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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迎春 [打印本页]

作者: 卜白    时间: 2013-2-11 03:30     标题: 迎春

本帖最后由 卜白 于 2013-2-11 11:41 编辑

迎 春

门联映雪色犹红,
乡友亲朋喜再逢。
陌上徜徉寻旧事,
梅前作赋赞新风。
一年一度迎春日,
百姓百回祈愿声。
万象重光非远梦,
黄龙已在彩云中。


作者: 浩然斋主    时间: 2013-2-14 13:25

赏:  万象重光非远梦,黄龙已在彩云中。   “百姓百回祈愿声”【声:八庚】 不押韵,“百 ”应平。
作者: 卜白    时间: 2013-2-14 20:52

赏:  万象重光非远梦,黄龙已在彩云中。   “百姓百回祈愿声”【声:八庚】 不押韵,“百 ”应平。
浩然斋主 发表于 2013-2-14 13:25



    感谢斋主,但不知怎样改为好?
作者: 青木之灵    时间: 2013-2-16 00:29

万象更新,生机盎然。

“百姓百回祈愿声”是典型的“孤平”句。第三字应平而仄,使除韵字外前六字只有一个平声字,谓之孤平。
严格的标准以后五字作评判。即“百回祈愿声”的前四字只有一个平声,即谓之孤平。
解决的办法可以是:将第五字“祈”改用平声字——以第五字之平“救”第三字之“本平而仄”。如上之“拗救”是常见手法。救了,就符合规范了。

作者: 卜白    时间: 2013-3-14 22:36

斋主和青木兄:你们能帮助我改合旧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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