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云诗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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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 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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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位标致的诗人,文雅,英气,多情,颇有《红楼梦》里那位“骨格清奇非俗流”的宝哥哥的风采,也不乏现代情种徐志摩的神韵,想必有许多女孩子为之倾心,演绎过若干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这有其诗集第一辑里许多缠绵悱恻的情诗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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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这个时代的男性诗人(以及画家、音乐人和痞子)不是蓄长发,就是剃光头,以标榜其个性、以彰显其另类的时候,他只是不经意地留着一个自然得体的发型。而当怪诞成为时尚,当脱俗成为媚俗,人们才恍然发现自然得体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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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如其人,他的诗以一种清丽典雅的风格、真诚自然的笔调,书写着他对人生对社会对历史文化的感触和颖悟。而当“探索”成为“搞怪”,成为故弄玄虚,成为有话不好好说的代名词时,相信读者会对这种的自然得体的语言表达和心灵倾诉方式倍感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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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诗歌走过了曲折的道路。曾经流行的媚态颂歌及肃杀的战歌,已是陈年皇历,湮没在岁月深处;至今流行的晦涩诗风则如毒品,让作者上瘾,让读者避之惟恐不及。而“痞子诗”只是满身痞气一个劲地痞,而“下半身”只是满嘴的黄段子一个劲地黄。诗向何处去?是一切有使命感的当代诗人不能回避的一个严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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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云曾经用过“菜花”的笔名,或许是一时兴之所至,或许是一种艺术追求的不经意的写照,那追求就是平民化、生活化、中国化。平实、素朴而清香的“菜花”,以其自觉的价值取向,拒绝着葵花的谄相,罂粟的另类,和章台柳絮的玩世不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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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定要指出这部诗集的缺点的话,也许是删削不够。整本诗集不妨删去一些含金量不足的篇章,使之少而精些。1924年5月,徐志摩陪同印度诗人泰戈尔到日本访问,其间写下了组诗《沙扬娜拉十八首》,收入诗集《志摩的诗》初版本中。再版时,作者尽删前十七首,独留一首“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成为绝唱,这是史家乐道的。而诗的所谓含金量,首先在于创意。“我的爱是一条赤色的小蛇”,多么好的意象,可惜冯至已有《蛇》在先,青胜于蓝,颇有难度。另外,有的题材如《深圳唱给母亲的歌》,似不是作者之所长,不写也罢。或许这类题材本不宜入诗,纵是大手笔也难以驾驭。不知齐云兄以为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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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云是我的朋友,年轻而有才华,我为有这样一位朋友而骄傲,相信他未来一定能写出更多更好的诗篇。充满艺术气质的他,是一位本色的诗人。 |