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密切关注四川诗词学会动态——我们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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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虞廷
时间:
2013-7-11 14:32
标题:
密切关注四川诗词学会动态——我们的声明
我们的声明
关于四川省诗词学会今年换届人事安排,李维嘉会长提出六点建议:一.增选李洪仁同志担任会长,二.增选谢明道同志担任副会长,三.不再设常务副会长,四.增选周啸天为副会长兼秘书长,五.刘静松不再担任副会长,六.陈仁德不再担任副会长。
对此建议的第三丶四丶五丶六项,不少副会长与常务理事都有异议(学会现有常务理事二十四人,其中十三人曾公开表达不同意见)。复经学会办公会议研究(参与者:刘少平丶滕伟明丶杨启宇丶周啸天丶刘静松丶郭定乾丶韩继泽),一致同意按学会章程及往届惯例将李维嘉会长六点建议以书面文件形式向全体常务理事逐点征求意见,争取三分之二多数通过。
不料周啸天却违反自已认同的办公会议决定,瞞着多数副会长及多数常务理事,骗取公章,私下向主管单位四川省社科联报送换届方案,事后又不知会包括主持日常工作的法人代表兼常务副会长在内的多数副会长及常务理事。
对这种以欺诈方式践踏学会章程以遂其私的行为,作为学会常务理事,我们为维护学会章程的尊严,保障学会工作能正常运行,不得不公开谴责抵制。鉴于周啸天的行为已严重丧失公信,我们认为他不再适合担任代理秘书长(按学会章程,其代理秘书长迄今也未经通告常务理事会认可程序,夲属无效),今后其凡以代理秘书长名义之所作所为,概与学会无关。
声明人: 刘静松 朱承义 李兴辉 陈仁德 何 崝 杨启宇 郑远彬 洪君默 殷明辉 康鹏飞 韩继泽 蔡淑萍
二0一三年七月十日
附:
我 的 意 见
本人忝为本会常务理事,实不愿看到会内任何人因其行为不当而导致影响本会各项工作之开展及换届工作之正常进行。然僻处外地,于个中情况不尽了解,特谨陈意见如下:
一、任何会员都有义务维护本会的团结,绝不做损害本会形象造成丑闻使之贻笑于华夏诗坛之事。
二、维护团结的前提是:一切言行均须以会章为依据,任何个人不得凌驾于会章之上,以个人意愿擅自做出决定,亦不能冒组织决定之名行个人决定之实。
三、学会换届,兹事体大,人事变动,尤为重要,特别需要以会章为依据,行使民主程序,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意见,而不能践踏民主,搞暗箱操作,仅凭少数人的个人好恶操纵人事安排。
四、作为常务理事,更应有知情权和表决权。建议尽快召开全体常务理事会专题研究换届大事,对下届人事安排,谁进谁退,均须公开说明令人信服的理由,充分讨论而后决定。
常务理事黄宗壤2013.7.9.
获悉周啸天以私盖公章,就本学会换届骗取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一事,我们深为震惊和愤怒。现特声明如下:
1:对周啸天践踏学会章程的行为我们表示坚决反对。学会重大事务,任何人无论有什么理由,都必须在遵守学会章程的前提下进行。任何违反学会章程的决定,均为无效。
2:鉴于周啸天所作所为,我们认为周啸天已经不适合再持有、保管学会公章,学会应及时公开宣布此枚公章无效,并请上级有关部门及公安部门介入此事。
黄志军 谢良坤
胡中华 罗云轩
刘旭东 向春雷
刘雄 葛勇
2013年7月11日
作者:
青木之灵
时间:
2013-7-14 02:35
我虽然因重庆市直辖早已不再参加四川诗词学会的活动。但建设诗社和我本人是四川诗词学会成立的参与者,是最早的会员,在四川诗词学会中有许多亲密无间的诗友。对四川诗词学会有深厚感情并也一直在关注中。
学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深感不安。
希望四川诗词学会尽快妥善解决当前的分歧,更好发展。
继续关注中。
作者:
紫光一束
时间:
2013-7-14 16:24
希望能妥善解决.
作者:
虞廷
时间:
2013-7-16 10:36
有关《我们的声明》的几点说明
《我们的声明》既出,网上质疑即至,殊不为怪。大抵善意者,不知其详也;而恶意者,知其然而混淆视听,如周啸天之流也;亦有发飙者,不知其然而蛇鼠同论,如少数网友也。
盖声明之所争,惟在程序之正义。若得程序之正义,世间之阴谋阳谋者,势必大难其为矣。所幸事实俱在,不至白沙在涅。兹检所质,试为说明,以奉答君子,而诘诸小人也。
一、关于13名常务理事《我们的声明》,为何只有12人署名的问题?
《我们的声明》上的确只有12人署名,但同时还附有
黄宗壤先生《我的意见》,所以是为13人。黄宗壤先生认为,《我们的声明》之内容,还未能完全表达自己的意见,因此单独发表了《我的意见》。
如有未明黄宗壤先生意见者,可自再读《我们的声明》所附《我的意见》。
二、关于《我们的声明》中提到的“七人办公会”是何机构的问题?
