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致艾惠
[打印本页]
作者:
无名倦客
时间:
2012-10-3 02:43
标题:
致艾惠
总感觉看你不够
总追忆见你的每一个镜头
美好的映像深刻入了脑海
我将久久地将你藏在心间
总感叹相聚太短
总想要永远的与你相依偎
驱散心灵里的孤单与黑暗
一同走过人生每一段旅程
不想说出再见
不知会不会是永久的别离
你会爱上一个人却不是我
我会一直等你
直到你穿上了别人的嫁衣
或是允许越过朋友的界限
作者:
无名倦客
时间:
2012-10-3 02:55
第七行更正一下:驱散心灵里的孤寂与黑暗
作者:
无名倦客
时间:
2012-10-3 03:16
本帖最后由 无名倦客 于 2012-10-3 03:45 编辑
总感觉看你不够
总追忆见你的每一个镜头
美好的映像深刻入了脑海
我将久久地将你藏在心间
总感叹相聚太短
总想要永远的与你相依偎
驱散心灵里的孤寂与黑暗
一同走过人生每一段旅程
不想说出 再见
不知会不会是永久的别离
你会爱上一个人却不是我
我会 一直等你
直到你穿上了别人的嫁衣
或是允许越过朋友的界限
作者:
秋水涟滟
时间:
2012-10-3 12:34
注意押韵,末尾一句也似可再酌。
作者:
无名倦客
时间:
2012-10-3 17:15
对押韵兴趣不大。最后一句“界限”可以改为“边际”。
作者:
微斋先生
时间:
2012-10-4 07:41
回复
5#
无名倦客
倦客的诗感情充沛,诗意浓郁。
但诗之为诗,压韵是起码的要求。如果“兴趣不大”,最多也就是“富有诗意的美文”了。
希望倦客能培养这种“兴趣”!
作者:
海棠依旧
时间:
2012-10-4 17:01
赞同老师点评,蛮喜欢倦客的诗。我觉得老师说得没错,中国方块字如此多,有着无穷的魔力,只要肯下功夫,应该能找到既可以押韵,又可以正确表达自己意思的那个字,使诗更美。
作者:
无名倦客
时间:
2012-10-5 02:33
本帖最后由 无名倦客 于 2012-10-5 02:42 编辑
回复
6#
微斋先生
没有否定韵作用的意思,鱼和熊掌兼得这是再好不过的事了。说是不感兴趣,主要还是对诗不太重视的缘故,因为诗这东西需要情感,情感一多理性就少,而我更爱理性,所以对诗就有些随意,往往随感而出就是了,并没有严格地进行要求。关于用韵谈一点看法:我觉得一韵到底太过单调,就像只有一个音符一样,极短的诗还可以,长一些就让人感到乏味。新诗应当追求韵律变化的美,就是用多个有规律变化着的韵。为了照顾一下韵,做了以下修改,使其韵为i和an。不知是否会更好一些,如下:
ou, ou, ai, an
an, i, i, an
an, i, an
i, i, an
总感觉看你不够
总追忆见你的每一个镜头
美好的映像深深刻入脑海
我将久久地将你藏在心间
总感叹相聚太短
总想要永远的与你相偎依
驱散心灵里的黑暗与孤寂
一同走过人生旅程每一段
不想说出 再见
不知会不会是永久的别离
你会爱上一个人却不是咱
我会 一直等你
直到你穿上了别人的嫁衣
或是允许越过朋友的边界
作者:
微斋先生
时间:
2012-10-5 08:51
本帖最后由 微斋先生 于 2012-10-6 07:57 编辑
倦客没有否定韵,这是很正确的。如果今后能重视它,你的诗就会更精彩了。
诗是激情的产物,当然要受理性的制约而不能“随意”,情感在韵律化中抒发更能加强诗的艺术感染力。
我赞同用韵不一定要一韵到底,倦客“新诗应当追求韵律变化的美”的观点完全正确!
你的韵脚分析中一字有误:
界
是
ie
而不是
an
倦客是一位富有才情的青年诗人,希望继续努力,祝再创佳作!
作者:
无名倦客
时间:
2012-10-5 22:30
回复
9#
微斋先生
乡音直是害死人啊,学海无涯还远着,现丑了,“边界”还是改成“边限”吧,多谢前辈指正。诗人有些不敢当,口拙,心有郁结往往寄托于文字,仅此而已,自我欣赏罢了。
作者:
诗酒自娱
时间:
2012-10-6 07:26
咱 是a而不是an
----微斋兄,你也上了方音的当了哟,认对为错了。
作者:
诗酒自娱
时间:
2012-10-6 07:26
倦客从善如流,好!
作者:
微斋先生
时间:
2012-10-6 07:35
本帖最后由 微斋先生 于 2012-10-6 07:42 编辑
回复
11#
诗酒自娱
咱 是两读,a和an均可,电脑里都可打出。
而字典通常是后者。倦客此字无误。歉!
作者:
诗酒自娱
时间:
2012-10-6 08:16
本帖最后由 微斋先生 于 2012-10-6 14:01 编辑
只要重视,押韵其实是很容易的事情。
汉字是富韵文字,汉诗积累了丰富的用韵经验,而且有使用很便利的工具书,押韵何难之有哉!
英国音步整齐但有不押韵的素体诗,中国的格律体新诗就不必引进它了。
就让自由诗去信马由缰吧,它押韵与否与我们无关。
欢迎光临 东方诗风旧坛 (http://df.xlwx.cn/old/)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