语拼音打破了南腔北调的格局”一语,又是常识性错误。因为拼音文字只不过是推广普通话的工具而已;“打破南腔北调格局”的功劳主要应当属于“推广普通话”,汉语拼音不过起了辅助作用而已。要知道,如果不采用汉语拼音,而采用注音字母或者国际音标,同样可以达到“推广普通话”的目的——采用拼音文字也许是更加方便一些吧?
4、第三是统一了“简化汉字”
——“统一了简化汉字”一语又有语病。此语好像当时简化汉字非常普遍流行,而且有多套简化汉字,得由政府颁布一套来把这些简化汉字统一才行。实际情况是,当时汉字的主流仍然是繁体字,民间虽然也有使用简化字的现象,但是不成气候,根本达不到需要政府出面来颁布一套能起“统一”作用的简化汉字。
原文正确的提法应当是:颁布推行了简化汉字。
5、“简化汉字”的意义,也不亚于秦始皇统一文字的功绩。
——“简化汉字”有利有弊,一直是学术界有争议的问题。除了大陆,台湾香港澳门和许多国家的华人,一直坚持沿用繁体字。说“简化汉字的意义不亚于秦始皇统一文字的功绩”,还不能作为确论,至少可以说是言过其实。
二、《王力贡献》第二段原文:
这三项变革,都与对联格律关系密切。“语法”的出现,“主语”、“谓语”、“宾语”……“名词”、“动词”、“形容词”……等专业术语,开始进入汉字舞台(在此之前《辞源》中并没有这些词条)。以语法新概念为基础的“词性一致”和“结构相应”,必然取代传统的“同门类相对”。“汉语拼音”昭示汉语声调的统一,“新四声”取代“旧四声”也只是迟早的事情。“简化汉字”虽然与对联格律关系不大,但书法作为楹联的载体,和文字的标准化仍然有直接的联系。关于《对联格律的时代性》,本人已有专题文章发表在《北京楹联》2006年第2期。
点评:
1、以语法新概念为基础的“词性一致”和“结构相应”,必然取代传统的“同门类相对”。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重要标准之一。陈教授似乎忘记了,我国灿烂古代文学史中,只要是采用了对仗手法的文体以及优秀作品,绝大部分都都是采用传统的“同门类相对”方法创作的;直到现在,大部分律诗和对联作者,也并没有严格按照“词性一致”和“结构相应”来进行写作。陈先生自己写作的对联,同样没有全部符合“词性一致”和“结构相应”。
以对联为例,自古以来就有宽严之分;超脱“词性一致”和“结构相应”乃至“同门类相对”的更宽松的对联,一直是民间对联文化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说“以语法新概念为基础的‘词性一致’和‘结构相应’,必然取代传统的“同门类相对”,只不过是陈教授的一厢情愿而已。
2、“汉语拼音”昭示汉语声调的统一。
——这又是常识性错误。自古以来,汉语从来是多种方言并存〔其它国家也无不如此〕。历朝历代官方都推行“官话”〔普通话〕,而官话〔包括普通话〕只不过是与多种方言并行不悖的一种公共语言而已。没有那个政府机构会愚蠢地去试图统一各种方言的。不同的方言最大的差别在于声调,因此说,“汉语的声调”是绝不可能统一的。
3、“新四声”取代“旧四声”也只是迟早的事情。
——网友海若的点评很精到:说不定双轨个上百年,到那时新四声也旧了。
我在这里的批评决不是什么咬文嚼字。因为陈教授为了论证他的主要观点——“联律通则”对于“统一”对联法度的重要作用,竟然不顾客观事实,胡乱编造许多所谓起了“统一作用”的历史事实;而陈教授例举的几项政府举措,大都无此作用和功劳。
陈教授在这段文章里,不仅仅犯有多处常识性错误,还有歪曲历史为我所用的嫌疑——若是这样,就不是实事求是的治学之道。
〔待续〕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2-12 13:58:30编辑过]
第三段原文:
王力(1900-1986)字了一,广西博白人。著名语言学家,中国现代语言学的奠基人之一。1926年考入清华国学研究院,师从梁启超、赵元任等,1927年赴法国留学,1932年获巴黎大学文学博士学位后返国,先后在清华大学、西南联合大学、岭南大学、中山大学、北京大学等校任教授,并先后兼任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中国文学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语言学会名誉会长等职。王力先生从事中国语言学研究逾半个多世纪,他在汉语语法学、音韵学、词汇学、汉语史、语言学史等方面出版专著四十余种,发表论文著述上千万字。他研究领域之广,取得成就之大,中外影响之深远,在中国语言学家中是极其突出的。
点评:
本段引用了学术界对王力先生的评论,没有掺杂陈先生个人的论述。因此这一段是全文中少有的没有常识性错误的段落。
第四段:
王力虽然没有专门写过对联的文章,但他在对仗理论上的论述很多,不仅具有独创性,而且最早将现代语法的概念引入对联格律。王力的对联理论,集中反映在《汉语诗律学》、《诗词格律》和《古代汉语锋樘逦墓钩伞返戎髦校庑┲鞯姆⒈砟甏恰昂河镉锓ā钡闹贫┠甏踔猎缬凇昂河镉锓ā钡陌洳际逼凇M趿ξ裁粗辉谑⒋省㈡椤⒏持新凼龆粤挥械ザ佬炊粤恼拢烤菸也孪耄蟾攀鞘芾鲜α浩舫挠跋臁R蛭浩舫壬缭?924年就声称:“对联不过是附庸的附庸”。后来程千帆先生也说:“对联被文史学家们一致同意开除了”。对联既然已被“一致同意开除了”,当然只能充当诗、词、骈、赋的“附庸”。不幸王力已经作古,如果先生还健在,看到今天对联发展的大好局面,他一定能和程千帆先生一样(程先生也已作古),站出来为对联“平反”的。
其实,对联(包括对句)和诗、词、骈、赋的关系,也有两种理解:从消极意义理解,对联附属于诗、词、骈、赋,是这些文体的附庸;从积极意义理解,是对联(或对句)向诗、词、骈、赋进行了渗透,而且这种渗透早已超出诗、词、骈、赋的范畴。试想,如果没有对联,中国的诗词是什么样子?(例如律诗中的对句)。如果没有对联,中国的小说是什么样子,(例如章回小说的题目)。如果没有对联,中国的戏剧是什么样子?(例如唱词中大量的对偶句)。甚至可以说,没有对联的存在,就没有中国特色的文学。
1、这些著作的发表年代,正是“汉语语法”的制订年代,甚至早于“汉语语法”的颁布时期。
——“汉语语法的制订年代”一语又犯了常识性错误,前面已有论述。
2、其实,对联(包括对句)和诗、词、骈、赋的关系,也有两种理解:从消极意义理解,对联附属于诗、词、骈、赋,是这些文体的附庸;从积极意义理解,是对联(或对句)向诗、词、骈、赋进行了渗透,而且这种渗透早已超出诗、词、骈、赋的范畴。试想,如果没有对联,中国的诗词是什么样子?(例如律诗中的对句)。如果没有对联,中国的小说是什么样子,(例如章回小说的题目)。如果没有对联,中国的戏剧是什么样子?(例如唱词中大量的对偶句)。甚至可以说,没有对联的存在,就没有中国特色的文学。
——网友海若指出:“这种把对偶修辞与对联文体混为一谈的说法,实在让人晕的找不到北。”
一散人先生说得更透彻:“这个错得有点儿离谱。对偶是一种修辞手法,而对联可以算作一种文学体裁,把这两者混为一谈是不妥的。朱承平先生的《对偶辞格》里,在‘搜集374个传统偶格的基础上’,‘总结出99种对偶辞格’。对偶这种修辞手法早在先秦时代,就已经在文学作品中出现并运用,而对联无论如何是追溯不到先秦去的。”
第五段原文:
王力虽然没有论述对联的专著,但翻阅《汉语诗律学》就会发现,一本上千页的厚书,名义是讲“诗词”格律,其实讲述对仗规则的内容占据了一大半。所以将《汉语诗律学》加上《骈体文构成》,看作是王力的“对联学”专著,也是可以的。
点评:
根本不符合事实。《汉语诗律学》共五章,第一章为近体诗,第二章为古体诗,第三章为词,第四章为曲,第五章为白话诗和欧化诗。只有第一章第十三十四小节论述对仗,其它小节以及后面接连四个章节里,绝大部分内容与对仗毫无干系。《汉语诗律学》白纸黑字俱在,大家可以查的。
陈教授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的正确性,竟然不顾事实,甚至信口开河地竭力地夸大王力研究对仗的篇幅,把《汉语诗律学》看成是对联学,陈教授的文章的可信度于此可见一斑。
第六段原文:
特别突出的是,王力先生在阐述对仗规则时,既照顾传统的“同门类相对”,又将现代语法概念大量引进对联。在对仗门类中,王力划分的门类十分完备,共11类28门,其中第四类中的“文具门”、“文学门”;第九类中的“人名对”、“地名对”;第十一类中的“副词”、“连介词”等,比古人的门类,都有新发展。王力还严格为“工对”、“邻对”、“宽对”,做了准确的定义,这些论述都是超越古人的。难能可贵的是,王力最早将现代语法的“词性”概念引入对联,直接将“名词和名词相对,动词和动词相对,形容词和形容词相对,副词和副词相对”,作为对联的基本规则。由于汉字的词类常常“活用”,动词可以作名词,名词也可以作动词,特别是受到对仗规则的约束,词的“活用”现象十分普遍,王力还专门提出了在对联中词可以“变性”的说法。
点评:
的确是王力把词性概念引入对仗,但他在这个问题上是有严重的失误的。古人对对子主要根据“字类”,而王力却把“词类”〔关于词性和词类的关系下面再谈〕和“字类”完全等同起来,是一个严重的失误。因为“字类”是一种修辞学上的分类,而词类则是语法学分类,二者有不同的目的、功用和分类标准;王力自己后来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失误,1952年还在北京大学的学报上作了检讨。我在《论对仗理论中王力语法分析法的失误》里已有转述。现再转述一遍:
“我说在对对子的时候,名词对名词,形容词对形容词,动词对动词,虚词对虚词。其实这是不对的。“对对子”实际上是概念对概念,而不是同类的词相对。概念和词性虽然是密切联系的,并不是同一的东西。我那样混为一谈,仍然是不对的。”〔王力《语言学论文集》商务印书馆2003年4月版,第435至448页。〕
陈教授是读了我的这篇文章的〔陈教授还简称我的文章为《王力的失误》〕可偏偏对于王力先生的检讨不作任何解释。由于陈教授自己的立论错误太多也太离谱,大凡不利自己错误立论的内容,陈教授就是视而不见,不,应当是见而不提。
第七段原文:
在对联中引入“语法结构”的概念,王力也是历史第一人。他在《骈体文构成》中,首次提出“骈体(对仗)的基本功要求是句法结构的相互对称:主谓结构对主谓结构,动宾结构对动宾结构,偏正结构对偏正结构,复句对复句”。接着又说:“如果进一步分析,骈偶不仅要求整体对称,而且上下联内部的句法结构也要求一致:主语对主语,谓语对谓语,宾语对宾语,补语对补语,定语对定语,状语对状语”。考虑到古人对“汉语语法”这些新名词、新概念不理解,王力还特别补充说明:“古代虽然没有这些语法术语,但事实上是这样做的”。在《汉语诗律学》中,王力还根据语法构成,深入分析了对联的各种“句式”,将对句分为“简单句”、“复杂句”和“不完全句”三类,取五言对句的“句式”作例子,一口气就列举出“九十五个大类,二百零三个小类,三百四十个大目,四百个细目”。同时强调“这些类目,当然不能包括所有一切的句式”。引用现代语法标准,如此广泛、深刻分析对联的“句式”结构,至今无人可比,王力真不愧是语言大师!
