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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黄杲炘:《诗未必不可译》 [打印本页]

作者: 诗酒自娱    时间: 2014-5-18 09:13     标题: 黄杲炘:《诗未必不可译》


转载者言:黄杲炘先生是著名英语诗歌翻译家,践行以格律诗译格律诗理念,成就卓著。特转载此文,以广传布。



2013年5月2日《文学报》上读到黄东成先生的《诗歌翻译存疑》,文中“开门见山地直白”提出“诗歌能翻译吗?”这个“老问题”,答案是:“对此我是持否定态度的。”黄先生认为“诗是不好翻译的”,因此向外国诗人朗诵自己作品时,他建议“不懂汉语的外国诗人朋友,请只管听我朗诵时的语气和表达的情绪,至于内容,大家手里都有诗集在,可以适当翻阅对照”。

这事至少说明,诗必须翻译,因为光听“朗诵时的语气和表达的情绪”不够,需“翻阅对照”译文。所以尽管鲁迅说过“译诗真是吃力不讨好的事”,诗还在译,译诗不断出版,比创作诗似乎印得多也出得热闹(如去年和今年外研社出的英汉对照诗集就有二十本)。当然,问题是译得是否到位?如果不到位,又不能因“吃力不讨好”而获得谅解,那么是否能改进?而如果能改进,现在就断言不好译是否为时过早?

黄先生文中没有举例,不知道他写的什么诗,但他认为诗都不可译。我根据自己实践,认为未必如此,但考虑到篇幅,只能以短诗为例。下面是两首著名英国“对句”与拙译:1)蒲柏(1688—1744)为大科学家牛顿拟的墓铭,2)吉卜林为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士兵戏拟的墓铭(让其委婉自述因怕死而被处决之事):

Nature and Nature’s laws lay hid in night:

God said, Let Newton be! and all was light.

I could not look on Death, which being known,

Men led me to him, blindfold and alone.

自然、自然法则在黑夜中隐藏;

神说要有牛顿!就全都有了光。

我未能面对死神,人们一觉察,

便蒙住我眼睛,单送我去见他。

译文反映了原作内容与格律形式:押尾韵,以十二字五顿译原作十音节五音步诗行。此外,第一首第一行也像原作多用双声字反映原作头韵;第二行中蒲柏套用人们熟悉的《旧约全书·创世记》一章三节句式:God said, Let there be light: and there was light,译文中也用汉译《圣经》相应句式:“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

类似例子很多,但凭这两个已可证明,诗未必不可译,至少英诗汉译有可能较准确反映原作内容、格律形式和诗意。在我看来,这就是译者要追求的“原诗的原汁原味”。

译者只能译他在原作中看到和意会到的东西,意会不到的自然译不出。但如果向译者指明,可促使其进一步考虑,深挖掘汉语潜力,让译诗更准确反映原作,甚至“逼真”。事实上,一百多年来的英诗汉译,正是在实践中一步步这样发展的。



钱钟书先生《围城》第七章讲到范小姐,引用了“美国人名言”:

Men never make passes

At girls wearing glasses.

但注释中未译成对句,而译为“男人不向戴眼镜的女人调情”。同样,《槐聚诗存》中谈到“英译波斯醹醅雅(Rubáiyát)颂酒之名篇”第十二首时,也译成散文:“坐树荫下、得少面包、酒一瓯、诗一卷、有美一人如卿者为侣(and thou)、虽旷野乎、可作天堂观”,而该诗原文是一首反映原作东方韵式的菲茨杰拉德“柔巴依”:

A Book of Verses underneath the Bough,

A Jug of Wine, a loaf of Bread—and Thou

  Beside me singing in the Wilderness—

Oh, Wilderness were Paradise enow!

我曾觉得奇怪:钱先生的学养可说是最理想的译者,译此两首诗易如反掌,为什么译成散文?后来想到钱先生《汉译第一首英语诗<人生颂>及有关二三事》中所言:关于译诗问题,近代两位诗人讲得最干脆。弗罗斯脱(Robert Frost)给诗下了定义:诗就是“在翻译中丧失掉的东西”(What gets lost in translation)。摩尔根斯特恩(Christian Morgenstern)认为诗歌翻译“只分坏和次坏的两种”(Es gibt nur schlechte Uebersetzungen und weniger schlechte),也就是说,不是更坏的,就是坏的。一个译本以诗而论,也许不失为好“诗”,但作为原诗的复制,它终不免是坏“译”。

这让我明白了钱先生为什么仅以散文译出原诗含意却未译成诗。我想这表明他的一丝不苟:在他认为没有合适形式容纳内容前,宁可译成散文。我们当然没这种顾虑,是坏译可以修改,即使改不好,也可为译诗增添经验。下面是对这两首诗的拙译:

姑娘一戴眼镜,

男人不来调情。

开花结果的树枝下,一卷诗章,

一小方面包,一大钟美酒佳酿——

  身旁还有你,歌唱在这荒漠里——

啊,荒漠里,这可够得上是天堂!

