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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谬论误诗,罪莫大焉 [打印本页]

作者: 诗酒自娱    时间: 2013-11-1 20:51     标题: 谬论误诗,罪莫大焉

本帖最后由 诗酒自娱 于 2013-11-2 09:49 编辑

作家网报道,4月6-8日,第二届中国新诗沙溪论坛在苏州市太仓县举行,其主题是“中国新诗建设:问题与对策”,若干名头甚响、声名显赫的专家、学者参与研讨。

三个集中讨论的问题是:诗歌与时代生活、新世纪诗歌考察、诗歌审美的基本问题。颇多高论,令人莫名其妙。

例如第一个问题,耿占春“尖锐地指出,当代社会人对自然的感受已经变得无关紧要了,而是跟更为复杂的生存有关。”这个“无关紧要”真不知从何说起!无须阐释,事实正好相反!又说应该“经由诗歌、文学形式的非确定性和非规范性从而把诗树立为关于个体自由、个体表达的特殊的信仰”。一种事物如果自身失去了确定性与规范性,那会成为什么东西呢?它还能区别于其他事物而存在吗?所谓的“特殊信仰”“特殊”在何处?又是一种什么样的信仰呢?这样的话说了除了让人如堕五里雾中,还有什么意义呢?

而对于新世纪诗歌的考察中,罗振亚对于“民刊、网络如火如荼的发展”,承袭了早前泥沙俱下|,“鱼龙混杂”之类滥调,对其“写作的自由化和低门槛”加以责难。难道这不是实际上要诗歌回到“官刊”垄断的老路上去吗?试问目前以《诗刊》、《星星》为代表的官刊又推出了多少好作品?它们又没有发表“伪诗”、“垃圾诗”吗?人们啧有烦言的“羊羔体”之类倒是迈过了“高门槛”,并非网络推出的产品!可以设想,如若不是众多论坛、民刊的存在,广大诗爱者还能在那里写诗、议诗、发表诗作吗?就让那几个享有既得利益的“贵族”们去蹦跶,当今中国的诗坛将会何等的荒凉!

更其不能容忍的是,在议论“诗歌审美的基本问题”时,傅元峰竟认为“新诗的理论建设必须窄化,窄化的策略就是要回到新诗的‘无韵’这一特征。”他把“无韵”强调到了新诗“独特性”的高度!如果遵照这位先生所指出的“必须”的“策略”行事,那诗歌最终就会与散文同化而消亡了。因为散文乃是天生无韵的文体,而韵律才是诗歌的特性。固然当今自由诗无韵者居多,但是这种“忘本”的状态是畸形的恶性发展,正在使中国新诗饱尝恶果!迷途而不知返,且以歧途为正道,那“报应”还将更为惨重!

以上谬论,均与研讨会为新诗建设提出正确决策的主旨南辕北辙,背道而驰,如果照此办理,必将适得其反,后果堪忧!

当今中国新诗问题十分严重,“诗衰论”甚至“诗亡论”不绝于耳,其原因固然很多,但是我以为一些“专家”、“学者”的误导那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有道是清谈误国,那么谬论误诗也是一样,罪莫大焉!

作者: 微斋先生    时间: 2013-11-2 09:56

此辈实属无知!不知诗歌为何物而妄谈诗歌!
诗坛风气败坏,诗歌走入困境,此等妖言谬论不能辞其咎!

作者: 马上    时间: 2013-11-2 11:39

“官刊”垄断及由此而产生的种种畸形怪状,是当今中国诗坛最大的腐败表现!庆父不死,鲁难未已,垄断不破,“官刊”不刊,何谈中国新诗的建设和发展,没有民刊、诗歌论坛的兴盛和发展,当今的中国诗坛就真的只是一片沙漠荒滩了!文化体制的一系列改革始终对于这样的“垄断”和腐败现象视而不见!
作者: 卜白    时间: 2013-11-3 01:10

实乃可气可恨也!
作者: 诗酒自娱    时间: 2014-6-6 17:35

诗坛风气败坏,诗歌走入困境,此等妖言谬论不能辞其咎!
——妖言惑众,言之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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