点评:
王力的确是语言大师。但是王力也是人而不是神,不可能没有某些失误的。
单就对仗法度而言,王力把语法结构一致作为对仗的两大基本原则之一,是不严谨的,有以偏概全的疏漏。对于句型一致的疏漏,王力后来在《诗词格律》一书里补充说:“诗词的对仗还有另一种情况,就是只要求字面相对,而不要求句型相同。”两者相结合相互补充才是正确的结论。
如果王力先生在《古代汉语》和《汉语诗律学》的再版之机,也把上述这些补充和检讨也修订进去,到今天我们就不会为“两个一致”是否正确而争执不休了。
第八段原文:
根据以上叙述,对联格律实际存在“两个版本”:一、以传统“同门类相对”为标准,可称为“古代版”;二、以现代汉语语法概念为基础的“词性一致”+“结构相应”(词性和结构不可分割),可称为“现代版”。根据以上叙述还可以证明,王力是对联格律“现代版”的第一倡导人。有了王力的倡导,才有今天的《联律通则》,所以王力在对仗理论上的贡献巨大!
点评:
1、本人孤陋寡闻,在语法著作里面,只看到过句法的“结构一致”,“结构相同”或“结构对称”〔王力先生也是这么说的〕,从来没有看到过什么“结构相应”。
请问陈教授,“结构相应”一语出自于哪一本语法著作?“相应”一词的准确含义何所指?其内涵和外延是什么?请举例说明对仗句是如何相应的?敬请陈教授明以教我。
另外,把“词性一致+结构相应”硬塞到王力教授的头上,是歪曲王力的观点;他可没说过什么“结构相应”之类莫名其妙的术语。王力教授要是在世的话,恐怕是不回答应的吧?
2、王力在对仗理论上的语法研究是有功劳的,但是在对仗研究中的疏漏和失误也是有目共睹的。对于历代伟人,后人无一不是实事求是地一分为二地评价的,为什么独独对于王力先生就不能实事求是地一分为二呢?
第九至十三段原文:
需要说明的是,王力的《汉语诗律学》或《骈体文构成》,都是上世纪五十年代的著作,所谈的对仗规则,还处于“同门类”向“词性一致”的过渡阶段,不完善处在所难免。
点评:
泥裳雨衣君有一段议论说得很正确:“诗律学与语法学有相似之处。“律”与“法”是近义词,都是指某种规范。诗律与语法,都是自然形成的,而非刻意制定的。既没有人制定过《语法通则》,也没有人制定过《诗律通则》。研究古汉语语法,必须踏踏实实地在古文中总结。阅读古文时,如果发现某句型经常出现,但不合自己的古汉语语法理论,那只能说明自己的语法理论出了问题。
这里说的虽然只是“诗律学”,同样适用于对仗理论。历史长河里古人的对仗一直主要是根据“同门类”写作的,用王力的“词性一致”理论衡量古代所有的优秀对仗句,就会有大量的优秀对联被排斥在外,它只能说明“词性一致”的理论出了问题〔〕
“同门类”向“词性一致”的过渡是决不是理论的进步,而是大倒退。例如中国楹联学会网国粹论坛的胡自立版主飞舞“对联必须一致”的大斧,把许多古今优秀名联开除联籍,不过是留下了笑柄而已。
第十至十三段原文:
例如“词性”的确定,历史上就一直争论不休。英语、俄语的词性大多可以从字形加以辨别,汉字的词性只能靠上下文去判断。所以《马氏文通》说:“字无定义,故无定类”。《新著国语文法》说:“凡词,依句辨品,离句无品”。这些表述,无非说明汉字的“分类”十分困难,一个字可能既属“甲类”,又属“乙类”,还属“丙类”……但词、字总是要分类的,不能因为“无定类”或“离句无品”就不划分词类。在“词类”的划分进程中,由于受古文“词”、“字”不分的影响,1898年马建忠在《马氏文通》中就将文言文按“字类”命名,共分九类:名字、代字、动字、静字、状字、介字、连字、助字、叹字。1924年黎锦熙《新著国语文法》正式将词类分为五个大类和九个基本类:实体词(名词、代名词),述说词(动词),区别词(形容词、副词),关系词(介词、连词),情态词(助词、叹词)。直到1956年,教育部颁布《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才将词类分为11类:名词、量词、代词、动词、形容词、数词、副词、介词、连词、助词、叹词。1984年,该系统正式修订为《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增加“拟声词”一类,共12类:
实词:名词、动词、形容词、数词、量词、代词。
虚词:副词、介词、连词、助词、叹词、拟声词。
这是当今最权威的汉语词的分类标准。
点评:
1、例如“词性”的确定,历史上就一直争论不休。英语、俄语的词性大多可以从字形加以辨别,汉字的词性只能靠上下文去判断。
——陈教授又说外行话了。汉语并非所有的词性“只能”靠上下文去判断的。
判断汉语的词性有三条标准,一是意义〔词汇的意义〕标准,二是形态标准,三是语法功能标准。
有一部分词语是可以根据词汇意义判断词性的,往往无需参照上下文。例如“人民、国家、花朵、陈树德,孙逐明……”就是名词,“二十三,四十八……”就是数词,等等,这些词无需参照上下文。。
汉语并非完全没有形态标准。例如带前缀“老”、后缀“儿”“子”的词,就是名词,例如“老头”、“老鼠”、“花儿”、“草儿”、“钉子”、“锥子”……这些词也无需参照上下文。
有一部分词则需要考察它在词组和句子的语法功能才能判断词性,这些词当然必定需要参照上下文了。
第十四段原文:
词的分类有了,还要解决“字无定义,故无定类”的问题,这就必须借助“词性”。“词性”就是词在语法意义上(角色)的“定性”,它表示该词在语法中所属的种类。因为汉语的同一个字,既可以做“动词”,又可以做“名词”,还可以做“形容词”、“副词”等。例如“光”字,在“光天化日”中是形容词;在“发扬光大”中是动词;在“观国之光”中是名词(“光”指礼乐);在“不能光靠你”中是副词……如此等等,不一而足。甚至同一个词组,也有不同的词性,例如“光大”一词,可以作动词,也可以做形容词。“光荣”一词,可以作名词,也可以做形容词。一个词到底属什么“类”?这就和“结构”有关。有人认为,《马氏文通》说“字无定义,故无定类”已经“过时”。其实马建忠的说法,正恰当地表达了汉语词类不确定的特点,一百年前是这样,一百年后还是这样。所以我们必须解决“词类”的活用?这就要使用“词性”。“词性”是词在语法中的角色,虽然还是12类,但“词类”是固定的,“词性”则随着不同的语法功能而变化。我们可以将“词类”和“词性”做了一个比喻:在三口之家的家庭成员中,一个男性有三种称谓:父亲、丈夫、儿子。这些称谓是固定的,就相当于“词类”。但一个男性成员在家庭中的角色,却随着位置不同而发生变化:同一个男人,在儿子面前是“父亲”,在父亲面前是“儿子”,在妻子面前是“丈夫”,这种变化就相当于“词性”。上海辞书出版社《新编古今汉语大词典》以“锁”字为例,说明“词性”的变化。在“锁门”的词组中,“锁”是动词,在“铁锁”的词组中,“锁”就是名词。“词性”随着“角色”不同呈现不同的“词类”,这就是“词性”的活用,也是“词性”和“词类”的不同,还是“词性”和“对类”(对类是固定不变的)的本质差别。用“词性”取代“对类”,符合“凡词依句辨品,离句无品”(黎锦熙)的汉字特征。汉语“词性”虽然多变,但已经有了明确的判别准则,这就是现代出版的各种《辞典》、《词典》,如上海辞书出版社的《新编古今汉语大辞典》,商务印书馆的《现代汉语词典》,吉林文史出版社的《中华古汉语大辞典》等,这些工具书对所有的词、字都标注了“词性”。撰写对联的人,完全可以凭借现代词典去确定“词性”,而不必为“定性”而烦恼,就像我们确定“古声”查《韵书》,确定“今声”查《新华字典》一样。
点评:
本段的常识性错误就更多了。
1、例如“光”字,在“光天化日”中是形容词;在“发扬光大”中是动词;在“观国之光”中是名词(“光”指礼乐);在“不能光靠你”中是副词……如此等等,不一而足。甚至同一个词组,也有不同的词性,例如“光大”一词,可以作动词,也可以做形容词。“光荣”一词,可以作名词,也可以做形容词。
——陈教授在这里区分不开语素和词,区分不开词组和合成词。
“光天化日”和“发扬光大”里面,“光”是语素,只有“观国之光”和“不能光靠你”里面的“光”才词。“光大”和“光荣”是合成词而不是词组。
2、“词性”是词在语法中的角色,虽然还是12类,但“词类”是固定的,“词性”则随着不同的语法功能而变化。我们可以将“词类”和“词性”做了一个比喻:在三口之家的家庭成员中,一个男性有三种称谓:父亲、丈夫、儿子。这些称谓是固定的,就相当于“词类”。但一个男性成员在家庭中的角色,却随着位置不同而发生变化:同一个男人,在儿子面前是“父亲”,在父亲面前是“儿子”,在妻子面前是“丈夫”,这种变化就相当于“词性”。上海辞书出版社《新编古今汉语大词典》以“锁”字为例,说明“词性”的变化。在“锁门”的词组中,“锁”是动词,在“铁锁”的词组中,“锁”就是名词。“词性”随着“角色”不同呈现不同的“词类”,这就是“词性”的活用,也是“词性”和“词类”的不同,还是“词性”和“对类”(对类是固定不变的)的本质差别。
——陈教授这段话逻辑紊乱,几乎不知所云,我参照了陈教授另一篇论文,才搞清楚陈教授的本意:“‘词性’就是‘词类’的‘活用’。”〔见附件〕
“词性”就是“词类”的“活用”么?难道不活用的时候就没有词性不成?真是笑话。
稍具语法常识的人就知道:词类是对全体词进行分类的结果,词性是个别具体的词对于词类的归属。“词类”和“词性”是整体和个别的关系,是相对应的隶属关系。吕叔湘、朱德熙说得很明白:“就许多词来说,哪些词属于哪—类,这是词类:就—个词来说,它属于哪—类,这是这个词的词性”(《语法修辞讲话》,中国青年出版社1979年第二版,p.30)。
例如,语法书把所有表示“人和事物的名称”的词统统归属为“名词”类别。而我们说“人民”的词性是“名词”,就是指“人民”归属于“名词”这个类别,它具有“名词”这个类别的主要性质。显而易见,人民是“人的名称”。
由此可知,词类和词性是如影相随的严格对应的关系,有你就有我。因此语法书把“词类”和“词性”采用了相同的称谓。
尽管“词类”和“词性”采用了相同的称谓,可在具体语言环境里面的具体所指还是判然有别的:大凡表整体的泛指的必然是“词类”,而表个体的特指就是“词性”。例如“名词一般作主语”和“人民是一个名词”两句话里面的“名词”,前者是泛指,后者是特指。谁为“词类”谁为“词性”,不是清清楚楚的吗?
