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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斯 原:《 新诗体及其中国特色》 [打印本页]

作者: 诗酒自娱    时间: 2013-5-15 08:48     标题: 斯 原:《 新诗体及其中国特色》

中国新诗已经达到天下大乱境地。它未能形成统一或大体统一的观念、认识、标准和规范,在诗学最基本问题,比如什么是诗、什么是新诗、新诗应不应该有自己的标准和规范等等方面,往往各云其是,各行其事。这导致了在有人对一些新诗大加赞赏的同时,另外的人却说那根本不是诗,或根本谈不上是好诗。近几届鲁迅文学奖获奖诗歌作品有的遭遇激烈批驳和责难就是明显例证。对此绝大多数诗人、诗评家、诗论家、诗歌编辑、诗歌老师等等要么熟视无睹、随之任之,要么干着急、傻瞪眼、束手无策。这恐怕也是新诗这些年偏离时代、社会、群众的内在原因之一。新诗的天下大乱,既包括内容又包括形式,而形式主要指其外形式——诗体。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敬爱的贺敬之老诗人提出创建中国特色新诗体的命题,切中时弊,意义重大。这个命题不仅仅是在当下新诗存在的无诗体、非诗体以及各种探索诗体中增加一种叫做“中国特色新诗体”的类型,而是为百年来自相抵牾、徘徊不前的中国新诗寻找出路,使之成形,进而繁荣创作,为重建、丰富人民的精神家园做出应有贡献。这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着力打造才能成功。就中我认为可以把“中国特色新诗体”7个字分为前4后3即“中国特色”和“新诗体”两个部分,加以研究和探索,其中后者是必要前提。我想就此谈两点意见。

一, 高度重视新诗体建设问题

所谓“体”,指事物的外部表现形态,是任何事物都有的。如果某事物没有外部表现形态,也就没有该事物。新诗当然也是这样。但新诗自产生以来,由于3个方面的原因,对其外部表现形态,即诗体的建设重视不够。

一是胡适等人最初的误导。中国旧体诗在诗体方面有好多限制,比如字数、行数、段数、节奏、韵律、平仄、对偶等等。新诗之始,高举“诗体大解放”旗帜的一代诗人胡适,在抛弃旧体诗的同时,把这些限制也都抛弃了。诚如他所说“不但打破了五言七言的诗体,并且推翻词语曲谱的种种束缚;不拘格律,不拘平仄,不拘长短;有什么题目,做什么诗;诗该怎样做,就怎样做”(见胡适《谈新诗》)。对于诗体解放,这是他的功劳,唯此为高;对于诗体破坏,这是他的罪过,盖莫能大。

二是对内容与形式关系的误解。内容与形式问题最初由古希腊哲学家提出,后来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对重要范畴。由于中国的特殊历史条件、领导人的着意宣传和群众中错误的思维定势,长期以来存在重内容轻形式偏向。在新诗创作和评论中则表现为只看是否“革命的政治内容”,而不论其体裁和方法。这个偏向实际上混淆了诗歌作品的内容与形式,和作为诗这种体裁的内容与形式,这两者是不同的。也有为数不少的人认为,多花点精力挖掘诗意,比劳神费力鼓捣诗体更有价值。此言似有道理,实则不然,是本来意义上的重诗之内容(诗意)而轻诗之形式(诗体)。

三是自由诗的误行。 自由诗是美国诗人惠特曼创始的一种诗体,其最大特点是诗体解放。这对于克服格律诗的过于严格有进步意义,但如果解放到没有任何规范和限制,失去了诗之为诗的起码标准,肯定就是一种误行。自由诗作为新诗,其成就不容否定,但其误行对诗体的破坏极其严重。

实际上诗与其他文学体裁最明显的区别,不在于内容而在于形式。诗在内容上当然也有其独特的规定性,但往往与其他文学体裁的内容相交合,不大容易区分。比如拿意象来说,被认为是中国传统诗学的基本概念,但其他文学体裁甚至艺术作品中也是存在意象的,它们也常常被称作富有诗意。形式就不同了,诗体是独特的,往往一眼就能看出或一耳就能听出。所以诗是以其体为自己定位的文学体裁的说法,有一定道理。

