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原玉和诗酒老师兼寄微斋老师祝乔迁之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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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海棠依旧
时间:
2013-4-9 22:13
标题:
原玉和诗酒老师兼寄微斋老师祝乔迁之喜
原玉和诗酒老师兼寄微斋老师祝乔迁之喜
(一)
身伴海棠醉抚琴,新庐竹翠隐高人。
且歌且乐不知老,风雅微斋别样春。
——微斋窗前有海棠树
(二)
山居风好自清心,诗画怡人总是春。
月照他山西水浅,归来正可洗纤尘。
作者:
浩然斋主
时间:
2013-4-12 08:34
点亮共贺。
作者:
青木之灵
时间:
2013-4-16 18:38
情景交融,描述翔实。
“身伴海棠醉抚琴”以后五字而论,属孤平。“醉”字处若改用平声字,则能“拗救”。
以七字论不算孤平,而较严格的标准是又后五字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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