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浅论对仗对称的基本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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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逐明
时间:
2012-5-28 21:51
标题:
浅论对仗对称的基本单元
浅论对仗对称的基本单元
分析对仗的对称,首先得确定语言的基本对称单元。
古代对仗法度里,对仗语言的基本对称单元是“字”,而在许多现代对仗理论家眼里,对仗的基本结构单元应当是“词”或者“语素”,决不能是“字”。
这种差别是对于对仗的本质特征的理解不同造成的。
要解答这个问题,首先得明确对仗的准确定义。
对仗又名对偶,它是修辞学里的一种辞格。“对”指对应;“偶”为成双,“仗”为仪仗,也有成双的含义。
对偶由一对语义相关的诗化句子或句群〔被称为“上下联”〕构成;它利用成双出现在上下联各对应部位上的语音、语义、形式结构和其它方面的相同属性,以形成对称均衡的审美愉悦,并通过语义的呼应、映衬或对比来加强语言的表达能力。
许多现代对仗理论家认为对仗完全受语法的支配,因此对仗和语法的基本结构单元应当相同,只能是“词”或者“语素”,决不能是“字”。须知,在语法学里,“字”不过是记录语言的工具,与语法是无关的;汉语若换成拼音文字,丝毫也不影响语法的分析。因此在他们的理论中,“字”与对仗法度是无缘的。
实际上,对仗应当是一种修辞手段,它根本不属于语法范畴,语法仅仅是对仗修辞所采用的同义选择的手段之一,还有许多与语法无关的因素,只要能形成对称,都被对仗修辞所采用;其中,“汉字”所拥有的音、形、义全部都是对仗重要修辞工具,不可或缺。
其一,对称是对仗修辞追求的形式目标。对仗赖以建立的词句的对称均衡美,首先就是由“汉字”的“方块字形”构成的,若换成拼音文字,对这种对称均衡美就不复存在;从这个意义上看,可以说“汉字”的“字形”是对仗得以成立的第一要义;
其二、“汉字”的字形在对仗里还有其它重要作用,对仗最常用的修辞手法“借对”就少不了“借形”,至于析字对、同偏旁对更是纯粹以“字形”作为修辞工具。
其三,即使单纯从从语音和语义角度看,对仗的基本对称单元也不是语素和词,而是“汉字”。在语法学里,语素和词是两个不同级别的语法单元,二者是不对称的。而在对仗修辞里,一个“汉字”所能表达的单音词和单音语素却是对称等价的。以“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李白《赠孟浩然》〕为例,“红”和“颜”是语素,“白”和“首”是词,它们属于不同的语法级别,是不对称的;而在对仗里面却是对称等价的典型工对,“红”“白”都是颜色字,“颜”“首”都是形体字。不仅合成词对短语是这样,连专有名词与短语的对称也大都会落实到“字”上,如地名“白花山”就可以对短语“黄叶地”,每一个“字”都对称。
因此,古代对仗修辞理论里的基础对称单元决不是“词”或者“语素”,而是“字”。
当前流行的语法系统,主要是借鉴印欧传统语法系统创立的,在印欧屈折语系统里,语言语言基本结构单位是“语素”和“词”。当今有许多语法学家对此产生质疑,认为它们不符合汉语本身的特点,试图创立“字本位”语法系统,把“汉字”看成汉语的基本结构单元。不管这种理论最终是否能够成功成熟,至少在对仗修辞中里的对称基本单元是“汉字”而不是词或者语素,却是不争的事实。
先讨论到这里,更进一步的详论将在拙作《对仗格律概论》里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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