3、“词类”是固定的,“词性”则随着不同的语法功能而变化。我们可以将“词类”和“词性”做了一个比喻:在三口之家的家庭成员中,一个男性有三种称谓:父亲、丈夫、儿子。这些称谓是固定的,就相当于“词类”。但一个男性成员在家庭中的角色,却随着位置不同而发生变化:同一个男人,在儿子面前是“父亲”,在父亲面前是“儿子”,在妻子面前是“丈夫”,这种变化就相当于“词性”。
——一个词的词性变化了,它所隶属的词类能不随着变化吗?“绿的叶子”里面的“绿”的词性是形容词,隶属于形容词类;“春风又绿江南岸”里的“绿”活用了,它的词性变成动词了,难道它仍然隶属于“形容词类”而不隶属于“动词类”不成?
陈教授的比喻更莫名其妙:同一个男人分别在儿子面前、父亲的面前以及妻子面前,不是在不断改变称谓么?哪有什么固定的称谓啊?正所谓你不说我还清楚,你越说我越糊涂,此之谓也!
4、在“锁门”的词组中,“锁”是动词,在“铁锁”的词组中,“锁”就是名词。“词性”随着“角色”不同呈现不同的“词类”,这就是“词性”的活用,也是“词性”和“词类”的不同,还是“词性”和“对类”(对类是固定不变的)的本质差别。
——只要接触的具体分析,陈教授很难不出错,这里他又把“活用”和“兼类”混为一谈了。此例里面“锁”的用法不是词类“活用”,而是词的“兼类”。关于活用和兼类的区别,请参看:http://www.paper800.com/paper92/E04BF89B/
〔附件〕分类有了,但“词类”只是分类名称,是“死”的,所以还要解决词类“活用”,也就是还要解决“凡词,依句辨品,离句无品”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依靠的就是“词性”。“词性”就是“词类”的“活用”。例如:“飞”字的“词性”,在“飞骑”中是名词,在“飞驰”中是动词,在“飞快”中又是形容词……甚至同一个词组,也有不同的“词性”,例如“光大”一词,可以作动词,也可以做形容词。“光荣”一词,可以作名词,也可以做形容词。一个词到底属什么“类”,这就和“结构”有关。用“词性”取代“对类”,符合“凡词依句辨品,离句无品”的汉字特征(品,原意为品级,但也可以作为特征理解)。
——《联律通则》论稿之三:“《联律通则》的探讨和《中华联律》的建议”江苏省楹联研究会(执笔陈树德)
〔待续〕
第三段原文:
王力(1900-1986)字了一,广西博白人。著名语言学家,中国现代语言学的奠基人之一。1926年考入清华国学研究院,师从梁启超、赵元任等,1927年赴法国留学,1932年获巴黎大学文学博士学位后返国,先后在清华大学、西南联合大学、岭南大学、中山大学、北京大学等校任教授,并先后兼任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中国文学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语言学会名誉会长等职。王力先生从事中国语言学研究逾半个多世纪,他在汉语语法学、音韵学、词汇学、汉语史、语言学史等方面出版专著四十余种,发表论文著述上千万字。他研究领域之广,取得成就之大,中外影响之深远,在中国语言学家中是极其突出的。
点评:
本段引用了学术界对王力先生的评论,没有掺杂陈先生个人的论述。因此这一段是全文中少有的没有常识性错误的段落。
第四段:
王力虽然没有专门写过对联的文章,但他在对仗理论上的论述很多,不仅具有独创性,而且最早将现代语法的概念引入对联格律。王力的对联理论,集中反映在《汉语诗律学》、《诗词格律》和《古代汉语锋樘逦墓钩伞返戎髦校庑┲鞯姆⒈砟甏恰昂河镉锓ā钡闹贫┠甏踔猎缬凇昂河镉锓ā钡陌洳际逼凇M趿ξ裁粗辉谑⒋省㈡椤⒏持新凼龆粤挥械ザ佬炊粤恼拢烤菸也孪耄蟾攀鞘芾鲜α浩舫挠跋臁R蛭浩舫壬缭?924年就声称:“对联不过是附庸的附庸”。后来程千帆先生也说:“对联被文史学家们一致同意开除了”。对联既然已被“一致同意开除了”,当然只能充当诗、词、骈、赋的“附庸”。不幸王力已经作古,如果先生还健在,看到今天对联发展的大好局面,他一定能和程千帆先生一样(程先生也已作古),站出来为对联“平反”的。
其实,对联(包括对句)和诗、词、骈、赋的关系,也有两种理解:从消极意义理解,对联附属于诗、词、骈、赋,是这些文体的附庸;从积极意义理解,是对联(或对句)向诗、词、骈、赋进行了渗透,而且这种渗透早已超出诗、词、骈、赋的范畴。试想,如果没有对联,中国的诗词是什么样子?(例如律诗中的对句)。如果没有对联,中国的小说是什么样子,(例如章回小说的题目)。如果没有对联,中国的戏剧是什么样子?(例如唱词中大量的对偶句)。甚至可以说,没有对联的存在,就没有中国特色的文学。
1、这些著作的发表年代,正是“汉语语法”的制订年代,甚至早于“汉语语法”的颁布时期。
——“汉语语法的制订年代”一语又犯了常识性错误,前面已有论述。
2、其实,对联(包括对句)和诗、词、骈、赋的关系,也有两种理解:从消极意义理解,对联附属于诗、词、骈、赋,是这些文体的附庸;从积极意义理解,是对联(或对句)向诗、词、骈、赋进行了渗透,而且这种渗透早已超出诗、词、骈、赋的范畴。试想,如果没有对联,中国的诗词是什么样子?(例如律诗中的对句)。如果没有对联,中国的小说是什么样子,(例如章回小说的题目)。如果没有对联,中国的戏剧是什么样子?(例如唱词中大量的对偶句)。甚至可以说,没有对联的存在,就没有中国特色的文学。
——网友海若指出:“这种把对偶修辞与对联文体混为一谈的说法,实在让人晕的找不到北。”
一散人先生说得更透彻:“这个错得有点儿离谱。对偶是一种修辞手法,而对联可以算作一种文学体裁,把这两者混为一谈是不妥的。朱承平先生的《对偶辞格》里,在‘搜集374个传统偶格的基础上’,‘总结出99种对偶辞格’。对偶这种修辞手法早在先秦时代,就已经在文学作品中出现并运用,而对联无论如何是追溯不到先秦去的。”
第五段原文:
王力虽然没有论述对联的专著,但翻阅《汉语诗律学》就会发现,一本上千页的厚书,名义是讲“诗词”格律,其实讲述对仗规则的内容占据了一大半。所以将《汉语诗律学》加上《骈体文构成》,看作是王力的“对联学”专著,也是可以的。
点评:
根本不符合事实。《汉语诗律学》共五章,第一章为近体诗,第二章为古体诗,第三章为词,第四章为曲,第五章为白话诗和欧化诗。只有第一章第十三十四小节论述对仗,其它小节以及后面接连四个章节里,绝大部分内容与对仗毫无干系。《汉语诗律学》白纸黑字俱在,大家可以查的。
陈教授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的正确性,竟然不顾事实,甚至信口开河地竭力地夸大王力研究对仗的篇幅,把《汉语诗律学》看成是对联学,陈教授的文章的可信度于此可见一斑。
第六段原文:
特别突出的是,王力先生在阐述对仗规则时,既照顾传统的“同门类相对”,又将现代语法概念大量引进对联。在对仗门类中,王力划分的门类十分完备,共11类28门,其中第四类中的“文具门”、“文学门”;第九类中的“人名对”、“地名对”;第十一类中的“副词”、“连介词”等,比古人的门类,都有新发展。王力还严格为“工对”、“邻对”、“宽对”,做了准确的定义,这些论述都是超越古人的。难能可贵的是,王力最早将现代语法的“词性”概念引入对联,直接将“名词和名词相对,动词和动词相对,形容词和形容词相对,副词和副词相对”,作为对联的基本规则。由于汉字的词类常常“活用”,动词可以作名词,名词也可以作动词,特别是受到对仗规则的约束,词的“活用”现象十分普遍,王力还专门提出了在对联中词可以“变性”的说法。
点评:
的确是王力把词性概念引入对仗,但他在这个问题上是有严重的失误的。古人对对子主要根据“字类”,而王力却把“词类”〔关于词性和词类的关系下面再谈〕和“字类”完全等同起来,是一个严重的失误。因为“字类”是一种修辞学上的分类,而词类则是语法学分类,二者有不同的目的、功用和分类标准;王力自己后来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失误,1952年还在北京大学的学报上作了检讨。我在《论对仗理论中王力语法分析法的失误》里已有转述。现再转述一遍:
“我说在对对子的时候,名词对名词,形容词对形容词,动词对动词,虚词对虚词。其实这是不对的。“对对子”实际上是概念对概念,而不是同类的词相对。概念和词性虽然是密切联系的,并不是同一的东西。我那样混为一谈,仍然是不对的。”〔王力《语言学论文集》商务印书馆2003年4月版,第435至448页。〕
陈教授是读了我的这篇文章的〔陈教授还简称我的文章为《王力的失误》〕可偏偏对于王力先生的检讨不作任何解释。由于陈教授自己的立论错误太多也太离谱,大凡不利自己错误立论的内容,陈教授就是视而不见,不,应当是见而不提。
第七段原文:
在对联中引入“语法结构”的概念,王力也是历史第一人。他在《骈体文构成》中,首次提出“骈体(对仗)的基本功要求是句法结构的相互对称:主谓结构对主谓结构,动宾结构对动宾结构,偏正结构对偏正结构,复句对复句”。接着又说:“如果进一步分析,骈偶不仅要求整体对称,而且上下联内部的句法结构也要求一致:主语对主语,谓语对谓语,宾语对宾语,补语对补语,定语对定语,状语对状语”。考虑到古人对“汉语语法”这些新名词、新概念不理解,王力还特别补充说明:“古代虽然没有这些语法术语,但事实上是这样做的”。在《汉语诗律学》中,王力还根据语法构成,深入分析了对联的各种“句式”,将对句分为“简单句”、“复杂句”和“不完全句”三类,取五言对句的“句式”作例子,一口气就列举出“九十五个大类,二百零三个小类,三百四十个大目,四百个细目”。同时强调“这些类目,当然不能包括所有一切的句式”。引用现代语法标准,如此广泛、深刻分析对联的“句式”结构,至今无人可比,王力真不愧是语言大师!
点评:
王力的确是语言大师。但是王力也是人而不是神,不可能没有某些失误的。
单就对仗法度而言,王力把语法结构一致作为对仗的两大基本原则之一,是不严谨的,有以偏概全的疏漏。对于句型一致的疏漏,王力后来在《诗词格律》一书里补充说:“诗词的对仗还有另一种情况,就是只要求字面相对,而不要求句型相同。”两者相结合相互补充才是正确的结论。
如果王力先生在《古代汉语》和《汉语诗律学》的再版之机,也把上述这些补充和检讨也修订进去,到今天我们就不会为“两个一致”是否正确而争执不休了。
第八段原文:
根据以上叙述,对联格律实际存在“两个版本”:一、以传统“同门类相对”为标准,可称为“古代版”;二、以现代汉语语法概念为基础的“词性一致”+“结构相应”(词性和结构不可分割),可称为“现代版”。根据以上叙述还可以证明,王力是对联格律“现代版”的第一倡导人。有了王力的倡导,才有今天的《联律通则》,所以王力在对仗理论上的贡献巨大!
