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留长发 想离你 近些 再近些
眉是蚕 日夜抽丝 成茧 裹住回忆 不许看
眼睛是湖水 倒映出的 不是垂柳、碧桃 是成林的 相思树
不幸 患上特异性鼻炎 对微风、小雨过敏 还有你的停顿、迟疑
嘴唇干裂 舌头是雨刷 来回翻看着 以往的 一幕 又一幕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2-27 12:31:50编辑过]
没看懂[em04]
觉得比喻缺乏合理性。
感同凤版..
想象很奇特啊!
我只觉得第一节不解。
发长易揪,自然近了。:)
时有奇思,是浅的特色。欣赏。
我们的坛子过于强调易懂,一不小心,容易流于浅白,此亦一弊。
我提倡更多样化的风格,所以推荐这首诗。
多奇思是浅的优势,只是文字功夫有待进一步加强。
在好读易懂的基础上风格也可以多样化,把好读易懂和多样化对立起来有点不妥。
易懂未必浅白,比如雨的诗,明白如话而余味绵长。
奇思妙句能使一首诗增加夺目的光彩,前提是它必须与诗篇的整体是契合的。它是围绕着一个主题服务的。
比喻的合理性就在于它是能为大多数人所能了解,能接受,能引起共鸣的。
(郑重申明:我下面的话不针对任何人,只是因孙老师的话而想到的。)
我觉得难懂可能是有两种原因,第一种是有悖常理型:比如说地球围绕月亮旋转,谁也听不懂。还有一种是关系不清型:比如写下“阳光,下雨,我,宇宙”这几个词谁也不明白什么意思。
诗人的诗可以晦涩,可以奇诡,可以雄丽,甚至可以朦胧,就是不能犯以上两种低级错误。
呵呵,这个问题我私下和齐云讨论过,可要讲清楚不是几篇文章能胜任的,我也没有精力去作过深的探讨,就当我的看法是一己之见吧。
试解析这首诗:
开始留长发 想离你 近些 再近些——头发留长了,“他”就容易揪扯,自然两人就“近”了。
眉是蚕 日夜抽丝 成茧 裹住回忆 不许看——眉毛形状象“蚕”,所谓“娥眉”是也。联想到两人许多不忍回忆的往事被尘封了,象被“茧”裹住了。
眼睛是湖水 倒映出的 不是垂柳、碧桃 是成林的 相思树——往事是无法尘封的。眼是心灵的窗户,是感情的镜子,里面倒映的完全是如树林的“相思”〔如果要强求“相似”,说睫毛在眼球上的倒影象树林,也未尝不可吧?〕,有何难理解的呢?
不幸 患上特异性鼻炎 对微风、小雨过敏 还有你的停顿、迟疑——由鼻子对小事的过敏,联想到“你”的“停顿”和“迟疑”令我敏感而顿生疑窦,很自然的联想啊!前面之所以尘封“往事”,就是因为这些误会造成的啊。
嘴唇干裂 舌头是雨刷 来回翻看着 以往的 一幕 又一幕——舌把嘴唇舔湿,象是的雨刷,联想到一幕幕的回忆终于无法尘封又翻上了心头。
这首诗从头发一直写到嘴唇,把恋人微妙关系的一层层地剥开,应当很好理解吧?
这首诗的语言并不理想,比较散文化。可一点也不晦涩,几个比喻所传达的意义也很明了自然,何以竟然“看不懂”呢?是不是过分追求“易懂”而导致审美标准的狭窄呢?
呵呵,有趣极了!这是我读完这首诗的第一反应。
等我看完各位回帖后,我突然想表扬一下自己,我怎么与孙老师同:))竟然觉得这首奇思妙想得天作人合似的,唯有首节与孙老师的解读略有不同,我是这样认为的:
开始留长发 想离你 近些 再近些____我认为是因为那个“你”喜欢长头发,于是这个“我”就投其所好留长发了,而并不是像孙老师所言是头发长了好让那个“你”揪就揪近了,呵呵。
也真的没觉这首诗有什么不好懂啊,难道我有奇异功能:))
长发易揪?不能认同。
即便就是此意,亦欠佳也。
哦飘飘的解释还有点意思——
投其所好啊。发为悦己者留呢。
此诗的意蕴俱以巧喻出之,并无浅白之感。
东方诗风反对那种难懂的诗。 特别是那些故意求奇求深而置自然和谐与读者于不顾的诗歌。 大家都希望读诗的时候轻松一些,享受一些。 不客气的说,有些故弄玄虚的诗歌,读得一两首头就会大,甚至会痛。象我们这些爱诗写诗的人都这样,一般的文学爱好者,读起来估计更为难堪。诗歌的读者本来就少,我们要做的是吸引越来越多越来越广泛的读者。所以东方诗风提出了才诗歌提出好懂的要求。从浩如烟海的唐诗宋词的佳作来看,好懂和诗歌的质量并不矛质,有时候,反而起相辅相承的作用。
不象陈水扁,这首诗我觉得还未触及底线。
赞同孙逐明的大部分观点,全诗无论从整体还是局部的构思都比较新颖。不过不足也是很明显的,第一段就逻辑就比较牵强。最后一段也有些过了,只是为比喻而比喻,为新奇而新奇,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实际意义是有的,就是一个“爱”字。
好懂与不好懂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但是不是评判诗歌的唯一标准。
诗的价值主要不在意义,而在表现。当然,也不能绝对化。
具体生生世世的这首诗,我以为就总体而言,应算佳作。
一些难解之处,经过讨论,也愈益明晰了。
实际意义是有的,就是一个“爱”字。
好懂与不好懂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但是不是评判诗歌的唯一标准。
诗的价值主要不在意义,而在表现。当然,也不能绝对化。
具体生生世世的这首诗,我以为就总体而言,应算佳作。
一些难解之处,经过讨论,也愈益明晰了。
完全赞同诗酒兄的意见。
这首诗有些现代派的写作手法,但是避免了许多现代派诗作的晦涩,其爱情主旨是一见便知的,只不过在写法上与我们论坛的习惯写法有悖罢了。也许我会就此机会另外写一篇评论罢。
赞赏!诗友们精益求精的论诗精神。
喜欢!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论诗氛围。
对于多人质疑的第一节,仍来自生活,留长发的人都知道,长发散开时在公共场合常被压、拽、揪,短发或没发没此烦恼。这样,逐明老师的理解是接近的,但我的表达是不明晰,现做如下修改,并把被拉拽的被动变为主动行为:
开始留长发 把触角伸长 离你 近些 再近些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1 11:49:19编辑过]
这样改好了一些。
为浅改后的作品并诸多诗友的精心跟帖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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