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的诗用来表现“自我”,这个“自我”愿凭借诗的翅膀飞进你的心中。
她要去拨动你最微妙的心的琴弦,所以她应该有纯真的情感与高洁的灵魂;她要送去令你为之愉悦的美的享受,所以她应该有优雅的意境与和谐的韵律。
我一直期待着“自我”将能作到这一切,因此我写诗;如果世界上没有人肯接纳这样一个“自我”,那我还写诗做什么呢?
二
我的诗,是写给“内行”们读的,也是写给“外行”们读的。如果“内行”道一声“可以”,“外行”也说一声“不错”,我就感觉得到最高的奖赏了;如果只是“外行”赞“好”、而“内行”嗤曰“浅露”,或只是“内行”称“妙”、而“外行”斥作“胡说”,那就是我创作的失败了。
因此我说,雅俗共赏应是艺术一种难以企及而又必须努力追求的境界。
三
诗,当然要传递一种信息却不仅仅是传递信息,当然要表达一种情感却不仅仅是表达情感,当然要阐述一种思想却不仅仅是阐述思想。
这一切语言的功能,诗都具有;但她更需要具备的要素是:美。
这是动态与静态相结合的美,是深邃与清澈相结合的美,是视觉、听觉、触觉及心灵感觉有机融合的美,是从生活和自然的真谛中提炼出的精神的美。有了这种美,才成就了语言的艺术品。
如果缺少了这种美,则只剩下单调的信息,纯粹的情感,抽象的思想。这当然也可以成就一件语言的产品甚至是精品,但却绝不是艺术,绝不是诗。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9-15 22:10:35编辑过]
草佳兄:你说的诗源于大众,我们大多诗人可不能接受的呀。那个游子更肆言什么「大众诗歌」,只能给「自我性」很高的诗人嗤之以鼻罢了。我们下里巴人如今要吟诗唱诗,你懂艺术吗?有资格吗?不知趣!你只能回到先秦时代求孔夫子了,或者最多有资格去跟柳永,在市井里唱唱混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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