点评:
1、本人孤陋寡闻,在语法著作里面,只看到过句法的“结构一致”,“结构相同”或“结构对称”〔王力先生也是这么说的〕,从来没有看到过什么“结构相应”。
请问陈教授,“结构相应”一语出自于哪一本语法著作?“相应”一词的准确含义何所指?其内涵和外延是什么?请举例说明对仗句是如何相应的?敬请陈教授明以教我。
另外,把“词性一致+结构相应”硬塞到王力教授的头上,是歪曲王力的观点;他可没说过什么“结构相应”之类莫名其妙的术语。王力教授要是在世的话,恐怕是不回答应的吧?
2、王力在对仗理论上的语法研究是有功劳的,但是在对仗研究中的疏漏和失误也是有目共睹的。对于历代伟人,后人无一不是实事求是地一分为二地评价的,为什么独独对于王力先生就不能实事求是地一分为二呢?
第九至十三段原文:
需要说明的是,王力的《汉语诗律学》或《骈体文构成》,都是上世纪五十年代的著作,所谈的对仗规则,还处于“同门类”向“词性一致”的过渡阶段,不完善处在所难免。
点评:
泥裳雨衣君有一段议论说得很正确:“诗律学与语法学有相似之处。“律”与“法”是近义词,都是指某种规范。诗律与语法,都是自然形成的,而非刻意制定的。既没有人制定过《语法通则》,也没有人制定过《诗律通则》。研究古汉语语法,必须踏踏实实地在古文中总结。阅读古文时,如果发现某句型经常出现,但不合自己的古汉语语法理论,那只能说明自己的语法理论出了问题。
这里说的虽然只是“诗律学”,同样适用于对仗理论。历史长河里古人的对仗一直主要是根据“同门类”写作的,用王力的“词性一致”理论衡量古代所有的优秀对仗句,就会有大量的优秀对联被排斥在外,它只能说明“词性一致”的理论出了问题〔〕
“同门类”向“词性一致”的过渡是决不是理论的进步,而是大倒退。例如中国楹联学会网国粹论坛的胡自立版主飞舞“对联必须一致”的大斧,把许多古今优秀名联开除联籍,不过是留下了笑柄而已。
第十至十三段原文:
例如“词性”的确定,历史上就一直争论不休。英语、俄语的词性大多可以从字形加以辨别,汉字的词性只能靠上下文去判断。所以《马氏文通》说:“字无定义,故无定类”。《新著国语文法》说:“凡词,依句辨品,离句无品”。这些表述,无非说明汉字的“分类”十分困难,一个字可能既属“甲类”,又属“乙类”,还属“丙类”……但词、字总是要分类的,不能因为“无定类”或“离句无品”就不划分词类。在“词类”的划分进程中,由于受古文“词”、“字”不分的影响,1898年马建忠在《马氏文通》中就将文言文按“字类”命名,共分九类:名字、代字、动字、静字、状字、介字、连字、助字、叹字。1924年黎锦熙《新著国语文法》正式将词类分为五个大类和九个基本类:实体词(名词、代名词),述说词(动词),区别词(形容词、副词),关系词(介词、连词),情态词(助词、叹词)。直到1956年,教育部颁布《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才将词类分为11类:名词、量词、代词、动词、形容词、数词、副词、介词、连词、助词、叹词。1984年,该系统正式修订为《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增加“拟声词”一类,共12类:
实词:名词、动词、形容词、数词、量词、代词。
虚词:副词、介词、连词、助词、叹词、拟声词。
这是当今最权威的汉语词的分类标准。
点评:
1、例如“词性”的确定,历史上就一直争论不休。英语、俄语的词性大多可以从字形加以辨别,汉字的词性只能靠上下文去判断。
——陈教授又说外行话了。汉语并非所有的词性“只能”靠上下文去判断的。
判断汉语的词性有三条标准,一是意义〔词汇的意义〕标准,二是形态标准,三是语法功能标准。
有一部分词语是可以根据词汇意义判断词性的,往往无需参照上下文。例如“人民、国家、花朵、陈树德,孙逐明……”就是名词,“二十三,四十八……”就是数词,等等,这些词无需参照上下文。。
汉语并非完全没有形态标准。例如带前缀“老”、后缀“儿”“子”的词,就是名词,例如“老头”、“老鼠”、“花儿”、“草儿”、“钉子”、“锥子”……这些词也无需参照上下文。
有一部分词则需要考察它在词组和句子的语法功能才能判断词性,这些词当然必定需要参照上下文了。
第十四段原文:
词的分类有了,还要解决“字无定义,故无定类”的问题,这就必须借助“词性”。“词性”就是词在语法意义上(角色)的“定性”,它表示该词在语法中所属的种类。因为汉语的同一个字,既可以做“动词”,又可以做“名词”,还可以做“形容词”、“副词”等。例如“光”字,在“光天化日”中是形容词;在“发扬光大”中是动词;在“观国之光”中是名词(“光”指礼乐);在“不能光靠你”中是副词……如此等等,不一而足。甚至同一个词组,也有不同的词性,例如“光大”一词,可以作动词,也可以做形容词。“光荣”一词,可以作名词,也可以做形容词。一个词到底属什么“类”?这就和“结构”有关。有人认为,《马氏文通》说“字无定义,故无定类”已经“过时”。其实马建忠的说法,正恰当地表达了汉语词类不确定的特点,一百年前是这样,一百年后还是这样。所以我们必须解决“词类”的活用?这就要使用“词性”。“词性”是词在语法中的角色,虽然还是12类,但“词类”是固定的,“词性”则随着不同的语法功能而变化。我们可以将“词类”和“词性”做了一个比喻:在三口之家的家庭成员中,一个男性有三种称谓:父亲、丈夫、儿子。这些称谓是固定的,就相当于“词类”。但一个男性成员在家庭中的角色,却随着位置不同而发生变化:同一个男人,在儿子面前是“父亲”,在父亲面前是“儿子”,在妻子面前是“丈夫”,这种变化就相当于“词性”。上海辞书出版社《新编古今汉语大词典》以“锁”字为例,说明“词性”的变化。在“锁门”的词组中,“锁”是动词,在“铁锁”的词组中,“锁”就是名词。“词性”随着“角色”不同呈现不同的“词类”,这就是“词性”的活用,也是“词性”和“词类”的不同,还是“词性”和“对类”(对类是固定不变的)的本质差别。用“词性”取代“对类”,符合“凡词依句辨品,离句无品”(黎锦熙)的汉字特征。汉语“词性”虽然多变,但已经有了明确的判别准则,这就是现代出版的各种《辞典》、《词典》,如上海辞书出版社的《新编古今汉语大辞典》,商务印书馆的《现代汉语词典》,吉林文史出版社的《中华古汉语大辞典》等,这些工具书对所有的词、字都标注了“词性”。撰写对联的人,完全可以凭借现代词典去确定“词性”,而不必为“定性”而烦恼,就像我们确定“古声”查《韵书》,确定“今声”查《新华字典》一样。
点评:
本段的常识性错误就更多了。
1、例如“光”字,在“光天化日”中是形容词;在“发扬光大”中是动词;在“观国之光”中是名词(“光”指礼乐);在“不能光靠你”中是副词……如此等等,不一而足。甚至同一个词组,也有不同的词性,例如“光大”一词,可以作动词,也可以做形容词。“光荣”一词,可以作名词,也可以做形容词。
——陈教授在这里区分不开语素和词,区分不开词组和合成词。
“光天化日”和“发扬光大”里面,“光”是语素,只有“观国之光”和“不能光靠你”里面的“光”才词。“光大”和“光荣”是合成词而不是词组。
2、“词性”是词在语法中的角色,虽然还是12类,但“词类”是固定的,“词性”则随着不同的语法功能而变化。我们可以将“词类”和“词性”做了一个比喻:在三口之家的家庭成员中,一个男性有三种称谓:父亲、丈夫、儿子。这些称谓是固定的,就相当于“词类”。但一个男性成员在家庭中的角色,却随着位置不同而发生变化:同一个男人,在儿子面前是“父亲”,在父亲面前是“儿子”,在妻子面前是“丈夫”,这种变化就相当于“词性”。上海辞书出版社《新编古今汉语大词典》以“锁”字为例,说明“词性”的变化。在“锁门”的词组中,“锁”是动词,在“铁锁”的词组中,“锁”就是名词。“词性”随着“角色”不同呈现不同的“词类”,这就是“词性”的活用,也是“词性”和“词类”的不同,还是“词性”和“对类”(对类是固定不变的)的本质差别。
——陈教授这段话逻辑紊乱,几乎不知所云,我参照了陈教授另一篇论文,才搞清楚陈教授的本意:“‘词性’就是‘词类’的‘活用’。”〔见附件〕
“词性”就是“词类”的“活用”么?难道不活用的时候就没有词性不成?真是笑话。
稍具语法常识的人就知道:词类是对全体词进行分类的结果,词性是个别具体的词对于词类的归属。“词类”和“词性”是整体和个别的关系,是相对应的隶属关系。吕叔湘、朱德熙说得很明白:“就许多词来说,哪些词属于哪—类,这是词类:就—个词来说,它属于哪—类,这是这个词的词性”(《语法修辞讲话》,中国青年出版社1979年第二版,p.30)。
例如,语法书把所有表示“人和事物的名称”的词统统归属为“名词”类别。而我们说“人民”的词性是“名词”,就是指“人民”归属于“名词”这个类别,它具有“名词”这个类别的主要性质。显而易见,人民是“人的名称”。
由此可知,词类和词性是如影相随的严格对应的关系,有你就有我。因此语法书把“词类”和“词性”采用了相同的称谓。
尽管“词类”和“词性”采用了相同的称谓,可在具体语言环境里面的具体所指还是判然有别的:大凡表整体的泛指的必然是“词类”,而表个体的特指就是“词性”。例如“名词一般作主语”和“人民是一个名词”两句话里面的“名词”,前者是泛指,后者是特指。谁为“词类”谁为“词性”,不是清清楚楚的吗?
3、“词类”是固定的,“词性”则随着不同的语法功能而变化。我们可以将“词类”和“词性”做了一个比喻:在三口之家的家庭成员中,一个男性有三种称谓:父亲、丈夫、儿子。这些称谓是固定的,就相当于“词类”。但一个男性成员在家庭中的角色,却随着位置不同而发生变化:同一个男人,在儿子面前是“父亲”,在父亲面前是“儿子”,在妻子面前是“丈夫”,这种变化就相当于“词性”。
——一个词的词性变化了,它所隶属的词类能不随着变化吗?“绿的叶子”里面的“绿”的词性是形容词,隶属于形容词类;“春风又绿江南岸”里的“绿”活用了,它的词性变成动词了,难道它仍然隶属于“形容词类”而不隶属于“动词类”不成?
陈教授的比喻更莫名其妙:同一个男人分别在儿子面前、父亲的面前以及妻子面前,不是在不断改变称谓么?哪有什么固定的称谓啊?正所谓你不说我还清楚,你越说我越糊涂,此之谓也!
