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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可以这样说:

诗是一种富有音乐性的语言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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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的格律体新诗许多就可以谱曲,只不过作曲家视而不见罢了。

国外没有什么“歌词”,许多歌曲就用诗谱曲,有的优秀诗篇的谱曲频率极高。

相反,由于现在作曲技巧的高明,就是散文都可以谱曲的,例如红极一时的语录歌;现今的流行歌曲,有的其歌词也谈不上什么音乐性。

所以,我很同意“脱离歌唱的纯诗的音乐性研究的基础理论已经初步具备”的说法,以此知道格律体芯撒创作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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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与音乐当然不是一回事。

但是诗之具有音乐性则是毫无疑义的。

正如酒含水,但是决不等于水。

酒中没有水,就是酒精了,不能喝。

当然比喻总是蹩脚的,不能说这样就贬低了音乐。

歌曲是音乐与诗的统一。谱曲的诗是歌诗,只念,就是纯粹的诗;不唱诗的语言,只哼曲调,或是用乐器演奏,就是纯音乐。它们是可分可合的,是混合,而不是化合。

不是也有交响乐叫“音诗”吗?但是却并不是什么“诗”。

毛语录也可以谱曲,而且好听,但是那语录不是诗。

诗有建筑美,也有绘画美,但是决不=建筑,不=图画;同理,当然诗也不=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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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这种“完全不同”的文体改名才是。例如,如若人是从猿发展进化而来,那么人自然不应该再称猿。

——完全正确,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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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如果他说“我已经是非仙的完全不同的一种族类”,那该怎样呢?

你那句话是完全合乎逻辑的,我不认为是什么意气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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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来信——

龙生兄:

谢谢您的电邮。

“新诗”起自1915年胡适汉译英文短章嘉句《墓门行》,90年来已经植根在这里,是纯文学的一种新的体裁,有志者尽可努力向前。但杜甫“新诗改罢自长吟”,东坡“投名入社有新诗”,黄遵宪“新诗脱口每争传”……。你看“新诗”二字的语义弄得含糊不清。原因是当时的胡适们挟革命风潮,以为几千年的诗一戴“旧文学”“死文学”“旧体”等帽子以后,即能彻底埋葬,以“新诗”取而代之的。可是,他不明白汉字有声、形、义三特点,一个“声”字就有两个特色;6万多个汉字,一半平声,一半仄声;每个字由声母韵母合成,所以母语诗一万年打不到。于是“新诗”二字不光语义学碰到了问题,文体学也碰到了问题。为此,鄙人以为“新诗”应当另取了名字,大摇大摆地昂然走自己的路。

胡适有四句混账话:

1、 美国月亮比中国圆;

2、 汉字不废,中国必亡;

3、 要使作诗如作文;

4、 怎么说怎么写。

前两句暂且不说,后两句把诗、文没有了区别,把说话与诗文又没了区别。李敖说要文采风流。文而有采,才是一切汉语文的本色。

王留芳

200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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