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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诗酒自误” [打印本页]

作者: 诗酒自娱    时间: 2014-10-3 09:02     标题: “诗酒自误”

   ——笔误引起的联想
    紫光兄对9月29日在杨家坪中学举行的金秋诗歌朗诵会作了图文并茂的报道。看了青木之灵的跟帖,知道他改正了原文的三处笔误(他是管理员,有权这样操作),都是把我的网名“诗酒自娱”写成诗酒自“误”了,不禁莞尔。心想诗酒自误也不错呀!
    因酒误事是铁案,永远翻不了。一贯好酒贪杯,误事难免。为此闹过不少笑话,在朋友圈内广为流传,作为雅谑之资。吕进先生就写过《饮者余见》一文,写了我三件酒事,还收入了他的文集呢。
    因诗又怎么误事呢?我一贯宣称“爱诗的人是有福的”,事实也是如此。但是在那文字狱盛行的年代,一不小心,就会因诗误事,甚至误了大事。小则挨批,大则带来牢狱之灾,甚至杀身之祸。所幸这样的日子一去不返了。现在想起来还令人不寒而栗呀!史有“乌台诗案”,宋江题反诗的故事尽人皆知。“文革”当中,文字狱发展到极致,因诗而起的冤案恐怕难以统计吧。刚刚去世的张贤亮先生,不就是因为一首《大风歌》,21岁就当了右派,劳改了20多年吗?
    说到我自己,确实也曾因诗大“误”呢。那是遥远的1958年,我和几位学友因为热爱文艺(我则主要爱诗)就被目为个人主义严重而挨批,又因为接触较多,毕业时竟被打成“反动小集团”,包括我在内有三人没能正常分配,整个人生的道路都遭到干扰,被迫改变(详见《“启明”四友嗟叹录》,搜索可得)。当然,也因为有诗陪伴,成为我后来人生道路得以良性扭转的重要原因(当然不是唯一的原因,小而言之,对我来说,其原因还有亲情,友情;大而言之,则是强大的时势)。
这些年来,常听有人侈谈“灾难可以转化为财富”云云。对此,我是极为反感的!即就“反右”而言,固然不乏平反之后,才情焕发,成绩斐然者,然而那些难堪非人折磨而未尽天年的冤魂几多?平反后,垂垂老矣,身心俱疲,一事无成者又有多少?持此论者,愿意也亲身体验一下那“转化”的过程吗?
写道这里,突然联想到一个题外的意思:如果把“诗酒自误”再错成“诗酒自悟”,也不是没有道理呢。就不再细说了。
   

作者: 海棠依旧    时间: 2014-10-3 18:24

呵呵,我一看到这个笔误就忍不住想笑,确实如老师所言,酒误了些事,现在健康为重,师母控制是有道理的。诗酒自悟又上升了一个境界,了不起呢
作者: 人到中年    时间: 2014-10-3 19:15

回复 2# 海棠依旧

“诗酒自悟”!
    看来老姐要继续“误”下去——本为“诗酒自娱”,不料“诗酒自误”,认识到诗酒之误,即“悟”爱好亦须有度,惟可自娱自乐,不可沉醉,终归悠然“自娱”。看来此三字循环而生,竟成道理。
作者: 徐树爱    时间: 2014-10-3 20:46

呵呵呵,先是诗酒自误,然后诗酒自悟,然后才是诗酒自娱啊。此乃三境界也。
作者: 诗酒自娱    时间: 2014-10-4 07:24

回复 4# 徐树爱

——引申得好啊!
作者: 青木之灵    时间: 2014-10-4 20:03

以自误而致自悟,再至自娱,演绎了人生的精彩。
该“误”还得“误”,还可悟,要紧的是还得娱。呵呵!

作者: 浮云    时间: 2014-10-17 23:54

哈哈,我到感觉,这误,误得好呀!这基本上是当前不少人,对诗、对酒的共识人。
诚所谓,责之切,爱之深呵
作者: 水若寒    时间: 2014-10-22 09:07

哈哈,诗兄老师妙语连珠,文采斐然,欣赏欣赏!
还是喜欢诗酒自娱,一个娱字包罗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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