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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警察与赞美诗 [打印本页]

作者: 秋水涟滟    时间: 2008-12-6 09:01     标题: 新警察与赞美诗

新警察与赞美诗

 

李大伟家贫穷又患重病
无钱治难糊口日益加重
真不如狠狠心一死了之
又难舍新社会蝼蚁贪生

 

这一日茅屋里长吁短叹
闲无聊看小说突然心动
西苏比为御寒强抢入监
了却了无家归饥寒余生

 

李大伟顿觉得柳暗花明
大好事竟不知这般懵懂
这真是老天爷不绝人路
吃饱饭住公房又管医病

 

等傍晚独一人上街明抢
果不然被警察逮个正中
法院里明镜悬判十八年
李大伟闻言后终露笑容

 

 

本故事绝非虚构,事见《新京报》2008年11月26日。


作者: 诗酒自娱    时间: 2008-12-7 08:21

诚可悲也!

小叙事诗,秋水兄本色当行.

 

逮个正中
可改为抓个现行

中,可作动词,读四声,但终嫌牵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2-7 22:30:03编辑过]


作者: 凤舞    时间: 2008-12-7 10:40

诗史本色。  加精欣赏。
作者: 刘年    时间: 2008-12-7 22:17

痛入骨髓。

 

佳作!


作者: 长歌楚天碧    时间: 2008-12-9 10:00

如针入骨,佳作!


作者: 秋水涟滟    时间: 2008-12-9 16:59

谢各位。就依诗兄,逮个正中,改为抓个现行。

 

等傍晚独一人上街明抢
果不然被警察抓个现行
法院里明镜悬判十八年
李大伟闻言后终露笑容


作者: 一江秋水    时间: 2008-12-10 03:52

      人只要一没了尊严,就有了别的。主人公是迫于无奈才出此下策,可有多少人并非迫于无奈而舍弃尊严出卖灵魂且趾高气扬。更可悲的是还有那么多道貌岸然者竟对此表面不屑内里却为自己胆不如人而感叹不已!一个社会道德的沦丧在于一部分人为所欲为,一部分人无胆而不为,一部分人不为乃无能,一部分人不为却默认,一部分人不闻不问名曰不齿...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2-10 3:53:58编辑过]


作者: 二十四桥    时间: 2008-12-11 17:20

好!
作者: 秋水涟滟    时间: 2008-12-11 18:10

再谢一江秋水和桥,但愿此类事不会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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