笔者曾经到大诗人艾青的家乡实地考察,在那里与当地群众交谈。我问他们看没看过艾青的诗?艾青的诗怎么样?有一个人回答说,看是看过,但觉得那好像不是诗,一行不是5个字,也不是7个字,乱的。听后我为艾青,也为中国新诗感到悲哀。尽管村民们非常尊敬艾青其人,但对他的诗体却不认同。中国新诗如果继续这样对诗体建设重视不够,不能有效使自己成形,它在民众心目中会有什么地位?它会有多少读者?

二, 新诗体的入门标准及其中国特色

我们要创建的中国特色新诗体一定会有比较具体的标准。鉴于目前新诗极其混乱的状况,它的创建可以从一般新诗体的规范入手。后者相对前者,其标准要宽泛、简单、基本一些,它明确了才进一步谈得上前者的创建。从经过努力诗界大多数人能够接受的角度,我感到新诗体的入门标准可以有以下3条。各条之中,顺便也谈一下如何把握其中国特色。

一是视觉标准——分行。新诗之初,胡适或许不自觉地引进了西方诗歌的分行形式,最早创作、发表、出版了一批新诗。在他的倡导、影响下,许多人追随,模仿,沿袭分行形式,使新诗蔚然成风。新诗从它出生的那天起,就天然地接受了或创造出显著的诗体特点,为自己制定了一条视觉标准——分行。

这条标准是如此重要,乃至于没有它就没有新诗。

这条标准是如此有益,使我们在众多文体中一眼就能区分出诗和非诗。

这条标准是如此宝贵,它一下子就圈划出一个摇曳多姿、丰富多彩、气象万千、美轮美奂的诗的世界。

时至今日,分行标准早已被大多数人接受,它甚至替代了原先“有韵为诗无韵为文”,成为“分行为诗不分行为文”这样一条区分诗文的标准。需要再努力一下的,就是解决所谓散文诗问题。其实散文诗称谓本身已经说明了问题,它内容上是诗而形式上是散文,不具备诗体。在体裁上散文诗是散文,而不是诗。

当然,视觉标准在分行以下,还应当有具体的字数、行列、章节等等标准。拿字数来说,一行诗如果不加限制,在页面上从左写到右,拐回来又接着写,甚至拐好几次(这样的写法并不罕见),这和不分行有何区别?我个人以为,一行诗的字数最好限制为一行,不要拐过来又写。如果实在写不下,要么减字,要么干脆用宽幅的页面书写、印刷,以保证分行的视觉效果。 至于怎样做才是中国特色的字数、行列、章节标准,我缺乏研究,想来难度不小,但经过努力也会攻克下来的。同样拿字数来说,中国古代比较多的是2言3言4言5言7言诗,总体上是精炼的。现代汉语由于词汇较多,长句的字数可以适当增加,但过长无论如何不是中国特色。现在有一种格律体新诗,分行,其下字数、行列、章节等等有一定规律,且十分灵活,易于掌握,看来在视觉标准上比较接近中国特色新诗体的要求。
二是听觉标准——节奏。在古代诗与歌不分,诗就是歌词,因此诗天然具有音乐性。新诗有的仍然是歌词,配曲可唱;也有的是专供阅读和朗诵的,其音乐性有所降低,但并未完全消失。有无音乐性仍是新诗与散文在听觉上的明显区别(尽管相当于分行来说,音乐标准已降低到其下)。新诗音乐性包括很多内容,作为基础与散文相分野的应当是节奏问题。

节奏是一切事物的运动都具有的,比如大海的潮汐、海浪的起伏、人的呼吸和脉搏等等。文学作品也是这样。但诗与散文在节奏上有根本区别,前者是和谐的具有音乐性,后者是自然的不具有音乐性(有的散文,如散文诗,讲究节奏和谐,但不能代表散文总体)。

