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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体是诗的文体规范。在人类诗歌史上,形成了定型诗体和准定型诗体。汉语诗歌的“新诗革命”是在“诗体大解放”的口号下产生的,百年新诗历史正是新诗诗体的格律化与自由化多对抗少和解的历史。新诗是否应该重视诗体建设?新诗的诗体建设应该重点建设格律体还是自由体?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新诗研究者。在2009年8月的“现代诗创作研究技法”学术研讨会上,不同学派的新诗学者展开了激烈的“诗体之争”。出现了多种观点:新诗应该建立定型诗体,新诗应该建立准定型诗体,新诗应该无诗体;新诗应该是格律诗,新诗是自由诗,新诗应该偏向格律诗,新诗应该偏向自由诗;新诗的诗体建设应该偏重音乐形式,新诗的诗体建设应该偏向视觉形式;诗体建设是伪话题,诗体建设是当务之急……透过学者们的争论,不仅可以了解新诗研究及创作的现状,特别是新诗研究界的热点话题;还可以弄清新诗的文体特征和文体价值。会后,研讨会的组织者王珂教授与陈卫写了一篇综述,原文过长,故以撮要方式再与整理如下:
一、新诗的诗体建设已经是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新诗就是自由诗”已经是过时的观点。
尽管这次研讨会的主题是“现代诗创作研究技法”,因为诗体是诗的技法的重要内容,自然成为诗论家们关注的“焦点”,但是“诗体”、“诗体建设”、“诗体重建”成了这次会议的“流行词”甚至“关键词”。新诗百年的历史也是新诗诗体应该格律化还是自由化之争的历史,在不同时代或同一时代,都有人主张新诗应该是自由诗,也有人主张新诗应该是格律诗。如张炯(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前所长)在《开幕词》中说:“这次会议来了很多名家,既有主张格律体的代表,也有提倡自由体的代表。”由于学派、地域等多种原因,这次才是格律体派和自由体派的诗论家首次如此大规模地集中“交流”与“切磋”,“争鸣”甚至“交锋”自然不可避免。
关于“诗体”及“诗体建设”的争论在大会安排的第一场“老专家论坛”中就发生了。大会安排的发言顺序是:张炯、吕进、吴思敬、刘士杰、沈泽宜。吕进(西南大学中国诗学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致力于新诗文体研究,出版过《新诗的创作与鉴赏》、《中国现代诗学》、《新诗文体学》等颇有影响力的著作,十多年来一直大力倡导“诗体建设”,提出“新诗重建”口号,主张新诗应该适当走格律化道路,堪称主张新诗应该加强诗体建设的理论家群体的领军人物。2004年10月29日,在首届“华文诗学名家国际论坛”上,吕进认为:中国现代新诗正面临三大前沿问题:实现“精神大解放”以后的诗歌精神重建问题、实现“诗体大解放”以后的诗体重建问题和在现代科技条件下的诗歌传播方式重建问题。他与骆寒超等诗论家提出了“新诗二次革命”:科学地总结中国新诗诞生以来的经验和考察新诗的现状就会发现,新诗面临着二次革命,三大前沿问题就是二次革命的内容。骆寒超对“新诗二次革命”做了进一步的阐释:这个口号包含着三层意思。第一层指的是当年胡适等新诗缔造者发动对旧诗的第一次革命,如若革得不彻底的,革命还须继续;第二层指的是新诗对旧诗第一次革命中革错了的,得来一场否定,在新的立足点上恢复旧诗原来传统;第三层指的是新诗虽借鉴西方诗歌许多东西,却也有不少方面经过86年实践证明无法适应我们民族审美心理习惯,也得在二次革命中认真对待,予以扬弃或改造成为我所用。有必要强调指出:提出新诗必须二次革命,决不是要革掉新诗的命,我们的终极指向实属整顿诗坛风气,重建新诗秩序。
而吴思敬(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这位反对新诗格律化的理论家群体的领军人物,则旗帜鲜明地反对过分强调格律诗,因此他的发言题目及论文题目就是《新诗应该是自由诗》。在充分肯定自由诗同时,他指出:现代格律诗,是在新诗诞生后出现的,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为了纠正自由诗过于自由的偏颇而出现的,因此不像传统的格律诗,经过了漫长的酝酿与实践过程,而主要是由一些热心为新诗建立规范的人精心加以设计的。因此现代格律诗所具有的先天性不足,就是公用性与稳定性的缺失。