我想知道,这两首英语原作若出自黄先生,这译文能否通过,若通不过,未“译出原诗的原汁原味”,那么问题在哪里?要怎样才算原汁原味?我想,这方面讨论有助于廓清译诗的一些基本问题。

可补充的是,钱先生所引“美国人名言”与美国女作家帕克 (1893—1967)的作品News Item相像,不知道两者究竟是何关系。下面是帕克对句的原文:

Men seldom make passes

At girls who wear glasses.

两种文字很接近,也都合律。但never换成seldom后,译文需作相应调整,例如:

姑娘如果戴眼镜,

男人难得来调情。

译文仍为三顿行,却多出一字,而且尽管保留了原译的行中韵“戴、来”,还让诗行中有了“姑、果”和“男、难”这样的双声和双声叠韵,读起来却似乎没有“美国人名言”的译文“干脆”,但原作的内容与特点大概可算译出来了。由此也可看出,译诗中会有“碰巧”的情形,一首诗碰得巧可以译得比较满意,碰得不巧就糟蹋了。当然,如果这首诗能够有幸碰上高手,那么即使小试牛刀也肯定大有可观。

另一方面我也想,译诗会发展,钱先生对译诗的看法或许也会变化?因为后来看到钱先生收到境外“醹醅雅”译本的赠书,在回信中称赞“译诗雅贴比美Fitzgerald原译”;另外,钱先生的夫人杨绛先生也有译诗(很巧,该诗原作的格律与“柔巴依”仅韵式有所不同,为abab,而非aaxa):

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

我爱大自然,其次就是艺术;

我双手烤着生命之火取暖;

火萎了,我也准备走了。



上面提到Frost和Morgenstern的断言,应该说,既然这么讲,他们的诗大概更难翻译。这里就来看他们的短诗。先看前者以音义结合著称的对句The Span of Life:

The old dog barks backward without getting up.

I can remember when he was a pup.

这老犬只转头叫了叫,没站起。

它幼时那模样,还在我记忆里。

原作两行诗音节数有异,但都构成抑抑扬格四音步诗行(第一音步都不完整)。第一行前半的发音有意做得读来不顺,以“显示”老犬回头叫叫也费劲的龙钟之态;第二行的发音则轻快流畅,让人觉得时光流逝之快。这就像蒲柏所说:“得让音韵听来像意义的回声”。而整齐的四顿行译文反映了原作的格律与内容,且第一行前半以连续几个第三声的字来配合老犬转头之难,还安排两个“叫”来反映原作b打头的两个词,同样做到了原作那样的音义结合。

一般来说,译诗中容易“丧失掉的东西”就是这种音义结合,所以黄先生要人家听他朗诵的“语气”。由上面例子看,只要译者能意会到,还是有可能反映的。

下面再看Morgenstern的“像形诗”Die Trichter原作及译文《漏斗》:

Zwei Trichter wandeln durch die Nacht.

Durch ihres Rumpfs verengten Schacht

fliesst weisses Mondlicht

still und heiter

auf ihren

Waldweg

u. s.

  w.

有两只漏斗行走在夜色中。

从它们俩身上变窄的细筒

          洒下了银白色的月光

            又宁静又清朗地

              照着它们的

                林间路

                  等

                  等

这首诗形义结合明显,汉译更易反映,而且译文解决了原作中“诗行度量单位”不统一问题,比原作合理——但是,前一译文是“整齐的三字顿”对句,后一译文的“度量单位”又比原作合理,会被认为不是“原作的原汁原味”吗?如果会,要改并不难。



上面原诗的作者都已去世,即使在世,也不懂中文,无法对译文是好诗坏译之类的问题表态。但我有个特殊经历,曾同原诗作者就诗是否可译问题发生“对峙”,结果以翻译他的诗来验证彼此的观点。