新诗节奏的和谐主要指语音的疾徐、高低、长短、轻重,及诗句中明显的顿逗、抑扬的节拍之有规律的交替回环。旧体诗在音乐性上有很多具体规定,为着诗体解放适当破除是可以的,但作为在音乐性上诗文区别的最后一条底线,节奏的和谐是不能突破的。现在有很多诗,如果不是分行书写,读起来听起来与散文豪无区别的根本原因在此。

正如新诗的视觉标准——分行,使我们一眼就能区分出诗与非诗一样;新诗的听觉标准——节奏,应当使我们一读或一听就能区分出诗与非诗。无须否认,读听的效果与节奏的划分和朗诵的水平有一定关系,但作为基础的是诗的写作。

当然,听觉标准在节奏以上,还应包括语韵和语调的和谐。语韵主要是了解韵部问题学会各种押韵方式,语调要求分清4声,掌握平仄交替原则。不过后两者已不是新诗体的入门标准,是不是中国特色新诗体的听觉标准有待研究。我个人认为,至少韵律应包括在内,因为“有韵为诗无韵为文”是中国的老传统,应当算一个鲜明特色。同样,上文所言格律体新诗,至少讲究节奏和韵律的和谐,在听觉标准上也比较接近中国特色新诗体的要求。三是语言标准——精妙。诗既是视觉艺术又是听觉艺术,更是语言艺术,而且是语言艺术中的精华。语言既是诗作为视觉和听觉艺术的载体,又是诗的内容的直接表现。如果不分行或不讲究音乐和谐,就不具备诗体,但诗意可能还具备,如散文诗或素体诗等。而如果没有语言,就一切都没有了。诗的语言标准入门的应当是精妙二字。

精字在此处有两个意思。一是精炼,不能像散文那样铺排。诗意要用尽量少的字句表现。一首诗写出后,反复斟酌修改的重要内容就是把可有可无的字句删去。如果拖沓就不易与散文相区别。二是精彩。相对于散文,诗的精彩是着意挑选和提炼出来的。一首诗,至少应有一处是精彩的,比如有一处独特的看到或独特的想到,令人耳目一新、眼前一亮,而不能通篇平平淡淡,没有出色之处。

妙字主要指语言运用的技巧。无论抒情、叙事、描写、说明、比喻、夸张、人化、物化、借代、拈连、象征、多感、联想、想象等等方法和技巧的运用,都要强调一个美妙奇巧,不落俗套。一首诗至少有一个妙处,比如一个绝妙的比喻,一个深刻的象征,一个独特的述说,一个新奇的想象等等,而不能全诗司空见惯,不足为奇。

当然,语言标准在精妙之内有不可穷尽的具体妙处,不必赘述。作为中国特色新诗体的语言标准,至少要尊重中国文字、汉语语法;尊重中国诗歌兴观群怨、赋比兴传统;尊重王安石所发现、概括的所谓“诗家语”的研究和运用。中国特色不排除对外国诗歌的借鉴和学习,也内在地包含要有今天读者喜闻乐见的新的中国特色。但对于外来词汇、欧化句式、新冒出的网络语言以及未经提炼的所谓“口语”等要慎用。

符合以上3个入门标准的就是中新诗体。在这个前提下,只要有一个方面具备中国特色,就可以称之为中国特色新诗体。这样看起来,中国特色新诗体与百年来中国新诗探索创立的已有诗体可能存在一种融汇关系。格律体新诗、新古体诗、新韵诗等等肯定是中国特色新诗体。俗称的“老干体”乃至于自由体、民歌体、楼梯体、各种自创体等等,只要掌握了中国特色新诗体的基本要求,也都可以成为之。



创建一种新的诗体应当依靠广大诗歌作者、读者、工作者(包括组织、管理、研究、评论、编辑、教学人员等等)以及一切有志于此的人们的诗歌实践,并且要有一个比较长的时期才能完成。有意识有组织地开展创建活动可能会推动其进程,取得较好效果。为此从上到下有关各级有关领导给予高度重视,关心、指导工作;有志于此者自愿结成有关团体(协会、学会等),组织开展活动;有志于此之媒体开辟专栏,提供园地;有志于此之院校把它纳入教学研究内容等等,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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