4、在“锁门”的词组中,“锁”是动词,在“铁锁”的词组中,“锁”就是名词。“词性”随着“角色”不同呈现不同的“词类”,这就是“词性”的活用,也是“词性”和“词类”的不同,还是“词性”和“对类”(对类是固定不变的)的本质差别。
——只要接触的具体分析,陈教授很难不出错,这里他又把“活用”和“兼类”混为一谈了。此例里面“锁”的用法不是词类“活用”,而是词的“兼类”。关于活用和兼类的区别,请参看:http://www.paper800.com/paper92/E04BF89B/
〔附件〕分类有了,但“词类”只是分类名称,是“死”的,所以还要解决词类“活用”,也就是还要解决“凡词,依句辨品,离句无品”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依靠的就是“词性”。“词性”就是“词类”的“活用”。例如:“飞”字的“词性”,在“飞骑”中是名词,在“飞驰”中是动词,在“飞快”中又是形容词……甚至同一个词组,也有不同的“词性”,例如“光大”一词,可以作动词,也可以做形容词。“光荣”一词,可以作名词,也可以做形容词。一个词到底属什么“类”,这就和“结构”有关。用“词性”取代“对类”,符合“凡词依句辨品,离句无品”的汉字特征(品,原意为品级,但也可以作为特征理解)。
——《联律通则》论稿之三:“《联律通则》的探讨和《中华联律》的建议”江苏省楹联研究会(执笔陈树德)
〔待续〕
有理有据,令人信服.
有理有据,令人信服.
第十五段原文:
〔接上〕用“词性”取代“对类”,符合“凡词依句辨品,离句无品”(黎锦熙)的汉字特征。汉语“词性”虽然多变,但已经有了明确的判别准则,这就是现代出版的各种《辞典》、《词典》,如上海辞书出版社的《新编古今汉语大辞典》,商务印书馆的《现代汉语词典》,吉林文史出版社的《中华古汉语大辞典》等,这些工具书对所有的词、字都标注了“词性”。撰写对联的人,完全可以凭借现代词典去确定“词性”,而不必为“定性”而烦恼,就像我们确定“古声”查《韵书》,确定“今声”查《新华字典》一样。
点评:
——泥裳雨衣君有精辟的论述:
确实有不少外行话,举个例子。
撰写对联的人,完全可以凭借现代词典去确定“词性”,而不必为“定性”而烦恼,就像我们确定“古声”查《韵书》,确定“今声”查《新华字典》一样。
第一、文中所说的《韵书》是什么东西?名字叫“韵书”的书可真不好找。
第二、今声怎能依据《新华字典》确定?《新华字典》就保证没有错误吗?《新华字典》屡屡修订,人们修改《新华字典》所依据的是什么?“今声”不是依据《新华字典》确定的,相反,《新华字典》中的字音是依据今声确定的。
第三、工具书经常有打架的时候。当《新华字典》中的字音与《现代汉语词典》《辞海》等书不一致时,应当如何处理?如果“确定‘今声’查《新华字典》”,只有《新华字典》才是对的,那其他工具书岂不是要蒙受不白之冤?从这个角度讲,查《新华字典》也无法确定今声。
“完全可以凭借现代词典去确定‘词性’”,这句话更晕。
逐明按:字音在各大词典中,还算是大同小异。词性就远比字音复杂,一则流派众多,分歧远比语音的分歧要大得多,不同的词典里面词性分析不相同者更多,二则由于词的兼类和活用,同一词典中同一个词的词性的复杂用法,不精通语法就很难确切判断它们在具体语言环境里的词性。哪能陈先生所说的那样一查就知?真要有那么简单,网上各位行家就不会因为词性的准确判断而吵得昏天黑地了。
陈教授想当然地认定可以凭藉现代词典去确定‘词性’,怎么不教泥裳雨衣君“更晕”呢?
第十六段原文:
王力先生在对联“结构分析”上同样存在疏忽,因为语法结构分析存在层次的差别,而对仗结构分析则有层次的需要,笼统要求上下联“句法结构的相互对称”,会引起误解。例如广西的胡自立先生提出,对联要求“结构相同”是“一个流行的错误”(因为普遍采用)。四川的李成森先生也认为,对联要求“结构相同”是“作茧自缚”。湖南的孙则鸣(亦作孙逐明)先生则直接指出,关于“词性”和“结构”的提法,是王力在“对仗理论语法分析的失误”。这些朋友之所以反对“结构相应”,是因为他们能列举“大量的例子”,不能满足“结构相应”的要求。其实,要求上下联全句的语法结构完全相同,不仅现代熟悉汉语语法的人很难做到,古代人“不懂语法”,更难做到。问题的关键是,传统“同门类相对”的规则并没有要求这样做。
点评:
1、王力先生说的是语法结构“相互对称”,陈先生这里又偷天换日,改成“结构相应”了。
2、要求所有上下联全句的语法结构完全相同,决不是什么“难做到”,而是“不可能”做到,也不必要一定做到。
第十七至五十五段原文:
如何处理“结构相应”?本人提出“词本位”分析原则。因为语法结构分析有不同的立脚点,代表性的有:马建忠的“词本位”、黎锦熙的“句本位”、朱德熙的“词组本位”、徐通锵的“字本位”、邢福义的“小句本位”……等等。这就是说,语法分析是分层次的。汉语以“字”为基本单位,由“字”及“词”,由“词”及“组”,由“组”及“句”,由“句”及“章”,层层递进。而传统的“同门类相对”,只要求“词”、“字”结构相同即可,并没有“句”的要求。本人提出“词本位”分析法,将“句本位分析”降到“词本位分析”(“字”只分析词性)。降低一个等级进行对联的“结构分析”,一切矛盾迎刃而解。
仔细阅读王力先生的“句结构”分析时也可以发现,王力的“句式”分析,实际内容就是“词本位”分析。
现在举例五言、七言各两例,予以说明。例中所有词性的英文代号,都是王力《汉语诗律学》原有的标注。
例一、fnNN-V句式:“旧国云山在;新年风景余”。(李颀《送人归沔南》)
上联说旧国的云山还存在,下联说新年的气氛尚余留!显然是一种感慨文字!“云山在”主谓结构,“在”是不及物动词。“风景余”主谓结构,“余”是不及物动词。
王力没有分析全句的“句法”,只分析词、字结构:
fnN──形容词修饰名词,指“旧国”、“新年”。NN──并列名词,指“云山”、“风景”。V──动词,指“在”、“余”。
例二、C-V-NN-V句式:“青惜峰峦过;黄知橘柚来”。( 杜甫《放船》)
上联“青惜”主谓结构,“惜”什么?惜“峰峦过”。下联“黄知” 主谓结构,“知”什么?知“橘柚来”。这种语法,不是常见的语法。“青”、“黄”是颜色,没有思想,怎么会“惜”?又怎么会“知”?这就是古人在诗词中常用的“比”、“兴”手法。“兴”即由此及彼,“青惜”实际是“人惜”,“黄知”实际是人看到“黄”而知道“橘柚”来了。
王力没有分析“句法”,只分析词、字结构:
C──颜色,指“青”、“黄”。V──动词,指“惜”、“知”。NN──并列名词,指“峰峦”、“ 橘柚”。 V──动词,指“过”、“来”。
例三、fN-fN-V-fN句式:“青袍白马有何意;金谷铜驼非故乡”。(杜甫《至后》)
上联说“青袍白马没有意义”,下联说“金谷铜驼不是故乡”。“无”、“非”二字,作动词、副词都解释得通。
王力没有分析“句法”,只分析词、字结构:
fN-fN──形容词修饰名词,指“青袍-白马”、“金谷-铜驼”。V──动词,指“有”、“非”。fN──形容词修饰名词,指“何意”、“故乡”。
例四、vn-BX-fr-V句式:“穿花蛱蝶深深见;点水蜻蜓款款飞”。( 杜甫《曲江》)
上联“蛱蝶见”,下联“蜻蜓飞”,所以都是主谓结构,其它都是附加的描写。
王力没有分析“句法”,只分析词、字结构:
vn──动词作名词,指“穿花”、“点水”。BX──双音专名,指“蛱蝶”、“蜻蜓”。fr──叠字形容词,指“深深”、“款款”。V──动词,指“见”、“非”。
……
从以上例子可以看出,王力的“句式”分析,实际并没有涉及全句的句法,分析的只是“词”和“字”,显然,这样的分析就是“词本位”分析。
关于“句本位”和“词本位”的异同,我们还可以再举出一些存在分歧的具体例子。所有引用的例子,都有“句结构”分析的结论,其“句结构”分析的正误,本人不作评价,只用来和“词本位”分析作比较。
例一、旄尽风霜节;心悬日月光(杨维桢《题苏武牧羊图》)。
胡自立先生用“句本位”分析的结果:“出句是一个复句”,“对句是一个简单句”,所以不符合上下联“结构相应”的原则。
此联用“词本位”分析,“旄尽.心悬”,名词-动词,主谓结构对主谓结构。“风霜.日月”,名词-名词,并列结构对并列结构。“节.光”,名词对名词(也可以理解为形容词对形容词)。整个句子对仗工整。
例二、“犹悲堕泪碣;尚想卧龙图”(陈子昂《岘山怀古》)。
胡自立先生用“句本位”分析的结果:“出句和对句串联起来组成一个复句”,所以不符合上下联“结构相应”的原则。
此联用“词本位”分析,“犹悲.尚想”,副词-动词,结构相同。“堕.卧”,动词对动词,“泪妨保识悦省!绊?图”,名词对名词。“堕泪碣.卧龙图”,也可以作三字组合,偏正结构对偏正结构,整个句子对仗工整。
例三、“江流横万里;天柱插三峰”(桂林市南溪山刘仙岩古联)。
胡自立先生用“句本位”分析的结果:“出句是简单句”,“对句是倒装句”,所以不符合上下联“结构相应”的原则。
此联用“词本位”分析,“江流.天柱”,名词-名词,偏正结构对偏正结构。“横.插”,动词对动词。“万里.三峰”,数词-名词,偏正结构对偏正结构。整个句子对仗工整。
例四、“异乡惊落叶,斜日过空槐”(王闓运《发祁门杂诗》)。
孙则鸣先生用“句本位”分析的结果:上联属“状-谓-宾”结构,下联属“主-谓-宾”结构,所以结构不合。
此联用“词本位”分析,“异乡沸比铡保?形容词-名词,偏正结构对偏正结构,“惊饭保识远剩奥湟斗空槐”,形容词-名词,偏正结构对偏正结构,“落”除了作动词,也可以作形容词,如零落、落魄。依句辨品,“落叶”就是表示零落。整个句子对仗工整。
例五、“风骚北院花千片;月上东楼酒一樽”。(王禹偁《日长简仲咸》)
孙则鸣先生用“句本位”分析的的结果:“出句是一个完整的单句……对句是个复句,成分有缺省,语法结构明显不同”。
此联用“词本位”分析,“风骚吩律稀保?动词,主谓结构对主谓结构。“北院范ァ保轿淮?名词,偏正结构对偏正结构。“花肪啤保识悦省!扒一樽”,数词-名词,偏正结构对偏正结构。整个句子对仗工整。
例六、“我去太匆匆,骑鹤仙人还送客;兹游良眷眷,落梅时节且登楼”(清联:《黄鹤楼》)。
孙则鸣先生用“句本位”分析的的结果:上联是“主-状-谓-宾”,下联是“状-状-谓-宾”,所以结构不合。
此联用“词本位”分析。“我去纷扔巍保?动词,主谓结构对主谓结构。“太匆匆妨季炀臁保贝?形容词,结构相同。“骑鹤仿涿贰保鼋峁苟远鼋峁埂!跋扇朔时节”,名词-名词,偏正结构对偏正结构。“还非摇保贝识愿贝省!八涂头登楼”,动宾结构对动宾结构。整个句子对仗工整。
以上六例,从“句本位”的角度看,皆不符合“结构相应”的原则。但采用“词本位”分析,又都符合这条原则。不同层次的分析获得完全不同的结果,可见分析方法的重要性。
点评:
1、陈教授的所谓词本位分析法,是全文最眩人耳目的亮点,也是陈教授自己最得意的主张。然而,这里也是陈教授闹笑话最大之处。
对于语法分析来说,如果分析词就是“词本位”,分析句就是“句本位”,那么分析段或章岂不变成了“段本位”、“章本位”了?不难发现,陈教授实际上是分析了词的词性和词组的结构,岂不是“词本位”加“词组本位”的“双料本位”分析法?我在《 论对仗理论中王力语法分析法的失误》一文中,先后分析了词、词组和句子的语法,是不是我采用了“全方位本位”分析法呢?或者说我时而词本位,时而词组本位,时而句本位呢?