学会“办公会”,是学会常务理事会的办事机构。
根据《四川省诗词学会章程》规定,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在会员大会闭幕期间,由常务理事会代为行使职权。由于部份常务理事分散在省内各地,不便开展日常工作,因此常务理事会委托在成都的会长、部份副会长与常务理事负责学会的日常工作,此即“办公会”的由来,也是学会历届的工作惯例。“办公会”在处理事务中,凡遇重大问题,如人事变动、换届问题等,必预先拿出方案,提交常务理事会决议通过后,再由“办公会”对外宣布并负责实施。
“七人办公会”,是专指今年5月28日的办公会。因为
有七人出席,故名。前年以来办公会固定出席人数为9人,因赵洪银副会长去世,李维嘉会长因病长期住院,故此次办公会只有7人。
三、关于《我们的声明》中为何没有法定代表人署名的问题?
对于《我们的声明》中为什么没有法定代表人署名的问题,我们的回答:一是不必,二是不妥。
先说不必:
杨启宇作为学会的法定代表人、主持日常工作的常务副会长,首先必然是学会的会员、同时还必须是学会的理事和常务理事。因此,杨启宇在《声明》上署名常务理事,自是本份当然,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学会《章程》规定,常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在常务理事会上,不论会长还是副会长,与常务理事享有同等表决权力。联署13人(加上黄宗壤先生)既为常务理事,皆具所赋予之表决权,各自代表个人,因此无需再特别注明法定代表人或副会长之类了。
再说不妥:
法定代表人是学会法定的唯一的代表人。从法律文书角度看,如果杨启宇署上法定代表人,则《声明》似有代表学会正式表态之嫌,在未经常务理事会通过之前,实有不妥。
在处理内外部事务时,法定代表人都必须依据《章程》授权行事。如遇换届、人事等重大问题时,法定代表人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或方案,经常务理事会法定程序审议后,决定通过与否。学会换届方案这类重大事宜,根据《章程》是必须超过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通过,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四、关于周啸天“骗取学会公章、私报换届方案”逻辑不成立的问题?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任何机构的公章、证照等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这一常识性问题此不庸赘言。自本届以来,学会公章、证照一直是由学会法定代表人、主持日常工作的常务副会长杨启宇保管,这既是不争的事实,大可求诸于学会管理层中人。
周啸天以办理学会年检之名,今年六月从杨启宇处骗走公章,借以私报学会换届方案。根据常识判断,周啸天所私报方案上,一定会表达按《章程》法定程序通过云云。然而,事实是:就学会换届问题,从未举行过法定的常务理事会,所以按法定程序通过,只是子虚乌有之事。超过半数的常务理事既不知上报之事,也不晓上报的具体内容,更不存在同意换届方案一说。
那么,周啸天为何要这样做呢?因为在5月28日办公会讨论换届事宜时,针对李维嘉会长所提换届六条意见,与会者出现分歧,杨启宇等四人坚决主张按《章程》法定程序,将李维嘉会长的六条意见提交常务理事会逐一表决,最后(包括周在内)七人一致同意。而周啸天心知,一旦提交常务理事表决,其中有的意见无法达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于是不择手段地玩了一把最低级最恶劣的骗术。
当7月9日办公会上,因主管单位省社科联电话通知杨启宇常务副会长前去领取“换届方案”批复,骗术穿帮。杨启宇质问周啸天,为何要瞒着大家私报方案时,周啸天回答:“是李洪仁让我报的。”周啸天做贼心虚,找出这个理由实在匪夷所思,让人大跌眼镜。原省人大李洪仁副主任是学会下届的拟任会长,但现在连会员都还不是,从法定程序讲当然还不是会长。即便是会长,所报方案也得经常务理事会法定人数通过,周情急乱拉扯,岂不是在拿李洪仁副主任开玩笑吗?
说到这里,或许还有人要问,周啸天不是学会的代理秘书长吗?不错。有此一说。就法定程序而言,也就仅有此一说而已。因赵洪银年前去世,秘书长一职暂付缺如。至今年3月,李维嘉会长从医院传话,指定由其代理秘书长一职,但并未按程序通报常务理事以获得确认。既出于对李维嘉会长的一贯尊重,加之学会换届再即(按正常情况,周啸天也是会进入下届管理层的),所以在具体工作中大家也就马虎过去了。
目前凡涉及学会人事分歧,多数网友都会判为权利之争。但我们这次的声明并非为人事安排而辩,而是针对倚傍权力,骗取公章,盗用名义,私报方案这种公然违背共识践踏章程的卑鄙行为!作为诗词爱好者,服膺真善美,自不能坐视宵小横行。如果我们不能制止权力包庇下的丑剧,我们将选择退会,以保持心灵的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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