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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在中国格律体新诗酉阳论坛上的发言 [打印本页]

作者: 微斋先生    时间: 2012-7-11 17:28     标题: 在中国格律体新诗酉阳论坛上的发言

本帖最后由 微斋先生 于 2012-7-11 17:31 编辑

在中国格律体新诗酉阳论坛上的发言

尊敬的各位诗界同仁,
女士们,先生们:
   下午好!
   有关汉语诗歌发展现状及我个人的几点思考,谨述如下,以候诸君大教!
       一
    纵观当代汉语诗坛,无疑已形成以现代汉语亦即白话文为载体的新体诗歌和以古代汉语亦即文言文为载体的旧体诗词并存的二元化格局。后者在世纪之交东山再起,风靡整个华人社会,它在当代依然具有顽强的生命力, 它所追求的声韵节奏所达成的美学境界对读者仍有很强的吸引力,这是它能在高速发展的信息时代能继续存在的重要的原因。但是,它的格律凝固少变及以单音词为主的文言载体的的限制,与现代以双音及多音词为主的白话多有桎梏之处,不可能成为当代诗坛的主流。因此,旧体诗词不代表汉诗的未来,但却不能忽视,它可以大大地影响于未来。另一方面,新诗自诞生以来,受外来影响甚大,但不少诗歌割断了对传统的继承,丢弃音韵节奏,忽略诗体建设,到世纪末更造成散文化非诗化的弊端。作为当代诗坛的主体,应急速起而自振,兴利除弊,方不负时代的重托与读者的厚望。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吕进先生提出“诗体重建”,并指出“‘破格’之后如何‘创格’”是“关涉到新诗的存与亡”的严重问题,这对当前新诗的建设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和紧迫的意义。


    其实,新诗诞生伊始,诗界前辈们就已注意到诗体建设的问题,闻一多先生等新月诸公就提倡并力行新诗格律,此后何其芳先生等起而继之,提出"现代格律诗"的命题。虽当时应者无多,而随时代的发展,有志之士面对新诗的式微危机,更把它看作是一个存亡绝续的严重课题而试图解决它。
考我国古典诗歌史,实际就是一部诗歌格律史。自南朝发现四声之后,诗人们经过长期的探索,终于在唐初建立起严格的格律规范,以后一直在文言领域内沿用至今;而此前无论是《诗经》、《楚辞》、汉魏乐府乃至五七言古风,皆有约定俗成的虽是相对宽松却得到广泛尊重的不同格律。
今天,文言时代基本过去,文言诗歌的格律规范不适用于白话新诗。因此,我们必须探索出一整套适用于现代白话汉语诗歌的全新的格律。

    本世纪以来,经过探索者们不懈的努力,新诗的诗体建设已初有所获。在实践中逐步规范出称作"三分法"的理论,即整齐式、参差式和复合式三种体式。针对整齐式,论者提出诗行之间字数与顿数相等,二者协调配合的"完全限步说";针对参差式,论者强调深具古典美的"对称性原理";针对复合式,论者更寻求整齐、参差两种体式的有机结合。无论三式中的哪一种,节奏的安排,韵脚的搭配和诗行的构建,加上继承古典诗歌历来蕴涵的意境、神韵所创造的审美境界,为读者所喜闻乐见。这些主张,既回归传统而有所继承,更与时俱进而有所创新。它不仅只是停留在理论探索阶段,而且被命名为"格律体新诗"并得到诗人们作品的验证,具有很强的无限可操作性。当前,海内提倡格律体新诗且付诸实践者,大多对此一理论持认同的态度。
女士们,先生们,诚如闻一多先生所言:"我們盡可以拿下棋來比作詩;棋不能廢除規矩,詩也就不能廢除格律。" 又如余光中先生所云:"艺术之中并无自由, 至少更确实地说, 并无未经锻炼的自由。”也即是要在诗界寻求一种在形式上限制自由而内容上却又无损于自由的格律规范。
所幸的是,今天,我们终于找到这一条通往“诗体重建”的道路,初步摸索出一套可行的基本方案。我们将通过自己的创作实践去进一步完善它,并力图使之发扬光大。我们期待白话新诗盛唐景象的出现!
   愿缪斯赐福于华夏诗人!
   谢谢!

作者: 齐云    时间: 2012-7-17 11:51

审美的一脉相承,不是以读者个人意志能转移的。与经济发展、政治体制而言,审美的变化是很慢的。赞同微斋兄从审美的传统这个角度论述新诗格律建设的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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