陈教授为了标榜自己的对联法度有水平,胡乱为自己冠了一个“词本位分析法”的美名,殊不知闹了一个大笑话。词本位、句本位的具体含义哪里是这么回事?
关于词本位、句本位的准确含义和作用,我实在没有力气详细解释。请陈教授再仔细读一读几本语法书,至少读一读网上这些文章再来讨论吧:
http://www.tianya.cn/New/TianyaDigest/TianyaArticleContent.asp?idWriter=0&Key=0&idArticle=406768
http://www.xju.edu.cn/ykb/keyj/%D3%EF%D1%D4%D1%A7~1/163.TXT
http://jwc.tsu.edu.cn/yyx/chinese/Article_Show.asp?ArticleID=64
2、上文词性的分析,由于大部分引自王力先生的分析,所以错误较少。但是只要是陈先生自己的见解,很少不错。例如:
①原文:“旄尽风霜节;心悬日月光……“节.光”,名词对名词(也可以理解为形容词对形容〕
——错。无论词本位还是句本位分析法,“节、光”都只能是名词。
②原文:“异乡惊落叶,斜日过空槐。……“落”除了作动词,也可以作形容词,如零落、落魄。依句辨品,“落叶”就是表示零落。
——错。这里的“落”只能是坠落、落下之意,属于动词。语法常识告诉我们,决不能孤立地分析词义,必须放在具体语境里作综合的考察。身在异乡的诗人,为何见到“落叶”就心惊呢?无它,“叶落而知秋”也〔“落叶”、“空槐”都是在描写秋景〕。可见这里的落叶只可能是“坠落的叶子”。
第五十五段原文:
综上所述,王力大师开创对联格律“现代版”的功绩是不可磨灭的。随着“汉语语法”分析的深化,即使在结构分析中使用“词本位”代替“句本位”,也只是“结构相应”规则的细化,不能说明王力有“方向性错误”。至于对联要求“词性一致”,更是对仗理论的一个进步,如果否定“词性一致”,我们就要退回到“同门类相对”的时代,这显然是行不通的。即使是严厉批判王力“对仗理论语法分析失误”的孙则鸣(孙逐明)先生,在绕了一个大弯子,做了许多“否定”之后,还是回到了王力的“传统语法学”体系。因为孙先生的文章最后是这么说的:“古人对类,总是重视局部的对称,它只要求相对应的局部具有某种对称的属性,也就达到了对仗对称的目的。我们可以根据这一原则,利用现有的语法知识来重新审视对联的法度”。接着孙先生又提出:“对联任何一个局部,可以灵活地分别选用‘字类’、‘词性’、‘短语结构’来比较,只要其中之一相同,即可成对”。请注意孙先生主张的“利用现有的语法知识”(即“传统语法学”),“审视”“对联任何一个局部”,而且说“只要其中之一相同,即可成对”,这显然就是本人主张的“词本位”分析原则,同样也是王力先生“词性一致”和“结构相应”的原则,只是把“句本位”降低到“词本位”而已,其理论体系仍然没有脱离“传统语法学”的范畴。
点评:
1、即使是严厉批判王力“对仗理论语法分析失误”的孙则鸣(孙逐明)先生,在绕了一个大弯子,做了许多“否定”之后,还是回到了王力的“传统语法学”体系。
——很多人对于修辞学和语法学的关系不甚了了,陈教授就是其中之一。
什么“在绕了一个大弯子,做了许多‘否定’之后,还是回到了王力的‘传统语法学’体系”的批评,不过是说外行话罢了。
对仗是修辞格,隶属于修辞学,不属于语法学,但绝不等于不等于修辞不能讨论语法。
因为语法学讨论语言通不通,修辞学讨论语言好不好。所以修辞学必然会讨论如何利用语法知识来把语言说得更好。比如讨论比喻的三种形式——明喻、暗喻和借喻,就必然讨论这三种类别的句法形式,如“象字句”“是字句”等等。
第五十六段原文:
本文的目的是从正面肯定王力先生在对仗理论上的卓越贡献,和孙则鸣(孙逐明)先生对王力的全面批判显然是对立的,但本文并不否定王力在对仗理论上的疏漏。上文提到的“句式分析”,没有根据对联对仗的实际需要,笼统提出“句结构相应”的要求,就是疏忽这一。疏忽之二是没有明确“词类”和“词性”的区分,也没有阐述“词性”是“词类”的活用,让许多人误认为“词类”就是“词性”。孙先生在批判王力的“传统语法学”理论时,试图建立一套“字类对称比较语法学”和“字类结构”,并反复强调采用“字类相对”的原则。可惜“字类对称比较语法学” 和“字类结构”都只是孙先生的一种设想。特别是“字类”这个术语,除了一百年前马建忠使用过以外,今天的字典、词典等工具书,已查不到它的踪影了。“字类”连权威定义都没有,联界又如何用“字类相对”来撰写对联呢?这里不能不强调,“汉语语法”是由无数学者经历了一百多年的探索才定型的;汉语“词类”的划分,是由教育部颁布的;汉语“词性”的确定,是由权威辞书出版社标注的,而辞书出版社的编审,都是一批专业文字专家。联界的个别学者,试图另起炉灶,创建所谓的“字类对称比较语法学”,窃以为既无可能,更无必要。因为根据学科分类,“对联学”说到底只能是“汉语语法学”和“汉语修辞学”的二级学科。“对联学”不可能超越“语法学”,也不可能超越“修辞学”。至于孙先生列举古代对句中有“副词”和“介词”相对的现象,例如杜甫对句:“往来皆茅屋;留淹为稻畦”。其中“皆”是副词,“为”是介词。对于这种情况,本人主张在“词性一致”中采用“变通”处理。因为格律规则既有原则,也允许适当“变通”,例如“平仄相对”中的“一三五不论”就是变通。“词性一致”也可以规定一些变通,如半联内“自对”后,上下联“互对”的“词性”可以放宽。同理,“虚词”(只限虚词)中的“副词”和“介词”也允许“异类相对”。对于“名词”和“代词”相对的情况,因为“代词”本身就可以“代名词”,例如孟浩然对句,“当路谁相假;知音世所稀”,其中的“谁”为代词,但代的是“人”,是名词,因而“谁肥馈毕喽裕⒚挥形ケ场按市砸恢隆钡脑颉5比唬诠诺涠跃渲胁荒颜业揭恍┎环稀按市砸恢隆被颉敖峁瓜嘤Α钡睦樱缢锵壬裕肮湃巳狈Τ墒斓木浞ɡ砺郏久挥心芰θ婵疾炀渥哟视镏涞挠锓ü叵怠保阅切┒哉滩缓侠樱荒茏魑穸ā跋执妗倍粤衤傻囊谰荨?/p>
点评:
1、……和孙则鸣(孙逐明)先生对王力的全面批判显然是对立的
——这是对我的诬蔑,有原文可证:
“对仗形式理论的研究以王力教授最力,他在四本诗词格律著作《汉语诗律学》《诗词格律十讲》《诗词格律》《诗词格律概论》和《古代汉语》里用语法分析法详尽地分析了对仗。王力先生的研究是富有成效的,提供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为我们继续研究对仗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也应该指出,王力先生的研究也存在着一些疏漏和失误,客观上给对仗理论造成了误导。”〔《论对仗理论中王力语法分析法的失误》第二三段。后面还有很多具体问题的论述,都肯定了王力的正确观点,大家可以仔细参阅原文〕
这难道是全面批判吗?
把论辩对手明摆的根本不存在的错误观点强加给对方,然后予以批驳,不但说明作者在诡辩,而且也反应了作者的不诚实,使人不得不怀疑作者的道德品质。
2、疏忽之二是没有明确“词类”和“词性”的区分,也没有阐述“词性”是“词类”的活用,让许多人误认为“词类”就是“词性”
——再一次重复自己的笑话。
3、特别是“字类”这个术语,除了一百年前马建忠使用过以外,今天的字典、词典等工具书,已查不到它的踪影了。“字类”连权威定义都没有,联界又如何用“字类相对”来撰写对联呢?
——①奇哉怪矣,一千多年的文学史中,古人不是一直用“字类相对”来撰写对联的吗?
②陈教授是健忘还是故意诡辩?陈教授在自己的大作里不是白纸黑字地写道:“古人做对子,主要在字面上下功夫,做到‘词性一致’即可。只是古人不叫‘词性’叫‘字类’,在对联中还使用专门术语叫‘对类’……”
③陈教授还在本文特意推崇最具权威的王力教授发展了字类的门类,还援用了他“词性”就是“词类”的说法,怎么说没有权威定义呢?
4、这里不能不强调,“汉语语法”是由无数学者经历了一百多年的探索才定型的
——又是常识性错误。如前所述,“汉语语法”有两种概念……
5、因为根据学科分类,“对联学”说到底只能是“汉语语法学”和“汉语修辞学”的二级学科。
——海若指出:晕,对联学是研究对联文体的文艺学分支,怎么会成为语法学和修辞学的二级学科了???
6、其中的“谁”为代词,但代的是“人”,是名词,因而“谁肥馈毕喽裕⒚挥形ケ场按市砸恢隆钡脑颉?/p>
——“词性一致”就是说“词性相同”,难道代词代了名词就变成了名词、代了形容词就变成形容词不成?代词总得代,代来代去,岂不代词自己不存在了。晕!
第五十七段原文:
总之,王力先生的学问博大精深,且充满独创精神,我们怀着敬重的心情,感激这位为对联理论作出开创性贡献的学者!没有先生的倡导,就没有“现代版”的对联格律,当然也就没有今天的《联律通则》。
海若点评:
——学问无法靠敬重或是煸情建立起来。
第十五段原文:
〔接上〕用“词性”取代“对类”,符合“凡词依句辨品,离句无品”(黎锦熙)的汉字特征。汉语“词性”虽然多变,但已经有了明确的判别准则,这就是现代出版的各种《辞典》、《词典》,如上海辞书出版社的《新编古今汉语大辞典》,商务印书馆的《现代汉语词典》,吉林文史出版社的《中华古汉语大辞典》等,这些工具书对所有的词、字都标注了“词性”。撰写对联的人,完全可以凭借现代词典去确定“词性”,而不必为“定性”而烦恼,就像我们确定“古声”查《韵书》,确定“今声”查《新华字典》一样。
点评:
——泥裳雨衣君有精辟的论述:
确实有不少外行话,举个例子。
撰写对联的人,完全可以凭借现代词典去确定“词性”,而不必为“定性”而烦恼,就像我们确定“古声”查《韵书》,确定“今声”查《新华字典》一样。
第一、文中所说的《韵书》是什么东西?名字叫“韵书”的书可真不好找。
第二、今声怎能依据《新华字典》确定?《新华字典》就保证没有错误吗?《新华字典》屡屡修订,人们修改《新华字典》所依据的是什么?“今声”不是依据《新华字典》确定的,相反,《新华字典》中的字音是依据今声确定的。
第三、工具书经常有打架的时候。当《新华字典》中的字音与《现代汉语词典》《辞海》等书不一致时,应当如何处理?如果“确定‘今声’查《新华字典》”,只有《新华字典》才是对的,那其他工具书岂不是要蒙受不白之冤?从这个角度讲,查《新华字典》也无法确定今声。
“完全可以凭借现代词典去确定‘词性’”,这句话更晕。
逐明按:字音在各大词典中,还算是大同小异。词性就远比字音复杂,一则流派众多,分歧远比语音的分歧要大得多,不同的词典里面词性分析不相同者更多,二则由于词的兼类和活用,同一词典中同一个词的词性的复杂用法,不精通语法就很难确切判断它们在具体语言环境里的词性。哪能陈先生所说的那样一查就知?真要有那么简单,网上各位行家就不会因为词性的准确判断而吵得昏天黑地了。
陈教授想当然地认定可以凭藉现代词典去确定‘词性’,怎么不教泥裳雨衣君“更晕”呢?
