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原创] 给 同 事 [打印本页]
作者: 卜白 时间: 2009-8-8 21:17 标题: [原创] 给 同 事
给 同 事
丢了肥缺,
得了小诗;
你说不值,
我静静沉思。
值与不值,
这是算账;
用在这里,
是不是妥当?
人生在世,
谁无得失?
得失之间,
转眼过百年。
得啥失啥,
各有所择;
不失人格,
是我的获得。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8-12 11:33:04编辑过]
作者: 海棠依旧 时间: 2009-8-8 23:27
“得失之间,转眼过百年”精辟!最赞赏卜白老师的情操,不失人格就是获得。这样的人现在很少了!
作者: 微斋先生 时间: 2009-8-9 07:55
人生在世,
谁无得失?
得失之间,
转眼过百年。
诗意很好,格律不错。但有小疵 ,此段韵落。可否改为:
人在世间,
得失循环。
得失之间,
转眼过百年。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8-9 7:56:53编辑过]
作者: 桃园郎 时间: 2009-8-9 08:58
浅显,明理。好诗文!
作者: 梦飘飘 时间: 2009-8-10 10:48
好情操。微兄改得好。
作者: 秋水涟滟 时间: 2009-8-10 18:45
有诗为伴,有诗友为伴,足矣。卜白兄安好。
作者: 卜白 时间: 2009-8-10 20:35
谢各位诗友!
根据微斋兄的意见,改了一下,不知是否好些?
作者: 诗酒自娱 时间: 2009-8-11 13:14
得失相关,或相连,一些更加。
循环不尽妥贴。
作者: 但为君故 时间: 2009-8-11 20:36
“得失之间,转眼过百年”——正文不见了此句,改后反而不好了。
作者: 邓佚 时间: 2009-8-11 21:48
写成古体应该要自娱多一点
作者: 卜白 时间: 2009-8-12 11:28
以下是引用邓佚在2009-8-11 21:48:26的发言:
写成古体应该要自娱多一点
主意甚好!谢邓佚!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8-12 11:29:56编辑过]
作者: 卜白 时间: 2009-8-12 11:35
以下是引用但为君故在2009-8-11 20:36:38的发言:
“得失之间,转眼过百年”——正文不见了此句,改后反而不好了。
的确,改来改去反而不如原来的好。恢复原貌吧,虽然押韵有点不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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