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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体上同意晓曲意见,西渡的论述毫无道理,可以置之不理.

但是,"半逗律"还是不能否定,只是不能将其过分夸大,当作普遍规律.

在古诗中,半逗律对于五\七言句式是完全适合的,在新诗中,9言4步句式一般可以分为

XXXXX/XXXX和XXXX/XXXXX两类,而9言3步句式就不能受半逗率"管束"了:

XXX/XXX/XXX,怎么能一分为二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2-3 8:23:5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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