第十六段原文:
王力先生在对联“结构分析”上同样存在疏忽,因为语法结构分析存在层次的差别,而对仗结构分析则有层次的需要,笼统要求上下联“句法结构的相互对称”,会引起误解。例如广西的胡自立先生提出,对联要求“结构相同”是“一个流行的错误”(因为普遍采用)。四川的李成森先生也认为,对联要求“结构相同”是“作茧自缚”。湖南的孙则鸣(亦作孙逐明)先生则直接指出,关于“词性”和“结构”的提法,是王力在“对仗理论语法分析的失误”。这些朋友之所以反对“结构相应”,是因为他们能列举“大量的例子”,不能满足“结构相应”的要求。其实,要求上下联全句的语法结构完全相同,不仅现代熟悉汉语语法的人很难做到,古代人“不懂语法”,更难做到。问题的关键是,传统“同门类相对”的规则并没有要求这样做。
点评:
1、王力先生说的是语法结构“相互对称”,陈先生这里又偷天换日,改成“结构相应”了。
2、要求所有上下联全句的语法结构完全相同,决不是什么“难做到”,而是“不可能”做到,也不必要一定做到。
第十七至五十五段原文:
如何处理“结构相应”?本人提出“词本位”分析原则。因为语法结构分析有不同的立脚点,代表性的有:马建忠的“词本位”、黎锦熙的“句本位”、朱德熙的“词组本位”、徐通锵的“字本位”、邢福义的“小句本位”……等等。这就是说,语法分析是分层次的。汉语以“字”为基本单位,由“字”及“词”,由“词”及“组”,由“组”及“句”,由“句”及“章”,层层递进。而传统的“同门类相对”,只要求“词”、“字”结构相同即可,并没有“句”的要求。本人提出“词本位”分析法,将“句本位分析”降到“词本位分析”(“字”只分析词性)。降低一个等级进行对联的“结构分析”,一切矛盾迎刃而解。
仔细阅读王力先生的“句结构”分析时也可以发现,王力的“句式”分析,实际内容就是“词本位”分析。
现在举例五言、七言各两例,予以说明。例中所有词性的英文代号,都是王力《汉语诗律学》原有的标注。
例一、fnNN-V句式:“旧国云山在;新年风景余”。(李颀《送人归沔南》)
上联说旧国的云山还存在,下联说新年的气氛尚余留!显然是一种感慨文字!“云山在”主谓结构,“在”是不及物动词。“风景余”主谓结构,“余”是不及物动词。
王力没有分析全句的“句法”,只分析词、字结构:
fnN──形容词修饰名词,指“旧国”、“新年”。NN──并列名词,指“云山”、“风景”。V──动词,指“在”、“余”。
例二、C-V-NN-V句式:“青惜峰峦过;黄知橘柚来”。( 杜甫《放船》)
上联“青惜”主谓结构,“惜”什么?惜“峰峦过”。下联“黄知” 主谓结构,“知”什么?知“橘柚来”。这种语法,不是常见的语法。“青”、“黄”是颜色,没有思想,怎么会“惜”?又怎么会“知”?这就是古人在诗词中常用的“比”、“兴”手法。“兴”即由此及彼,“青惜”实际是“人惜”,“黄知”实际是人看到“黄”而知道“橘柚”来了。
王力没有分析“句法”,只分析词、字结构:
C──颜色,指“青”、“黄”。V──动词,指“惜”、“知”。NN──并列名词,指“峰峦”、“ 橘柚”。 V──动词,指“过”、“来”。
例三、fN-fN-V-fN句式:“青袍白马有何意;金谷铜驼非故乡”。(杜甫《至后》)
上联说“青袍白马没有意义”,下联说“金谷铜驼不是故乡”。“无”、“非”二字,作动词、副词都解释得通。
王力没有分析“句法”,只分析词、字结构:
fN-fN──形容词修饰名词,指“青袍-白马”、“金谷-铜驼”。V──动词,指“有”、“非”。fN──形容词修饰名词,指“何意”、“故乡”。
例四、vn-BX-fr-V句式:“穿花蛱蝶深深见;点水蜻蜓款款飞”。( 杜甫《曲江》)
上联“蛱蝶见”,下联“蜻蜓飞”,所以都是主谓结构,其它都是附加的描写。
王力没有分析“句法”,只分析词、字结构:
vn──动词作名词,指“穿花”、“点水”。BX──双音专名,指“蛱蝶”、“蜻蜓”。fr──叠字形容词,指“深深”、“款款”。V──动词,指“见”、“非”。
……
从以上例子可以看出,王力的“句式”分析,实际并没有涉及全句的句法,分析的只是“词”和“字”,显然,这样的分析就是“词本位”分析。
关于“句本位”和“词本位”的异同,我们还可以再举出一些存在分歧的具体例子。所有引用的例子,都有“句结构”分析的结论,其“句结构”分析的正误,本人不作评价,只用来和“词本位”分析作比较。
例一、旄尽风霜节;心悬日月光(杨维桢《题苏武牧羊图》)。
胡自立先生用“句本位”分析的结果:“出句是一个复句”,“对句是一个简单句”,所以不符合上下联“结构相应”的原则。
此联用“词本位”分析,“旄尽.心悬”,名词-动词,主谓结构对主谓结构。“风霜.日月”,名词-名词,并列结构对并列结构。“节.光”,名词对名词(也可以理解为形容词对形容词)。整个句子对仗工整。
例二、“犹悲堕泪碣;尚想卧龙图”(陈子昂《岘山怀古》)。
胡自立先生用“句本位”分析的结果:“出句和对句串联起来组成一个复句”,所以不符合上下联“结构相应”的原则。
此联用“词本位”分析,“犹悲.尚想”,副词-动词,结构相同。“堕.卧”,动词对动词,“泪妨保识悦省!绊?图”,名词对名词。“堕泪碣.卧龙图”,也可以作三字组合,偏正结构对偏正结构,整个句子对仗工整。
例三、“江流横万里;天柱插三峰”(桂林市南溪山刘仙岩古联)。
胡自立先生用“句本位”分析的结果:“出句是简单句”,“对句是倒装句”,所以不符合上下联“结构相应”的原则。
此联用“词本位”分析,“江流.天柱”,名词-名词,偏正结构对偏正结构。“横.插”,动词对动词。“万里.三峰”,数词-名词,偏正结构对偏正结构。整个句子对仗工整。
例四、“异乡惊落叶,斜日过空槐”(王闓运《发祁门杂诗》)。
孙则鸣先生用“句本位”分析的结果:上联属“状-谓-宾”结构,下联属“主-谓-宾”结构,所以结构不合。
此联用“词本位”分析,“异乡沸比铡保?形容词-名词,偏正结构对偏正结构,“惊饭保识远剩奥湟斗空槐”,形容词-名词,偏正结构对偏正结构,“落”除了作动词,也可以作形容词,如零落、落魄。依句辨品,“落叶”就是表示零落。整个句子对仗工整。
例五、“风骚北院花千片;月上东楼酒一樽”。(王禹偁《日长简仲咸》)
孙则鸣先生用“句本位”分析的的结果:“出句是一个完整的单句……对句是个复句,成分有缺省,语法结构明显不同”。
此联用“词本位”分析,“风骚吩律稀保?动词,主谓结构对主谓结构。“北院范ァ保轿淮?名词,偏正结构对偏正结构。“花肪啤保识悦省!扒一樽”,数词-名词,偏正结构对偏正结构。整个句子对仗工整。
例六、“我去太匆匆,骑鹤仙人还送客;兹游良眷眷,落梅时节且登楼”(清联:《黄鹤楼》)。
孙则鸣先生用“句本位”分析的的结果:上联是“主-状-谓-宾”,下联是“状-状-谓-宾”,所以结构不合。
此联用“词本位”分析。“我去纷扔巍保?动词,主谓结构对主谓结构。“太匆匆妨季炀臁保贝?形容词,结构相同。“骑鹤仿涿贰保鼋峁苟远鼋峁埂!跋扇朔时节”,名词-名词,偏正结构对偏正结构。“还非摇保贝识愿贝省!八涂头登楼”,动宾结构对动宾结构。整个句子对仗工整。
以上六例,从“句本位”的角度看,皆不符合“结构相应”的原则。但采用“词本位”分析,又都符合这条原则。不同层次的分析获得完全不同的结果,可见分析方法的重要性。
点评:
1、陈教授的所谓词本位分析法,是全文最眩人耳目的亮点,也是陈教授自己最得意的主张。然而,这里也是陈教授闹笑话最大之处。
对于语法分析来说,如果分析词就是“词本位”,分析句就是“句本位”,那么分析段或章岂不变成了“段本位”、“章本位”了?不难发现,陈教授实际上是分析了词的词性和词组的结构,岂不是“词本位”加“词组本位”的“双料本位”分析法?我在《 论对仗理论中王力语法分析法的失误》一文中,先后分析了词、词组和句子的语法,是不是我采用了“全方位本位”分析法呢?或者说我时而词本位,时而词组本位,时而句本位呢?
陈教授为了标榜自己的对联法度有水平,胡乱为自己冠了一个“词本位分析法”的美名,殊不知闹了一个大笑话。词本位、句本位的具体含义哪里是这么回事?
