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欢迎枫红参与新诗格律问题的讨论.

此文所提出的观点,事实上我已经在另帖作了回答.

这里,再明确一个概念,就是有格律化倾向的作品,不能等同于格律体新诗.

可参见拙文<21世纪的中国诗歌版图>.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