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诗歌欣赏和评论的标准,可以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新诗表面上虽然已经形成了数种所谓的风格流派,但由于都还没有足够数量的为历史和大众所公认的佳作问世,这标准也就很难确立。即使按照自己流派的风格确定下来,也很难被其它流派所承认,而其标准的可靠性就更加难以定论了。但是,既然欣赏和评论时时都在发生,那就还是免不了标准的建立。到底该以何种标准作为新诗赏评的准绳呢?我认为,汉语古典诗歌中有重多已成定论的传世名篇,值得我们去仔细研读。新诗的历史很短,能称得上精品的诗作可谓是凤毛麟角。现当代有许多诗人,专门以现当代的某些诗人及其作品为师,以致流毒无穷,积重难返。依我个人的“谬论”,当代人如果想学写新诗,尽量不要研究现当代的新诗作品(带着批评的眼光随便看看可以),最好能从古典诗歌的精华中吸取营养,踏踏实实的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地。所以,我力主以优秀的古典诗歌的篇章为蓝本,来观照新诗作品的优劣。其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fficeffice" />
(一)、情趣。情趣有真有假,“为情而造文”,其情必真,“为文而造情”,其情必假。情趣有深有浅,“深则情,浅则趣”,二者没有绝对的优劣之分。情趣还分高雅、中庸、低级三种,类似淫邪鄙俗的低级情趣,为世人所不齿。情趣还有特定的和普遍的区分,有些人喜欢抒发一些独有的、特别的情趣,虽也无可厚非,但总是不如普遍的情趣更容易引起读者的理解与共鸣。
此外,有些人津津乐道于富含哲理的诗歌,认为只有这样的诗才更有味道、更有嚼头。诗中含有哲理,本身并没有错,关键要看这种哲理是怎样产生的。如果是抒情写景时的自然流露,当能使作品的主题“更上一层楼”,那是我们所欢迎的;倘若是为哲理而哲理的诗歌,那就不免有哗众取宠的嫌疑,读来令人生厌,这是我们所讳忌的。世人尊崇唐诗,贬低宋诗,就是因为唐诗重抒情,而宋诗重说理。与之相反,宋词由于在抒情写景上下功夫,因而取得了比宋诗高得多的成就。
(二)、意象。意象是否鲜明、生动、新颖,意象、意象群、意象部落之间排列的是否合理有序,全诗的意象能否达到完满自足的地步。以上这些,决定着意象的优劣与否。
一首诗中,意象所占的分量越大,就越容易做到含蓄蕴藉。同时,意象的优劣与多少还决定着意境的好坏和深浅。
(三)、意境。情趣和意象之间能否做到水乳交融、物我两契,是使诗歌意境达到完美的最根本的途径。现当代的新诗很少有在意境上做功夫的,因而诗味索然。有的新诗,意象和情趣之间甚至有很大的隔膜,读后令人如坠五里雾中,不知所云。在这一点上,我们应该好好向老祖宗学习呢。
(四)、语言。语言不但要妥帖、简练、含蓄,而且还应平易自然,为修辞而修辞是我们坚决反对的。当代有些诗人天真的以为,语言平易自然的诗不像是“诗”,因而,他们故意打破语法的规则和用语的习惯,或者故作高深,摆出一付神秘、玄奥的面孔,认为这才是所谓的“诗”。从此以后,这些所谓的“诗人”及作品便与大众的距离越走越远,最终使自己被遗弃到冰雪遍地的南极。如果再不悔改的话,被抛出太阳系的可能也是有的,那可就是万劫不复的深渊了。
(五)、格律。旧诗中的各种格律大家耳熟能详,新诗中的格律应该如何,世人却还没有公论。有人认为,新诗应该抛弃一切格律,实现完全的自由,这样才更有利于发展诗歌的情境。这种想法虽然也有片面的真理,但总的来说,却是十分天真和可笑的。诗之所以称之为诗,不但在于它有浓烈的情趣和鲜明的意象,更主要的还是在于它有着不同于散文的各种格律。如果诗歌失去了格律,那它也就不能称之为诗歌了。有人会说,难道“散文诗”不就是诗吗?这可真是谬种流传,害人不浅哪!不错,一流的散文诗可以拥有比二三流的诗歌还要动人的意境,但它却实在不能称之为诗。一个最基本的理由是:诗歌是有音律的,也就是具有一种形式化的音乐的节奏,而“散文诗”则没有。如果一定要给这种文体起个名的话,称作“诗散文”倒还比较贴切。
至于新诗中有哪些格律可以适用,我不敢妄言。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只要能在最大程度上体现出诗歌的音乐性,那这些格律的运用就一定是成功的,否则,这些格律就纯属多余,不用也罢。(具体可参阅拙作《新诗的音步、格律与分类》)此外,有些格律的使用,如诗歌的分行分节、行与行之间有规律的错综排列等等,能够增强视觉的美感,用用颇多益处。但我们要明白,这终究只是末节,抛弃声音的格律而一味追求视觉的美感,这是舍本逐末的做法,是抛了西瓜捡起芝麻的愚蠢举动。
“只要能在最大程度上体现出诗歌的音乐性,那这些格律的运用就一定是成功的,否则,这些格律就纯属多余,不用也罢。”鄙人也深以为然!
意境包含在意象和情趣的关联当中,格律包含在语言当中,可一并论述。语言、意象、情趣,三者的和谐及两两的关联,便是境界、意境、格律的本质。
笔误笔误!应该是“古典新诗”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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