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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榴莲飘香 [打印本页]

作者: 梦飘飘    时间: 2009-7-28 17:58     标题: [原创]榴莲飘香

     爱上榴莲的香味还是最近的事,尽管一向自称自己是个果子狸,还没有什么水果是我不喜欢的,同时,也没有什么水果是我不敢尝试的,但还是有很长一段时间,不敢正视榴莲,无法接受它的味道。
     记得有天,因心情不爽,去一朋友家闲坐,不知怎么说起榴莲。朋友说,她们母
女俩都爱上榴莲,爱上它的香甜,说冰冻后就像吃冰激凌,百吃不厌。还告诉我,榴莲价不菲,买一只要花一百多元。我当时听得有些目瞪口呆,心里盘算着:这么贵的东西她们天天吃?这么难闻的味道她们竟然说香甜?我想我是最受不了刺激的,我一定要去试试。
      回到家,我对先生说:我要吃榴莲!先生二话没说,第二天就给我拎了一只回来

      沉沉的,我一只手还拿不动。外面裹了一层厚厚的报纸,里面又用线绳绑扎了好
几圈,金黄黄的,像珠子嵌在果皮上,蒂上还帖有标签:金枕榴莲,台湾产。
      先生因受不了那股味,叫我拿进厨房收拾,我却因兴奋完全忘了空气中飘浮的异

味,我开始解剖榴莲。
     “啊!”,手起刀落,我尖叫了一声,左手在半空疼得直打旋,先生吓得即刻冲进

厨房。原来这金黄黄的不是滑润的珠而是锋利的刺,我的手被刺得殷红。突然明白,为什么要用厚厚的报纸包了来。
       因为受了伤,再不敢冒然行动下去,于是上网查找:榴莲怎么剖开怎么吃?谢天
谢地,网上什么都有!终于懂得了为什么要绑绳子,因为它已经成熟到开裂;懂得了哪些是能吃的哪些是不能吃的,也学会了去核压扁打包冰冻,然后取出切块再配上山竹慢品,因为榴莲性热是果中之王,山竹性凉是果中之王后,所以要配着吃。我的天,那真的是一道不可言说的美味!
       原来,看似不爱的东西,并非真的就不爱;原来,被人接受了的一定有被接受的

理由;原来,有些东西是真的要亲历了才懂得是怎么回事。我们待人接物,不也如此吗?

09/07/28


作者: 秋水涟滟    时间: 2009-7-28 18:32

真实的故事,真实的叙述,真实的情感。
作者: 海棠依旧    时间: 2009-7-28 23:02

真是这个理。可是口水也被谗出来了,呵呵。飘飘好口福!
作者: 行客    时间: 2009-7-29 00:04

看着我都想吃了。

 

我吃过,但不敢多吃。

 

接受有时也很简单。


作者: 梦飘飘    时间: 2009-7-29 10:57

呵呵,谢谢各位来看我,保准每人一份:))
作者: 海棠依旧    时间: 2009-8-1 15:17

呵呵,看着美文,吃着美味是何等惬意啊!期待着。
作者: 浮云    时间: 2009-8-13 22:56

也学会了去核压扁打包冰冻,然后取出切块再配上山竹慢品,------这段说详细点吧;山竹?也是水果吗?

我是到广州去开广交会时学会吃的,但至今仍不懂怎么贮存保管法.只得像西瓜一样切开就吃完了事.


作者: 梦飘飘    时间: 2009-8-14 14:38

QUOTE:
以下是引用浮云在2009-8-13 22:56:21的发言:

也学会了去核压扁打包冰冻,然后取出切块再配上山竹慢品,------这段说详细点吧;山竹?也是水果吗?

我是到广州去开广交会时学会吃的,但至今仍不懂怎么贮存保管法.只得像西瓜一样切开就吃完了事.

呵,谢浮云兄来此一游。回问:榴莲肉是要放进冰箱冷冻结块后再拿出来吃味道才更佳像吃冰激凌,不能整块冰,因为你不能一口气吃完,所以要分成小块来冰,方便吃。山竹是一种水果,性特凉,要买皮软的,捏开后吃里面的乳白色的肉瓣,壳是不能吃的。榴莲性特热,不能吃多,与山竹配着吃就会没事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8-14 14:39:1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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