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公告]各版版主请进 [打印本页]
作者: 古典新诗苑 时间: 2009-9-4 10:38 标题: [公告]各版版主请进
为了建设好东方诗风论坛这个众位诗友互相交流促进的平台,整顿管理人员纪律,改善个别版面长期以来疏于管理,无人主持的现状。经与站长商议,并求得大多数管理员的同意,特发此公告。
一、请长期不来论坛履职的各版版主回来报道,担负起自己所辖版面的管理职责。如果不能尽职,请说明原因。一周之内不来报道的,视为自动离职。
名单如下:诗歌之外版:冷月轻影 沧海曾经 一分
理论批评版:刘聪美
自由体新诗版:二十四桥 浅
格律体新诗版:韩钓月
二、自由体新诗版版主梦飘飘向站长诗酒自娱提出辞职要求。自由体新诗版版主红木蝶向管理员凤舞表示近期工作繁忙难以尽职。鉴于两位版主都为论坛做出过很大贡献。提议保留其管理职务,如半年之内依然不能来管理论坛,可转为论坛贵宾。
三、提议调整刘年为自由体新诗版第一版主。 海棠依旧为诗歌之外版第一版主。因诗兄和微斋老师事务繁忙,建议由秋水兄担任格律体新诗版第一版主。青木兄担任当代诗词第一版主。
各版的第一版主要主动担负起本版的管理责任,敦促其他版主承担各项管理职责。引导会员交流,保持版面清洁,消除零回帖。对大家关注的帖子及时执行各项管理操作。
本公告置顶一周。
作者: 古典新诗苑 时间: 2009-9-4 10:52
附版主职责:
1、版主是本版事务的组织者和主持人。
2、本论坛实行第一版主责任制,第一版主统领版内一切事务。
3、第一版主在认为需要时,可考核并提出拟聘本版其他版主人选,由理事会予以聘任。
4、版主有权对本版帖子实行加精、置顶、移动、删除等各项操作。
5、版主对本版帖子要努力做到有帖必复,及时快速。提倡版主到各版积极回帖,互相支持。
6、版主回帖要实事求是,积极鼓励、扶持新人新作,繁荣版面。
7、本论坛设置超级版主若干人。超级版主可在各版实施各项操作。
8、附: 帖子加精办法 超级版主可在各版直接加精;第一版主可在本版直接加精;其他版主在本版内在有版主推荐的情况下可对帖子加精。
这是从以前秋水兄发的《古典新诗苑论坛管理办法》摘录的,供各位版主参考。 古典新诗苑即东方诗风的前身。
作者: 青木之灵 时间: 2009-9-4 11:35
2楼版主职责规定:
第四条:“版主有权对本版帖子实行加精、置顶、移动、删除等各项操作”,这是前提。
第八条:“其他版主在本版内在有版主推荐的情况下可对帖子加精”,其意似为两人意见相同。
二者看似矛盾?
“其他版主”比照“两个”操作,似也可解决此矛盾。即版主在回帖时要表明加精的意见,第二位意见相同,则在此基础上执行加精。
不知以上理解对否?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9-4 11:38:37编辑过]
作者: 凤舞 时间: 2009-9-4 11:37
以下是引用青木之灵在2009-9-4 11:35:38的发言:
2楼版主职责规定:
第四条:“版主有权对本版帖子实行加精、置顶、移动、删除等各项操作”,这是前提。
第八条:“其他版主在本版内在有版主推荐的情况下可对帖子加精”,其意似为两人意见相同。
二者看似矛盾?
“其他版主”比照“两个”操作,也可解决此矛盾。即版主在回帖时要表明加精的意见,第二位意见相同,则在此基础上执行加精。
不知以上理解对否?
是这个意思。 就是同一个主题,有一个版主推荐了,第二个版主也觉得好,就可以执行加精操作了。 :)
作者: 凤舞 时间: 2009-9-4 11:39
以前我们商议的是帖子加精需要有两位以上的版主同意,如果没有其他版主推荐而加精的,就要详细说明加精的理由。
作者: 诗酒自娱 时间: 2009-9-4 12:05
赞同凤舞提出的意见。希望版主尽职尽责,为“东方诗风”的健康发展共同努力!
作者: 海棠依旧 时间: 2009-9-4 14:26
海棠会尽自己最大努力,也正在尽自己最大努力管理好诗歌之外。我爱诗歌之外,更爱诗歌之外的网友,假若海棠没有做好,请多多帮助指教。我非常理解和体谅行客们的辛苦和苦衷,他们是不能和我们退休人士相比的。希望他们工作之余多点时间休息,只要海棠力所能及,真的希望能为他们多分担一些。
作者: 凤舞 时间: 2009-9-4 14:41
晕,海棠姐姐都退休了? 你看上去那么年轻有活力~
作者: 一了山人 时间: 2009-9-4 16:01
了解了责任和义务,以后可以更好地工作了。看来我还做得很不够呢。
作者: 梦飘飘 时间: 2009-9-4 16:04
全力支持!凤辛苦了!