诗酒按:吴思敬不愧是一位诗歌理论家,他并没有粗暴地否定格律体新诗,反而一针见血地概括了格律体新诗的现状:公用性和稳定性的缺失。如今,格律体新诗的规范虽然已经初步形成,毕竟还只是少数人才能掌握,与原有传统诗词形式的公用性当然不能相比,也谈不上稳定。然而,这“二性”正是我们努力的目标。至于那种格律体新诗“缺乏自由”的观点,则完全出于隔膜,因为他们不了解“千人一面”与“量体裁衣”的区别,根本不了解格律体新诗具有“无限可操作性”的优点与体式的“无限可能性”的事实。
二、格律体新诗的存在得到了肯定
“诗体之争”的高潮发生在大会安排的第二场“老专家论坛”。老专家的发言顺序是谢冕、骆寒超、叶橹和古远清。骆寒超(浙江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创作了大量现代格律诗,出版过《20世纪新诗综论》、《论新诗的本体规范与秩序建设》等著作,主张新诗应该走现代格律诗体道路,是主张“诗体建设”的重要诗论家。尽管他在发言中谈到很多人误读了他与吕进等人提出的“新诗二次革命”。“新诗二次革命”主张新诗要重视诗体重建、新诗的诗歌精神重建和新诗的传播方式重建,并非完全革掉已有新诗的“命”。他仍然紧扣会议主办方要求的“技法”主题,没有直接谈及“诗体”,但是可以看出他对诗的体式的重视。他提交的论文《诗的技巧系统》认为:诗的技巧体现在两个方面:生活概括与艺术表现。前者因此可称为概括的技巧,后者则叫表现的技巧。概括的技巧偏于对诗意的发掘,建基于诗人对现象世界的审美选择,这可是对主体生活发现敏感能力的考验,具体表现为运思与布局。就运思而言,指对生活美点的新识,核心意象的把握,切入角度的确立;就布局而言,指意象推延的灵动,抒叙交织的有序,主题提纯的机智。表现的技巧偏于文本的构成,建基于诗人对物质材料的审美选用,这可是对主体生活诗化呈示能力的考验,具体表现为语言与体式。就语言而言,指对语法规范的违反,对等原则的遵循,感兴隐喻的设置。就体式而言,指音组定性的确立,诗行组合的有机,体格回环的追求。诗意发掘偏于内容,文本构成偏于形式,它们在技巧总原则的统率下,显示为如黑格尔所说的内容是向内容转化的形式,形式是向形式转化的内容的双向交流,或者说苏珊?/font>朗格所说的有意味的形式的原则。(诗酒按:这大概就是吕进“形式亦内容”说的依据吧)
著名诗评家叶橹(扬州大学文学院教授)长期从事新诗评论写作,十分了解诗人的创作情况,出版过专门研究洛夫诗作的《漂木论》等著作。他的发言具有诗评家的直率与锋芒。他在发言中的“伪话题”一词把“诗体之争”推向了高潮。他宣讲的论文《形式与意味》认为:现代诗的最根本的特点就是“随时构造”自己的诗性和诗意的表达和表现的形式,而无须“别人替我们定的”。真正意义上的现代诗写作,在强调自由精神的同时,更着意于它的创造精神。从当今诗坛的创作实际情况看,写自由体的分行方式的诗人是远远多于新格律体的,但这丝毫不意味着新格律体诗就没有自己施展其艺术触及的空间。我只是反对用所谓格律体来规范别人的写作,绝对不是反对有更多的人愿意从事新格律体诗歌的写作。只要是富于诗性意味的写作,特别是能够写出人们公认的好诗来,任何一种诗体都是有它的存在的理由和价值的。从根本上说,诗体不是决定诗的真正价值的决定性因素,只有诗性的意味才是我们判断一首诗的真正价值的标准。
三、中青年专家对格律体新诗的认同
由于老专家们开创了“百家争鸣”的良好会风,“诗体之争”也在“中年专家论坛”和“青年专家论坛”中出现了。有的支持格律体派,有的支持自由体派,有的两者兼顾但是偏向格律体,有的偏向自由体,出现了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局面。
鲍昌宝(广东省肇庆学院文学院教授)认为:自由诗体与格律诗体的探讨一直贯穿新诗理论发展的全程,试图为新诗建立一种新格律体的本能和冲动在各个时期都有表现,(诗酒按:如今,这种表现尤为强烈)但新格律体诗歌仍然不能令人满意,自由诗体至今仍是新诗的最主要形式。(诗酒按:也许自由诗更加不能令人满意吧?)
