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格律诗和自由诗的判别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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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dgls
时间:
2014-3-27 19:18
标题:
格律诗和自由诗的判别标准
格律诗和自由诗的判别标准
死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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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辨别现代自由诗与格律诗?有人说,这还不容易。自由体诗人写的是自由诗,格律体诗人写的是格律诗。其实不然。
一
新诗史上,不少格律体诗人都有为数不少的形式自由的诗作。
闻一多是新诗格律化的发起人,他的《诗的格律》是闻一多先生系列诗论中最重要的一篇。在这篇论文中,他系统的提出“诗的实力不独包括音乐的美(音节)、绘画的美(词藻),并且还有建筑的美(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这一关于新诗的“三美”主张遂成为新格律诗派的理论纲领。他提倡的三美论奠定了现代格律诗的基础。但是,他的诗作也有不少形式自由的作品。
《废园》 闻一多
一只落魄的蜜蜂,
像个沿门托钵的病僧,
游到被秋雨踢倒了的
一堆烂纸似的鸡冠花上,
闻了一闻,马上飞走了。
啊!零落底悲哀哟!
是蜂底悲哀?是花底悲哀?
何其芳是“五四”新文学运动以来第一位系统地探索并建立了现代格律诗的理论体系的学者。他研究了我国古典诗歌、民歌、新诗在形式上的特点,根据现代汉语的客观规律,提出了建立现代格律诗的主张,并且在自己的创作实践中,对诗歌的形式进行了新的探索。他认为新诗要区分为格律诗和自由诗,主张建立现代格律诗。1954年,他专门写了《关于现代格律诗》的长篇论文,就建立现代格律诗的必要,现代格律诗的顿和押韵,现代格律诗不能采用五、七言体等问题,进行了系统而又周详的论证与发挥。但是他的创作实践与他的理论主张也是有一定的距离的。
《月下》 何其芳
今宵准有银色的梦了,
如白鸽展开沐浴的双翅,
如素莲从水影里坠下的花瓣,
如从琉璃似的梧桐叶
流到积霜的瓦上的秋声。
但眉眉,你那里也有这银色的月波吗?
即有,怕也结成玲珑的冰了。
梦纵如一只顺风的船,
能驶到冻结的夜里去吗?
二
相反,新诗史上自由体诗的代表诗人象郭沫若、艾青等却有许多脍炙人口的格律诗作,让人交口称赞。
郭沫若的诗歌创作,主张“绝端自由,绝端自主”的理论,即“艺术的自由”的审美观念,写诗无韵无律,即兴而发,他思绪飞扬,他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他不考虑前因后果,也不考虑诗的结构韵律,事实上,从郭沫若开始,新诗不再存在固定的格律规范,诗中的语流随着内在情绪的节奏而起伏,是他创立了新诗自由体的格局。可是,在他的创作实践中,时不时地也会有几首韵律性很强的诗歌突兀显现,万绿丛中一点红,让大家耳目一新。
《炉中煤》 郭沫若
——眷念祖国的情绪
一
啊,我年青的女郎!
我不辜负你的殷勤,
你也不要辜负了我的思量。
我为我心爱的人儿
燃到了这般模样!
二
啊,我年青的女郎!
你该知道了我的前身?
你该不嫌我黑奴卤莽?
要我这黑奴底胸中,
才有火一样的心肠。
三
啊,我年青的女郎!
我想我的前身
原本是有用的栋梁,
我活埋在地底多年,
到今朝才得重见天光
四
啊,我年青的女郎!
我自从重见天光,
我常常思念我的故乡,
我为我心爱的人儿
燃到了这般模样!
艾青的诗歌,气势奔放,节奏流畅,是中国新诗发展史上,推动一代诗风、并产生过重要影响的诗人。一九三九年,艾青撰文《诗的散文美》,阐释他的新诗观。中国新诗在艾青的影响下,走向散文化。可是,就是这样一位诗人,也有追求整齐、押韵、节奏感的诗作。
《盼 望》 艾青
一个海员说,
他最喜欢的是
起锚所激起的
那一片洁白的浪花……
一个海员说,
最使他高兴的是
抛锚所发出的
那一阵铁链的喧哗……
一个盼望出发
一个盼望到达
三
上述现象表明,判断一首诗是不是新诗中的格律诗,不能仅看诗人的诗歌主张,更要看这首诗是否具备格律基本特征。我认为要从视觉、听觉、知觉的角度来看待包括诗的段落结构排列、语言韵律节奏、诗句之间的各种关系等。具备这些特征,即使是主张自由体诗人的诗作,也应该被确认为格律体;不具备这些特征,即使是主张格律体诗人的诗作,也不能确认为格律体。
作者:
孙逐明
时间:
2014-3-29 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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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xdgls
众所周知,自唐代以后古体近体并行,优秀的诗人往往是两体都写的,喜欢写古体诗的人同样写近体诗,喜欢写近体诗的仍然写古体诗。两体都写不等于古体诗与近体诗没有客观的区分标准,古体诗与近体诗都押韵,笼而统之说它们都是有韵律的诗歌是不行的;主要区别在于是不是有规律地安排平仄音步。
同理,喜欢写自由体新诗的诗人不等于不写格律体新诗,喜欢写格律体新诗不等于不写自由诗新诗,优秀的诗人同样也是是两体都写的。两体都写不等于自由体新诗与格律体新诗没有客观的区分标准,笼而统之说它们都是有韵律的诗歌也是不行的。自闻一多起,卞之琳、何其芳、胡乔木……所有格律体名家都一致主张把音步或音顿是不是有规律运动当成区分两体的最基本的要求,无一例外。
作者:
诗酒自娱
时间:
2014-3-29 08:14
中国的古典诗歌都是格律诗,只不过格律规范有所区别罢了。
而这种区别是由不断发展、丰富、充实造成的。
有人以为古风是自由诗,这是完全错误的认识。
作者:
晓曲
时间:
2014-3-29 08:14
现今格律体新诗规范基本建立,再单纯的称押韵就是格律体新诗已脱离现实,青山兄应与时俱进了。只讲押韵而不管音步节奏对称的新诗只能是韵式新诗或别的称为;对于只承认押韵才是诗的群体来说,只顾押韵而不讲音步节奏对称的新诗就是自由诗。
作者:
诗酒自娱
时间:
2014-3-29 08:17
格律基本特征
是什么?这个问题应该说已经基本解决了。在这个基础上“自律”,写出来就是格律体新诗;因为诗情的需要,有可能偶合,同样可以写出格律体新诗(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
作者:
诗酒自娱
时间:
2014-3-30 21:10
晓曲所言极是!
