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长天空的身影 拉阔了印象中的伤痕 雨从一个黑夜中展开了屠戮 山溪流水的呼吸依然急速
枯黑泥土渗出了 红色的水 黑人啊 你也是流着鲜红的血 时代的烙印 将你们放在底层 泪水永远洗不干净眼睛的光明 无数肮脏的脚 踩在你们的皮层
树上滴下了一场 没有破坏的战争 那滴落地的水声 响起了人猿痛苦的哀鸣
上帝的泪水 洗净黑色外层 颓废的躯壳无法隐藏 金色的心 温暖的太阳 闪着光辉的信仰 释放了歧视监禁的智慧 黑夜中的乌鸦 换上黎明的衣裳 眼睛透着明亮 这是雨后新的光芒
初搞
读过之后,颇多地方,有些不解。
明日再读。
呵呵,希望老师读懂.在下面引荐一首很好的诗歌.
雨
突然间黄昏变得明亮 因为此刻正有细雨在落下 或曾经落下。下雨 无疑是在过去发生的一件事
谁听见雨落下 谁就回想起 那个时候 幸福的命运向他呈现了 一朵叫玫瑰的花 和它奇妙的 鲜红的色彩。
这蒙住了窗玻璃的细雨 必将在被遗弃的郊外 在某个不复存在的庭院里洗亮
架上的黑葡萄。潮湿的幕色 带给我一个声音 我渴望的声音 我的父亲回来了 他没有死去。
前天闲读的时候,知道在解放前有的人曾经说:“诗人写诗,是不得不写,至于谁要是因为吃了这果实而死掉,只能怪他吃错了果子,不关诗人什么事。”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在心里是赞同这句话的,以为他说的是对的。不料,接着读下去,有人反驳到:“不能吃的毒果子虽会有人误食,但根本的下场却是被人砍伐”(反驳的原文不是这样说的,但理解后的意思是这样,我没有照搬原文)。
写诗的时候,也会有人说:“我写东西是不得不写,至于谁要是看不懂,诗人不能负责”。但把诗帖出来就是为了给人看的,楼主的这篇太杂了,思路瞬息万变,都收在诗里了。写东西,可以将次要的舍去,取最强烈最能震撼人心的部分。
读是读懂了一些,但还是觉得深奥。
感觉第二首的语言和诗思更为自然和流畅一些,而且结尾有些出人意料。 个人之见,就翻译过来的外国诗而言,质量远不及中国本土的诗歌。哪怕是翻译得最成功最出名的那首“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若放在五言的唐诗里可能也发不出多少光芒出来。
十分看好沧海的评论,特别是第二段。
呵呵.关于第首.起先.我也不知道是谁写的,只是看到的时候,实在被吸引了.无法.我只知道是外国的作品,结果把它转载到一个论坛.有一个斑竹作了一个回帖,顺道,我也把它贴过来,请不要介意.
新一代君给大家推荐了一首好诗,为了更翔实,苍山又搜集了这么一篇评论博尔赫斯的文章,现转录如下:
2002年的一个上午或下午,在一本叫《盛世摇滚》的册子(实在不好意思说它是杂志)里,我第一次读到这个句子:突然间黄昏变得明亮。我的眼前、额后突然出现了一扇敞开的窗户,金黄的光线涌进,迅速地淹没了窗框,中央甚至亮得让人睁不开眼睛,仿佛有天使正在飞来。当影像暗淡后,我再读下去:因为此刻正有细雨在落下/或曾经落下。下雨/无疑是在过去发生的一件事。接着,我知道这首诗叫《雨》,作者叫博尔赫斯。 为了缓一缓克制不住的、越来越矫揉造作的语调,我把整首诗都抄下来吧: 雨 突然间黄昏变得明亮 因为此刻正有细雨在落下。 或曾经落下。下雨 无疑是在过去发生的一件事。 谁听见雨落下,谁就回想起 那个时候,幸福的命运向他呈现了 一朵叫做玫瑰的花 和它奇妙的,鲜红的色彩。 这蒙住了窗玻璃的细雨 必将在被遗弃的郊外 在某个不复存在的庭院里洗亮 架上的黑葡萄。潮湿的暮色 带给我一个声音,我渴望的声音, 我的父亲回来了,他没有死去。 译者陈东飙。此后,每次我读到这首诗、读到第一句,甚至只是在心里默念这一句,那一扇明亮的窗户就会猛地敞开,把我淹没在幸福的眩晕中。