曹万生(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认为:从闻一多开始,现代汉语格律诗迷一再强调重视抓住的也是这种多音节特点,特别是1930年代在《大公报?/font>文艺副刊?/font>诗特刊》与《新诗》上开展的大规模新诗形式的讨论,都谈到了西方诗学在语言特别是音韵、节奏、韵律的多种区别,其中罗念生的讨论尤具现代汉语诗学的多音节的语言诗学意义。(诗酒按:就是这位曹教授,说我坚持格律体新诗研究与创作是一种悲壮的努力。)
毛翰(华侨大学文学院教授)的《新诗格律化的冷思考》认为:格律诗、自由诗、散文诗是诗的三种基本体裁。中国新诗(自由诗)本来就是为冲破传统诗词的格律禁锢而创立的,不必刻意格律化。作为人们抒写情思、状物叙事的三种诗的体裁,无所谓孰优孰劣。其三家鼎立既不必归于一统,也无须确认谁为正宗。有的,只是所谓代有偏胜,某一诗体在某一时代较为流行。
王珂(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自称自由诗与格律诗之间的中间派,稍稍偏向格律诗派,但是与格律诗派有质的差异:格律诗派更重视现代汉诗的音乐形式建设,我更重视诗的视觉形式建设,他的“诗体”主要是指诗的排列形式等显性形体,诗的音乐性,特别是表面的音乐性居于次要地位。他认为:对诗体的重视实质上是对语体的重视,对语体的重视实质上是对语言的重视,这一切都可以归结为对诗的语言形式及话语结构甚至诗的做诗技法的重视。狭义的诗体指一首诗的外在形体及表征,主要指包括诗的音乐形式和诗的视觉形式的诗的形式规范及诗的体式;广义的诗体指在诗家族中按形体特征划分的个别具体类型,甚至还可以用诗体来指称某位诗人在诗的句法、文法上形成的风格。建设诗体的意义不仅在于建立相对的规则和标准,更在于通过强调诗体可以强化诗人的技巧意识,提高诗的创作难度,最后提高新诗的艺术品位。重视诗体不仅具有诗学意义和美学意义,还具有伦理学和政治学的意义。对精致诗体的追求可以影响到人们对精细的、完美生活的追求,建立以准定型诗体为主导、以定型诗体格律诗体和不定型诗体自由诗体为辅助的新诗的诗体格局,在某种意义上是“民主集中制”的政治生活格局的翻版,是社会对宽松而有节制的“上层建筑”的追求。新诗需要的是常规的准定型诗体,而不是绝对的定型诗体,规范是应该与时俱进的价值系统。正是因为处在特殊时代,今天新诗的诗体建设只能重视准定型诗体建设,特别是重视诗形建设,高度重视排列美,适度重视音乐美。……在重“破”轻“立”的20世纪,新诗是国人追求“自由”、推崇“革命”的特殊产物。21世纪应该是重“立”轻“破”的“建设时代”,今天诗坛,政治激进主义和文化激进主义思潮仍有较大势力,后现代文化、大众文化、简单主义、相对主义和享乐主义的流行也削弱了高标准、严要求地建设新诗的力量。目前应该全面进入“和谐诗歌”和“艺术诗歌”的建设时期,反对一切极端的“折腾”,处理好个体与群体、自由与法则等矛盾。新诗应该回归诗的本体,研究重心应该由“写什么”转向“怎么写”,由社会学、伦理学的外部研究转向语言学、诗体学的内部研究。新诗是艺术地表现平民性情感和思想的语言艺术,是最高的语言艺术和最讲究技法的文学文体。要适当抑制流行的“诗人意识”和“神性写作”,倡导诗人的“匠人意识”和“平民写作”,强化诗人的“文体自律”和“技巧自觉”与“诗体意识”和“诗形意识”。
