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十九岁的清纯乡下女孩,到都市酒店打工,被一大款迷奸,女孩醒后给大款一刀逃离,后遇一官员儿子,两人相爱,大款伤愈,打听到女孩下落,设计让男孩吸毒上瘾,被赶出家门,女孩为了高额戒毒费,只有去做三陪女又遇大款并知道隐情,十多年后,女孩带女儿开家长会再遇大款,散谣,女儿回家自杀未遂,女孩死。。。。)
你做过妓女 这是你一生的耻辱 没有人会思考 你为什么这样做
如果要追溯 迷奸你的拿个大款 应该罪该万死 你那一刀 怎么没有把他砍死
这样,也就不会有 以后的一幕幕
如果要追究 你当大官的公公 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他的面子 比儿子的幸福要重要
在繁华的都市里 你不应该保持清纯 你更不应该有爱 你的爱累及爱人 也葬送了你自己
你不应该留在这里 不应该生下孩子 不应该把一切埋着 这些都是你的错
你的爱人也许会理解 你的女儿 将永远无法抬头 可是你的付出 不是为了自己的私利啊
沾有女儿血迹的刀片 切割在你脆弱的手腕 你有一个同样刚烈的女儿 可刚烈不会有好的结果
妓女和嫖客 应该是一样的可耻 可是为什么 嫖客可以沾沾自喜 甚至到处炫耀 妓女却成了 最下贱最不要脸的 永远只能被人唾弃
一个人的一生 只有唯一的一次花季 属于你的花季 还未灿烂就凋零了 既然无力再承受 离去,也许是最好的选择
2005.8.7
揭露世象,义正辞严。
读诗人一声长叹: 魑魅择人应见惯,总输他覆雨翻云手。
大款说了,他不在乎钱,可是他无法容忍别人竟敢伤害他,竟然不把他的钱当钱。
原本就是一个故事,作者是自由撰稿人,以第一人称出稿,可是尾声是,人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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