不错,我使用了一个严重的词:幸福,但这是实情。这种因文本带来的幻觉与幸福,我在其他作家那里还未体验过。再后来,知道了博尔赫斯是盲人,我脑海中便慢慢地、固执地出现了一名坐在黑葡萄架(某个不复存在的庭院里)下的老人的形象,并且相信,每一次读到这首诗,就是他睁开了混浊不清的眼睛的时刻,那向我突然敞开的炫目的光亮,正也是他眼里的那一片“老虎的金黄”。而他自身也淹没在这片浩大与幸福的金黄中。 我想起了作家的另一首诗,也是用名词作题目,并且这名词曾在《雨》中出现。容许我对上文作一点更正吗?事实上,在《盛世摇滚》读到的那首博尔赫斯的诗并 不是《雨》,而是这一首:《玫瑰》,至于它是我读到的第一首博尔赫斯的诗,那倒没错。 玫瑰 玫瑰, 在我歌唱以外的,不谢的玫瑰, 那盛开的,芬芳的, 深夜里黑暗花园的玫瑰, 每一夜,每一座花园里的, 通过炼金术从细小的 灰烬里再生的玫瑰, 波斯人和亚里斯多德的玫瑰, 那永远独一无二的, 永远是玫瑰中的玫瑰, 年青的柏拉图式花朵, 在我歌唱以外的,炽热而盲目的玫瑰, 那不可企及的玫瑰。 还有,说我当时感觉到了巨大的震动和笼罩一切的幸福的声音,也没错。我曾专门把它打印出来,贴到书房的墙上。 回到“黄昏”。我始终把博尔赫斯与黄昏联系在一起,不只是因为《雨》的影响,也不是因为博尔赫斯的形象往往是以一名老人出现在世人面前(考虑到那句著名的“八九点钟的太阳”)。事实上,这是高贵的黄昏(他半仰起的头,两手交叉撑在乌黑的手杖上)、神秘的黄昏(眯起的眼睛看不清眼珠,它隐藏在眼皮下注视“老虎的……”)、尤其是:明亮的黄昏,一片金黄涌进,天使在那后面飞来。这意象,甚至使《玫瑰》中的“每一座花园”、“细小的灰烬”上柔软的阴影、每一片花瓣底下都蒙上“潮湿的暮色”,暮色的边缘是遥远的、明亮的黄昏在反光。 在这里,黄昏已不再是一个时间上的概念,它是一种注视,来自盲目者的另一双眼睛,就像那一双眼睛也曾降临到荷马和俄狄浦斯身上。他的头颅变得巨大,眼球凸起,指头按在眼皮上可感到血管也慢慢凸起,却没有跳动,他的颈骨僵硬,转动起来颇不自然,他努力向前倾着身体,嘴角的肌肉呆滞,他习惯于笑,但笑容也变得古怪起来,似乎向着被笑者的身后发出。一句话,他变成了一只大动物。为了支持自身的重量,为了支持另一双眼睛的注视,他不得不需要第三只脚。更直接地说,博尔赫斯的注视不只照亮了被注视之物(于是它们置身于明亮的黄昏并成为词),也照亮了注视被注视之物之物(比如我,当我默念“突然间黄昏变得明亮”),被注视之物也把黄昏明亮的光返照到他自身,把他淹没。他的轮廓在这光中模糊、扩散,直到光一层层积淀,并由之形成新的轮廓线。 这注视之所以会是黄昏,从生理上说,首先来自作家的眼疾。“老虎的金黄”在扩散,淹没事物自身的光线和轮廓,它甚至深入到事物内部,联结,使其中某个点放射明亮的色彩。此外,黄昏笼罩了博尔赫斯一生的主题:“生命、死亡、梦幻、书籍、循环与结束、空间与时间,而这一切又都可以归结为时间”(引自陈东飙为《博尔赫斯诗选》写的前言,《作为诗人的博尔赫斯》),有时我猜想,在平静地坐在窗前的时候,博尔赫斯或许会对这笼罩的温柔心存感激。作为一种时间的概念,黄昏联结白昼与黑夜,明亮中藏了惘惘的威胁;作为一种状态的概念,黄昏是无限运动中一个短暂、静止的时刻,事物停留在其中,却散发彻骨的孤独;但作为一个词,它的音调由低走高,是扬声,和前两项刚好互补,使局面趋于平衡、安静(这是西班牙文的情况。中文中,“黄昏”一次由高走低,简直是在前两项的背后推一把,更快地往下滑去。是以中国人言及黄昏,带的悲观色彩更多更浓)。闭上眼,仔细体味这个词,可以感觉到它是在向四周扩开,就像积在平地上的水。这就是了博尔赫斯的注视,缓慢却有力地淹没身边的事物。 也许,不是窗打开,光再涌进来,而是这一份高贵的、神秘的、明亮的光,推开了我眼前、额后的那扇窗(老式的窗框,不会装有防盗网)。博尔赫斯的黄昏,这样在我的身上打下了它的印记。也许我错了,并不是我因注视他所注视之物而获得注视,(在某种意义上说),我本来就置身于他的注视、他的黄昏之中。