“文革”中我同弟弟都在工厂做工,既不需学技术,业余时间他就练习写英语诗,我则练习译诗。但后来有了分歧:我认为他连VOA和BBC都没听过,怎么写英语诗?所以希望他也译诗,彼此有个伴;但他认为诗是不能译的,理由是他构思的英语诗句连自己都无法译成满意汉语。我说他能用英语写出的,一定也能用中文译出,译不出是他中文有问题;他说我的中文也就他那点水平。反正谁也说服不了谁。最后决定:他拿出一首自己的诗,我译给他看:通得过就是可译,通不过就是不可译。

过了一阵他拿来他的四季组诗Nature, Men and Life,我看了暗暗叫苦,因为没想到他写的是这种莎士比亚式十四行诗,而当时这种诗我几乎没译过。但是大话说出了口,只能硬着头皮译,而且要尽可能不留破绽,以免被他挑剔。幸好正工伤在家,有时间反复修改,结果,译文完全得到认可。下面是组诗第一首《春》的原文和拙译:

Upon the hillock green, near th’ old oak tree,

Idly we lounged in th’ drowsy balmy air,

While lazily the tickling languid breeze

Caressed our faces, gently ruffled your hair.

The rolling fertile fields stretched like a lawn,

Peaceful and calm, without a trace of strife.

We murmured with a mellow breath deep-drawn:

“Precious is life! How wonderful is life!”

’Tis true, you loving hearts of youthful mirth,

For where could be the lad or lass to whom,

More wonderful is something on the earth,

When life is in its first sweet burst of bloom,

And nature, all her beauties in arrays,

Before the dazzled yearning eyes displays?

青山上空气芬芳催人入梦乡,

傍着老橡树我们懒散地躺下,

慵倦无力的柔风在呵人作痒——

轻拂起你发丝,抚弄我们脸颊;

眼前,草地般的沃野绵延起伏,

宁静安谧,没一点纷争的痕迹;

我们深吸着甘美的空气,低呼:

“生命是多么珍贵!多么神奇!”

是啊,充满爱和青春欢乐的心!

当生命之花第一次怒放呈艳,

大自然又处处展现色色美景,

哪里会有这样的姑娘或少年:

他们被美所迷的渴望眼睛里,

世上会有别的比生活更神奇?

当然,黄杲昶不是诗人,他的认可在有些人看来或许无足轻重,但Frost毕竟没说过只有诗人写的才是诗。而在1987年,这首《春》同组诗中其他的诗发表于美国诗协的《美国诗集》,所以算作诗应无问题。



    现在看来,当时我在这件事上也有片面之处,诗毕竟是有不可译的,或者说,极其难译,例如对句On Cardinal Wolsey:

Begot by Butchers, but by Bishops bred,

How high his honour holds his haughty head!

每行诗中,各词首字母一样,怎么译?幸而多数诗并不这样,或多或少是可译的,但究竟能译出多少却只有译了才知道,而且不同译者或所花时间不同等等会有不同结果。

另一方面,拙译也未必无懈可击,但黄杲昶没有吹毛求疵。因为他明白,译诗要求与写诗要求有所区别,能准确反映原作的内容和格律形式,传达原作的情绪和诗味就可。再说,以我当时一个初学者能译成这样,那么可以想象,译诗中纵有不尽人意之处,在高手笔下定可圆满解决。但是凭什么让高手挖空心思来翻译你的诗?

所以,既然诗必须要译,就译了再说,如果内容基本正确,总比光光听“语气”好,而且若对译文不满意可以修改,不译则没有可能改进,只能空谈。毕竟译诗与语言都在发展,而个人能力有限:我译不出,别人或许译得出;当今译不出的,以后可能译得出;这种文字译不出,换一种文字说不定能译出。有些诗千年之前肯定译不出,如今不也在译?问题是,这些诗要让现代人仍感兴趣,才会找有可能译的去译。

所以我觉得,与其断言诗不可译,给译诗泼冷水(甚至让人误解:既然诗不可译,那么怎么译都可以),不妨看看翻译是否尽了力,提提不足之处,以利改进。也希望对译诗的要求是合情合理的“原诗的原汁原味”,因为众口难调:喜欢五七言的就说这种译诗“诗味寡淡”,而喜欢自由的又称之为“呆板、不灵动”。

作者: 凤舞    时间: 2014-5-19 08:54

译诗需要对两种文字的精通,对两种文化的精通,对诗歌鉴赏的精通。
作者: 曲径通幽    时间: 2014-6-9 22:45

世上无难事,只要努力任何困难都会攻克的,译诗也如此。
谢谢老师,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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