作者: 二十四桥 时间: 2009-9-4 16:12
这样甚好,一直以来为不能尽职感到汗颜。。。估计之后会有很长一段时间不来,肯定大家谅解。祝愿我们的坛子越来越兴旺。
作者: 凤舞 时间: 2009-9-4 16:20
小桥好好养身体,兵强马壮地回来,飘姐也是。 [em23][em23]
作者: 海棠依旧 时间: 2009-9-4 16:52
呵呵,凤被吓晕了?我已是五十有三了,不能和你们年轻人相比啦!我就是坐飞机也追不上你们了。
作者: 秋水涟滟 时间: 2009-9-4 17:00
同意凤舞意见,定当不懈努力,恪尽职守。
作者: 微斋先生 时间: 2009-9-4 17:07
完全赞同!
作者: 红木蝶 时间: 2009-9-5 15:28
:)我一直都在。
作者: 红木蝶 时间: 2009-9-5 15:30
请谅解我只是力不从心,尤其最近。
作者: 凤舞九天 时间: 2009-9-5 18:22
以下是引用红木蝶在2009-9-5 15:30:17的发言:
请谅解我只是力不从心,尤其最近。
理解。:)
作者: 古典新诗苑 时间: 2009-9-5 18:57
也请各位管理员和超版平时多关注一下论坛事务等非创作版面,对一切建议投诉、消息发布、申请开版、竟聘斑竹、友情链接等交流信息及时给出回复。
作者: 卜白 时间: 2009-9-5 23:56
完全赞同!
作者: 刘年 时间: 2009-9-6 10:32
支持凤版做的改革。
东方诗风需要活力。
作者: 刘年 时间: 2009-9-6 10:37
以下是引用海棠依旧在2009-9-4 14:26:24的发言:
海棠会尽自己最大努力,也正在尽自己最大努力管理好诗歌之外。我爱诗歌之外,更爱诗歌之外的网友,假若海棠没有做好,请多多帮助指教。我非常理解和体谅行客们的辛苦和苦衷,他们是不能和我们退休人士相比的。希望他们工作之余多点时间休息,只要海棠力所能及,真的希望能为他们多分担一些。
海棠,真好。
作者: 海棠依旧 时间: 2009-9-6 16:51
呵呵,刘年客气了。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是一种快乐。
作者: 秋水涟滟 时间: 2009-9-6 17:58
建议:理论批评由诗酒兄任第一版主。论坛事务版由凤舞任第一版主。搞稿区由微斋兄任第一版主。
作者: 凤舞 时间: 2009-9-6 18:32
以下是引用秋水涟滟在2009-9-6 17:58:19的发言:
建议:理论批评由诗酒兄任第一版主。论坛事务版由凤舞任第一版主。搞稿区由微斋兄任第一版主。
这样也好。
呵呵,总怕诗兄太辛苦,这样安排诗兄不为难吧?
作者: 浮云 时间: 2009-9-7 01:11
支持!
作者: 诗酒自娱 时间: 2009-9-7 04:55
同意秋水意见,大家都辛苦。
作者: 诗酒自娱 时间: 2009-9-7 04:58
支持凤版做的改革。
——是凤舞提出,大家认可的改革,应视为整个论坛的改革。
作者: 古典新诗苑 时间: 2009-9-7 07:52
以下是引用秋水涟滟在2009-9-6 17:58:19的发言:
建议:理论批评由诗酒兄任第一版主。论坛事务版由凤舞任第一版主。搞稿区由微斋兄任第一版主。
就依秋水兄意见。
作者: 浅 时间: 2009-9-7 12:37
赞同,并惭愧,很长时间来的少了,其实坛上的诗都在看,只是写就写不出来。东方会一直喜欢下去,这是一定的[em23]还是别当版主了,再次惭愧
作者: 古典新诗苑 时间: 2009-9-10 13:28
到时间。 撤销固顶。
谢谢各位支持。
作者: 孙逐明 时间: 2009-9-10 21:31
虽然不常来,但是垃圾帖子,我会不定期清除的。这是我能为大家作的一点点事情吧。
作者: 孙逐明 时间: 2009-9-10 21:40
请凤舞发一个声明固顶,务必请新来的诗友在注册时,要用正经一点的名字;大凡乌七八糟像是自动生成的垃圾网名,我一概彻底删除了;不这么作,根本无法彻底清除这些垃圾帖子。但这样会有可能使得太随便而不是垃圾的网名也被误删,这也是不得已之举。敬请新来的诗友见谅。
作者: 凤舞 时间: 2009-9-11 07:40
见到孙老师,真高兴![em27]
作者: 诗酒自娱 时间: 2009-9-15 10:36
以下是引用孙逐明在2009-9-10 21:31:51的发言:
虽然不常来,但是垃圾帖子,我会不定期清除的。这是我能为大家作的一点点事情吧。
还是希望孙兄常来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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