下面是我的谢语
呵呵.厉害,你不说,我还不清楚作者是谁呢,啊,不该这样说,是不清楚作者是何人,我只知道是外国的一个诗人,.但我从不管谁,在我感觉上,读第一次读就深深地吸引住了,再次读,那种感觉,那种萌发的感情,并没有减少,反而又浓了些,到了第三次,一般我看到第三次,不管说错说对也好,是大致上明白的了,而读这首下去,那种悬念,仿佛又有了伸延.这是我少看到.是的.诗歌能做到这样的,而能把诗歌做到这样,那么他是成功的.谢谢苍山大哥
我是反对诗歌散化的。
看了众多的评语,忍不住也想说两句:首先,这样的诗我是不喜欢的,不管作者是否有名气或诗是否有名气。其次,我认为,不管诗的质量好坏,首先它是要让人读得懂的,且是多数人。这只是我的观点
再想说的是,诗好诗坏都当没有一个统标,按自己喜欢的去做就好。这好比听歌,有人喜欢听流行的,有人喜欢听经典的,你能说哪个就是好的,哪个就是不好的?胃口不同,不可强求。假使你想成为一名大人物,那就另当别论。
或者中国诗歌衰落是必然的.或者你们的风格更汪国真吧.以下是我在一个论坛发的,也把它发到这里
呵呵.容许小弟在这胡说几句.汪国真之所以能够异军突起,说是偶然也是必然吧。在诗坛日趋没落,诗人们都沉吟在自己的情绪里高深莫测的时候,汪国真确实带来了一股清新的空气。在诗越来越难懂的时候汪国真便以他的清丽,哲理,通俗很快的崛起了。很是风靡了几年。但汪诗是薄弱的,怎么说呢,就像一手流行歌曲。无论再怎么流行也不过几年罢了。因为他永远比不上那些真正的音乐,那些可以永垂不朽的世界名曲和交响乐没有追随流行而来的。诗也一样。诗歌是跟着时代进步的,没有人规定怎么写写成什么样才叫诗。可你所跟随的不仅仅是时代,而是你诗歌里的思想和文化内涵。有些诗之所以不朽,并不只因为他是一个时代的声音和怀念。关键还是内在的东西。你挖掘出来的是别人所注意不到的。一个诗人应该说和一个先知是很接近的。你只要能够抵达人的心灵,让人在下一个时代或是下下个时代在看你的诗的时候,都感觉能够产生共鸣。那么你所写的诗歌,也就是可以的了.就如炜云说自己是探索者.那么.觉得这首形似散文的诗好吗.诗有诗的语言体系.你如果写一种对于感悟,那么.,不必写成这样.当然.路的发展.只要走好,还是有理的.但在乎走出来的路,是到达哪个层次.由于时间的关系,我还不多说了,如果还有讨论,我会回来再看的.就此胡说了,.请不要见怪
虽然说不出好话,但也代表了自己的愚见.请大家指教.问好
是的,说到以前,我真很喜欢顾城.走顾城的风格.他意象使用的高超,非一般人所比.但真正看下去的时候,就发觉,顾城的确是弱了.他的弱.不体现在诗歌方面.而体现在他的诗歌.如果,我们没有仔细去研究顾城.单凭远和近.感觉等名作去看顾城,就显得幼稚.薄弱得很.当然.他的一代人.是我们无可否认的,.短诗之最.走这条路,.必然要坚持,永不放弃地走下去,而且,还要有天生对于诗歌的敏锐.可可
上面的是自己的愚见.请大家指导
指教不敢,谈谈我的看法吧。
说道流行音乐和古典音乐的关系,我们可以想一想中国或外国的通俗音乐和古典音乐(比如:贝多芬)。我们应该看到几点:1,通俗音乐的作品几乎都达不到贝多芬作品的高度 2,古典音乐是不带歌词的。3,古典音乐所占领的领域没有通俗音乐广大。4,作品的沉淀问题:在贝多芬时代,也同样有很多音乐家,他们也有谱曲,但他们的作品并没有流传下来。5,现在的优秀的通俗歌曲(好象更多的是被称为经典或老哥之类的)仍然广为传唱,并没有从人们的记忆里消失。考虑了以上的几点,是否就可以得出些结论呢?
