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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05年的某一天 [打印本页]

作者: 梦飘飘    时间: 2005-12-28 19:29     标题: [原创]05年的某一天

05年的某一天 我害怕对你说再见 说了就再也看不到 那张熟悉的笑脸

05年的某一天 我的眼泪像断了线 满脑子都是走了算 走了你可怎么办

05年的那一天 万念俱灰在一瞬间 我盯着钢柱直发呆 想问头颅谁更坚

那一天那一天 月亮比往常升得慢 一个人傻傻地哭喊 黑夜快来做我伴

05年的那一天 想起来心就特别酸 我并不是真的喜欢 一个人独自走远

(不知合不合律,羞答答的来了:))请老师们斧正哈,先谢着。)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2-28 20:48:14编辑过]


作者: 秋水涟滟    时间: 2005-12-28 21:34

完全合律。飘飘好像还没有写过这么自觉的格律诗。此首看起来并不象生手。不仅合律,而且婉转自然,意韵颇佳,也能自觉的押韵了。是对当年情绪的一种回味吧?推。
作者: 诗酒自娱    时间: 2005-12-28 21:38

同意秋水意见。可喜。

委婉动人。但是要了解你那段经历才能更理解此诗。


作者: 微斋先生    时间: 2005-12-29 16:42

这首凸型对称式的三音步诗,把飘飘的离情别绪表现的淋漓尽致。第一、二段写临别前心情,“害怕”正是心中不愿分别而不得不别的矛盾,而说了“再见”就意味着“再也看不到”对方的“笑脸”;在“眼泪像断了线”的痛苦中,终于下了“走了算”的决心,但仍情丝缠绵,牵挂着我“走了你可怎么办”。第三段写分手时“万念俱灰”的那“一瞬间”,“钢柱”与“头颅”比“谁更坚”的比喻,正是当时痛不欲生的情景的描写。第四段写别后孤独的心境,呼唤“黑夜快来做我伴”,正是想让“黑夜”驱走白天离别的记忆;可是这种记忆,诗人越是想要驱走它,它就愈加强烈地保留在脑海中,也就愈加增强了诗的感染力。末段是此后深思,痛定思痛,“心酸”之余,表白了那次别离的无奈。“我并不是真的喜欢/一个人独自走远”;那么,既然不喜欢,那又为什么偏要“独自走远”呢?余味深长,就留待读者深思了。诗的音韵和谐,味浓意永,是一首很规范的格律诗。只是,今后在构思新作时,如果结构再精练些,语言再含蓄些,就会更好了。另外,这首诗第三段首句“那一天那一天”与另外几段首句不协调,应就用每段首句重复的“05年的那一天”为好,没有必要另换词句。


作者: 羽妃    时间: 2005-12-29 17:32

拍拍!


作者: 梦飘飘    时间: 2005-12-30 15:28

以下是引用微斋先生在2005-12-29 16:42:19的发言: 这首凸型对称式的三音步诗,把飘飘的离情别绪表现的淋漓尽致。第一、二段写临别前心情,“害怕”正是心中不愿分别而不得不别的矛盾,而说了“再见”就意味着“再也看不到”对方的“笑脸”;在“眼泪像断了线”的痛苦中,终于下了“走了算”的决心,但仍情丝缠绵,牵挂着我“走了你可怎么办”。第三段写分手时“万念俱灰”的那“一瞬间”,“钢柱”与“头颅”比“谁更坚”的比喻,正是当时痛不欲生的情景的描写。第四段写别后孤独的心境,呼唤“黑夜快来做我伴”,正是想让“黑夜”驱走白天离别的记忆;可是这种记忆,诗人越是想要驱走它,它就愈加强烈地保留在脑海中,也就愈加增强了诗的感染力。末段是此后深思,痛定思痛,“心酸”之余,表白了那次别离的无奈。“我并不是真的喜欢/一个人独自走远”;那么,既然不喜欢,那又为什么偏要“独自走远”呢?余味深长,就留待读者深思了。诗的音韵和谐,味浓意永,是一首很规范的格律诗。只是,今后在构思新作时,如果结构再精练些,语言再含蓄些,就会更好了。另外,这首诗第三段首句“那一天那一天”与另外几段首句不协调,应就用每段首句重复的“05年的那一天”为好,没有必要另换词句。

谢谢微先生如此费心的点评,感激万分。您如此解读,也是另一种收获。“那一天那一天”我原是想加强语气强调那一天实在难忘,看来,要合律,还得不能太情绪化了哦。再次谢谢,问好!
作者: 秋水涟滟    时间: 2005-12-30 17:13

可按微斋意见修改,此诗精了。
作者: 诗酒自娱    时间: 2005-12-30 17:45

我想,飘飘是抒写自己一段非常独特的感情历程。

照微斋这样理解,使之具有了普适性,也毫不勉强。


作者: 诗酒自娱    时间: 2005-12-30 17:47

结尾还是变一下好,还原为“那一天啊那一天”。
作者: 梦飘飘    时间: 2005-12-30 23:36

谢秋不兄鼓励。

诗兄所言正合我意:))握手!只是想要合合那个格律,就硬是不知取舍了:))


作者: 微斋先生    时间: 2005-12-31 15:59

飘飘:如你珍爱“那一天啊那一天”这句,也应放在最后一段(也即诗酒兄所说"结尾还是变一下好"),起深化作用;如放在中间倒数第二段,就显得不太规范了.请酌!
作者: 梦飘飘    时间: 2005-12-31 17:46

好!听取意见。我在投稿那边改正过来:))都言哥们不谢,我就不谢了:))
作者: 唐古拉山风语者    时间: 2005-12-31 21:00

微斋兄的评论,让人叹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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