关于词本位、句本位的准确含义和作用,我实在没有力气详细解释。请陈教授再仔细读一读几本语法书,至少读一读网上这些文章再来讨论吧:
http://www.tianya.cn/New/TianyaDigest/TianyaArticleContent.asp?idWriter=0&Key=0&idArticle=406768
http://www.xju.edu.cn/ykb/keyj/%D3%EF%D1%D4%D1%A7~1/163.TXT
http://jwc.tsu.edu.cn/yyx/chinese/Article_Show.asp?ArticleID=64
2、上文词性的分析,由于大部分引自王力先生的分析,所以错误较少。但是只要是陈先生自己的见解,很少不错。例如:
①原文:“旄尽风霜节;心悬日月光……“节.光”,名词对名词(也可以理解为形容词对形容〕
——错。无论词本位还是句本位分析法,“节、光”都只能是名词。
②原文:“异乡惊落叶,斜日过空槐。……“落”除了作动词,也可以作形容词,如零落、落魄。依句辨品,“落叶”就是表示零落。
——错。这里的“落”只能是坠落、落下之意,属于动词。语法常识告诉我们,决不能孤立地分析词义,必须放在具体语境里作综合的考察。身在异乡的诗人,为何见到“落叶”就心惊呢?无它,“叶落而知秋”也〔“落叶”、“空槐”都是在描写秋景〕。可见这里的落叶只可能是“坠落的叶子”。
第五十五段原文:
综上所述,王力大师开创对联格律“现代版”的功绩是不可磨灭的。随着“汉语语法”分析的深化,即使在结构分析中使用“词本位”代替“句本位”,也只是“结构相应”规则的细化,不能说明王力有“方向性错误”。至于对联要求“词性一致”,更是对仗理论的一个进步,如果否定“词性一致”,我们就要退回到“同门类相对”的时代,这显然是行不通的。即使是严厉批判王力“对仗理论语法分析失误”的孙则鸣(孙逐明)先生,在绕了一个大弯子,做了许多“否定”之后,还是回到了王力的“传统语法学”体系。因为孙先生的文章最后是这么说的:“古人对类,总是重视局部的对称,它只要求相对应的局部具有某种对称的属性,也就达到了对仗对称的目的。我们可以根据这一原则,利用现有的语法知识来重新审视对联的法度”。接着孙先生又提出:“对联任何一个局部,可以灵活地分别选用‘字类’、‘词性’、‘短语结构’来比较,只要其中之一相同,即可成对”。请注意孙先生主张的“利用现有的语法知识”(即“传统语法学”),“审视”“对联任何一个局部”,而且说“只要其中之一相同,即可成对”,这显然就是本人主张的“词本位”分析原则,同样也是王力先生“词性一致”和“结构相应”的原则,只是把“句本位”降低到“词本位”而已,其理论体系仍然没有脱离“传统语法学”的范畴。
点评:
1、即使是严厉批判王力“对仗理论语法分析失误”的孙则鸣(孙逐明)先生,在绕了一个大弯子,做了许多“否定”之后,还是回到了王力的“传统语法学”体系。
——很多人对于修辞学和语法学的关系不甚了了,陈教授就是其中之一。
什么“在绕了一个大弯子,做了许多‘否定’之后,还是回到了王力的‘传统语法学’体系”的批评,不过是说外行话罢了。
对仗是修辞格,隶属于修辞学,不属于语法学,但绝不等于不等于修辞不能讨论语法。
因为语法学讨论语言通不通,修辞学讨论语言好不好。所以修辞学必然会讨论如何利用语法知识来把语言说得更好。比如讨论比喻的三种形式——明喻、暗喻和借喻,就必然讨论这三种类别的句法形式,如“象字句”“是字句”等等。
第五十六段原文:
本文的目的是从正面肯定王力先生在对仗理论上的卓越贡献,和孙则鸣(孙逐明)先生对王力的全面批判显然是对立的,但本文并不否定王力在对仗理论上的疏漏。上文提到的“句式分析”,没有根据对联对仗的实际需要,笼统提出“句结构相应”的要求,就是疏忽这一。疏忽之二是没有明确“词类”和“词性”的区分,也没有阐述“词性”是“词类”的活用,让许多人误认为“词类”就是“词性”。孙先生在批判王力的“传统语法学”理论时,试图建立一套“字类对称比较语法学”和“字类结构”,并反复强调采用“字类相对”的原则。可惜“字类对称比较语法学” 和“字类结构”都只是孙先生的一种设想。特别是“字类”这个术语,除了一百年前马建忠使用过以外,今天的字典、词典等工具书,已查不到它的踪影了。“字类”连权威定义都没有,联界又如何用“字类相对”来撰写对联呢?这里不能不强调,“汉语语法”是由无数学者经历了一百多年的探索才定型的;汉语“词类”的划分,是由教育部颁布的;汉语“词性”的确定,是由权威辞书出版社标注的,而辞书出版社的编审,都是一批专业文字专家。联界的个别学者,试图另起炉灶,创建所谓的“字类对称比较语法学”,窃以为既无可能,更无必要。因为根据学科分类,“对联学”说到底只能是“汉语语法学”和“汉语修辞学”的二级学科。“对联学”不可能超越“语法学”,也不可能超越“修辞学”。至于孙先生列举古代对句中有“副词”和“介词”相对的现象,例如杜甫对句:“往来皆茅屋;留淹为稻畦”。其中“皆”是副词,“为”是介词。对于这种情况,本人主张在“词性一致”中采用“变通”处理。因为格律规则既有原则,也允许适当“变通”,例如“平仄相对”中的“一三五不论”就是变通。“词性一致”也可以规定一些变通,如半联内“自对”后,上下联“互对”的“词性”可以放宽。同理,“虚词”(只限虚词)中的“副词”和“介词”也允许“异类相对”。对于“名词”和“代词”相对的情况,因为“代词”本身就可以“代名词”,例如孟浩然对句,“当路谁相假;知音世所稀”,其中的“谁”为代词,但代的是“人”,是名词,因而“谁肥馈毕喽裕⒚挥形ケ场按市砸恢隆钡脑颉5比唬诠诺涠跃渲胁荒颜业揭恍┎环稀按市砸恢隆被颉敖峁瓜嘤Α钡睦樱缢锵壬裕肮湃巳狈Τ墒斓木浞ɡ砺郏久挥心芰θ婵疾炀渥哟视镏涞挠锓ü叵怠保阅切┒哉滩缓侠樱荒茏魑穸ā跋执妗倍粤衤傻囊谰荨?/p>
点评:
1、……和孙则鸣(孙逐明)先生对王力的全面批判显然是对立的
——这是对我的诬蔑,有原文可证:
“对仗形式理论的研究以王力教授最力,他在四本诗词格律著作《汉语诗律学》《诗词格律十讲》《诗词格律》《诗词格律概论》和《古代汉语》里用语法分析法详尽地分析了对仗。王力先生的研究是富有成效的,提供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为我们继续研究对仗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也应该指出,王力先生的研究也存在着一些疏漏和失误,客观上给对仗理论造成了误导。”〔《论对仗理论中王力语法分析法的失误》第二三段。后面还有很多具体问题的论述,都肯定了王力的正确观点,大家可以仔细参阅原文〕
这难道是全面批判吗?
把论辩对手明摆的根本不存在的错误观点强加给对方,然后予以批驳,不但说明作者在诡辩,而且也反应了作者的不诚实,使人不得不怀疑作者的道德品质。
2、疏忽之二是没有明确“词类”和“词性”的区分,也没有阐述“词性”是“词类”的活用,让许多人误认为“词类”就是“词性”
——再一次重复自己的笑话。
3、特别是“字类”这个术语,除了一百年前马建忠使用过以外,今天的字典、词典等工具书,已查不到它的踪影了。“字类”连权威定义都没有,联界又如何用“字类相对”来撰写对联呢?
——①奇哉怪矣,一千多年的文学史中,古人不是一直用“字类相对”来撰写对联的吗?
②陈教授是健忘还是故意诡辩?陈教授在自己的大作里不是白纸黑字地写道:“古人做对子,主要在字面上下功夫,做到‘词性一致’即可。只是古人不叫‘词性’叫‘字类’,在对联中还使用专门术语叫‘对类’……”
③陈教授还在本文特意推崇最具权威的王力教授发展了字类的门类,还援用了他“词性”就是“词类”的说法,怎么说没有权威定义呢?
4、这里不能不强调,“汉语语法”是由无数学者经历了一百多年的探索才定型的
——又是常识性错误。如前所述,“汉语语法”有两种概念……
5、因为根据学科分类,“对联学”说到底只能是“汉语语法学”和“汉语修辞学”的二级学科。
——海若指出:晕,对联学是研究对联文体的文艺学分支,怎么会成为语法学和修辞学的二级学科了???
6、其中的“谁”为代词,但代的是“人”,是名词,因而“谁肥馈毕喽裕⒚挥形ケ场按市砸恢隆钡脑颉?/p>
——“词性一致”就是说“词性相同”,难道代词代了名词就变成了名词、代了形容词就变成形容词不成?代词总得代,代来代去,岂不代词自己不存在了。晕!
第五十七段原文:
总之,王力先生的学问博大精深,且充满独创精神,我们怀着敬重的心情,感激这位为对联理论作出开创性贡献的学者!没有先生的倡导,就没有“现代版”的对联格律,当然也就没有今天的《联律通则》。
海若点评:
——学问无法靠敬重或是煸情建立起来。
补充:
语法学和修辞学都属于语言学。对联学”属于“文体学。
文体学,一译风格学,现大都译为文体学。它是一门研究文本体裁的特征、本质及其规律,介于语言学、文艺学、美学、心理学等学科之间,方兴未艾的综合性边缘学科。它正处于发展、完善的阶段。但目前学术界对文体学的定义及其内涵的理解还从说不一,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种观点:1、文体学是语言学的一个分支学科。2、文体学是文艺学的一个组成部分。3、文体学具有自己的独立性,绝非是哪门学科的附属,其研究范围极其广阔。
即使按第一种说法,文体学、语法学和修辞学也是并列的学科,对联学是比语法学和修辞学低一个级别,但绝不会隶属于语法学和修辞学。
补充:
语法学和修辞学都属于语言学。对联学”属于“文体学。
文体学,一译风格学,现大都译为文体学。它是一门研究文本体裁的特征、本质及其规律,介于语言学、文艺学、美学、心理学等学科之间,方兴未艾的综合性边缘学科。它正处于发展、完善的阶段。但目前学术界对文体学的定义及其内涵的理解还从说不一,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种观点:1、文体学是语言学的一个分支学科。2、文体学是文艺学的一个组成部分。3、文体学具有自己的独立性,绝非是哪门学科的附属,其研究范围极其广阔。
即使按第一种说法,文体学、语法学和修辞学也是并列的学科,对联学是比语法学和修辞学低一个级别,但绝不会隶属于语法学和修辞学。
“谁肥馈毕喽裕⒚挥形ケ场按市砸恢隆钡脑颉5比唬诠诺涠跃渲胁荒颜业揭恍┎环稀按市砸恢隆被颉敖峁瓜嘤Α钡睦樱缢锵壬裕肮湃巳狈Τ墒斓木浞ɡ砺郏久挥心芰θ婵疾炀渥哟视镏涞挠锓系”,所以那些对仗不合例子,不能作为否定“现代版”对联格律的依据?/p>
___怎么有这些乱码呢?
“谁肥馈毕喽裕⒚挥形ケ场按市砸恢隆钡脑颉5比唬诠诺涠跃渲胁荒颜业揭恍┎环稀按市砸恢隆被颉敖峁瓜嘤Α钡睦樱缢锵壬裕肮湃巳狈Τ墒斓木浞ɡ砺郏久挥心芰θ婵疾炀渥哟视镏涞挠锓系”,所以那些对仗不合例子,不能作为否定“现代版”对联格律的依据?/p>
___怎么有这些乱码呢?
把论辩对手明摆的根本不存在的错误观点强加给对方,然后予以批驳,不但说明作者在诡辩,而且也反应了作者的不诚实,使人不得不怀疑作者的道德品质。
___这是一种常用的"战术",对其作"不诚实"的定性还嫌轻了呢.
把论辩对手明摆的根本不存在的错误观点强加给对方,然后予以批驳,不但说明作者在诡辩,而且也反应了作者的不诚实,使人不得不怀疑作者的道德品质。
___这是一种常用的"战术",对其作"不诚实"的定性还嫌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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