我知道科技是进步的,哲学的进步同科技保持了一致。但这是否就说明人类的美学观点就也同一样的也需要进步呢?从我浅显的逻辑和美学还有心理学所知道的来看,虽然表象改变了,比如人们不再相信上帝(神),但人们的欣赏本质却没有改变。如同狗屎到了什么时候都不可能被当作饭一样。因此我们是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发展。
关于后现代的风格,我听倒过一个词“拼凑”。我觉得这是很切合准确的说法,而且这个词好象还是后现代中人自己说出的。对于西方的后现代思潮,我是不觉得对的,但以我现在浅薄的各科知识,我还不能对它做出本质的定位和评价。(这需要从很多学科入手,比如以上提到过的哲学逻辑学,哲学心理学,美学...我所知道的都只是皮毛而已)。但就我现在所可以了解的来看,譬如油画,到毕加索和后印象派的手里是发展的底线,再发展下去,就是现代,后现代派了,好象印象派还有物和人表现在画中,但是到了后现代,(最明显的是《启明星》)就已经没有具体的形象了。这样的作品是无法让观看者找到入口的。
问题太多了,建议一个一个解决。
说道流行音乐和古典音乐的关系,我们可以想一想中国或外国的通俗音乐和古典音乐(比如:贝多芬)。我们应该看到几点:1,通俗音乐的作品几乎都达不到贝多芬作品的高度 2,古典音乐是不带歌词的。3,古典音乐所占领的领域没有通俗音乐广大。4,作品的沉淀问题:在贝多芬时代,也同样有很多音乐家,他们也有谱曲,但他们的作品并没有流传下来。5,现在的优秀的通俗歌曲(好象更多的是被称为经典或老哥之类的)仍然广为传唱,并没有从人们的记忆里消失。考虑了以上的几点,是否就可以得出些结论呢?
就第一段,你说到通俗和古典的问题.这两个东西太大了.我们无法去把握.,因为我们不是大师,大家也是共同学习的.我们就从一个比较单一或单薄的角度说吧.古典是没歌词的.通俗是有歌词的.可以这样理解吗.如果不可以.下面的观点是废话.可以的.也就听听本人的观点.古典为何可以恒久,为何如此与人精神世界所融合.(当然也有人不喜欢)这就是它本身的特质,它没有词语.它没有外在的表达情感,它只有它内在的,也就我说的灵魂,或者精灵,.通过的.不是简单的接触,是直接与心灵所媒介,是深层的.(喜欢就喜欢,不喜欢就不喜欢).它一旦你所容入.那么它可以支持你精神上的需要,可作某种方面的需要.那么之于你.也就是给它所进入了当时的生活情绪,也可以成为生活的节奏.通俗的也有音乐啊,为什么不可以.说了通俗,也就是大众化了.它的音乐没有古典所严谨,所精细.它是一种情感突发的声音,你有这种情感,你当时就会被感触,过后,或者你会回味.但一旦久了,你会厌倦.因为它不耐听,不象古典,它没有比较完整的过程.然而,我觉得它比古典好些的是歌词,一首好的歌词,往往也会使人喜欢,感动的.因为它美.但是外在的,是浅显的.是一种临时萌发出来的情感.是靠这外在的事物所使人去接触它内在的,但.那音乐并不完整,最深也在表面的程度.这个,也涉及个每个人对音乐所认识与喜好.也就可以说,诗歌也体现一个人的素质与喜好.这些观点并不能说真确,既然说是探讨,也就看到什么,自己想到什么.,也就该直接说出来.
说到时代同期的人,这个体现一个人的人格魅力了.通俗的,只能说于生活表面.你去看,你去听.你就可以找到你所需要明白的.但古典的,就是生活内在的.你只有去感受,你才能体会.所以.不管同时期出过什么.尽管大家也是平等.,但到最后,他作品的精神思想是最重要的.亚于任何一切.这个就可以体现到顾城杀妻子之后,把他们美好的精神世界,带给你罪与罚.
通俗便于记忆,便于容易让人所接受.在这里,当然也会给人当作经典.所以,我无法说它在哪个时期会比古典,经典(真正的音乐)所逊色.但,它会随着时间而变淡的,.因为它可被复制,被人通过基础.改过,也会产生另一种让人喜欢的音乐.歌词.但真正的音乐(古典)是无法被复制的,它是唯一的,它是哪个人精神的代表,对哪个时代的感受.