四、对前人观点的新阐释
一些学者通过研究具体诗论家、诗人和诗体来探讨诗体问题。熊辉(西南大学中国新诗研究所副教授)的《建立准定型诗体:朱自清的新诗形式观念》认为:诗人在创作新诗的时候必须考虑形式因素。对于很多创作新诗尤其是自由诗的人来而言,诗歌的韵律和形式也许成了束缚他们表达自由心灵和深邃思想的镣铐,但是诗人创作时如果能够考虑形式因素,不但不会妨碍诗情的表达,而会为自己找到表现思想和艺术的凭藉。朱自清关于准定型诗体的形式观念在中国新诗形式建构的历程中具有特殊的价值和意义,他的准定型诗体观念的具体内容包括诗节的匀称、诗行的均齐和音韵的灵活等三个方面。朱自清的准定型诗体不像格律诗体那样要求每行必须押韵,也不像自由诗体那样至多稀疏地押韵,而是一种十分灵活的用韵方式。朱自清认为自由诗体只是中国新诗的一体,不可能代替格律诗体,而且在地位上也不应该超过格律诗体,有型诗是中国新诗发展的方向。中国新诗形式的探索之路其实就是寻求诗歌形式定型的道路。
赖彧煌(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的《从活力到僵化的以古鉴今之路――论林庚的新诗观念》认为:某种意义上说,林庚九言诗的观念架构其实走向了他在多年前所担忧的,文的单面的发展最终走向了“空”。对比林庚的韵律诗观念时在文与质之间构造的张力,这无疑是一种令人扼腕的形式主义。从以古鉴今的角度,林庚的新诗观念大体呈现出了一种从充满活力到板结僵化的过程,作为一名关注新诗长达六七十年的诗人,其新诗观念的价值或许不在于其可操作性,而在于它提出了足够丰富也足够复杂的问题,固然在观念建构过程中的删削扭曲之处在所难免,但它的最大意义或许是,中国古典文论中文质彬彬的观念借助诗歌史的支撑,它确实可能在一定层面回应人们在自由和格律上两相拉扯的困局,不是从技术构成上,而是在美学意蕴上,重建中国诗歌在打破旧有的诗歌体制后的文与质的张力关系。它最激动人心的理论闪光是,在1930年代甚至整个新诗语境中,它既跳出了本土与西化长久争战下的两种资源孰轻孰重的框架,又以其出色的诗歌史征用,为古今会通找到了某种路径,在此基础上超越了长期以来自由诗和格律诗的单纯对立,在自由诗的内质和格律诗的外形之间架设起了可供沟通的津梁。
五、反对十四行诗的“自由化”
北塔(中国现代文学馆副研究馆员)的《论十四行诗式的中国化》认为:新诗史上成功的十四行诗实在不多,今天还很少有人能写出象样的十四行。原因比较复杂,最重要的一条是:新诗史上许多人不把诗作为诗来写,对诗缺乏应有的认识,尤其是对十四行这样的格律体更缺乏足够的认识,以至于到今天,居然有人以写作自由诗的方式来写作十四行,出现了许多不伦不类的东西。百年新诗一直在偏离格律的方向上发展,很多人以反格律为英雄,十四行几乎是唯一一种没有被偏废的格律诗体,也是格律诗体的典范之一,但十四行本身也有过非格律的动向。在这个“自由”到不自由的时代里,在这个有序到无序的世界上,我们并不强求人写格律诗,更不强求人写十四行,但是,如果有人要写十四行,我们倒有个劝告:在对十四行缺乏基本的了解之前,不要在自己随便乱写的东西上冠以十四行的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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