作者:
xdgls
时间:
2014-3-31 12:25
晓曲兄好!
谢谢关注。与时俱进是对我们大家的共同要求。格律体新诗理论体系也有自己的局限性,我以为已沦入“非黑即白”的两元化理论框架。至少它无法解决“韵式新诗”的理论归属,也生硬地把“梁式十二行”归入自由诗,便显示了这种理论体系对于丰富多彩的创作实践的苍白无力。为什么不能跳出既定思维,换个角度思考一下呢?
作者:
晓曲
时间:
2014-3-31 14:44
晓曲兄好!
谢谢关注。与时俱进是对我们大家的共同要求。格律体新诗理论体系也有自己的局限性,我以为已沦 ...
xdgls 发表于 2014-3-31 12:25
青山兄,这段话正适合写给你自己思考。
当前新诗形式分类十分清晰,我们不排斥任何诗体形式。你自己可以不认同现今基本定型的格律体新诗,但你已无法改变这个群体广泛的认同与创作实践。你硬把梁老师牵扯进来,并置于争论之中,毫无意义。我个人十分敬重梁老师的诗学精神,他也是我永远学习的老师,但这并无法改变我要把他不是格律体新诗的部分硬塞进格律体新诗里面。你有保留你观点的权利,我也无需与你论辩。
作者:
xdgls
时间:
2014-3-31 18:25
晓曲兄好!
您的说法是错误的。
1、 我也无意与兄进行辩论。
2、 也并不是我硬把梁老师牵扯进来,并置于争论之中。我原来只是在这里转发了一篇梁老师的《关于12行诗的絮语》,因为里面有梁老师关于新格律的一些观点。是大家后来纷纷发表议论,并写专文。然后我才发表自己的表达看法的文章,怎么能够说成是我“硬把梁老师牵扯进来,并置于争论之中”?
3、 况且梁老师认为“我笔下的12行诗,则具有结构有序、节律鲜明、大致押韵等特点,是对自由诗向精短方向和格律、半格律倾向的双重努力,是以定行为特征、介乎自由诗与现代格律诗(或称格律体新诗)之间的一种半格律诗体。”他的观点具有普遍性与代表性。我觉得我转发过来供大家阅读,并发表自己的一点看法,应该是没有错误的吧。
4、 我说这种理论有自己的局限性,也并非不认同现今基本定型的格律体新诗,恰恰相反,我在分析新格律诗时也时常用到三分法中的基本理论,但运用这种理论也并不意味着它是完美无缺的。我说它有局限性也并不意味着我要完全否定并试图改变这个群体广泛的认同与创作实践。
5、 相反,我认为当今诗坛,东方诗风、格律体新诗、中国韵律诗歌网、世界汉诗协会、中国现代格律诗学会等都是创研新格律诗的主要组成部分,东方诗风、格律体新诗的三分法理论体系在处理新诗格律分类方面是卓有成效的,整个群体在推动新时期新诗格律诗运动中的成绩也是卓著的。尽管如此,也并不意味这种理论是唯一的,是完美无缺的。
我想换个角度看问题,并不意味着否定这种理论体系。
作者:
诗酒自娱
时间:
2014-3-31 19:18
新诗绝不是非白即黑,在自由体与格律体之间确实存在着一种“中间地带”,即半格律体或半自由体。
格律因素更多些的便是准格律体。
但是认定格律体必须采取从严的标准,否则就会抹杀二者的界限,从而造成无所依傍的状况。
任何事物,都有质的规定性。守不住界限,就会前功尽弃。
作者:
诗酒自娱
时间:
2014-3-31 19:24
至于“韵式新诗”根本不具备科学性,只是把新诗简单地毫不费力地划分为押韵与无韵两个部分就万事大吉,
实际上把格律体新诗“并吞”了,使其不能凸显其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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