对第一段的观点,就胡说到这里.很多可以是谬误.请大家不要见怪
我知道科技是进步的,哲学的进步同科技保持了一致。但这是否就说明人类的美学观点就也同一样的也需要进步呢?从我浅显的逻辑和美学还有心理学所知道的来看,虽然表象改变了,比如人们不再相信上帝(神),但人们的欣赏本质却没有改变。如同狗屎到了什么时候都不可能被当作饭一样。因此我们是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发展。
这个我就不能说什么了.这也处于我自己本身没有知识可言.人们本质不变,但追求是变了.我们不能从一个角度所说的.就如人一开始思想是单纯的,.容易满足的.为何长大后.思想就复杂了,人的追求为何就高了.甚至不满呢.这个观点忽略了另一面了.就如你所说的继承前人,也就是传统,这个当然好,但不会一成不变.还记得牛顿最后,既然提倡神学,这能说什么呢.其实,人也是有个精神支柱的.法论功.为何可以这样疯狂一时.人们在这个所谓科学的年代.越来越颓废了.他们需要一个精神支柱维持他们的生命.所以.上面的观点是单一的,而我这个观点也是单一的.还请沧海或者其他老师,能够帮忙赐教一下
“古典是没歌词的.通俗是有歌词的”
不可以这么理解。
还有作品永恒性的问题,也不能简单地如你所说。但范围太大了,在论坛上恐怕说不清楚,只会越说越乱,可以先存下来。等我们都丰富一些后再找个机会讨论。
还有是音乐的语言并不能等同于文学的语言,所接受的途径是不一样的,音乐家对音乐的把握显然更有发言权,而我们不能把音乐语言和文字语言等同后再做比较。这些也可以留给以后来解决。
“就如人一开始思想是单纯的,.容易满足的.为何长大后.思想就复杂了,人的追求为何就高了.甚至不满呢.”
关于这点,马克思在谈文艺的时候说过,艺术是使人想起童年,而童年的天真是很美好的。他的观点我不同意。如果这是成立的话,那么在科技发达的今天,我们是不需要文艺的。
你在这里,将人的物质欲望同人的追求混同了。小时侯我们可能一块糖就可以满足,长大了就不会对一块糖多么渴求。这是真实的,但精神追求并不是物质欲望。《懒惰哲学》丛书你有没有读过?里面有一则是一个渔夫和一个游客的对话,虽然不能直接回答你的问题,但可以给你些启迪。精神世界不能脱离物质,但也并不和物质等一。并不是物质拥有的越多精神世界也就越充实。因此,你的这个例证是不能成立的,也是不能做为问题来讨论的。
我个人是认为精神的追求虽各有不同,但实际上是谁也没有能够真正圆满的。小时侯我们没有精神追求,等我们接触了社会后,我们又会迷惘而找不到精神的目标,等我们终于幸运地找到了,在前进的路上还会不断被阻隔,有的会回头,有的就死在半途,最后能坚持走下去并最终到达的其实是没多少的。
至于精神追求到底是什么?我还没搞清。
“这个观点忽略了另一面了.就如你所说的继承前人,也就是传统,这个当然好,但不会一成不变.”
我的意思是审美的本质没有变,你误会我的意思了。
“其实,人也是有个精神支柱的.法论功.为何可以这样疯狂一时.人们在这个所谓科学的年代.越来越颓废了.他们需要一个精神支柱维持他们的生命.所以.上面的观点是单一的,而我这个观点也是单一的.”
法轮功的猖獗是与我们中国千年封建传统有关系的,在这些传统思想里,是有所谓超越人类的另一种人存在的,而这些,仅仅用几十年的时间是不可能从广大人民的大脑里清除干净的。这可以通过教育的普及来达到,不需要过分担心。还记得在报纸上一位体育明星指着自己的妻子说“她有旺夫相”。这就是这种不良思想的残留,归根是因为还有很多人相信宿命论。
不过你指出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就是人民的精神世界的空虚。在现代商品社会里,财富成了人们唯一的追求,爱情,友情,亲情,都在很多人的大脑里消失了。利益的得失笼罩着整个世界,犹如迷雾,在这漆黑的雾里,看不清生命是很正常的,虽然我常常感到痛心。但请你相信,在不用几百年的时间里,这个矛盾就会成为社会最重要的矛盾,而取代现在的饥饿和贫困。到那时,人类就会解决这问题。人类是进步着的,我坚信这点。
最后想起了一句话,“在一个密封的铁屋里酣睡着的人们,其中的先醒来的人,虽然要比其他人痛苦,但只要醒了,就有希望打破铁屋”。
我们更象是闲聊,这样很好啊,随便找到话题,提问和回答,反提问和回答。这样,我们都可以由此来理顺自己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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